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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市场的招标投标工作也取得了稳步、有序、深入的发展,投标工作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成了重中之重的工作。投标工作是个系统工程,企业的各项工作相辅相成、互相关联,要搞好投标工作,企业就要投入一定的精良装备,用好人才,抓好关键工作,理顺同招标人及有关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好投标文件,分析市场行情和竞争环境,做好投标报价决策,同时还要做好施工生产工作和企业的其他工作。本文概述了当前建设工程投标的基本程序及标底的管理。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标底管理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一项非常慎重且又难于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公平”的工作,这不仅关系到各参加投标单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形象,甚至可能会出现腐败现象。因此,每个工程的的招投标工作都备受人们的密切关注。当前,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对各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然后,由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进行投标;最后,根据评标办法的原则对投标书进行评标及定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标底管理主要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实行招標发包的工程,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组织招标工作。《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有与建筑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及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
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需在办理规划许可的同时,办理报建手续,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并附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用地等其他文件。
(2)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等媒体发布工程项目信息;
(3)建设单位填写《合肥市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即自行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和标底;
(4)招标单位填写《合肥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书》,并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资格的审查;
(5)建设单位初选的投标单位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备案后,向选定的招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6)投标单位向建设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
(7)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单位踏勘现场和进行招标文件、图纸答疑;
(8)建设单位依法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9)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10)经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建设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1)建设单位、中标单位签定书面承包合同;
(1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委托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3、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综合说明书。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工程概况、现场条件、资金到位情况等。
(2)招标内容和范围
(3)招标工程的图纸及性质、工期和质量要求;
(4)工程造价编制依据,政策性调价处理办法及评标定标原则;
(5)投标须知,投标起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单位、招标办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后,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评标。
(三)评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和受聘的专家组成,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三分之二。
市建管局统一组织考核并认定一批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专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随机抽取聘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等,对标书及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提出评标报告。
在实行招标投标发包的过程中,凡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原则上采用定量评标办法,其他工程采用何种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自主决定。
(四)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在定标后,招标单位必须把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单位承包。
(五)对装饰工程和有条件的外资工程项目逐步推行按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对其他工程项目实行由招标办核准的标底价与投标企业的有效报价平均值加平均数,作为最终标底。
(六)建筑工程标底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七)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省、市的预算定额编制;
2、标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工期、材料消耗量等;
3、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4、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5、标底应报市招标监督机构审核。标底审定方式:由建设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共同会审。标底的审定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开标进行。在标底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标底一经审定后应密封保存至开标,任何人不得泄密。
现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是经过长期积,在不断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后总结而来的。随着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出台,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逐渐趋于成熟并得到广泛使用,但也由此显露出了过去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弊,如评标方法中的合理低价法结果不尽如意、综合评价法易暗箱操作,评标时间和评标能力不足及现行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法识别投标信息的真实准确性等。
因此,为了能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使我国的招投标制度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应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提高招投标的管理水平;应建立和完善评标方法和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加强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制度中的实现等。但在此基础上,完善现行的招投标制度,是为了更好的为招投标工作服务,为此,代理招投标工作人员要想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以最低报价中标,其则应熟悉我国的招投标制度,不断完善自身的招投标工作的策略和技巧,能熟悉掌握运用报价的方法,方能在新形势下完成代理招投标工作。
