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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当前我国社会正处在经济迅速发展和社会体制转型的过程中,各类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利益冲突,出现了信访日趋增多等问题,我们利用在昆明市开展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对有关信访工作问题进行了调查研究,对信访量增多与选择救济渠道、以及信访工作体制与机制存在的弊端进行分析,对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提出建议。
【关键词】:信访调查分析看法建议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结果
我们选择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相对较多的四个主城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开展调查,以普通市民群众作为调查对象,分别在人群相对集中的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农贸市场、购物超市、城市广场、社区居委会等地方进行问卷调查。并有幸结合今年奥运信访维稳工作,全国开展县区委书记“大接访”、干部“大下访”活动,对部分领导及信访机构工作人员和信访群众进行了访谈调查。
(一)调查对象
按统计学原理,本次调查采取的是等距离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国家统计局按昆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确定,该市主城区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应均衡性地分布为800 户。因此,我们在调查选点上已充分考虑了分布的均衡性,调查规模和样本量确定为1000份,并将对相关人员的访谈调查作为必要的补充或拓展,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如下。
1.被调查者性别比。男性507人,占总人数的50.7%;女性493人,占总人数的49.3%。性别比例均匀。
2.被调查者年龄分布。18-30岁139人,占总人数的13.9%;31-40岁305 人,占总人数的30.5%;41-50 岁254 人,占总人数的25.4%;18-30 岁165 人,占总人数的16.5%;18-30 岁137 人,占总人数的13.7%。被调查者年龄分布合理,31-60岁的主流人群占本次调查的比例达72.4%。
3.被调查者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59人,占总人数5.9%;初中213人,占总人数21.3%;高中(中专)355人,占总人数35.5%;大专以上373人,占总人数37.3%。中、高学历的被访者比例最大,占35.5%和37.3%。
4.被调查者的社会角色。企业员工232人,占总人数的23.2%;农民114人,占总人数的11.4%;个体工商者70 人,占总人数的7%;事业单位人员53 人,占总人数的5.3%;国家公务员45 人,占总人数的4.5%;学生17 人,占总人数的1.7%;离退休人员213 人,占总人数的21.3%;其它147人,占总人数的14.7%。被调查者的社会职业分布具有广泛性。
(二)调查结果
1.人们对信访及信访工作的认知与认同程度。(1)群众认为信访工作的主要作用,点击率最高的是:完善政治参与、舆情分析,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占38.3%。而对信访工作地了解程度,60.8%的人了解一些,6.2%的人了解较多,不了解的占33%。普通市民认为通过信访渠道能解决问题的占21%,不能解决的占10.5%,部分解决的占46%,不清楚的占22.5%。(2)公民与社会或他人发生纠纷,群众首先选择的救济方式分别为:司法渠道占19.1%,行政复议或仲裁占8.7%,调解占44.9%,信访占27.3%。(3)人们之所以选择信访这种权利救济方式,是因为信访与其他救济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被调查者选择为:成本低占15.9%,方便易行占24.9%,制约较少占6.8%,程序简单占17.6%,能够解决占问题23.3%,不得已而为之占11.5%。
2.信访工作改革的出路和意见建议。近8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信访制度必须进行改革,要在完善体制、建立机制、改进方式法上下功夫。(1)对信访工作改革的出路。市民群众的选题比例为:强化司法、弱化信访占16.2%,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占44.8%,取消信访占2.1%,加强信访占36.9%。(2)对信访工作改革的具体方式。市民群众的选项比例如下: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占44.2%,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占45.6%;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占69.7%;整合资源,加强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占58.5%;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规范其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占66.6%;规范公民的信访行为占42.6%。(3)对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出现较多的字词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部门和上下级之间不要互相推诿,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责任心。
二、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对上述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不难了解到,信访量增多与选择救济渠道的原因,以及信访工作体制与机制存在弊端的成因。
