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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为进一步加大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工作力度,建立宣传工作长效机制,推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公安部经侦局将每年的5月15日确定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
从2010年开始到2017年,“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已经持续开展了8年。8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深入群众,围绕历年活动日主题,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非法集资、传销等突出经济犯罪的常见形式及特点,借助事实案例传授防范知识、普及法律法规。
2016年:防范风险,护航发展
2016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主题是“防范风险,护航发展”。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假币、银行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经济犯罪,结合典型案例和实物展示,多角度揭露犯罪手法及其社会危害性,介绍防范知识,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
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上仍处于高发态势,特别是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多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蕴含的经济风险值得高度关注;假币、银行卡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发案量较大,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迷惑性、欺骗性较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爆发。“e租宝”“中晋系”“融资城”等案(事)件,均呈现出波及人员众多、地区广泛、涉案金额巨大的特点,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银行卡犯罪大幅攀升。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妨害信用卡管理和信用卡诈骗案件6.3万余起,同比上升近40%。制售假冒伪劣犯罪依然突出。呈现出跨境跨地区售假、网上售假案件明显增多和制假环节“分散生产”、储存环节“多点囤积”、运输环节“人货分离”、销售环节“真假混杂”的特点,查处难度加大。
全国公安机关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导向,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证券期货犯罪,以及假币、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7万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亿元。
2015年:识假防骗、共创平安
2015年5月15日是第六个集中宣传日,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识假防骗、共创平安”。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将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专题文章、播出专题节目、组织现场宣传,以及发布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非法集资、盗刷银行卡、假货、假币等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开展防范宣传,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努力形成打擊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据统计,2014年至宣传日,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欺诈类犯罪,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假币等造假类犯罪共发案10.1万起,涉案总价值1916.9亿元,分别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的45.3%、34.2%,成为2015年经济犯罪的突出动向。
面对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公安机关用强有力的打击予以坚决的回应。全国公安机关以护航改革、保障民生为要旨,依法严厉打击、积极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取得了一系列战果和成效。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就打击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成功破获了一大批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案件,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
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同步展开。活动的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
在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刊播专题节目、组织现场宣传以及发布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和实物展示,多角度揭露常见犯罪手法,介绍防范知识,免费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13年起自活动开展前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7万起,为国家和受害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60亿余元。2014年3月,公安部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综治办联合部署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破获传销犯罪案件近400起,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涉案金额8亿余元。
受经济形势等复杂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上呈现高发态势,2014年一季度立案、破案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特别是传销、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银行卡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发案量较大,且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迷惑性、欺骗性较强,危害较大。一些传销组织编造吸引群众眼球的“新颖投资模式”,除了“资本运作”“投资入股”“慈善养老”“扶贫开发”等传统名目外,还出现了以“宗教”“相亲”“比特币”等为名的传销活动,传销内容从传实物发展到传“理念”、传“未来利润”。
2013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携手平安法治建设
2013年5月15日,在上海、武汉、哈尔滨等125个城市,公安机关在“打假行动”中查获的900余万件假冒伪劣商品被集中销毁,宣告第四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正式启动,2013年活动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携手平安法治建设”。
根据经济犯罪的总体态势,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围绕制售假药品、保健品、汽配、妇幼用品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国计民生的其他制假售假犯罪,紧盯跨区域、链条式制假售假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案件,开展深入集中打击。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会同工商、质检、农业、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打击整治,逐步铲除假冒伪劣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012年:打防经济犯罪,共建美好生活
