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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尤其特点和特殊性。本文针对高职院校中学生党员发展工作在发展标准、体质机制和培养考察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探讨,并结合当前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的要求,提出应对之策。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对策
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将党员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各个阶段有其相应的文件制度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入党申请人由学生工作支部负责管理和教育培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工作由团委负责领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管理由组织部统筹管理,各支部具体负责。其中,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是党员发展的开始阶段,时间占比较长,人数占全体培养对象的90%,也是把好党员发展质量的入口关。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则是不断锤炼党性的关键环节,是党员发展质量的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印发后,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更加严谨,标准更加严格,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面临很多困难。
一、新时代下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大一新生入学后,会在军训前后提交入党申请书成为入党申请人,经过半年到一年的教育、培养、考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优”工作,从入党申请人中,择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进一步培养发展。后经支部的讨论,进一步决定出发展对象的范围,最终有少部分人能成为预备党员。这一发展过程周期较长,程序较为严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党章》中明确规定政治标准是入党的首要标准,对于其它的标准则没有较为具体的描述。《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中也未明确党员发展的关键标准、客观标准和统一标准。因此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中,各个地区、各个高校、各个支部之间存在党员发展的标准不一致、质量不一致的问题。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还导致在发展过程中,主观因素或成为主要因素。学生入党的衡量标准可能不是学生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不是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而变成跟老师关系的好坏,为老师完成工作量的多少,这有可能使党员发展工作偏离初衷,形成不良风气。
2.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机制、体制不健全。目前高职院校内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通常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但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全程由辅导员老师具体负责,辅导员老师受学工部统一管理。因此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各部门职责有交叉,管理权限不明确,缺乏统筹的问题。其次,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在班级内部“推优”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这项工作由团委统一领导,依据团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开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由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通常为学生工作支部的党员老师暨辅导员担任。辅导员老师在团委和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发展对象的进一步培养,最终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纳入组织部统一管理。可见在学生党员的培养考察过程中,学工部、团委和组织部有各自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工作重点也各有侧重,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有时甚至产生矛盾。
3.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面临人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在高职院校中,受三年学制影响,学生中的正式党员数量极少,学生经过严格规范的发展后,极少部分优秀的学生能在大三学年时成为预备党员,很多学校的学生在刚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后就离校开始顶岗实习或者毕业前的实习,学生党员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学生工作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通常由支部内的党员教师暨辅导员教师负责。相比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学生工作支部内正式党员数量较少。从全国范围内看,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召开后,辅导员教师与学生的比例逐步达到1:200。但在申请人阶段,经过教育引导,平均70%的大一学生会递交入党申请书,此时,在学生工作支部内,正式党员与申请人的比例平均为1:140,即1个辅导员教师需负责140个申请人的教育培养工作。在历年新生数量没有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每位辅导员教师需持续培养考察三个年级共计420名入党申请人。这些申请人中,每学期会有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发展相对成熟的经过“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则进一步细化,对培养联系人的各项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加上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进一步培养发展,应该说,目前高职院校内的党员发展工作面临人少工作量大的困难,较为繁重。以某高职院校党员发展工作中培养人和培养对象的具体数量为例进行说明。该校共有13个二级学院承担学生党员发展任务,其中学生支部中正式黨员最多的学院三个年级申请人共计975人,积极分子354人,学生支部中1个正式党员平均培养75名申请人和28名积极分子。而另一个申请人数量最多的学院,申请人总量为1480人,学生支部中1个正式党员平均培养123个申请人和16个积极分子。即使在学生申请人数量最少的学院里,学生支部的1个正式党员也要负责培养59个申请人和28个积极分子。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部分高职院校的党员发展工作中,培养人和培养对象的比例相差较为悬殊。一个培养人要负责至少近100个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培养人难以做到认真细致的逐一教育培养考察,也难以逐一了解掌握每一个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入党动机。
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困难的对策探析 1.探索科学、统一、规范的党员发展标准。首先,应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党员发展标准,在党员发展的各个阶段设立统一标准、关键指标。比如,“推优”这项工作的标准除了人数比例的限制外,还应探索建立学生在理论学习、思想动态、学习、社会活动等领域发挥模范作用的关键指标,这些标准应能客观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确定预备党员这一关键环节,除了征求党内党外代表的意见外,还应建立起一套其区别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能体现其“先进性”的,可评估、可操作的科学的标准体系。其次,建立相关规范标准时,应深入探索学生党员应具备怎样的先进品质,起到怎样的模范作用,最终建立起能一定程度體现学生党员“党性”的规范标准,并建立相应的定性定量的考核、评估程序。第三,这一标准和程序应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工作实际,体现高职院校的特色,为高职院校的党员发展工作服务。
2.创新党员发展工作体制机制。高职院校的党员发展工作应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梳理学工部、团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党员发展工作职责,捋顺工作程序和重点,各部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应加强沟通,联合发文,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首先,将党员发展工作与辅导员老师的日常工作相结合,将党员发展过程中的谈心谈话、党课、培养考察等环节有机融入日常的学生互动、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工作中,使党员发展工作成为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其次,学工部应出台相应制度将党员发展各项工作纳入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中,纳入辅导员的绩效考核中,保障辅导员老师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动性。第三,组织部应与学工部加强沟通,明确党员发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为辅导员老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高辅导员老师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3.探索创新培养考察模式。培养人和培养对象的比例在短期内依然会较为悬殊的现状下,合理探索创新培养考察模式。首先,厘清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合理调配资源。在申请人和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阶段,可以探索将职能部门老师、学院领导、班主任老师、项目组负责人等中的党员纳入培养联系人体系,发动更多优势力量,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实现全员育人。其次,发挥哲学社会学科在党员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学科的课程资源、人才资源优势,提供有深度、有吸引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党史党课,结合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开展政治特色鲜明的课程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1]傅帅雄.高校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创新和思考[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6(6):35-38.
