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 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产权名义上属于集体,但法律上对集体产权具体归属界定模糊,没有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农村集体资产总量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发展和农民群众共同富裕的重要物质基础,但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与之不协调的现象,导致农村集体产权权责不明确,归属不清晰。这些问题正逐渐侵蚀农村经济系统,对农村社会稳定性造成极大威胁。建立产权清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有利于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同时也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
[关键词]农村;资产产权;产权归属
中圖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11-0158-01
在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变革中,农村土地资源产权依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构建的不同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名义上属于集体,但乡村政府拥有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盈利时属于乡村政府,亏损时属于集体成员。只有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问题,才能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现状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来
1978年以后,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同时,实行政社分设,重新建立了乡政府和人民公社。到了1985年,政社分设工作基本完成后,相关的政权机构——乡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起来,而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机构并没有建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企合一可能有利于计划的实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法律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不能通过市场交易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利用效率,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制度不完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发展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即在推进农业全面发展的同时,对粮、棉、油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行生产和加工,并且有利于乡村公共设施的兴建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有利于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克服土地使用中的盲目性,增强计划性,可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共同行动,抗拒自然灾害。建立了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产权归属,完善了各项权能,赋予了广大农民群众更多的财产权利,创新了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并且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还权于民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广大农民群众拥有更多发挥自主权的能力。
1.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但是现在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约束,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来阻碍。而且有些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其思想认识不统一,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较大,缺乏市场意识。很多农村都没有开展股份分配,在农村经济经营方式上也没有形成以股东参股开展项目化经营集体资产的观念,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力量不够,外部监督缺乏有效措施,很容易出现监督失控的现象。由于村级集体资产大多是不动产,不外乎厂房、仓库和土地等,类型有限,要想有效盘活操作难度较大,更为关键的是缺少相关人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模糊,比如村级道路征地补偿金,因历史跨度比较大,投资主体多元,是属于村集体所有还是镇集体所有尚未定论。
资产控制主要集中在土地交易权的控制。土地承包制推行以来,乡村政府对土地的控制权表面上有所削弱,但并没有影响它对土地的实际控制。乡村政府不断通过变更土地承包关系,减少农民可承包面积扩大乡村政府的直接控制面积。在土地流转时,乡村政府往往无视村民意见,绕过农民直接签订征地协议,忽略了农民的利益。
2.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强化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干部群众必须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从思想意识上加以改变,认识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新型产权制度的重要作用。加大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创新发展能力,加速农民向市民转型,有利于创新发展环境,加速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有利于创新发展模式,加速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型,有利于维护绝大多数村民利益,集体利益平等分享”。着眼规范管理,促进集体资产运行“由地下向公开、由无序向有序、由分散向集中、由行政手段向市场运作”转变。
2.2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机制
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政策扶持机制。土地是农村集体资产中最主要的形式,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该要建立土地规模化经营扶持机制,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建立规模经营激励机制。按照经营主体规模以及投资强度,实行资金补助支持。健全完善的农村投融资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不断改革有利于社会资本融入农村市场,带动农村市场快速发展。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政策,对农村群众以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调动,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管理,必须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责任到人,重点是“一清、两建、三确权”。一清,即清产核资。资产财务明细和债权债务明细“两清晰”。两建,即建立集体资产明细账、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着眼规范管理,促进集体资产运行“由地下向公开、由无序向有序、由分散向集中、由行政手段向市场运作”转变。集中资金、集中开发,利用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等优势,成立镇村联合集体资产运作公司,走集约之路,尽可能地把各村资金集中起来,在集建区内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2.3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需要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资金、人力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并且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农村产权快速、高效流转。还可以拓宽渠道,搭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发展村级经济,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区位特点、功能定位、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搭好发展平台,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实行差别化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农业科技服务和创新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并给予产品营销、贷款保险补贴、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扶持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积极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3.结语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乡村政府行使着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利。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乡村政府行使着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利。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名义上属于集体,但乡村政府拥有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盈利时属于乡村政府,亏损时属于集体成员。只有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够确保生产消费活动的顺畅,这种良好制度环境的创造,需要法律、行政、自治组织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高云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将全面展开[N].人民日报,2014-10-19.
[2]王化起.后乡镇企业时期集体经济中的干部私有化及其影响———基于广东义村股份合作社的个案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2(6):31.
