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邮件传递的遗嘱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来源 :伴侣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yfs24532421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问:
  我和弟弟大学毕业后都在外地工作。我已娶妻生子,弟弟至今未婚。他工作在西北山区,条件艰苦,工资收入低。父母一直对他放心不下。父母今年双双病逝,逝前他们曾通过电子邮箱给我们发过一封有关二老走后遗产的处理函(遗嘱)。该函(电子邮件)写明,在他们走后遗产归弟弟所有,并注明了年、月、日,下有父母的亲笔签名。父母走后,清理父母的遗物时,我们一直没有找到这份电子遗嘱的手稿。请问这份通过电子邮箱发出的遗嘱(电子邮件),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答:
  电子邮件是指通过电子等方式产生、传递、接收或储存信息的方式,是国际互联网提供的通信方式的一种。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但前款规定不适用下列文书:(一)涉及婚姻、收养、继承等人身关系的;(二)涉及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益转让的;(三)涉及停止供水、供热、供气、供电等公用事业服务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电子文书的其他情形。且目前我国《继承法》第十七条只规定了五种有效形式的遗嘱: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没有电子遗嘱的规定。因此尽管电子邮件属于书面证据的一种,可靠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邮件遗嘱有立嘱人的亲笔签名,注有年月日,符合自书遗嘱的构成要件,电子签名已经第三方认证并非伪造,也不能认定该电子邮件遗嘱为有效的遗嘱。你父母的遗产应当按照《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你可和弟弟协商,尽量遵循你父母的遗愿予以处理。
其他文献
提高中学数学教学质量,不仅仅是为了提高学生的数学成绩,更重要的是能使学生学到有用的数学。为此,笔者认为在中学数学教学中构建数学建模意识无疑是我们中学数学教学改革的
我们可用历史的方法,对五四学潮前后的重要法学家做个时空定位,看看他们究竟在做什么,是否真的缺席。恩师贺卫方,许多年前写过随笔——《法学家的缺席》,探讨法学家为什么不
2008年7月,在美国得克萨斯州,一个名叫波普的人由于性侵犯3名女童长达2年之久,被送上法庭。陪审团认为每项性侵犯罪都应该判终身监禁,他被控40项控罪,最后被判处入狱4000年,
大刘大刘是我工友。大刘这人,是出了名的抠门。按理说,我们这些给私人老板打工的绿化工人,本来就很辛苦。一周干七天,都没休息天。每天一早7点干活,一直得干到下午5点。中午
岁末年初,金龙精密铜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龙集团)开始了强势突围。2016年12月12日,金龙集团突然获得“国家队”重庆万州经济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州开发)8亿元
将金融不良资产“整体打包”处理,已经是近年来一些资产公司获利的模式。但是,如果因“整体打包”造成特定债务人损失巨大,资产公司的转让行为也许就会被裁定为无效。 Treat
岁月流逝,很多事情如同一张白纸上的字被时光擦拭,可这件事却在我心头挥之不去,就像发生在昨天。我清楚地记得那是在2009年10月21号上午的第四节课,我在九年级一班与学生一起
2017年两会期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厚植工匠文化,本文结合中国农机工业面临的发展形势,分析了工匠精神对于推动农机行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意义
人教版九年级化学上、下册教材编入了12页单元彩图,200多幅插图,其中包括实验仪器装置图、实验操作示意图、物质用途图、新型材料展示图、工业流程简图、人物肖像图等,为教师
化学教学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让所学化学知识与生产生活实际相结合,让他们直接感知到“知识就是力量”;通过实验实践加深对化学知识的理解和掌握;坚持理论联系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