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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缘起于20世纪80年代的公用事业民营化浪潮在西方世界已取得显著成就。借鉴西方国家经验,中国也已推行公共事业的民营化改革。但是,民营化有其特定的适用条件。文章对相关的研究成果和观点进行了系统的总结和梳理,指出了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的方向。
【关键词】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行为
一、公用事业民营化内涵
共用事业是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而民营化的核心就是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更好满足公众需求。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是公用事业民营化理论在公用事业领域的一次大胆的创新实践,通过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政府进行有效的规划,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配套体系。
二、公共事业民营化实现方式
(1)签订承包合同。通过签订承包合同,使得政府与私营公司之间形成经济合同关系。(2)股份制改革。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大型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革,募集更多社会闲散资金,摆脱政府对公共服务投入力度不足的情况。(3)特许经营。政府和企业签订合同,政府赋予企业特许经营公共服务的权力,同时企业必须定期交给政府一定的特许经营费。(4)政府补贴。针对一些利润不高、但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的公共必须品,民企在自筹部分资金的基础上,政府对其适当比例的补贴,这样有利于服务规模的扩大并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5)出售与兼并。对于一些涉及到关键领域的公共服务机构,即使再亏损,也不能卖。但另外针对其它一些长期处于亏损的机构,可以考虑出售或者与民间企业通过承担债务或者控股的方式兼并以盘活国家资产,但要防止国家资产流失。
三、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中出现的问题
(1)政府控制过严。目前中国各城市政府几乎都设有公用事业管理局或类似的政府机构,既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又由其所属的企业垂直垄断公用事业的经营活动。(2)腐败现象普遍。民营化相关的腐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民营化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与民营化后的寻租。第一,民营化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股改之后,由于一些企业操作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就以低价入股;分红利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将国有资产按比例送配给个人。第二,民营化后的寻租。一是价格寻租。作为民营后的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即使能够通过降低成本以获取利润,仍有足够的动机谋求价格上涨而获取高额利润。二是竞标寻租。作为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两种形式:合同承包和特许经营在竞争者中选择中标者都有一个评标的过程。由于是否中标有时不完全是出价最低者获胜,有时是综合指标最高者获胜。而综合指标的评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竞标便认为有机可乘。通过寻租的方式疏通关节以中标。(3)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在国企改制之后,由于社保制度的落后,大部分下岗职工流入到社会,造成大量的社会负担。(4)生产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虽然我国的某些公共事业也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对垄断行业进行了拆分,引入了一些竞争机制,但这样的拆分行为又形成了更多的垄断主体,这样的民营化生产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难以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
四、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应承担的职责
(1)转变观念,转换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机关基于某种规定所承担的基本职责与基于自身特定结构所能发挥的功能作用的统称。政府应从公用事业的“直接干预者”转变成为“间接干预者”。(2)建立健全公用事业领域的法规建设。在民营化的进程中,政府与社会企业的广泛接触,使得寻租发生的机会大大增加。而且由于私营部门的趋利性,免不了导致公用事业服务的质量下降,漫天要价的情况出现。所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政府与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约束显得十分重要。(3)建立合理合法的激励机制。在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价格机制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政府应在价格、税收方面给予私营部门以优惠,同时在准入方面给予私营部门公平公正的机会以吸引私营部门的参与。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向人们宣传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知识和信息,并通过价格听证会等一系列举措参与到民营化的决策中,而获得公众的支持和信任。
