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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短板、国内生育政策调整、学前教育(特别是高质量学前教育)投资收益认识的深入,意味着"十三五"期间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需求将保持高位增长。与此同时,受经济下滑、"营改增"政策推进、三四线房价下跌以及新《预算法》实施等的影响,财政性学前教育的供给能力特别是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主体——县级政府的收入能力,在"十三五"期间将明显下降。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需求与供给的矛盾,迫切要求从制度上构建学前教育投入增长的保障机制,为学前教育发展保驾护航。为此,本文提出将县级政府作为财政性学前教育的投入主体,但缩小各省(市、自治区)之间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差距的责任,改由中央政府承担;缩小省内各县(市、区)之间、城乡之间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差距的责任,改由省级政府承担;通过财政资金的增量调整和存量调整,直接扩大县级政府对学前教育经费的供给能力;坚持财政性学前教育资金分配的公共性,通过财政资金的作用,吸引更多学前教育投入,间接扩大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