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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在现实的教育生活中,家长“越位”现象越来越多。家长越位原因包括两个方面:家长在参与学校教育时定位产生偏差;班主任在班级管理工作中存在失误。应对家长“越位”的对策主要有:优化班级制度,善用制度;学会移情,帮助家长合理定位;学会自我反思,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
【关键词】家长“越位”;家校关系;班主任工作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66-0058-02
【作者简介】吴虔,南京市中华中学(南京,210001),二级教师。
“越位”是足球爱好者耳熟能详的词语,指的是进攻球员接球前,身体的任一部位处于防守球员身前的情况。类似的行为,常常也出现在当今中小学校的家长身上。这种行为的内涵是什么?班主任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家长“越位”行为的内涵
在青少年儿童的教育过程中,家长和学校本应当是互相合作、互相配合的关系,在理想状态下,双方应该形成互补,产生合力,共同追求教育行为的最佳效果,达到最终的平衡。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平衡常常因为家长在教育行为中的定位偏差,导致“越位”的结果。这集中体现在:
1.“教育者”层面的“越位”。
人们常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与孩子的血缘关系决定了家长无可取代的教育者地位。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颁布任何关于家校关系或家长参与的教育法律或法规。由于缺乏科学的政策指导,一些家长对自己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及其责任会产生错误的估计,于是在孩子的成长教育过程中固执己见,大包大揽。如当学校对家庭教育提出中肯的建议时家长不能理性对待,当学校提出的理念、措施不符合家长预期时他们以消极对抗的姿态应对,错误地为孩子安排不必要的培训补习活动,或对课外辅导的认可程度超过正常的学校教学等。
2.“消费者”层面的“越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在不断发生变化。部分家长并不遵循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而是带着消费者的心态看待孩子的教育,把对教育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投入看作消费,一旦学校教育的成效与自身的期待有了差距,就认为学校教育的某个环节不够公平合理,所以造成了自身的损失。这时候他们就要求学校做出某种补救措施来止损、补偿。如在对某些师资情况不满时会以激烈的形式要求学校罢免某位教师,甚至对该教师施以暴力。
3.“权利行使”层面的“越位”。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备,充分保护了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社会发展带来了法制观念的普及以及对个人权责的重视,公民社会正在逐渐形成。作为监护人,一些家长在依法保护孩子行使受教育权利方面存在“越位”的情况,采取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方式寻求对孩子权利的保护,如家长聚众组织群体性事件、利用媒体、社区等社会力量或自身社会资源对班级正常的管理工作進行干扰,等等。
4.“义务履行”层面的“越位”。
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适龄青少年有接受教育的义务。本来青少年是这项义务的履行者,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家长在这方面也存在“越位”的现象,如家长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孩子是否接受教育,有的家长则把自身的责任转嫁到学校和班主任身上,当他们对学校管理、班级事务感到不满时,以不让孩子上学作为要挟,以此表达对学校或教师的不满,意图逼迫学校和班主任妥协。
二、家长“越位”现象产生的原因
家长的“越位”行为,是多个因素共同导致的。我们应当思考的是,在其他因素作为变量的客观情况下,班级管理工作自身作为相对的定量,是哪些因素导致了家长的“越位”呢?基于这个思路,笔者梳理了班主任工作方面的原因如下:
1.班级制度的缺失。
家长的种种越位行为,从表面上看是家长的不理智行为,其实背后藏有一对矛盾,一边是家长对孩子教育的关注与日俱增,另一边是不少班主任没有为家长参与班级管理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有研究显示,教师和家长除学业发展方面具有高度共识之外,其他方面的认知程度是有显著差异的,所以用合理的制度来保障家校合作,保证家长对班级管理保持长期稳定的配合和参与,是班主任的责任。但制度的缺失,导致家长对班级管理产生疑问时质疑无果、投诉无门,于是矛盾便很容易被激化,家长的“越位”一触即发。
2.工作方法的失当。
