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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
温泉旅游是旅游者以体验温泉、感受温泉沐浴文化为主题,达到养生、休闲、度假为目的的时尚旅游。伴随着休闲度假的兴起,温泉旅游作为一种体验性旅游,受到越来越多的度假旅游者的青睐。温泉经济更是被称为朝阳产业中的朝阳。温泉独特的疗养、保健作用,其异类资源替代性弱、重游率高、经济效益可观的特点,也引起了很多企业家、投资商的关注。截止2009年底,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温泉企业已占全国旅游注册企业总数的7%份额,全国温泉旅游行业总产值已高达2064亿元。随之而来的是竞相模仿、产品缺乏特色、项目设置雷同、资源浪费、破坏严重等问题日渐凸显。因此,在我国温泉旅游迅速发展的同时,加强其理论与实践研究,对合理、有效的开发和保护温泉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国温泉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对温泉的开发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利用温泉资源发展温泉旅游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温泉旅游开始大力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很多温泉旅游地多是沿袭事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功能上以康疗度假型为主,服务对象为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干部等,温泉的利用形式大多以温泉旅馆、温泉疗养院为主。这期间是我国温泉旅游的初步形成期。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温泉旅游步入了成熟扩展期。我国加大了对温泉旅游资源的大规模综合开发利用。在满足旅游者基本的温泉疗养目的外,还能满足其观光、娱乐、健身、美容、商务、民俗等方面的旅游需求。经过十多年发展,北京、广东、天津、重庆、海南、福建、四川、云南等地温泉旅游开发的规模和档次快速提高,从而带动中国温泉旅游整体向产业化发展;有的地区还依托温泉旅游资源,培育了以休闲、度假为主体的地方支柱产业。
随着21 世纪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在我国出现了更新、更高层次的以体验文化为目的的温泉旅游。将温泉作为载体, 把各种时尚休闲的理念融入温泉旅游中, 通过对温泉旅游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 赋予温泉旅游产品、服务更多的内涵和价值, 使游客在享受服务的同时, 能更多地享有精神的愉悦和文化的熏陶。
三、我国温泉旅游存在的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
我国温泉旅游的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体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尽管我国已发现并相继开发了约3000处温泉,但仍远远满足不了不断增长的温泉旅游需求;二是季节性供需矛盾。由于季节、气候、地域、自然环境、温泉自身的水量、温度、矿物质含量及我国节假日制度等的综合影响,我国多数温泉地都出现明显的淡旺季现象,这既是对温泉资源及旅游设施的一种催残,又是对相对匮乏的温泉旅游资源的一种浪费。
(二)温泉旅游开发产品雷同,缺乏创新,模式单一。
从我国目前的温泉旅游建设来看,一方面温泉疗养院普遍不景气;另一方面新兴温泉旅游设施雷同化,洗浴加休闲、会议、康乐健身、度假、科学考察等,思维雷同,建设项目大同小异,模式单一。如此做法无疑会影响温泉地旅游的生命周期,导致温泉旅游企业间竞争激烈,争抢客源,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缺少温泉文化内涵的建设。
旅游经济是特色经济,特色是旅游的灵魂,文化是特色的基础。温泉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利用、开发和保护温泉资源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文化,是以温泉为物质载体或依托形成的各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但目前的旅游尚属浅层次的开发,缺少文化建设,多数温泉仅仅停留在单一疗养的物化享受层次,没有丰富和扩展温泉养生的内涵和外延,导致开发出的旅游产品缺乏有力的文化支撑。
(四)行业混乱,缺乏规范;质量不保,缺乏标准。
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温泉旅游企业存在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欺骗、隐瞒现象:如天然温泉掺水、循环用水,人为加温和注入化学物质等欺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温泉旅游产品缺乏行业标准,使这一朝阳产业难以做大做强。产业弊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理,产业的竞争就会衍变为价格的比拼、规模的较量。同业间的无序竞争、恶性循环,不仅使企业疲于应付、效益下滑,而且严重损毁着整个产业的品牌形象。
(五)资源过度开发,缺乏可持续发展观 。
温泉属于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具有稀缺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若仅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不重视温泉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会导致温泉资源的过度开发,影响温泉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六)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
