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人口老龄化现象的日趋严重,养老问题已经成为了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而如何有效的解决养老问题则成为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问题。文章主要是就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的完善和落实进行了研究和探讨,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有助于养老问题解决的相关策略。
关键词:养老用地;服务设施;策略
1、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要点分析
1.1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范围和用途的清晰界定
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颁布实施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对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有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必须在符合慈善用地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布局和安排养老设施的土地登记手续,且土地实际使用最高年限为50年。同时该意见还将专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与具有养老功能的商业性设施用地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从而增加了养老服务设施企业获取土地的机会,为我国养老事业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随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的进一步明确,不仅为企业的开发与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支持,而且也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企业开发的风险,促进了其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升。
1.2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需要明确规范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的这一要求的规定,要求所有新建城区与新建养老机构所需要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必须纳入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中,同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收回符合规划用地要求的闲置土地优先进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在进行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的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的科学合理。
1.3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分类供应和管理更为明晰
针对非营利性与盈利性养老机构采取了划拨和有偿使用等不同的供地方式。在这其中有偿使用方式主要是以租赁方式为主,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出租与转让政策标准,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顺利获取,这种方式与其他经营性的土地出让方式存在的最大区别就是,其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营利性应力服务机构在建设、管理方面所需要的成本,促进了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效率的全面提升。另外,在新城区建设时,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途,严格的按照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土地的划分与使用,同时加强其他用途土地面积比例和供应方式管理的力度,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的顺利落实。
2、完善我国养老用地政策的相关建议
(1)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性质明确的基础上,根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方案,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稳定性,同时根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特点,确定符合其发展要求的独立性的土地使用类型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土地使用量。这一问题实际上在我国政府部门最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已经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在未来土地用途分类修改时,必须严格的按照《老年人权利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作为全新的土地使用类型纳入现有的土地用途分类体系中,才能确保养老产业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将养老产业项目的用地与城市服务体系的建设紧密的融合在一起,同时根据养老规划发展的预期确定详细的土地使用分类规划方案,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数量的充足。
(2)加大差别化养老用地供应模式探索研究的力度,建立起精细化、差别化的养老用地供应管理体系,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以确保养老设施用地供应的正常有序。同时根据养老设施用地的特点,加强公益性、营利性养老设施用地差别供应研究的力度,满足养老设施用地的需求,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针对非营利性养老设施用地,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降低养老地产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面向特定群体的中低档养老地产规划建设的力度,同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加快中低档养老地产发展的步伐。在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同时,积极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这样既可以保证投资方的利润空间,而且也有助于政府部门针对此类项目的补贴,从根本上盘活了城市存量的建设用地,确保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正常供应;其次,針对营利性养老设施项目,政府部门必须在充分考虑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的同时,将其自身的功能体现出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最后,由于高端市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自身的社会福利性与公益性相对较低,可以将其作为商业投资项目予以发展,通过合理的市场竞争选择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参与投资与建设。
(3)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类型的特点,加强用地审批和监管的力度,建立完善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符合相关要求,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缩短养老项目建设的周期,加快收益资金回收的步伐,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各个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持养老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避免养老项目用地性质改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现象的出现,通过建立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的方式,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途始终处于正确的发展方向。比如,在审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时,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规划实施方案,否则建设、规划部门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不予核发相关证照。另外,民政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制度,加强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交流沟通的力度,确保与养老服务设施相关的项目所取得的土地切实的应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中,避免出现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从事其他经营性商业活动的现象。
3、结束语
总之,由于我国的养老失业与养老产业的发展目前尚处于起步的阶段,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与相关专家学者、企业以及社会的合作力度,才能制定出有助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政策,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失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秦岭.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的完善和落实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7,v.38;No.25707:52-55.
[2]牛云凡,刘巧芹,赵淑芹.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及应对策略分析[J].国土资源情报,2017,No.17002:45-50.
[3]张云云.社区化养老用地法律分析[J].探求,2017,No.24406:79-85.
