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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臧文茜,沈阳体育学院副教授,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新闻学博士后研究、教育学博士。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舆论环境,也令网络舆论的“双刃剑”效应开始凸显,这给地方政府舆情治理工作带来了空前的压力。随着网络舆情事件曝光的数量急剧增多,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也开始加快,尽管网络舆情处理速度有所提升,但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而随着中国社会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改革调整关涉的利益主体以及问题和挑战也将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弥合社会裂隙等方面依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网络舆情;地方政府;意识形态;辽宁
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互联网已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1]。它汇聚成的舆论力量日益影响甚至干预现实社会生活,也改变着我们党和群众之间的互动方式。随着网络舆情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难度也变得越来越大。
一、何谓网络舆情
所谓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对社会热点问题或突发事件等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2]。
二、网络舆情治理得失
从辽宁网络舆情地方政府治理情况来看,整个过程都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也敲起了警钟。究其原因,主要有:
1.对网络舆情认识不足。地方政府面对网络舆情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执政理念的直接反映。但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从网络民主的角度来看待网络舆情,甚至怀有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因此导致舆情应对机制变得僵化和低效。
2.思路定位不正确。目前辽宁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重心主要倾向于宏观调控,但对于网络舆情治理的特征和统计数据的价值方面却有所忽视,这是本末倒置的表现。因为缺少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作为支撑,就无法从根本上做好政府舆情治理。
3.危机公关机制不健全。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也应当与时俱进,否则,二者之间就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这是目前全国舆情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4.舆情监测手段落后。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手段跟不上技术发展的脚步,从而影响舆情治理速度和效果。
5.舆情处理方式不周全。虽说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并不代表每一个政府官员都能坚守自己的原则,如果出现知法犯法的官员,也会导致政府的舆情监测失效。
6.缺乏统一管理体系。辽宁网络舆情治理各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如果想要网络舆情治理发挥出最优化效果,就必须要使地方政府舆情治理有一套完善的治理体系,这样才能形成统一的治理流程。
7.网络立法执法陷入两难。长期以来,我国网络信息监管一直处于立法与执法两难的境地。现行的网络立法体系不够具体和规范,相关管理部门权责划分也不够明晰,易产生管理纰漏和混乱。
三、网络舆情政府治理建议
在给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带来空前机遇的同时,也对其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而舆情治理的整个过程亦终将无法躲避全世界的审视。为此,针对辽宁网络舆情治理中存在的一些误区,给出如下建议:
(一)实行网络舆情政府宏观把控
1.完善网络立法,使网络舆情监管有法可依。网络行为若不受法律约束,就很难有良性的循环。因此,应尽快完善相关网络立法,严格依法管网,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
2.转变执政理念,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在网络舆论交锋中,地方政府不能总是“失语”,这不仅会损害地方政府甚至国家的形象,而且也对社会的稳定埋下隐患,以往的辽宁网络舆情治理实践已经为我们敲起了警钟。所以,地方政府应主动、积极和有效利用网络传播工具应对舆情,才是正确面对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根本途径。
3.各部门协同联动,不能置身事外。在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因此,只要与部门业务和职能相关,舆情应对就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
4.建立长效机制,培养网络舆情专业人才。舆情的重要性相关领导都知道,但是舆情处置、应对手段还不完善。因此,必须从根上入手,在政府主导下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尽快培养网络舆情专业人才。