(一)信访量增多与选择救济渠道的分析
1.不同群体间的利益调整是信访量增多的客观现实因素。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时期,体制转轨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各方利益的调整,一些潜在的社会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由于我国现行的矛盾与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地化解,形成了“老矛盾— —没有解决—— 新矛盾出现”的这样一种恶性循环,信访量必然增多。统计显示,涉及利益关系的信访量占79.8%。
2.人们法制观念淡薄,“弃法崇信”现象严重。普法形式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加上许多信访人的“清官”情结,期盼“清天大老爷”的出现,一些群众习惯于通过信访渠道解决诉求,遇到问题就上访,把上访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途径。调查中认为法制不完备的人占68.3%,群众习惯用信访解决问题的人占31%。
3.信访解决了一部分群众的实际问题。被调查者认为信访可以解决问题或解决部分问题的占67%。由于行政救济渠道、司法救济机制存在的弊端,使大量应该通过以上渠道解决的诉求涌向了信访渠道。信访部门不堪负重、压力很大,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问题。
(二)信访工作体制与机制分析
1.信访部门责重权轻,职能与职权不相匹配。53.9%的市民群众认为,信访部门的权限非常有限,基本没有制约下级或者同级政府部门的权力。信访部门对信访案件的处理,仅有“转办、交办、督办、协调”等几种有限手段。面对大量的信访案件,信访部门处于尴尬的境地,一方面要求“事要解决”,对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负责、对社会稳定负责,承担社会矛盾“减压筏”、“调节器”的职能;一方面又没有直接影响处理结果的权力。通常就是把信访材料层层下转。这样一来,必然使得老百姓的信访材料绝大多数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信访部门于是被社会戏称为“第二邮局”。
2 .法制程度低、“人治”色彩浓。现行信访立法不完善,造成信访程序性和规范性缺失,信访人和信访部门权利义务模糊不清,信访的管辖范围被迫扩容,信访案件内容繁杂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造成信访案件增加,解决难度加大。而且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实际是各级行政机关秘书型的附属部门。由于附属性决定其没有相应的行政职权,在信 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往往要对行政机关负责,并征求行政机关的意见,导致信访的行政干预性极其突出,处理程序不规范、不严密,许多问题的解决依靠领导的批示推进,带有浓厚的政治与“人治”色彩。有21.6%的市民群众持此观点。
3.监督无手段、协调不到位。根据《信访条例》斌予的职权,信访部门主要享有督促检查权和协调处理权、以及改进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但实际工作中,信访部门不具有具体的行政职权,使得三项职权的使行缺乏依托或载体,督促检查无手段,协调处理很难到位,改进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缺乏权威,对有关部门往往无关疼痒,难以落实,使信访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大为衰减。34.6%的群众赞同这种观点。
4.结构失调,效率低下。由于信访制度中缺乏有效、强硬的处理机制,信访机构之间又缺乏统领关系,体制结构松散,职能交错,缺乏内在的沟通和协调,信息不共享,信访资源被大量浪费和闲置,而相当一部分县级信访机构却又人员偏少、经费匮乏,一些信访案件常出现多重受理或相互推诿的现象,结案周期长、办结率低。据昆明市信访部门自身统计,市县两级信访部门直接查处的信访件只占信访总量的1.5%左右。
三、做好信访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改革信访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按信访法治化的道路,把加强
现有信访机构、提高效能作为近期目标。将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作为派出机构,提高权威性。
(二)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信访立法的地位和效力等级。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与信访的宪法地位并不相称,信访作为由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和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宜由全国人大制定具体的法律来加以保障。
(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在继续畅通现有各种信访渠道的同时,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建立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系统,提高信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按胡锦涛总书记“对三类干部要特别关注”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信访干部交流使用的导向问题。要进一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在人、财、物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为有效处置各类信访问题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加大信访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抓好“双教育、双规范”,既教育公务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又教育公民依法信访;既规范公务员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又规范公民信访行为。