关键词:养老用地;服务设施;策略
1、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要点分析
1.1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范围和用途的清晰界定
国土资源部于2014年颁布实施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指导意见》,对于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进行了明确的规定。所有用于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用地必须在符合慈善用地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的布局和安排养老设施的土地登记手续,且土地实际使用最高年限为50年。同时该意见还将专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与具有养老功能的商业性设施用地进行了明确的区分,从而增加了养老服务设施企业获取土地的机会,为我国养老事业的开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另外,随着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年限的进一步明确,不仅为企业的开发与建设提供了全面的支持,而且也最大限度的降低了企业开发的风险,促进了其企业经济效益的有效提升。
1.2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供地计划需要明确规范
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实施的这一要求的规定,要求所有新建城区与新建养老机构所需要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必须纳入国有建设用地的规划中,同时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收回符合规划用地要求的闲置土地优先进行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顺利进行。这也进一步说明了在进行区域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规划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严格的规范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规划,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使用的科学合理。
1.3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分类供应和管理更为明晰
针对非营利性与盈利性养老机构采取了划拨和有偿使用等不同的供地方式。在这其中有偿使用方式主要是以租赁方式为主,要求地方政府根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土地出租与转让政策标准,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顺利获取,这种方式与其他经营性的土地出让方式存在的最大区别就是,其最大限度的降低了营利性应力服务机构在建设、管理方面所需要的成本,促进了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效率的全面提升。另外,在新城区建设时,必须在土地出让合同中明确的规定和说明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途,严格的按照城镇建设规划的要求进行土地的划分与使用,同时加强其他用途土地面积比例和供应方式管理的力度,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规划的顺利落实。
2、完善我国养老用地政策的相关建议
(1)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性质明确的基础上,根据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的要求和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用地规划方案,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稳定性,同时根据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特点,确定符合其发展要求的独立性的土地使用类型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土地使用量。这一问题实际上在我国政府部门最新修订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已经对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概念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同时在未来土地用途分类修改时,必须严格的按照《老年人权利保障法》的相关规定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作为全新的土地使用类型纳入现有的土地用途分类体系中,才能确保养老产业始终保持良好的发展状态。另外,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将养老产业项目的用地与城市服务体系的建设紧密的融合在一起,同时根据养老规划发展的预期确定详细的土地使用分类规划方案,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数量的充足。
(2)加大差别化养老用地供应模式探索研究的力度,建立起精细化、差别化的养老用地供应管理体系,采取多层次、多样化的管理方式,以确保养老设施用地供应的正常有序。同时根据养老设施用地的特点,加强公益性、营利性养老设施用地差别供应研究的力度,满足养老设施用地的需求,而这一目标的实现则必须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针对非营利性养老设施用地,政府相关部门必须在降低养老地产准入门槛的同时,加强面向特定群体的中低档养老地产规划建设的力度,同时给予政策上的优惠,加快中低档养老地产发展的步伐。在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同时,积极的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到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中,这样既可以保证投资方的利润空间,而且也有助于政府部门针对此类项目的补贴,从根本上盘活了城市存量的建设用地,确保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正常供应;其次,針对营利性养老设施项目,政府部门必须在充分考虑营利性养老服务设施所具有的公益性特点的同时,将其自身的功能体现出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产业的长期稳定发展;最后,由于高端市场的养老服务设施用地自身的社会福利性与公益性相对较低,可以将其作为商业投资项目予以发展,通过合理的市场竞争选择符合要求的投资者参与投资与建设。
(3)政府相关部门必须根据所在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类型的特点,加强用地审批和监管的力度,建立完善的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用途符合相关要求,同时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缩短养老项目建设的周期,加快收益资金回收的步伐,确保养老服务设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所以,各个地方政府在大力扶持养老服务设施产业发展的同时,必须避免养老项目用地性质改为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现象的出现,通过建立职能部门联动监督管理机制的方式,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用途始终处于正确的发展方向。比如,在审批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时,必须要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应的规划实施方案,否则建设、规划部门必须根据相关要求不予核发相关证照。另外,民政部门必须制定完善的养老服务设施制度,加强与土地管理部门之间交流沟通的力度,确保与养老服务设施相关的项目所取得的土地切实的应用于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中,避免出现私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从事其他经营性商业活动的现象。
3、结束语
总之,由于我国的养老失业与养老产业的发展目前尚处于起步的阶段,因此政府部门必须加强与相关专家学者、企业以及社会的合作力度,才能制定出有助于解决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的政策,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失业和产业发展的需求,确保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
参考文献:
[1]秦岭.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的完善和落实研究[J].当代经济管理,2017,v.38;No.25707:52-55.
[2]牛云凡,刘巧芹,赵淑芹.我国养老服务设施用地政策及应对策略分析[J].国土资源情报,2017,No.17002:45-50.
[3]张云云.社区化养老用地法律分析[J].探求,2017,No.24406:79-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