我国多数温泉旅游地地处偏僻的山区,温泉旅游设施的服务人员多为当地居民,接受过正规旅游教育及培训的人员较少,从业者多为企业自行培养,导致行业服务质量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局面。
四、我国温泉旅游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结合地方实际,力求温泉旅游产品和模式的创新。
结合实际,力求温泉旅游的创新开发创新是事物发展永恒的主题。温泉旅游资源开发也需要在发展中结合客观实际的同时寻求创新,要改变传统的开发模式和温泉理念。旅游经营者要以新颖的理念经营管理、策划营销,达到为旅游者提供个性化与人性化服务的目的。在温泉旅游项目的开发中,具体内容也因各地相关旅游资源的不同而有各有特色, 例如:温泉+生态旅游项目,温泉+农家乐项目, 温泉+观光项目、温泉+民俗体验项目,温泉+冬季滑雪项目、温泉+养生项目、温泉+运动休闲项目、温泉+健身美容项目、温泉+房地产等等。
(二)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员工职业素质。
我国的温泉旅游要取得跨越式发展,人才是关键因素。要大力培养温泉旅游经营管理高素质队伍,培养、造就温泉旅游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提高整体服务意识和服务业水平。还可学习日本实施温泉治疗医师认证制度,使温泉医疗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通过各种岗位培训来增进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发展。例如:御温泉倡导的“十个一”服务:即一个微笑、一句敬语、一个鞠躬礼、一条毛巾、一双拖鞋、一支白手套、一把伞、一个橡皮筋、一杯饮料、一个挽扶,能真正让人体会到一种现代帝王般的感受。
(三)充分挖掘温泉地传统文化资源,推出有竞争力的服务项目。
各旅游目的地有自身的特色与自身的民俗风情,要使文化与温泉旅游真正结合就必须注重当地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积淀,结合当地的特色文化,将温泉与沐浴文化结合,与古今的养生文化结合, 与天南地北的饮食文化结合, 与各地民族民俗文化结合。只有特色才能吸引市场,然后根据市场的需求,确定符合本地温泉旅游发展的主题与模式,策划相应的旅游。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文化活动,如举办“温泉节”、“电影节”等,使温泉在用于治病、疗养的同时,还与当地文化紧密联系,形成独具特色的温泉文化。如珠海的“御温泉”,突出一个“御”字,其文化内涵丰富多彩,极大地满足了游客的不同需求。在强大的文化力量的支持下, 温泉旅游必将走得更远。
(四)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标准,促进温泉旅游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从事与温泉有关的旅游企业以万计。由于国内尚未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缺乏必要的规范,所以在温泉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等现象。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性的温泉旅游协会,通过协会建立行业标准,加强规范产业秩序,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温泉旅游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指导和规范温泉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同时,要学习国外度假旅游区的管理模式和国内成功温泉企业先进经验,结合温泉旅游各地各自特点,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
温泉旅游是旅游者以体验温泉、感受温泉沐浴文化为主题,达到养生、休闲、度假为目的的时尚旅游。伴随着休闲度假的兴起,温泉旅游作为一种体验性旅游,受到越来越多的度假旅游者的青睐。温泉经济更是被称为朝阳产业中的朝阳。温泉独特的疗养、保健作用,其异类资源替代性弱、重游率高、经济效益可观的特点,也引起了很多企业家、投资商的关注。截止2009年底,在国家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温泉企业已占全国旅游注册企业总数的7%份额,全国温泉旅游行业总产值已高达2064亿元。随之而来的是竞相模仿、产品缺乏特色、项目设置雷同、资源浪费、破坏严重等问题日渐凸显。因此,在我国温泉旅游迅速发展的同时,加强其理论与实践研究,对合理、有效的开发和保护温泉旅游资源,丰富旅游产品,促进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我国温泉旅游业的发展历程
我国对温泉的开发已经有上千年的历史,利用温泉资源发展温泉旅游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的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后,我国的温泉旅游开始大力发展。
20世纪90年代中期前,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影响,很多温泉旅游地多是沿袭事业管理的经营模式,功能上以康疗度假型为主,服务对象为事业单位的职工、离退休干部等,温泉的利用形式大多以温泉旅馆、温泉疗养院为主。这期间是我国温泉旅游的初步形成期。
20世纪90年代后期,我国的温泉旅游步入了成熟扩展期。我国加大了对温泉旅游资源的大规模综合开发利用。在满足旅游者基本的温泉疗养目的外,还能满足其观光、娱乐、健身、美容、商务、民俗等方面的旅游需求。经过十多年发展,北京、广东、天津、重庆、海南、福建、四川、云南等地温泉旅游开发的规模和档次快速提高,从而带动中国温泉旅游整体向产业化发展;有的地区还依托温泉旅游资源,培育了以休闲、度假为主体的地方支柱产业。