班主任工作要做好,恰当的工作方法永远是非常关键的。在班主任处理与家长关系的过程中,应当和家长谋求有效的沟通,遵循平等尊重、对症下药、换位思考、合作共赢、热问题冷处理等原则;班级管理过程中应当争取班主任和家长双方客观、全面地认识和处理问题;在一些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要对事不对人,针对行为而非针对某个家长或群体。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班主任并不都具备这样的工作方法。工作方法的失当,容易令家长站到班级管理的对立面,许多家长的“越位”行为的起点,就在此处。
3.家校定位的不明。
班主任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班级管理者非常重要,但并非孤军奋战,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生的自我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共同合力远远大于个人的工作。可是这样的定位,在一些班主任身上存在着失衡的现象——或是过高估计自身的作用,唯我独尊,缺乏与家长沟通的能力;或是弱化自身功能,低估了自己的影响,认为自己无法提供有效的班级管理策略。定位的失衡使家校关系失衡,家长于是趁机介入到班级管理中来。
三、应对家长“越位”的对策
班主任不可能完全消除家长的“越位”行为,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减少这种越位现象的产生。
1.优化班级制度,善用制度。
班级制度文化的形成是班主任工作实效的重要考量。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主动性受到几大因素的影响:家长的自我角色建构、效能感、被接受感。班主任应当懂得利用制度来引导家长,有通过优化班级制度帮助家长融入班级工作的意识。当家长可以通过班级制度融入到班级管理中来时,家校合作中的越位现象自然可以减少。
2.学会移情,帮助家长合理定位。
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其实家长在教育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行为,正是其情感的集中体现。对此,班主任必须保持理解,并帮助家长找到自己在班级中的正确位置。既然班主任是家长的“队友”,就要站在家长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对待家长,班主任应当充分地了解和尊重其个人人格、身份背景,建立起信任、配合的关系,及时地为家长提供帮助。当家长在班主任的帮助下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家长“越位”的现象将会大大地减少。
3.学会自我反思,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要提高班级工作水平,就需要班主任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专业道德。对自己的工作,班主任应当时时记录,时时反思,不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应当通过反思成为自身发展的动力。当今教师需要有优秀的品格、卓越的能力、全面的知识、诚挚的情感等四项重要的专业素质,对照这样的标准,成为真正合格的、得到家长认可的班主任,家长省心、放心、安心,也就不必“越位”了。
在班主任工作中,家长的“越位”行为确实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但作为“队友”,班主任责无旁贷,应当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减少家长“越位”的可能,从而使班级管理更加和谐有序。
【关键词】家长“越位”;家校关系;班主任工作
【中图分类号】G45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5-6009(2016)66-0058-02
【作者简介】吴虔,南京市中华中学(南京,210001),二级教师。
“越位”是足球爱好者耳熟能详的词语,指的是进攻球员接球前,身体的任一部位处于防守球员身前的情况。类似的行为,常常也出现在当今中小学校的家长身上。这种行为的内涵是什么?班主任又该如何应对呢?
一、家长“越位”行为的内涵
在青少年儿童的教育过程中,家长和学校本应当是互相合作、互相配合的关系,在理想状态下,双方应该形成互补,产生合力,共同追求教育行为的最佳效果,达到最终的平衡。然而在实际生活中,这种平衡常常因为家长在教育行为中的定位偏差,导致“越位”的结果。这集中体现在:
1.“教育者”层面的“越位”。
人们常说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与孩子的血缘关系决定了家长无可取代的教育者地位。但在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颁布任何关于家校关系或家长参与的教育法律或法规。由于缺乏科学的政策指导,一些家长对自己在学校管理中的地位及其责任会产生错误的估计,于是在孩子的成长教育过程中固执己见,大包大揽。如当学校对家庭教育提出中肯的建议时家长不能理性对待,当学校提出的理念、措施不符合家长预期时他们以消极对抗的姿态应对,错误地为孩子安排不必要的培训补习活动,或对课外辅导的认可程度超过正常的学校教学等。
2.“消费者”层面的“越位”。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在不断发生变化。部分家长并不遵循教育活动的基本规律,而是带着消费者的心态看待孩子的教育,把对教育的时间、精力、金钱等投入看作消费,一旦学校教育的成效与自身的期待有了差距,就认为学校教育的某个环节不够公平合理,所以造成了自身的损失。这时候他们就要求学校做出某种补救措施来止损、补偿。如在对某些师资情况不满时会以激烈的形式要求学校罢免某位教师,甚至对该教师施以暴力。
