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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伴随着经济腾飞,我国当今社会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将腐败扼杀在萌芽中,建立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就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必须做好风险排查、制定有效措施、始终加强监督这三个步骤。
关键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现今,我国经济总量已经位于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伴随着经济腾飞,人民深恶痛绝的社会腐败现象也随着产生,且越演越烈。从腐败人员上来看,从普通国家公职人员到高级领导干部;从腐败发展趋势来看,从个人腐败到腐败利益团体;从腐败行业上来看,从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国防、能源到关系到民生民计的卫生、教育,甚而发展到社会慈善事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實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到《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但腐败现象仍不时发生,如何避免党员干部腐败变质,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和社会氛围,办法之一就是建立有效的惩防结合、预防在先,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载体的惩防体系。
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风险防控切入点。
廉政风险防控的前提是必须找准、查全风险点,只有找准查全风险点,才能有的放矢。所谓找准风险点就是要求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积极主动查找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可能在什么地方发生,可能以何种形式出现,一旦出现,危害的程度如何。找准查全风险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与方法,可闭门深思自我反省,可相互探讨发现,可走进群众中听他人说讲,可虚心聆听领导教诲等。风险点找到了,目标明确了,防控机制的建立就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在查找风险点时,党员干部要对风险点有正确的认识,即所查找的风险点是党员干部所在工作岗位时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已经存在的问题,不是已经产生出现的腐败,更不是党员干部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的自画像。
二、认真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大堤。
在全面准确排查出风险点后,就要对可能产生风险的方方面面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一)分析梳理风险等级,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查找出的风险点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以问卷的形式发放,征求意见,接受评议,从而预测风险的性质,演化的方向,危害的程度。
(二)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风险点首先在岗,就必须梳理岗位职责,分清权力与责任,针对岗位制定措施,责任到人。
(三)清理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和优化办事规则,规范操作程序。
(四)及时清理过时和不规范的制度,建立完善真正有效管用的制度,并加以实实在在的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只有这样,将预防控制廉政风险的内容转变为制度的要求,纪律的规定,才能使防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推进防控工作的长效化和常态化,才能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环节,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有序的链条,存在着前期在于预防,中期在于监控,后期在于处置的三个环节。防控中,只有把这一链条上三个环节有效衔接起来,加强监督,做到环环相扣,才能对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进而杜绝腐败的产生。
(一)在前期预防中,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记执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和自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党和政府要对党员干部及时、多次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其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他们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在中期的监控中,实施动态监控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和权力运行过程,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风险的发生。
(三)在后期的处置中,党和政府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党员干部应及时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
此时,应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应、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党员干部,可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失误与偏差,而对整改不力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加以严厉追究,从而做到“没有问题早防控,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把腐败现象早早地扼杀在萌芽中。
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我党继续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合民心、顺民意的反腐倡廉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而达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建制度防线,形成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机制”明确要求。
关键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建设取得了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现今,我国经济总量已经位于世界第二位,仅次于美国。但伴随着经济腾飞,人民深恶痛绝的社会腐败现象也随着产生,且越演越烈。从腐败人员上来看,从普通国家公职人员到高级领导干部;从腐败发展趋势来看,从个人腐败到腐败利益团体;从腐败行业上来看,从关系到国家安危的国防、能源到关系到民生民计的卫生、教育,甚而发展到社会慈善事业。
中共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實施了坚强有力的领导。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到《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准则》,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加大防治腐败的力度。但腐败现象仍不时发生,如何避免党员干部腐败变质,使腐败现象无滋生蔓延的条件和土壤,形成“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体制机制和社会氛围,办法之一就是建立有效的惩防结合、预防在先,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载体的惩防体系。
认真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入手。
一、积极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找准风险防控切入点。
廉政风险防控的前提是必须找准、查全风险点,只有找准查全风险点,才能有的放矢。所谓找准风险点就是要求党员干部结合岗位职责,积极主动查找每个岗位的廉政风险可能在什么地方发生,可能以何种形式出现,一旦出现,危害的程度如何。找准查全风险点可以采取多种形式与方法,可闭门深思自我反省,可相互探讨发现,可走进群众中听他人说讲,可虚心聆听领导教诲等。风险点找到了,目标明确了,防控机制的建立就更加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在查找风险点时,党员干部要对风险点有正确的认识,即所查找的风险点是党员干部所在工作岗位时发生危险的可能性,不是已经存在的问题,不是已经产生出现的腐败,更不是党员干部在现实工作和生活中的自画像。
二、认真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筑牢廉政风险大堤。
在全面准确排查出风险点后,就要对可能产生风险的方方面面对症下药,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
(一)分析梳理风险等级,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类汇总,并将查找出的风险点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或以问卷的形式发放,征求意见,接受评议,从而预测风险的性质,演化的方向,危害的程度。
(二)建立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体系。风险点首先在岗,就必须梳理岗位职责,分清权力与责任,针对岗位制定措施,责任到人。
(三)清理工作流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完善和优化办事规则,规范操作程序。
(四)及时清理过时和不规范的制度,建立完善真正有效管用的制度,并加以实实在在的落实,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
只有这样,将预防控制廉政风险的内容转变为制度的要求,纪律的规定,才能使防控管理工作的制度化推进防控工作的长效化和常态化,才能提高党员干部廉政风险意识,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
三、紧扣廉政风险防控环节,杜绝腐败现象的产生。
廉政风险防控是一个有序的链条,存在着前期在于预防,中期在于监控,后期在于处置的三个环节。防控中,只有把这一链条上三个环节有效衔接起来,加强监督,做到环环相扣,才能对可能产生的腐败行为实施有效的控制,进而杜绝腐败的产生。
(一)在前期预防中,党员干部要主动加强理论学习,提高党性修养,牢记执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做到自重、自省、自警和自励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的监督。党和政府要对党员干部及时、多次开展权力观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其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他们拒腐防变的主动性和坚定性。
(二)在中期的监控中,实施动态监控岗位行政行为、制度机制落实和权力运行过程,及时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采取廉政谈话、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风险的发生。
(三)在后期的处置中,党和政府对有明显风险表现的党员干部应及时纠错和提醒,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
此时,应畅通群众投诉渠道,对群众有举报,社会有反应、不按照规定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党员干部,可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责任追究等措施,帮助和督促其及时纠正失误与偏差,而对整改不力的,应按照相关规定加以严厉追究,从而做到“没有问题早防控,有了问题早发现,一般问题早纠正,严重问题早查处”,把腐败现象早早地扼杀在萌芽中。
古人云“廉者,政之本也”。我党继续开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局面,就必须进一步完善合民心、顺民意的反腐倡廉制度,加快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从而达到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纪委五次会议上提出的“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从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排查廉政风险,健全内控机制,构建制度防线,形成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的科学机制”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