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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第四部分"强化监督制约"中明确提出,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要"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政府非税收入和‘收支两条线’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由此可以看出,加强财政资金的监管,将是今后5年惩治和预防腐败的重要环节。笔者结合近年的工作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