随着21 世纪体验经济时代的到来,在我国出现了更新、更高层次的以体验文化为目的的温泉旅游。将温泉作为载体, 把各种时尚休闲的理念融入温泉旅游中, 通过对温泉旅游文化内涵的深度挖掘, 赋予温泉旅游产品、服务更多的内涵和价值, 使游客在享受服务的同时, 能更多地享有精神的愉悦和文化的熏陶。
三、我国温泉旅游存在的问题
(一)供需矛盾突出。
我国温泉旅游的供需矛盾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总体需求与供给的矛盾。尽管我国已发现并相继开发了约3000处温泉,但仍远远满足不了不断增长的温泉旅游需求;二是季节性供需矛盾。由于季节、气候、地域、自然环境、温泉自身的水量、温度、矿物质含量及我国节假日制度等的综合影响,我国多数温泉地都出现明显的淡旺季现象,这既是对温泉资源及旅游设施的一种催残,又是对相对匮乏的温泉旅游资源的一种浪费。
(二)温泉旅游开发产品雷同,缺乏创新,模式单一。
从我国目前的温泉旅游建设来看,一方面温泉疗养院普遍不景气;另一方面新兴温泉旅游设施雷同化,洗浴加休闲、会议、康乐健身、度假、科学考察等,思维雷同,建设项目大同小异,模式单一。如此做法无疑会影响温泉地旅游的生命周期,导致温泉旅游企业间竞争激烈,争抢客源,不利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实施。
(三)缺少温泉文化内涵的建设。
旅游经济是特色经济,特色是旅游的灵魂,文化是特色的基础。温泉文化是指人们在认识、利用、开发和保护温泉资源过程中所创造的一切文化,是以温泉为物质载体或依托形成的各种文化形态和文化现象。但目前的旅游尚属浅层次的开发,缺少文化建设,多数温泉仅仅停留在单一疗养的物化享受层次,没有丰富和扩展温泉养生的内涵和外延,导致开发出的旅游产品缺乏有力的文化支撑。
(四)行业混乱,缺乏规范;质量不保,缺乏标准。
一方面,相当数量的温泉旅游企业存在着以假乱真、以次充好的欺骗、隐瞒现象:如天然温泉掺水、循环用水,人为加温和注入化学物质等欺骗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温泉旅游产品缺乏行业标准,使这一朝阳产业难以做大做强。产业弊病如得不到及时治理,产业的竞争就会衍变为价格的比拼、规模的较量。同业间的无序竞争、恶性循环,不仅使企业疲于应付、效益下滑,而且严重损毁着整个产业的品牌形象。
(五)资源过度开发,缺乏可持续发展观 。
温泉属于不可再生的旅游资源,具有稀缺性。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若仅以经济利益为目的,不重视温泉旅游资源的合理利用,会导致温泉资源的过度开发,影响温泉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六)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质量差
我国多数温泉旅游地地处偏僻的山区,温泉旅游设施的服务人员多为当地居民,接受过正规旅游教育及培训的人员较少,从业者多为企业自行培养,导致行业服务质量水平低下,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局面。
四、我国温泉旅游发展的对策和建议
(一)结合地方实际,力求温泉旅游产品和模式的创新。
结合实际,力求温泉旅游的创新开发创新是事物发展永恒的主题。温泉旅游资源开发也需要在发展中结合客观实际的同时寻求创新,要改变传统的开发模式和温泉理念。旅游经营者要以新颖的理念经营管理、策划营销,达到为旅游者提供个性化与人性化服务的目的。在温泉旅游项目的开发中,具体内容也因各地相关旅游资源的不同而有各有特色, 例如:温泉+生态旅游项目,温泉+农家乐项目, 温泉+观光项目、温泉+民俗体验项目,温泉+冬季滑雪项目、温泉+养生项目、温泉+运动休闲项目、温泉+健身美容项目、温泉+房地产等等。
(二)转变服务观念,提高员工职业素质。
我国的温泉旅游要取得跨越式发展,人才是关键因素。要大力培养温泉旅游经营管理高素质队伍,培养、造就温泉旅游经营管理专业人才;提高服务人员的专业服务技能,提高整体服务意识和服务业水平。还可学习日本实施温泉治疗医师认证制度,使温泉医疗服务专业化、规范化,通过各种岗位培训来增进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的发展。例如:御温泉倡导的“十个一”服务:即一个微笑、一句敬语、一个鞠躬礼、一条毛巾、一双拖鞋、一支白手套、一把伞、一个橡皮筋、一杯饮料、一个挽扶,能真正让人体会到一种现代帝王般的感受。
(三)充分挖掘温泉地传统文化资源,推出有竞争力的服务项目。
各旅游目的地有自身的特色与自身的民俗风情,要使文化与温泉旅游真正结合就必须注重当地的地方特色和文化积淀,结合当地的特色文化,将温泉与沐浴文化结合,与古今的养生文化结合, 与天南地北的饮食文化结合, 与各地民族民俗文化结合。只有特色才能吸引市场,然后根据市场的需求,确定符合本地温泉旅游发展的主题与模式,策划相应的旅游。因地制宜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各种文化活动,如举办“温泉节”、“电影节”等,使温泉在用于治病、疗养的同时,还与当地文化紧密联系,形成独具特色的温泉文化。如珠海的“御温泉”,突出一个“御”字,其文化内涵丰富多彩,极大地满足了游客的不同需求。在强大的文化力量的支持下, 温泉旅游必将走得更远。
(四)成立行业协会,建立行业标准,促进温泉旅游可持续发展。
目前,我国从事与温泉有关的旅游企业以万计。由于国内尚未建立相应的行业协会,缺乏必要的规范,所以在温泉资源的开发利用过程中,存在资源浪费和重复建设等现象。建立一个统一的全国性的温泉旅游协会,通过协会建立行业标准,加强规范产业秩序,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温泉旅游标识使用规范、温泉旅游服务场所等级划分与评定,指导和规范温泉行业良性健康发展。同时,要学习国外度假旅游区的管理模式和国内成功温泉企业先进经验,结合温泉旅游各地各自特点,健全管理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确保行业规范健康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