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及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公民诉求渠道的价值取向问题。信访工作及体制、机制的改革还需要在基层至下而上积极探索,大胆突破,勇于进行制度创新,为整个信访工作改革和信访立法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2.王学军主编:《信访条例讲话》,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3.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4. 田文利:“信访制度改革的理论分析和模式选择”,2006年3月18日;
5.于建嵘:“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2006年3月19日;
【关键词】:信访调查分析看法建议
一、调查对象与调查结果
我们选择在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相对较多的四个主城区(盘龙、五华、官渡、西山)开展调查,以普通市民群众作为调查对象,分别在人群相对集中的学校、幼儿园、青少年活动中心、农贸市场、购物超市、城市广场、社区居委会等地方进行问卷调查。并有幸结合今年奥运信访维稳工作,全国开展县区委书记“大接访”、干部“大下访”活动,对部分领导及信访机构工作人员和信访群众进行了访谈调查。
(一)调查对象
按统计学原理,本次调查采取的是等距离随机抽样调查方法。国家统计局按昆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常住人口确定,该市主城区经常性住户调查样本应均衡性地分布为800 户。因此,我们在调查选点上已充分考虑了分布的均衡性,调查规模和样本量确定为1000份,并将对相关人员的访谈调查作为必要的补充或拓展,被调查者基本情况如下。
1.被调查者性别比。男性507人,占总人数的50.7%;女性493人,占总人数的49.3%。性别比例均匀。
2.被调查者年龄分布。18-30岁139人,占总人数的13.9%;31-40岁305 人,占总人数的30.5%;41-50 岁254 人,占总人数的25.4%;18-30 岁165 人,占总人数的16.5%;18-30 岁137 人,占总人数的13.7%。被调查者年龄分布合理,31-60岁的主流人群占本次调查的比例达72.4%。
3.被调查者文化程度。小学及以下59人,占总人数5.9%;初中213人,占总人数21.3%;高中(中专)355人,占总人数35.5%;大专以上373人,占总人数37.3%。中、高学历的被访者比例最大,占35.5%和37.3%。
4.被调查者的社会角色。企业员工232人,占总人数的23.2%;农民114人,占总人数的11.4%;个体工商者70 人,占总人数的7%;事业单位人员53 人,占总人数的5.3%;国家公务员45 人,占总人数的4.5%;学生17 人,占总人数的1.7%;离退休人员213 人,占总人数的21.3%;其它147人,占总人数的14.7%。被调查者的社会职业分布具有广泛性。
(二)调查结果
1.人们对信访及信访工作的认知与认同程度。(1)群众认为信访工作的主要作用,点击率最高的是:完善政治参与、舆情分析,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占38.3%。而对信访工作地了解程度,60.8%的人了解一些,6.2%的人了解较多,不了解的占33%。普通市民认为通过信访渠道能解决问题的占21%,不能解决的占10.5%,部分解决的占46%,不清楚的占22.5%。(2)公民与社会或他人发生纠纷,群众首先选择的救济方式分别为:司法渠道占19.1%,行政复议或仲裁占8.7%,调解占44.9%,信访占27.3%。(3)人们之所以选择信访这种权利救济方式,是因为信访与其他救济方式相比具有以下特点,被调查者选择为:成本低占15.9%,方便易行占24.9%,制约较少占6.8%,程序简单占17.6%,能够解决占问题23.3%,不得已而为之占11.5%。
2.信访工作改革的出路和意见建议。近8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信访制度必须进行改革,要在完善体制、建立机制、改进方式法上下功夫。(1)对信访工作改革的出路。市民群众的选题比例为:强化司法、弱化信访占16.2%,将信访纳入法制化轨道占44.8%,取消信访占2.1%,加强信访占36.9%。(2)对信访工作改革的具体方式。市民群众的选项比例如下:加强信访法治化建设占44.2%,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占45.6%;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占69.7%;整合资源,加强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占58.5%;强化行政机关的责任,规范其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占66.6%;规范公民的信访行为占42.6%。(3)对做好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认真梳理,出现较多的字词是提高工作效率,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部门和上下级之间不要互相推诿,提高工作人员素质和责任心。
二、信访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对上述调查结果进行分析不难了解到,信访量增多与选择救济渠道的原因,以及信访工作体制与机制存在弊端的成因。
(一)信访量增多与选择救济渠道的分析
1.不同群体间的利益调整是信访量增多的客观现实因素。我国正处于改革的攻坚时期,体制转轨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各方利益的调整,一些潜在的社会矛盾逐渐凸显出来。由于我国现行的矛盾与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社会矛盾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地化解,形成了“老矛盾— —没有解决—— 新矛盾出现”的这样一种恶性循环,信访量必然增多。统计显示,涉及利益关系的信访量占79.8%。
