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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5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5类食品463批次样品,其中444批次样品抽检合格,19批次样品不合格。
粮食及其制品共抽检22批次,其中有1批次样品不合格,为上海潮乡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勒比海盗披萨,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肉及其制品共抽检272批次,其中合格的259批次,不合格的13批次,包括9批次酱卤肉制品和4批次腌腊肉制品详见表1。
调味品共抽检64批次,其中合格的60批次,不合格的4批次,包括3批次酿造酱油和1批次食醋。不合格样品分别为上海味美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吉成酱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美思”本酿头道特级酿造酱油和苏州市吉成酱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吉成”一年酿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莱州市掖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酱油,防腐剂苯甲酸超标;山西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总酸不达标。
茶叶及相关制品共抽检20批次,其中合格的19批次,不合格的1批次,为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观音(清香型)茶叶,检出禁止使用的农药三氯杀螨醇。
以上不合格产品,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督促整改、立案调查等措施。有13家经营企业负有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具体详细信息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www.sfda.gov.cn)查询。
20家大型企业产品全部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中粮八方米业(京山)有限公司、双汇集团、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鼎丰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怀柔酿造厂、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猴王茶业有限公司、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茶厂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
粮食及其制品共抽检22批次,其中有1批次样品不合格,为上海潮乡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加勒比海盗披萨,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超标。
肉及其制品共抽检272批次,其中合格的259批次,不合格的13批次,包括9批次酱卤肉制品和4批次腌腊肉制品详见表1。
调味品共抽检64批次,其中合格的60批次,不合格的4批次,包括3批次酿造酱油和1批次食醋。不合格样品分别为上海味美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市吉成酱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味美思”本酿头道特级酿造酱油和苏州市吉成酱业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吉成”一年酿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莱州市掖城酿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汁酱油,防腐剂苯甲酸超标;山西清徐县奥林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陈醋,总酸不达标。
茶叶及相关制品共抽检20批次,其中合格的19批次,不合格的1批次,为杭州忆江南茶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铁观音(清香型)茶叶,检出禁止使用的农药三氯杀螨醇。
以上不合格产品,其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食品安全法》的要求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法采取督促整改、立案调查等措施。有13家经营企业负有经营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责任,具体详细信息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官网(www.sfda.gov.cn)查询。
20家大型企业产品全部合格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中粮八方米业(京山)有限公司、双汇集团、北京得利斯食品有限公司、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临沂新程金锣肉制品集团有限公司、黑龙江正大实业有限公司、南京雨润食品有限公司、上海鼎丰酿造食品有限公司、北京六必居食品有限公司怀柔酿造厂、北京市老才臣食品有限公司、李锦记(广州)食品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科尔沁牛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猴王茶业有限公司、安徽天方茶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茶厂有限公司、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汤臣倍健股份有限公司、康宝莱(中国)保健品有限公司和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20家大型企业生产的产品进行了抽检,抽取的样品经检验全部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