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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涧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实践活动,以全县工作大局展开各项审判活动,立足审判实际,强化审判管理,加强队伍建设,狠抓党风廉政,全力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为构建平安和谐清涧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学习教育常抓不懈干警素质全面提高
清涧县法院按照县委、中院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教育活动。院党组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有落实。特别是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以推进审判“五进”为载体,按照“访民情、听民事、解民困”的要求,不断将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在审判“进农村”方面,法庭法官先后数十次深入村镇,圆满调解一系列的民事案件,有效预防了“民转刑”的发生,受到乡镇领导和百姓的一致好评。在审判“进企业”中,法院组织了巡回法庭,进驻到县金融机构和企业,依法展开收贷、收债活动,为其收回近500万元的贷款和欠债,有力地保障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平稳运行,有效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受到县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据统计,仅2009年,清涧县法院有三名干警顺利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多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年终工作考评位居全市第一,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司法统计、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同时,院长霍静初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五次授予三等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正法院形象
清涧县法院党组对法院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非常重视,保证每月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省高院的讲话,传达全省法院反腐倡廉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院长与党组其他成员,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向院党组签署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将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实到庭、落实到人。按照省高院提出的“狠抓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要求,重点抓作风建设和制度落实,狠抓“五个严禁”,
“六个不准”的贯彻落实。大兴亲民、务实、文明、节约之风,有力促进了法院的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通过抓“一岗双责”、“三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随案廉政监督卡”、“廉政临察员、监督员”、“省法院‘四项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落实、执行工作,使法院逐步走上了以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规范化道路。立足社会矛盾化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
清涧县法院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立足社会矛盾化解,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努力寻找法院工作和平安创建的结合点,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新清涧。一是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有效推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全力促进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案件的首要结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广泛建立民调工作网络,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全力开展审判“五进”活动,结合审判实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依法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消除隐患,在建设平安和谐清涧中发挥积极作用。
清涧县法院按照县委、中院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工作主题,组织干警深入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一系列教育活动。院党组成立了专门的活动领导小组,制订了周密的《实施方案》。在活动的每个阶段都做到了有组织、有领导、有安排、有落实。特别是在“人民法官为人民”的主题实践活动中,以推进审判“五进”为载体,按照“访民情、听民事、解民困”的要求,不断将主题实践活动引向深入。在审判“进农村”方面,法庭法官先后数十次深入村镇,圆满调解一系列的民事案件,有效预防了“民转刑”的发生,受到乡镇领导和百姓的一致好评。在审判“进企业”中,法院组织了巡回法庭,进驻到县金融机构和企业,依法展开收贷、收债活动,为其收回近500万元的贷款和欠债,有力地保障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平稳运行,有效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受到县级领导的高度赞扬。
据统计,仅2009年,清涧县法院有三名干警顺利通过全国司法统一考试,多名干警被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法院授予“人民群众满意的政法干警”、“十佳法官”、“办案能手”等荣誉称号,年终工作考评位居全市第一,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年度信访工作“先进集体”和司法统计、调研工作“先进集体”,被陕西省爱国卫生运动会评为“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同时,院长霍静初还被最高人民法院记二等功一次,被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五次授予三等功。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树立公正法院形象
清涧县法院党组对法院的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非常重视,保证每月一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学习省高院的讲话,传达全省法院反腐倡廉的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同时,院长与党组其他成员,党组成员与各部门负责人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各部门负责人向院党组签署了《廉洁从政承诺书》,将反腐倡廉工作责任落实到庭、落实到人。按照省高院提出的“狠抓作风建设,切实转变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要求,重点抓作风建设和制度落实,狠抓“五个严禁”,
“六个不准”的贯彻落实。大兴亲民、务实、文明、节约之风,有力促进了法院的司法作风和工作作风的根本转变。通过抓“一岗双责”、“三问”、“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随案廉政监督卡”、“廉政临察员、监督员”、“省法院‘四项制度’”等有关制度的落实、执行工作,使法院逐步走上了以制度管权、靠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规范化道路。立足社会矛盾化解全面加强审判工作
清涧县法院充分发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成员单位的主力军作用,立足社会矛盾化解,坚持以审判工作为中心,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努力寻找法院工作和平安创建的结合点,全力打造平安和谐的新清涧。一是继续贯彻严打方针,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活动的高压态势,对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严厉打击。依法从严惩处严重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有效推动整顿规范市场秩序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二是围绕社会矛盾化解,全力促进社会稳定。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作为案件的首要结案方式,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申诉、信访等各个环节。广泛建立民调工作网络,构建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真正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三是以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为重点,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积极参与法制宣传。全力开展审判“五进”活动,结合审判实务进行法制教育宣传。依法提出司法建议,帮助有关单位完善管理,消除隐患,在建设平安和谐清涧中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