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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万象更新的时期,也是一个新旧杂陈的时代。
鼎革之际的北京,发生着目不暇接的变化。民国元年(1912)10月10日,武昌起义一周年,北京召开共和纪念大会。这一天,“大清门”(天安门正南方,已于1959年拆除,原址在毛主席纪念堂一带)牌匾改成了“中华门”牌匾。门前扎彩牌楼一座,前面恭悬隆裕太后的共和明诏,后面写“五族同庆”,中间安放黄亭子一座,内亦悬系明诏。前门楼子外,正中用松枝扎彩牌楼一座,上写“于万斯年”。门楼东洞外的彩牌楼上写“尊重人道”,西洞外的彩牌楼上写“发扬国光”。崇文、宣武两门外以及各部门前,均扎松枝彩牌楼,加以五色国旗,电灯光明,非常灼目。作为皇家禁地的天坛,此时任人游览。
民国二年(1913)元旦,中华门及东西长安街首次向市民开放,任人穿行。正阳桥、天桥均扎松枝彩牌楼,上悬“五族同庆”“咸与维新”等字样的匾额。先农坛开放10日,任人游览。
北京街景市容的变化时时提醒着人们,大清朝已经寿终正寝,就连宅院门前象征旗俗的上马石,也被明令清除。
民国不久,京师警察厅发布公告:“查京师各处住户门前有种石蹬,俗名为上马石,宽、长数尺,横置旁道,侵占官街,阻碍车马,久应搬徙,以利交通。徒以积习相沿,甚谓有关体制……一切专制旧染不应存留……限三个月,务将此项上马石一律自行远去。”(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会》)
门外放置两块上马石,原为旗人骑马蹬踏之用,以后八旗达官贵人由骑马改为乘轿,但上马石依然置放门前。至此,这种象征满族亲贵身份的上马石,几乎被清理一空。
紫禁城里的小朝廷
退位后蜷缩在紫禁城里的宣统小朝廷,依旧保持着起码的尊严和体面。民国对待前朝皇室的礼仪、规格与对待外国君主一样。溥仪被称为“大清皇帝”,颁布退位诏书的隆裕太后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1913年2月15日,隆裕太后45岁生日,袁世凯特派他的秘书长梁士诒去宫内祝贺,国务总理赵秉钧率领全体国务员,前往行礼。当时隆裕太后坐在龙椅上,梁士诒鞠躬三次,并向“大清隆裕太后”进呈祝贺公函。一周后,隆裕太后撒手西去,袁世凯亲自佩戴黑纱,并通令全国下半旗致哀,文武官员服丧27天。(溥杰《清宫会见见闻》)
清帝退位协议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皇室优待条件、皇族优待条件、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其中,皇室优待条件,是专门针对溥仪一家的。民国政府承诺每年支付皇室400万两白银(后来是元)的津贴。这样一来,溥仪的家族就可以从中分领银钱。比如,陪溥仪读书的三个伴读,每月都可领伴读“月例”八十两。领银最多的是溥仪的父亲、曾经的摄政王载沣,只要优待条件有效,他每年就可“照例拿到他的四万二千四百八十两银”的“岁费”。按照优待条件,清帝逊位后,尊号仍存不废,且可暂居紫禁城。侍卫及各项执事人等,也可照常留用。据此,溥仪直到1924年出宫之前,在紫禁城里“仍然过着原封未动的帝王生活,呼吸着十九世纪遗下的灰尘”,一如既往地在“宣统”纪年中,以皇帝的名义颁发“上谕”,对宫臣遗老封赠赐谥,而他身边那些臣仆们,则依旧拖着长辫,喳喳连声。
民国初年的皇宫,上至溥仪、太妃,下到后宫嫔妃,从饮食到娱乐,生活的枝枝节节仍保持着一贯的皇家气派。每到用膳时间,殿上太监一声“传膳”,几十名穿戴整齐的太监组成的队伍,抬着大小七张膳桌,捧着几十个绘有金龙的朱漆盒,浩浩荡荡地直奔养心殿而去。(溥仪《我的前半生》)
逊位后的皇室,奢华一仍其旧,完全仰仗民国政府履行对清皇室的财政承诺。尽管民国政府财政困难,但还是支付了大量津贴。袁世凯1913年4月签订善后大借款条约,原因之一也是要支付皇室的巨额花费。
民国政府对皇室的另一项义务是要完成光绪皇帝的陵墓。这是一笔更大的费用。陵墓的修建由于辛亥革命爆发而中断,又在1913年春天恢复动工。尽管有人抱怨费用超支,陵墓最终还是完成了。光绪皇帝在1913年12月13日正式下葬。
事实上,民国初期对于皇室在某些方面的优待超出了以前的承诺。原先决定皇帝只是暂时留在宫内,“日后”搬到颐和园。1912年担任民国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曾公开称溥仪出宫不会晚于当年冬天,但是后来袁世凯又同意皇帝延期搬出紫禁城。到了1913年,皇帝仍然留在宫中。