[关键词]农村;资产产权;产权归属
中圖分类号:H31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14X(2019)11-0158-01
在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变革中,农村土地资源产权依据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构建的不同而发挥着不同的作用。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名义上属于集体,但乡村政府拥有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盈利时属于乡村政府,亏损时属于集体成员。只有解决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问题,才能更好地发展农村经济。
1.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现状
1.1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由来
1978年以后,我国农村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农业生产责任制。同时,实行政社分设,重新建立了乡政府和人民公社。到了1985年,政社分设工作基本完成后,相关的政权机构——乡政府、村委会、村民小组建立起来,而相应的集体经济组织或企业机构并没有建立。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政企合一可能有利于计划的实施。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缺乏法律地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能以市场主体的身份参与市场交易活动,不能通过市场交易提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源利用效率,限制了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1.2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义
长期以来,由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监管制度不完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财产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发展我国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即在推进农业全面发展的同时,对粮、棉、油等涉及国计民生的重要农副产品进行生产和加工,并且有利于乡村公共设施的兴建和公益事业的发展。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有利于对农村土地进行统一规划,合理利用。克服土地使用中的盲目性,增强计划性,可以组织人力、物力、财力,采取共同行动,抗拒自然灾害。建立了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增加了农民财产性收入。通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明晰了产权归属,完善了各项权能,赋予了广大农民群众更多的财产权利,创新了集体经济组织治理结构和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促进了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经济的发展,并且化解了社会矛盾,维护了社会稳定。通过还权于民式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广大农民群众拥有更多发挥自主权的能力。
1.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必须要以法律法规为基础,但是现在由于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约束,给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带来阻碍。而且有些干部群众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不到位,其思想认识不统一,受到传统观念的影响较大,缺乏市场意识。很多农村都没有开展股份分配,在农村经济经营方式上也没有形成以股东参股开展项目化经营集体资产的观念,对日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监督力量不够,外部监督缺乏有效措施,很容易出现监督失控的现象。由于村级集体资产大多是不动产,不外乎厂房、仓库和土地等,类型有限,要想有效盘活操作难度较大,更为关键的是缺少相关人才。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所有权模糊,比如村级道路征地补偿金,因历史跨度比较大,投资主体多元,是属于村集体所有还是镇集体所有尚未定论。
资产控制主要集中在土地交易权的控制。土地承包制推行以来,乡村政府对土地的控制权表面上有所削弱,但并没有影响它对土地的实际控制。乡村政府不断通过变更土地承包关系,减少农民可承包面积扩大乡村政府的直接控制面积。在土地流转时,乡村政府往往无视村民意见,绕过农民直接签订征地协议,忽略了农民的利益。
2.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归属问题的解决措施
2.1强化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是农村经济建设过程中的重要内容,干部群众必须要加强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认识,从思想意识上加以改变,认识到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新型产权制度的重要作用。加大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让基层干部充分认识到做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改革“有利于创新发展能力,加速农民向市民转型,有利于创新发展环境,加速农村社会向城市社会转型,有利于创新发展模式,加速农村管理体制向城市管理体制转型,有利于维护绝大多数村民利益,集体利益平等分享”。着眼规范管理,促进集体资产运行“由地下向公开、由无序向有序、由分散向集中、由行政手段向市场运作”转变。
2.2完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机制
建立土地规模经营政策扶持机制。土地是农村集体资产中最主要的形式,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应该要建立土地规模化经营扶持机制,鼓励引导多种形式的规模经营,建立规模经营激励机制。按照经营主体规模以及投资强度,实行资金补助支持。健全完善的农村投融资机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不断改革有利于社会资本融入农村市场,带动农村市场快速发展。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奖惩政策,对农村群众以及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行调动,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管理,必须做到家底清楚、产权明晰、责任到人,重点是“一清、两建、三确权”。一清,即清产核资。资产财务明细和债权债务明细“两清晰”。两建,即建立集体资产明细账、资源性资产登记簿。着眼规范管理,促进集体资产运行“由地下向公开、由无序向有序、由分散向集中、由行政手段向市场运作”转变。集中资金、集中开发,利用镇工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齐全等优势,成立镇村联合集体资产运作公司,走集约之路,尽可能地把各村资金集中起来,在集建区内进行固定资产管理。
2.3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需要建立统一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按照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过程中,要充分调动各方力量,发挥资金、人力资源、技术信息等优势,建立一个功能完善的交易平台,并且利用信息化技术开展农村产权快速、高效流转。还可以拓宽渠道,搭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平台发展村级经济,必须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的区位特点、功能定位、发展水平和资源条件,搭好发展平台,优化配置各类资源,实行差别化发展。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大农业科技服务和创新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建立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高效生态现代农业,并给予产品营销、贷款保险补贴、基础设施投入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积极扶持农业科技企业、农业中介组织和龙头企业,积极发挥其引领带动作用。
3.结语
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乡村政府行使着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利。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没有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乡村政府行使着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权利。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名义上属于集体,但乡村政府拥有集体资产的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盈利时属于乡村政府,亏损时属于集体成员。只有创造一个良好的制度环境,才能够确保生产消费活动的顺畅,这种良好制度环境的创造,需要法律、行政、自治组织等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参考文献
[1]高云才.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将全面展开[N].人民日报,2014-10-19.
[2]王化起.后乡镇企业时期集体经济中的干部私有化及其影响———基于广东义村股份合作社的个案研究[J].中国农村观察,2012(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