2.人们法制观念淡薄,“弃法崇信”现象严重。普法形式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还没有真正深入人心,加上许多信访人的“清官”情结,期盼“清天大老爷”的出现,一些群众习惯于通过信访渠道解决诉求,遇到问题就上访,把上访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途径。调查中认为法制不完备的人占68.3%,群众习惯用信访解决问题的人占31%。
3.信访解决了一部分群众的实际问题。被调查者认为信访可以解决问题或解决部分问题的占67%。由于行政救济渠道、司法救济机制存在的弊端,使大量应该通过以上渠道解决的诉求涌向了信访渠道。信访部门不堪负重、压力很大,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努力解决群众的合理问题。
(二)信访工作体制与机制分析
1.信访部门责重权轻,职能与职权不相匹配。53.9%的市民群众认为,信访部门的权限非常有限,基本没有制约下级或者同级政府部门的权力。信访部门对信访案件的处理,仅有“转办、交办、督办、协调”等几种有限手段。面对大量的信访案件,信访部门处于尴尬的境地,一方面要求“事要解决”,对信访问题的处理结果负责、对社会稳定负责,承担社会矛盾“减压筏”、“调节器”的职能;一方面又没有直接影响处理结果的权力。通常就是把信访材料层层下转。这样一来,必然使得老百姓的信访材料绝大多数石沉大海,不了了之。信访部门于是被社会戏称为“第二邮局”。
2 .法制程度低、“人治”色彩浓。现行信访立法不完善,造成信访程序性和规范性缺失,信访人和信访部门权利义务模糊不清,信访的管辖范围被迫扩容,信访案件内容繁杂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造成信访案件增加,解决难度加大。而且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实际是各级行政机关秘书型的附属部门。由于附属性决定其没有相应的行政职权,在信 访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往往要对行政机关负责,并征求行政机关的意见,导致信访的行政干预性极其突出,处理程序不规范、不严密,许多问题的解决依靠领导的批示推进,带有浓厚的政治与“人治”色彩。有21.6%的市民群众持此观点。
3.监督无手段、协调不到位。根据《信访条例》斌予的职权,信访部门主要享有督促检查权和协调处理权、以及改进工作的批评建议权。但实际工作中,信访部门不具有具体的行政职权,使得三项职权的使行缺乏依托或载体,督促检查无手段,协调处理很难到位,改进工作的批评建议权缺乏权威,对有关部门往往无关疼痒,难以落实,使信访工作的功能和作用大为衰减。34.6%的群众赞同这种观点。
4.结构失调,效率低下。由于信访制度中缺乏有效、强硬的处理机制,信访机构之间又缺乏统领关系,体制结构松散,职能交错,缺乏内在的沟通和协调,信息不共享,信访资源被大量浪费和闲置,而相当一部分县级信访机构却又人员偏少、经费匮乏,一些信访案件常出现多重受理或相互推诿的现象,结案周期长、办结率低。据昆明市信访部门自身统计,市县两级信访部门直接查处的信访件只占信访总量的1.5%左右。
三、做好信访工作的建议
党的十七大提出: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要妥善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完善信访制度,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
(一)改革信访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按信访法治化的道路,把加强
现有信访机构、提高效能作为近期目标。将党委和政府信访部门作为派出机构,提高权威性。
(二)加强信访法制化建设,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提高信访立法的地位和效力等级。国务院颁布的《信访条例》,与信访的宪法地位并不相称,信访作为由宪法确定的公民基本民主权利和国家的基本民主制度,宜由全国人大制定具体的法律来加以保障。
(三)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要在继续畅通现有各种信访渠道的同时,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手段,建立信访工作信息网络系统,提高信访工作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
(四)加强信访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要按胡锦涛总书记“对三类干部要特别关注”的要求,切实解决好信访干部交流使用的导向问题。要进一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条件和环境,在人、财、物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为有效处置各类信访问题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五)加大信访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抓好“双教育、双规范”,既教育公务员依法处理信访问题,又教育公民依法信访;既规范公务员处理信访事项的行为,又规范公民信访行为。
综上所述,信访工作及制度改革的实质是公民诉求渠道的价值取向问题。信访工作及体制、机制的改革还需要在基层至下而上积极探索,大胆突破,勇于进行制度创新,为整个信访工作改革和信访立法积累经验。
【参考文献】:
1.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信访学概论》,中国方正出版社,2005年3月第1版;
2.王学军主编:《信访条例讲话》,法律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
3.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4. 田文利:“信访制度改革的理论分析和模式选择”,2006年3月18日;
5.于建嵘:“信访的制度性缺失及其政治后果”,2006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