为充分展现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的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揭露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挤压犯罪空间,有效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12年5月15日,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打防经济犯罪,共建美好生活”。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破案会战”和“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全面展现“破案会战”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防范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地公安机关重点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开展“走近经侦”活动。各地结合“破案会战”侦破的传销、非法集资、假冒伪劣等大要典型案件,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展示了打击成果。二是开展“举报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现场接受群众关于经济犯罪的法律咨询或案件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破案会战”。三是开展“远离侵害”活动。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以假币、银行卡、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加盟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多发经济犯罪为重点,传授防范知识,增强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2011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2011年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宣传重点是影响国计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银行卡犯罪等突出经济犯罪的打防工作,通过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效,特别是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专项行动成效,介绍防范经济犯罪的知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2011年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一大特点是在全国各大城市全面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在120余个重点城市开展“亮剑”专项行动查获假冒伪劣商品的集中销毁活动,销毁的对象包括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食品、烟酒、药品、日化用品、侵权盗版复制品等。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期间,全国共发放各类防范宣传资料4400多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7.9万人次。
2010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
2010年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旨在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5月15日同时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各地紧密结合实际,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现场播放宣传教育资料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摆放宣传展板,讲解剖析典型案例,展示工作成果,設立咨询站及受理举报经济犯罪平台,警民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揭露、分析了银行卡、发票、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突出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链接:哪些经济犯罪需要防范
防范互联网金融犯罪。警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打着高额回报、保障本金、保障收益的幌子诱骗群众投资,从事非法集资违法活动。警惕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警惕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借助钓鱼网站或植入木马,来盗取投资人资金。警惕投资人的信息资料被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人员泄露或出售以获取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
防范保险诈骗犯罪。警惕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诈行为。警惕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行为等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
从2010年开始到2017年,“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已经持续开展了8年。8年来,各地公安机关深入群众,围绕历年活动日主题,不断创新宣传形式,通过人们喜闻乐见的方式,讲解非法集资、传销等突出经济犯罪的常见形式及特点,借助事实案例传授防范知识、普及法律法规。
2016年:防范风险,护航发展
2016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的主题是“防范风险,护航发展”。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多种形式,重点围绕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假币、银行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突出经济犯罪,结合典型案例和实物展示,多角度揭露犯罪手法及其社会危害性,介绍防范知识,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充分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的坚定决心和显著战果,着力提升人民群众防范各类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推动在全社会形成防范和打击经济犯罪的良好氛围。
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上仍处于高发态势,特别是非法集资、金融诈骗、证券期货领域犯罪多发,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蕴含的经济风险值得高度关注;假币、银行卡诈骗、制假售假等经济犯罪发案量较大,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迷惑性、欺骗性较强,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其中,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持续爆发。“e租宝”“中晋系”“融资城”等案(事)件,均呈现出波及人员众多、地区广泛、涉案金额巨大的特点,扰乱金融市场秩序。银行卡犯罪大幅攀升。2015年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妨害信用卡管理和信用卡诈骗案件6.3万余起,同比上升近40%。制售假冒伪劣犯罪依然突出。呈现出跨境跨地区售假、网上售假案件明显增多和制假环节“分散生产”、储存环节“多点囤积”、运输环节“人货分离”、销售环节“真假混杂”的特点,查处难度加大。
全国公安机关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为导向,相继组织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集资、地下钱庄、证券期货犯罪,以及假币、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利用黄金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出口骗税等一系列专项整治行动,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20.7万起,挽回直接经济损失470余亿元。
2015年:识假防骗、共创平安
2015年5月15日是第六个集中宣传日,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识假防骗、共创平安”。活动期间,各地公安机关将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刊发专题文章、播出专题节目、组织现场宣传,以及发布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重点围绕非法集资、盗刷银行卡、假货、假币等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开展防范宣传,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社会共同关注和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努力形成打擊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呈现高发态势,据统计,2014年至宣传日,非法集资、信用卡诈骗等欺诈类犯罪,以及假冒伪劣商品、假币等造假类犯罪共发案10.1万起,涉案总价值1916.9亿元,分别占全部经济犯罪案件的45.3%、34.2%,成为2015年经济犯罪的突出动向。
面对严峻的经济犯罪形势,公安机关用强有力的打击予以坚决的回应。全国公安机关以护航改革、保障民生为要旨,依法严厉打击、积极防范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取得了一系列战果和成效。公安部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就打击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进行专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强力推进,成功破获了一大批欺诈造假类经济犯罪案件,有力打击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促进了社会公平正义,为全面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2014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