不过逊位后的皇室,地盘缩减了很大一部分。以前皇家宫殿群不仅包括紫禁城,还包括西面的三海(北海、中海、南海),以及南部的社稷坛和太庙。退位协议允许皇室留在紫禁城,其余宫殿则移交给民国。
在紫禁城内部,皇室也放弃了南面的一半,即“外朝”。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凯的总统就职典礼,就是在清朝皇帝登基的太和殿举行。“外朝”的其他建筑也让给了民国,包括靠近午门的文华殿和武英殿,这两大殿曾是文武百官等待皇帝召见的地方。1914年,文华殿和武英殿,连同附近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变成了公共博物馆,陈列着沈阳(以前的盛京)和热河宫殿里的珍品。皇室只留下了乾清门北面的“内廷”,还有外朝三大殿边上的一些建筑。紫禁城北面围墙处的神武门取代了南面的午门,成为皇宫正式入口。作为共和国的点缀品,古董式的小朝廷与民国政府毗邻而居,也引起一些不满和抗议。
应参议院呈请,1914年12月,国民政府派内务总长朱启钤、司法总长陆宗祥与清朝皇室内务府接洽,商定善后办法7条,就清室纪年、服制、赐谥、司法等诸方面作了新规定。比如,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以及各种文书契约,通用民国纪年,不再适用旧例及旧年号;再如,大清皇帝谕告及一切赏赐,以物为限,所有赐谥及其他荣典,概行废止。
但这些新规定,对清室几乎没有产生任何约束力。善后办法颁布之后,紫禁城里,宣统××年的封条在各库房和告示牌上依然随处可见。内务府编的各类材料以及溥仪开出的一张张赏单上,也都赫然写着宣统××年的日期,直到1924年溥仪出宫时,才将“宣统十六年十月初九日”的牌示摘去。(吴景渊《故宫五年记》)
朝堂里一言九鼎的颁布圣旨,“皇恩浩荡”的封赏赐谥,遗老、臣仆们诚惶诚恐的叩头谢恩……依然日复一日地上演着。在每一份“谕旨”上,依旧盖着宣统御印。逢年过节,不但宫中贺仪如常,宫外的遗老们也纷纷穿起清代的朝服入宫朝贺,甚至民国的某些官员,也“不忘故主”,穿梭其间。《盛京时报》1921年9月21日还刊登了宗人府公开招聘的广告,工作是缮写清皇室玉牒档册。
失落的贵族
针对宗室亲贵的“皇族优待条件”,一共四条: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从中不难看出,民国政府对于宗室亲贵,除了保护其私产以外,经济上并无额外资助。
因此,革命爆发后,没了俸禄的满族亲贵纷纷逃往天津、青岛、旅顺等地,各奔前程,自谋生计,一片惶惶然。
凡有身家者,绝大多数携资出逃。《大公报》1911年11月1日报道说,“火车轮船,几无容足地”,“人烟稠密之京华,将有十室九空之叹矣”。一时难以脱身的亲贵,则遣家眷先行出京。11月3日的《大公报》还报道说,当时京奉快车头等车厢内,“亲贵夫人占其大半”。
他们中的多数人坐食家产,过着没落贵族的寓公生活;也有少数脑筋灵光者,动用财产开设当铺、商行、饭店,购置房产或者投资工矿企业;也有一些人,既无谋生手段又挥霍无度,最后家产荡尽,流离失所。
察存耆之父于1913年在天津开办了三个当铺,每年利润收入达3万元,后来当铺发展到四十多家,房产遍及大连、沈阳、上海、天津、北京等地,多达七八百间。金友之(溥任)在天津办“龙泉澡堂”,其子复于1928年在天津劝业场和交通旅馆投资30万元,并创办北京动物园。张绍曾则先后任北平银行董事和盐业银行第一任董事,而且经营着三个规模很大的当铺,到其子张寿崇手里,还在北京保有八百多间房子。(《北京满族调查报告》)饧珍、保安、伊秉和、伊良、忠林等则加入了采矿的行列。(李燕光、关捷主编《满族通史》)
一些满族亲贵之所以能在金融界、企业界站稳脚跟,固然与他们在前清积累的雄厚资本有关,此外,他们与北洋政界名流的关系网也不可忽略。
以那桐家族为例。那桐的长孙女曾嫁给袁世凯的十三公子袁守安。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1号的“那家花园”,则是民初政坛要人风云际会的场所。北洋政府国务总理陆征祥以及清皇室都曾在这里设宴欢迎过孙中山和黄兴等人。(常书红《辛亥革命前后的满族研究》)
民初能跻身银行家、企业家之列的前清高官显贵毕竟只是极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靠典当房地产、珍宝古玩、金银首饰、名贵家具混日子,或从银行领取存款利息为生。
坐吃山空的生活终难久持,一些王公贵族又挥霍无度,对理财经营懵懂无知,很多人没几年就家产荡尽。睿亲王府后代钟氏兄弟后来不仅卖掉了花园,押掉了拥有四百多间房屋的王府,还别出心裁,企图借“移陵”取出祖坟的陪葬品换钱,不料却因为和坟地所在地的县衙分赃不均,哥哥钟铨被判刑7年。(蒋芫苇、隋鸿跃《爱新觉罗氏的后裔们》)