(二)推行政府主导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目前,辽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仍采用一种被动应对的模式,这很不利于网络舆情危机的治理,也会令地方政府时常陷入舆情的漩涡。为扭转这种局面,应推行地方政府主导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以利于舆情危机的化解。
1.打造互动平台,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纵观辽宁地区政府网站,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省、地市、区县这三个层次的网站,普遍呈现出沈阳、大连等一线城市多,二、三线城市及县城少的特点。二是政府网站运行效率低,不少政府网站处于“休眠”状态。三是信息发布和反馈滞后,互动功能很不完善。四是不注重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开发,且各平台之间缺乏横向交集,不利地方政府统一服务与管理。鉴于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尽快完善地方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由省政府部门牵头建立高效互动的机制,以提升网络政务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效能。
2.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在网络舆情的应对中,地方政府部门还存在一种错误观念,即往往只重视事件是否解决,却忽视网络舆情治理艺术。地方政府部门应学会研判舆情,并对网民关切做出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走向。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舆论的生成。
3.官员要谨言慎行,主动自觉接受网民监督。官员要自觉接受公众的审视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的主动性和合法性。当然,除了作风层面的教育,还需要制度层面的硬约束。
4.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强化主流言论。通常,“意见领袖”能够主导网络舆论走向,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培养自己的网络“意见领袖”。其培养对象可以是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名流及网络草根观察家。
5.培养职业新闻发言人,完善地方政府新闻发布机制。应让人们看到权威言论,避免小道消息影响社会公众的正确判断力。而培养职业新闻发言人,完善地方政府新闻发言人机制,便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6.重视网络道德建设,提升网民素养。网络立法无疑是约束网络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但是,还应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中的道德与法制建设,提高网民的素质,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才能标本兼治。
总之,顶层要掌握对信息的收集和掌控能力、对问题的发现和分析能力,基层要提高对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尽可能地掌握信息、就地处理信息,避免发酵成新的事件。互联网便于信息传播,当然也就便于发现问题,使得地方政府的网络舆情治理结构更趋扁平化,由此提高了舆情治理的反应速率和效率,从而极大地提升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水平。(作者单位:沈阳体育学院体育人文学院)
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网络舆情政府治理路径研究”(L14DXW016)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荣华.网络舆论:深化认知和正确引导[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4.6.
[2]陈学智,王春江.网络舆情危机特点、成因及引导[J].人民论坛,2014.7.15.
摘要: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从根本上改变了舆论环境,也令网络舆论的“双刃剑”效应开始凸显,这给地方政府舆情治理工作带来了空前的压力。随着网络舆情事件曝光的数量急剧增多,网络舆情的传播速度也开始加快,尽管网络舆情处理速度有所提升,但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也还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而随着中国社会改革的全面深入推进,改革调整关涉的利益主体以及问题和挑战也将越来越多,地方政府在网络舆情治理、化解社会矛盾、弥合社会裂隙等方面依然任重道远。
关键词:网络舆情;地方政府;意识形态;辽宁
作为社会系统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互联网已日益成为思想文化信息的集散地、社会舆论的放大器和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1]。它汇聚成的舆论力量日益影响甚至干预现实社会生活,也改变着我们党和群众之间的互动方式。随着网络舆情变得更加错综复杂,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难度也变得越来越大。
一、何谓网络舆情
所谓网络舆情,是指在互联网上对社会热点问题或突发事件等不同看法的网络舆论,是社会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是通过互联网平台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2]。
二、网络舆情治理得失
从辽宁网络舆情地方政府治理情况来看,整个过程都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这对当前我国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也敲起了警钟。究其原因,主要有:
1.对网络舆情认识不足。地方政府面对网络舆情的态度,从某种意义上来讲也是执政理念的直接反映。但是,一些领导干部没有从网络民主的角度来看待网络舆情,甚至怀有抵触情绪和恐惧心理,因此导致舆情应对机制变得僵化和低效。
2.思路定位不正确。目前辽宁政府网络舆情治理的重心主要倾向于宏观调控,但对于网络舆情治理的特征和统计数据的价值方面却有所忽视,这是本末倒置的表现。因为缺少科学的方法和技术作为支撑,就无法从根本上做好政府舆情治理。
3.危机公关机制不健全。随着民众维权意识的不断提高,地方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也应当与时俱进,否则,二者之间就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矛盾。这是目前全国舆情治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4.舆情监测手段落后。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手段跟不上技术发展的脚步,从而影响舆情治理速度和效果。
5.舆情处理方式不周全。虽说政府是为人民服务的,但并不代表每一个政府官员都能坚守自己的原则,如果出现知法犯法的官员,也会导致政府的舆情监测失效。
6.缺乏统一管理体系。辽宁网络舆情治理各机构各自为政的现象依然比较普遍。如果想要网络舆情治理发挥出最优化效果,就必须要使地方政府舆情治理有一套完善的治理体系,这样才能形成统一的治理流程。
7.网络立法执法陷入两难。长期以来,我国网络信息监管一直处于立法与执法两难的境地。现行的网络立法体系不够具体和规范,相关管理部门权责划分也不够明晰,易产生管理纰漏和混乱。
三、网络舆情政府治理建议
在给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带来空前机遇的同时,也对其应对网络突发事件的能力提出了严峻考验,而舆情治理的整个过程亦终将无法躲避全世界的审视。为此,针对辽宁网络舆情治理中存在的一些误区,给出如下建议:
(一)实行网络舆情政府宏观把控
1.完善网络立法,使网络舆情监管有法可依。网络行为若不受法律约束,就很难有良性的循环。因此,应尽快完善相关网络立法,严格依法管网,维护法律尊严和政府公信力。
2.转变执政理念,提高政府决策透明度。在网络舆论交锋中,地方政府不能总是“失语”,这不仅会损害地方政府甚至国家的形象,而且也对社会的稳定埋下隐患,以往的辽宁网络舆情治理实践已经为我们敲起了警钟。所以,地方政府应主动、积极和有效利用网络传播工具应对舆情,才是正确面对网络舆情治理工作的根本途径。
3.各部门协同联动,不能置身事外。在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过程中,往往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完成。因此,只要与部门业务和职能相关,舆情应对就是其不可推卸的职责。
4.建立长效机制,培养网络舆情专业人才。舆情的重要性相关领导都知道,但是舆情处置、应对手段还不完善。因此,必须从根上入手,在政府主导下建立起一个长效机制,尽快培养网络舆情专业人才。
(二)推行政府主导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
目前,辽宁网络舆情治理工作,仍采用一种被动应对的模式,这很不利于网络舆情危机的治理,也会令地方政府时常陷入舆情的漩涡。为扭转这种局面,应推行地方政府主导的网络舆情引导机制,以利于舆情危机的化解。
1.打造互动平台,提升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纵观辽宁地区政府网站,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一是省、地市、区县这三个层次的网站,普遍呈现出沈阳、大连等一线城市多,二、三线城市及县城少的特点。二是政府网站运行效率低,不少政府网站处于“休眠”状态。三是信息发布和反馈滞后,互动功能很不完善。四是不注重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开发,且各平台之间缺乏横向交集,不利地方政府统一服务与管理。鉴于上述存在的突出问题,建议尽快完善地方政府网站和政务微博和微信平台,由省政府部门牵头建立高效互动的机制,以提升网络政务平台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效能。
2.信息公开,及时回应网民关切。在网络舆情的应对中,地方政府部门还存在一种错误观念,即往往只重视事件是否解决,却忽视网络舆情治理艺术。地方政府部门应学会研判舆情,并对网民关切做出及时回应,正确引导舆论走向。这样可以避免不必要舆论的生成。
3.官员要谨言慎行,主动自觉接受网民监督。官员要自觉接受公众的审视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的主动性和合法性。当然,除了作风层面的教育,还需要制度层面的硬约束。
4.重视“意见领袖”的作用,强化主流言论。通常,“意见领袖”能够主导网络舆论走向,因此,地方政府可以培养自己的网络“意见领袖”。其培养对象可以是相关专家、学者、社会名流及网络草根观察家。
5.培养职业新闻发言人,完善地方政府新闻发布机制。应让人们看到权威言论,避免小道消息影响社会公众的正确判断力。而培养职业新闻发言人,完善地方政府新闻发言人机制,便是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6.重视网络道德建设,提升网民素养。网络立法无疑是约束网络侵权行为的有效途径。但是,还应加强网络舆论监督中的道德与法制建设,提高网民的素质,增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才能标本兼治。
总之,顶层要掌握对信息的收集和掌控能力、对问题的发现和分析能力,基层要提高对现场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尽可能地掌握信息、就地处理信息,避免发酵成新的事件。互联网便于信息传播,当然也就便于发现问题,使得地方政府的网络舆情治理结构更趋扁平化,由此提高了舆情治理的反应速率和效率,从而极大地提升地方政府网络舆情治理水平。(作者单位:沈阳体育学院体育人文学院)
本文系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辽宁网络舆情政府治理路径研究”(L14DXW016)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1]荣华.网络舆论:深化认知和正确引导[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1.4.6.
[2]陈学智,王春江.网络舆情危机特点、成因及引导[J].人民论坛,201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