我国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共服务民营化在中国的道路还很长,但是随着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关系的理顺,投融资环境的改善,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必然得到公众的肯定。
参考文献
[1]高旺.西方国家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6)
[2]詹国彬.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的障碍及其战略选择[J].宁波大学学报.2009(5)
[3]蔡翔华.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中的政府责任[J].理论观察.2006(2)
[4]张雪,王海祥.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问题探析[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9(4)
【关键词】公用事业;民营化;政府行为
一、公用事业民营化内涵
共用事业是指具有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共享的基本特征,服务于城市生产、流通和生活的各项事业的总称。而民营化的核心就是更多依靠民间机构,更少依赖政府,更好满足公众需求。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是公用事业民营化理论在公用事业领域的一次大胆的创新实践,通过引入市场竞争的机制,政府进行有效的规划,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配套体系。
二、公共事业民营化实现方式
(1)签订承包合同。通过签订承包合同,使得政府与私营公司之间形成经济合同关系。(2)股份制改革。对提供公共服务的大型事业单位实行股份制改革,募集更多社会闲散资金,摆脱政府对公共服务投入力度不足的情况。(3)特许经营。政府和企业签订合同,政府赋予企业特许经营公共服务的权力,同时企业必须定期交给政府一定的特许经营费。(4)政府补贴。针对一些利润不高、但关系到人们日常生活的的公共必须品,民企在自筹部分资金的基础上,政府对其适当比例的补贴,这样有利于服务规模的扩大并加强政府与企业之间的合作。(5)出售与兼并。对于一些涉及到关键领域的公共服务机构,即使再亏损,也不能卖。但另外针对其它一些长期处于亏损的机构,可以考虑出售或者与民间企业通过承担债务或者控股的方式兼并以盘活国家资产,但要防止国家资产流失。
三、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中出现的问题
(1)政府控制过严。目前中国各城市政府几乎都设有公用事业管理局或类似的政府机构,既负责城市公用事业的管理工作,又由其所属的企业垂直垄断公用事业的经营活动。(2)腐败现象普遍。民营化相关的腐败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民营化中的国有资产流失与民营化后的寻租。第一,民营化中的国有资产流失。股改之后,由于一些企业操作不规范,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具体表现为:国有资产不进行评估的情况下就以低价入股;分红利时,国家股、集体股、个人股同股不同利;将国有资产按比例送配给个人。第二,民营化后的寻租。一是价格寻租。作为民营后的城市公用事业企业即使能够通过降低成本以获取利润,仍有足够的动机谋求价格上涨而获取高额利润。二是竞标寻租。作为城市公用事业民营化的两种形式:合同承包和特许经营在竞争者中选择中标者都有一个评标的过程。由于是否中标有时不完全是出价最低者获胜,有时是综合指标最高者获胜。而综合指标的评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因此竞标便认为有机可乘。通过寻租的方式疏通关节以中标。(3)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在国企改制之后,由于社保制度的落后,大部分下岗职工流入到社会,造成大量的社会负担。(4)生产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虽然我国的某些公共事业也进行了股份制改造,对垄断行业进行了拆分,引入了一些竞争机制,但这样的拆分行为又形成了更多的垄断主体,这样的民营化生产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难以满足社会大众的需要。
四、公用事业民营化中政府应承担的职责
(1)转变观念,转换政府职能。政府职能是指政府机关基于某种规定所承担的基本职责与基于自身特定结构所能发挥的功能作用的统称。政府应从公用事业的“直接干预者”转变成为“间接干预者”。(2)建立健全公用事业领域的法规建设。在民营化的进程中,政府与社会企业的广泛接触,使得寻租发生的机会大大增加。而且由于私营部门的趋利性,免不了导致公用事业服务的质量下降,漫天要价的情况出现。所以,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于政府与民营企业进行必要的约束显得十分重要。(3)建立合理合法的激励机制。在公共服务的公益性和价格机制相对固定的情况下,政府应在价格、税收方面给予私营部门以优惠,同时在准入方面给予私营部门公平公正的机会以吸引私营部门的参与。政府应通过各种途径向人们宣传公共服务民营化的知识和信息,并通过价格听证会等一系列举措参与到民营化的决策中,而获得公众的支持和信任。
我国公用事业的民营化改革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公共服务民营化在中国的道路还很长,但是随着适应市场经济的政府职能的转变和政企关系的理顺,投融资环境的改善,我国公用事业民营化必然得到公众的肯定。
参考文献
[1]高旺.西方国家公用事业民营化改革的经验及其对我国的启示[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6(6)
[2]詹国彬.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的障碍及其战略选择[J].宁波大学学报.2009(5)
[3]蔡翔华.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中的政府责任[J].理论观察.2006(2)
[4]张雪,王海祥.中国公共事业民营化改革问题探析[J].西南交通大学学报.200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