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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宪法上的婚姻权实乃最高法院基于司法能动主义经由正当程序条款而创设的未列举基本权利。欧伯格费案确认了同性婚姻合法化,该案也引发了广泛的争议。但它并不像反对者所描述得那么激进,它不过遵循先例,将婚姻权这一未列举基本权利平等地适用于同性伴侣而已。美国同性婚姻合法化有其学说、规范和方法的基础,可以分别从同性权利的法律演进史、未列举基本权利的平等保护和宪法解释方法这三个方面予以证成。至于欧伯格费案是司法能动主义产物的批评,文章从经验角度为司法能动主义正名,并揭示了该案背后的司法哲学之争的实质。围绕司法能动主义的争议的核心问题在于司法和民主的关系。司法能动主义不仅没有僭越民主,实际上具有促进民主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