3.“权利行使”层面的“越位”。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完备,充分保护了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的权利,社会发展带来了法制观念的普及以及对个人权责的重视,公民社会正在逐渐形成。作为监护人,一些家长在依法保护孩子行使受教育权利方面存在“越位”的情况,采取不合理甚至不合法的方式寻求对孩子权利的保护,如家长聚众组织群体性事件、利用媒体、社区等社会力量或自身社会资源对班级正常的管理工作進行干扰,等等。
4.“义务履行”层面的“越位”。
教育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了九年义务教育适龄青少年有接受教育的义务。本来青少年是这项义务的履行者,然而在现实中,一些家长在这方面也存在“越位”的现象,如家长按照自己的意愿决定孩子是否接受教育,有的家长则把自身的责任转嫁到学校和班主任身上,当他们对学校管理、班级事务感到不满时,以不让孩子上学作为要挟,以此表达对学校或教师的不满,意图逼迫学校和班主任妥协。
二、家长“越位”现象产生的原因
家长的“越位”行为,是多个因素共同导致的。我们应当思考的是,在其他因素作为变量的客观情况下,班级管理工作自身作为相对的定量,是哪些因素导致了家长的“越位”呢?基于这个思路,笔者梳理了班主任工作方面的原因如下:
1.班级制度的缺失。
家长的种种越位行为,从表面上看是家长的不理智行为,其实背后藏有一对矛盾,一边是家长对孩子教育的关注与日俱增,另一边是不少班主任没有为家长参与班级管理提供制度上的保障。有研究显示,教师和家长除学业发展方面具有高度共识之外,其他方面的认知程度是有显著差异的,所以用合理的制度来保障家校合作,保证家长对班级管理保持长期稳定的配合和参与,是班主任的责任。但制度的缺失,导致家长对班级管理产生疑问时质疑无果、投诉无门,于是矛盾便很容易被激化,家长的“越位”一触即发。
2.工作方法的失当。
班主任工作要做好,恰当的工作方法永远是非常关键的。在班主任处理与家长关系的过程中,应当和家长谋求有效的沟通,遵循平等尊重、对症下药、换位思考、合作共赢、热问题冷处理等原则;班级管理过程中应当争取班主任和家长双方客观、全面地认识和处理问题;在一些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要对事不对人,针对行为而非针对某个家长或群体。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班主任并不都具备这样的工作方法。工作方法的失当,容易令家长站到班级管理的对立面,许多家长的“越位”行为的起点,就在此处。
3.家校定位的不明。
班主任应当清醒地认识到,班级管理者非常重要,但并非孤军奋战,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学生的自我教育等多个方面的共同合力远远大于个人的工作。可是这样的定位,在一些班主任身上存在着失衡的现象——或是过高估计自身的作用,唯我独尊,缺乏与家长沟通的能力;或是弱化自身功能,低估了自己的影响,认为自己无法提供有效的班级管理策略。定位的失衡使家校关系失衡,家长于是趁机介入到班级管理中来。
三、应对家长“越位”的对策
班主任不可能完全消除家长的“越位”行为,但是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减少这种越位现象的产生。
1.优化班级制度,善用制度。
班级制度文化的形成是班主任工作实效的重要考量。家长参与学校教育的主动性受到几大因素的影响:家长的自我角色建构、效能感、被接受感。班主任应当懂得利用制度来引导家长,有通过优化班级制度帮助家长融入班级工作的意识。当家长可以通过班级制度融入到班级管理中来时,家校合作中的越位现象自然可以减少。
2.学会移情,帮助家长合理定位。
列宁说:“没有人的情感,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其实家长在教育过程中产生的种种行为,正是其情感的集中体现。对此,班主任必须保持理解,并帮助家长找到自己在班级中的正确位置。既然班主任是家长的“队友”,就要站在家长的角度考虑教育问题。对待家长,班主任应当充分地了解和尊重其个人人格、身份背景,建立起信任、配合的关系,及时地为家长提供帮助。当家长在班主任的帮助下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家长“越位”的现象将会大大地减少。
3.学会自我反思,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要提高班级工作水平,就需要班主任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专业道德。对自己的工作,班主任应当时时记录,时时反思,不论是成功的经验,还是失败的教训,都应当通过反思成为自身发展的动力。当今教师需要有优秀的品格、卓越的能力、全面的知识、诚挚的情感等四项重要的专业素质,对照这样的标准,成为真正合格的、得到家长认可的班主任,家长省心、放心、安心,也就不必“越位”了。
在班主任工作中,家长的“越位”行为确实是令人头疼的问题,但作为“队友”,班主任责无旁贷,应当也完全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减少家长“越位”的可能,从而使班级管理更加和谐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