[2]生永明.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存在问题分析及改进对策探讨[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7(6):88-90.
[3]刘一华,任康丽.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高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探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5):206-207.
[4]陈小燕.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员培养联系人工作的思考[J].湘潮,2013(11):31-32.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对策
2014年5月28日,《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印发,《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要求发展党员工作应当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按照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坚持慎重发展、均衡发展,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坚持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将党员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分别是申请入党、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和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各个阶段有其相应的文件制度和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入党申请人由学生工作支部负责管理和教育培养,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推优”工作由团委负责领导,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管理由组织部统筹管理,各支部具体负责。其中,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是党员发展的开始阶段,时间占比较长,人数占全体培养对象的90%,也是把好党员发展质量的入口关。预备党员的培养考察则是不断锤炼党性的关键环节,是党员发展质量的体现。《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印发后,党员发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程序更加严谨,标准更加严格,但在实际工作中依然面临很多困难。
一、新时代下高职院校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的现状及存在问题
1.学生党员发展标准不明确、不统一。大一新生入学后,会在军训前后提交入党申请书成为入党申请人,经过半年到一年的教育、培养、考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推优”工作,从入党申请人中,择优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进一步培养发展。后经支部的讨论,进一步决定出发展对象的范围,最终有少部分人能成为预备党员。这一发展过程周期较长,程序较为严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党章》中明确规定政治标准是入党的首要标准,对于其它的标准则没有较为具体的描述。《中国共产党党员发展细则》中也未明确党员发展的关键标准、客观标准和统一标准。因此在学生党员发展工作程中,各个地区、各个高校、各个支部之间存在党员发展的标准不一致、质量不一致的问题。缺乏统一、规范的标准还导致在发展过程中,主观因素或成为主要因素。学生入党的衡量标准可能不是学生在关键时刻的表现,不是其先锋模范带头作用,而变成跟老师关系的好坏,为老师完成工作量的多少,这有可能使党员发展工作偏离初衷,形成不良风气。
2.学生党员发展过程中机制、体制不健全。目前高职院校内的学生党员发展工作通常由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牵头。但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全程由辅导员老师具体负责,辅导员老师受学工部统一管理。因此在党员发展过程中,存在各部门职责有交叉,管理权限不明确,缺乏统筹的问题。其次,学生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在班级内部“推优”产生入党积极分子,“推优”这项工作由团委统一领导,依据团委的有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开展。成为入党积极分子后,由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通常为学生工作支部的党员老师暨辅导员担任。辅导员老师在团委和组织部的领导下开展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工作。培养成熟的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发展对象的进一步培养,最终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纳入组织部统一管理。可见在学生党员的培养考察过程中,学工部、团委和组织部有各自的工作标准和程序,工作重点也各有侧重,部门之间缺乏统筹协调,各部门没有形成合力,有时甚至产生矛盾。