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集中宣传日”活动在全国100多个城市同步展开。活动的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护航改革、保障民生”。
在活动中,各地公安机关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通过媒体刊播专题节目、组织现场宣传以及发布微博、微信等多种形式,结合典型案例和实物展示,多角度揭露常见犯罪手法,介绍防范知识,免费为公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013年起自活动开展前夕,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经济犯罪案件17万起,为国家和受害企业、群众挽回经济损失660亿余元。2014年3月,公安部与国家工商总局、中央综治办联合部署打击整治传销集中行动以来,各地公安机关破获传销犯罪案件近400起,捣毁传销窝点1700余个,涉案金额8亿余元。
受经济形势等复杂因素影响,我国经济犯罪活动总体上呈现高发态势,2014年一季度立案、破案数比去年同期均有所上升,特别是传销、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银行卡诈骗、制假售假等犯罪发案量较大,且犯罪手法不断翻新,迷惑性、欺骗性较强,危害较大。一些传销组织编造吸引群众眼球的“新颖投资模式”,除了“资本运作”“投资入股”“慈善养老”“扶贫开发”等传统名目外,还出现了以“宗教”“相亲”“比特币”等为名的传销活动,传销内容从传实物发展到传“理念”、传“未来利润”。
2013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携手平安法治建设
2013年5月15日,在上海、武汉、哈尔滨等125个城市,公安机关在“打假行动”中查获的900余万件假冒伪劣商品被集中销毁,宣告第四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正式启动,2013年活动主题为“打击防范经济犯罪,携手平安法治建设”。
根据经济犯罪的总体态势,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始终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问题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持续开展了严厉打击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各地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围绕制售假药品、保健品、汽配、妇幼用品等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领域犯罪,以及严重危害国计民生的其他制假售假犯罪,紧盯跨区域、链条式制假售假犯罪和发生在群众身边、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危害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安全的案件,开展深入集中打击。 公安机关将始终保持对此类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积极会同工商、质检、农业、食药监等部门,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打击整治,逐步铲除假冒伪劣犯罪滋生蔓延的土壤,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2012年:打防经济犯罪,共建美好生活
为充分展现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的工作成果,全面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揭露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挤压犯罪空间,有效预防经济犯罪的发生,按照公安部的统一部署,2012年5月15日,各地公安机关集中开展了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
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打防经济犯罪,共建美好生活”。各地公安机关紧密结合“破案会战”和“三访三评”深化“大走访”活动,全面展现“破案会战”成果,进一步加大对常见多发经济犯罪的防范宣传力度,使全社会积极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各地公安机关重点开展了三项活动。一是开展“走近经侦”活动。各地结合“破案会战”侦破的传销、非法集资、假冒伪劣等大要典型案件,图文并茂、形象生动地展示了打击成果。二是开展“举报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经侦部门现场接受群众关于经济犯罪的法律咨询或案件举报,发动群众积极参与“破案会战”。三是开展“远离侵害”活动。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以假币、银行卡、非法证券投资咨询、加盟合同诈骗、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传销、非法集资等常见多发经济犯罪为重点,传授防范知识,增强群众识假防骗能力。
2011年: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2011年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主题是“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共建和谐美好生活”,宣传重点是影响国计民生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制售伪劣商品犯罪、银行卡犯罪等突出经济犯罪的打防工作,通过展示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效,特别是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亮剑”专项行动、打击银行卡犯罪“天网”专项行动成效,介绍防范经济犯罪的知识,进一步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形成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浓厚氛围。
2011年集中宣传日活动的一大特点是在全国各大城市全面组织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的同时,在120余个重点城市开展“亮剑”专项行动查获假冒伪劣商品的集中销毁活动,销毁的对象包括公安机关在专项行动中查获的假冒伪劣农资、食品、烟酒、药品、日化用品、侵权盗版复制品等。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活动期间,全国共发放各类防范宣传资料4400多万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47.9万人次。
2010年: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
2010年宣传日活动的主题为“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你我共同的责任”,旨在增强全社会对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的责任意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的积极性,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经济犯罪案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经济犯罪造成的危害。
全国各级公安机关经侦部门5月15日同时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各地紧密结合实际,主动加强与人民银行、银监、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现场播放宣传教育资料片,发放宣传资料和宣传物品,摆放宣传展板,讲解剖析典型案例,展示工作成果,設立咨询站及受理举报经济犯罪平台,警民互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讲解、揭露、分析了银行卡、发票、假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非法经营等突出经济犯罪的表现形式、规律特点、典型案例、防范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
链接:哪些经济犯罪需要防范
防范互联网金融犯罪。警惕一些P2P网络借贷平台打着高额回报、保障本金、保障收益的幌子诱骗群众投资,从事非法集资违法活动。警惕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向公众转让股权、成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名义从事非法证券活动。警惕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借助钓鱼网站或植入木马,来盗取投资人资金。警惕投资人的信息资料被不法互联网金融平台工作人员泄露或出售以获取利益,侵害消费者权益。
防范保险诈骗犯罪。警惕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设立虚假保险机构网站,假冒保险公司名义设立微博、发送短信开展业务,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以及销售境外保险公司保单等非法经营保险业务欺诈行为。警惕销售非法设立的保险公司保单、假冒保险公司名义制售假保单、伪造或变造保险公司单证或印章等材料欺骗消费者,以及利用保险单证、以高息为诱饵的非法集资行为等保险合同诈骗类欺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