要搞好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就要投入一定的精良装备,用好人才,抓好关键工作,理顺同招标人及有关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好投标文件,分析市场行情和竞争环境,做好投标报价决策,同时还要做好施工生产工作和企业的其他工作。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程序标底管理
中图分类号: E271 文献标识码: A
建筑工程的招投标工作是一项非常慎重且又难于达到真正意义上的“公正、公平”的工作,这不仅关系到各参加投标单位的切身利益,也关系到政府有关部门的形象,甚至可能会出现腐败现象。因此,每个工程的的招投标工作都备受人们的密切关注。当前,招投标工作的基本程序是:首先,对各报名参加投标的单位进行投标资格预审:然后,由资格预审合格的单位进行投标;最后,根据评标办法的原则对投标书进行评标及定标,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和标底管理主要概括为以下几方面:。
(一)实行招標发包的工程,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要按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方法组织招标工作。《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1、建设单位可以自行组织建筑工程施工招标,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有与建筑工程相适应的经济、技术管理人员;
(3)有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及对投标人进行资质审查的能力;
(4)有组织开标、评标、定标能力。
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1)建设单位需在办理规划许可的同时,办理报建手续,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报建申请表,并附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准文件,包括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以及批准用地等其他文件。
(2)通过“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市级以上报刊、电台等媒体发布工程项目信息;
(3)建设单位填写《合肥市建设工程招标申请书》,报市招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后,即自行组织编写招标文件和标底;
(4)招标单位填写《合肥市建设工程投标报名书》,并接受建设单位对其资格的审查;
(5)建设单位初选的投标单位报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备案后,向选定的招标单位发送招标文件、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等;
(6)投标单位向建设单位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
(7)建设单位组织招标单位踏勘现场和进行招标文件、图纸答疑;
(8)建设单位依法组织评标小组,制定评标、定标办法报市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9)建设单位依法组织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确定中标单位;
(10)经市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建设单位发中标通知书;
(11)建设单位、中标单位签定书面承包合同;
(12)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委托等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
3、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综合说明书。包括建设单位名称、工程项目名称、工程地址、工程概况、现场条件、资金到位情况等。
(2)招标内容和范围
(3)招标工程的图纸及性质、工期和质量要求;
(4)工程造价编制依据,政策性调价处理办法及评标定标原则;
(5)投标须知,投标起止时间,开标、评标、定标时间和地点,联系人姓名、电话等;
(6)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开标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单位、招标办和有关单位代表参加。开标后,要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进行评标。
(三)评标文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的代表和受聘的专家组成,应为5人以上的单数,其中受聘的专家不得少三分之二。
市建管局统一组织考核并认定一批具有各种专业知识的专家,由招标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组建评标委员会时,随机抽取聘请。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方法等,对标书及投标单位的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提出评标报告。
在实行招标投标发包的过程中,凡必须实行公开招标的工程原则上采用定量评标办法,其他工程采用何种评标办法由招标单位自主决定。
(四)定标由招标单位依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报告,择优确定中标单位。在定标后,招标单位必须把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单位承包。
(五)对装饰工程和有条件的外资工程项目逐步推行按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的办法。对其他工程项目实行由招标办核准的标底价与投标企业的有效报价平均值加平均数,作为最终标底。
(六)建筑工程标底由建设单位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编制,编制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七)编制标底应遵循下列原则:
1、根据设计图纸及相关资料、招标文件,省、市的预算定额编制;
2、标底内容应包括:工程造价、工程量清单、工期、材料消耗量等;
3、一个工程项目只能编制一个标底。
4、标底价格作为建设单位的期望值,应力求与市场的实际变化相吻合,有利于竞争和保证工程质量;
5、标底应报市招标监督机构审核。标底审定方式:由建设单位、中介服务机构、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共同会审。标底的审定应当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开标进行。在标底的编制和审核过程中,应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标底一经审定后应密封保存至开标,任何人不得泄密。
现行的建筑工程招投标程序是经过长期积,在不断的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后总结而来的。随着199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出台,我国的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逐渐趋于成熟并得到广泛使用,但也由此显露出了过去建筑工程招投标制度中所存在的一些弊,如评标方法中的合理低价法结果不尽如意、综合评价法易暗箱操作,评标时间和评标能力不足及现行的评标方法和标准无法识别投标信息的真实准确性等。
因此,为了能不断丰富和完善我国现行的招投标制度,使我国的招投标制度更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则应完善我国的建筑市场,提高招投标的管理水平;应建立和完善评标方法和标准的信息化工作;加强工程量清单在招投标制度中的实现等。但在此基础上,完善现行的招投标制度,是为了更好的为招投标工作服务,为此,代理招投标工作人员要想在现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想以最低报价中标,其则应熟悉我国的招投标制度,不断完善自身的招投标工作的策略和技巧,能熟悉掌握运用报价的方法,方能在新形势下完成代理招投标工作。
要搞好建筑施工企业的投标工作,就要投入一定的精良装备,用好人才,抓好关键工作,理顺同招标人及有关单位、人员之间的关系,严格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好投标文件,分析市场行情和竞争环境,做好投标报价决策,同时还要做好施工生产工作和企业的其他工作。一个健康的招投标制度应该是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立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针对当前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采取完善法规、明确职责、健全机构,强化过程监督等措施,才能更好地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从源头上遏止腐败,净化建筑市场,促进建筑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