3.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面临人少工作量大的困难。在高职院校中,受三年学制影响,学生中的正式党员数量极少,学生经过严格规范的发展后,极少部分优秀的学生能在大三学年时成为预备党员,很多学校的学生在刚发展成为预备党员后就离校开始顶岗实习或者毕业前的实习,学生党员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发挥的作用几乎可以忽略不计。因此学生工作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通常由支部内的党员教师暨辅导员教师负责。相比申请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学生工作支部内正式党员数量较少。从全国范围内看,全国高校思政工作会议召开后,辅导员教师与学生的比例逐步达到1:200。但在申请人阶段,经过教育引导,平均70%的大一学生会递交入党申请书,此时,在学生工作支部内,正式党员与申请人的比例平均为1:140,即1个辅导员教师需负责140个申请人的教育培养工作。在历年新生数量没有较大变化的前提下,每位辅导员教师需持续培养考察三个年级共计420名入党申请人。这些申请人中,每学期会有三分之一到五分之一发展相对成熟的经过“推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而入党积极分子阶段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则进一步细化,对培养联系人的各项工作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加上对发展对象和预备党员的进一步培养发展,应该说,目前高职院校内的党员发展工作面临人少工作量大的困难,较为繁重。以某高职院校党员发展工作中培养人和培养对象的具体数量为例进行说明。该校共有13个二级学院承担学生党员发展任务,其中学生支部中正式黨员最多的学院三个年级申请人共计975人,积极分子354人,学生支部中1个正式党员平均培养75名申请人和28名积极分子。而另一个申请人数量最多的学院,申请人总量为1480人,学生支部中1个正式党员平均培养123个申请人和16个积极分子。即使在学生申请人数量最少的学院里,学生支部的1个正式党员也要负责培养59个申请人和28个积极分子。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目前部分高职院校的党员发展工作中,培养人和培养对象的比例相差较为悬殊。一个培养人要负责至少近100个入党申请人和积极分子的培养发展工作。在这种情况下,培养人难以做到认真细致的逐一教育培养考察,也难以逐一了解掌握每一个培养对象的思想动态和入党动机。
二、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中困难的对策探析 1.探索科学、统一、规范的党员发展标准。首先,应逐步探索建立科学、统一、规范的党员发展标准,在党员发展的各个阶段设立统一标准、关键指标。比如,“推优”这项工作的标准除了人数比例的限制外,还应探索建立学生在理论学习、思想动态、学习、社会活动等领域发挥模范作用的关键指标,这些标准应能客观衡量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确定预备党员这一关键环节,除了征求党内党外代表的意见外,还应建立起一套其区别于入党积极分子的,能体现其“先进性”的,可评估、可操作的科学的标准体系。其次,建立相关规范标准时,应深入探索学生党员应具备怎样的先进品质,起到怎样的模范作用,最终建立起能一定程度體现学生党员“党性”的规范标准,并建立相应的定性定量的考核、评估程序。第三,这一标准和程序应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和工作实际,体现高职院校的特色,为高职院校的党员发展工作服务。
2.创新党员发展工作体制机制。高职院校的党员发展工作应在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梳理学工部、团委、组织部等部门的党员发展工作职责,捋顺工作程序和重点,各部门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应加强沟通,联合发文,统筹协调、相互配合,形成合力。首先,将党员发展工作与辅导员老师的日常工作相结合,将党员发展过程中的谈心谈话、党课、培养考察等环节有机融入日常的学生互动、主题班会、社会实践等工作中,使党员发展工作成为潜移默化、润物细无声的思想政治工作。其次,学工部应出台相应制度将党员发展各项工作纳入辅导员的日常工作中,纳入辅导员的绩效考核中,保障辅导员老师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主动性。第三,组织部应与学工部加强沟通,明确党员发展各环节的工作要求,为辅导员老师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高辅导员老师开展党员发展工作的积极性。
3.探索创新培养考察模式。培养人和培养对象的比例在短期内依然会较为悬殊的现状下,合理探索创新培养考察模式。首先,厘清党员发展工作中的工作重点和难点,合理调配资源。在申请人和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阶段,可以探索将职能部门老师、学院领导、班主任老师、项目组负责人等中的党员纳入培养联系人体系,发动更多优势力量,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实现全员育人。其次,发挥哲学社会学科在党员发展中的作用,发挥学科的课程资源、人才资源优势,提供有深度、有吸引力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程和党史党课,结合学生党员的教育培养,开展政治特色鲜明的课程实践活动。
参考文献
[1]傅帅雄.高校学生党支部工作的创新和思考[J].广西青年干部学院学报,2016(6):35-38.
[2]生永明.高校学生党支部建设存在问题分析及改进对策探讨[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07(6):88-90.
[3]刘一华,任康丽.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下高校学生党支部组织生活创新探究[J].开封教育学院学报,2016(5):206-207.
[4]陈小燕.新时期高校学生党员培养联系人工作的思考[J].湘潮,2013(11):3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