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关满族贵族穷困潦倒乃至世子王孙上街拉洋车之类的新闻屡屡出现在报刊之上。庄亲王的后代就饿死在南横街一个会馆空房子里,死了都没有人收尸。“铁帽子王”之一的克勤郡王晏森在1930年代初加入了洋车夫行列。靖海侯施琅的后裔,一位曾经的侯爵夫人因丈夫病故,为谋生而双日拉车,单日卖萝卜。(杨学琛、周运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
满学专家刘小萌在《旗人史话》一书中,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叫桂顺的皇室成员,辛亥革命之后从北京去天津谋生,途中不幸病倒。他给溥仪发了一封告急禀文说:“奴才镶黄旗满洲头甲爱新觉罗氏……因贫穷下天津谋衣谋食,行至杨村镇,住在回回马家小店,病在店中。现下当卖全无,又无衣无食,奴才无法,叩请我主大皇帝恩赐钱财,奴才好养病度日。”
当时皇族有三万余口,民国政府经济上的优待政策并不能覆盖所有成员。桂顺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小朝廷救不胜救。
佃农的反抗
清朝末年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等皇族宗室以及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满洲贵族,很多都拥有地跨数省、多达几十万亩的庄地,每年收取的租银是一笔很大的收入。清帝逊位的优待条件中,明确“保护其原有私产”。这就是说,各个王公的府邸、庄园、金银财宝都受到民国政府的保护。
尽管如此,清王朝垮台之际,还是发生了不少佃户抗租夺地的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宗人府堂稿》中,记录了下面几件事。
睿亲王在辽中县有庄地两千余亩,由佃户金魁廷、金魁聚等人租种。宣统三年(1911),睿王府要每亩征收租洋6元,金魁廷等再三要求减少,可睿王府坚持不减。清王朝倒台后,王爷失势,金魁廷等佃户拒绝交纳每年一千多元的庄租。又将一部分庄地据为己有并自行出售,还把庄地上的树林全部砍伐出卖,“得洋七八千元”。睿王府对此毫无办法,只有一再呈文宗人府,转咨奉天督办,请求官方帮助解决。
有的佃户、壮丁还向议会提交《请议书》,要求取消王府差徭,自种自食。肃亲王府的壮丁李芳等人,于民国二年(1913)三月联名向奉天省议会递交《请议书》,要求取消差银,自由度日。《请议书》说:“现在国体共和,五族一家,……王府照旧依然需索,苦累何堪!……为此陈请贵议会核议……豁免差银。”肃王府壮丁李芳等人的《请议书》,省议会是如何讨论的,结果如何,知之不详。但克勤郡王的壮丁王振亚等人的呈文,遭到了奉省都督拒绝。这位民国政府的都督,原是清朝官居一品的大员,他怀念清帝恩情,于民国元年10月9日批示,驳回王振亚等人的请求。
但是进入民国,今非昔比,虽是堂堂都督的命令,也不能阻止壮丁们争取免租和庄地所有权的浪潮。壮丁们继续向省议会提议案,并作讲演,反对交纳王粮,要求取消王公对庄地的所有权,使土地归为壮丁所有。
在佃户壮丁们的压力下,奉天省议会通过了于景瀛等人提出的议案,“将各王公府所属壮丁人、地、差银准一体取消”。各地抗租占地之事频发,终于惊动了袁世凯。他的态度十分坚决——绝不容许佃户和壮丁抗阻不交,占据庄地。民国二年(1913)12月29日,袁世凯下《大总统命令》说,庄地属于王公所有,壮丁必须交纳王粮,不能因为清朝亡了,国体变更,就拒不交租。并宣布,各省议会取消王庄的议案一笔勾销,各王公所属的壮丁“照旧缴纳庄租”,不许“藉词延抗”,并叫各省民政长饬令属下执行优待皇族条件,保护王公财产,壮丁必须“照旧缴纳丁粮”。
《大总统命令》的颁布,并没能阻止壮丁、佃户抗租占地,他们甚至摧毁王公庄园。睿王府在滦县荣各庄有庄地三千多亩,被壮丁“横阻霸占”。睿王府依凭“大总统屡申优待命令”,派遣府员前往滦县,呈请追办,但霸占庄地的壮丁再三抗拒,县官毫无办法。睿王只好呈文宗人府,诉说苦衷。这样的事情,在《大总统命令》颁行之后屡见不鲜。
既然连大总统都管不了了,王公贵族就只有变卖庄地这一条路了。在各种压力和阻1挠下,王公贵族纷纷以比一般民田低得多的价格将庄地卖出。最后庄地相继落入地主、官僚、军阀之手。
最后的终结
进入民国不久,共和政体就步入了袁世凯的独裁。1914年1月,袁世凯解散国会;5月,用《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赋予自己最大的权力。在袁世凯独裁的1914到1915年间,清皇室的优待条款仍然延续。袁世凯让一个委员会起草了一份新的协议,说优待条款“永不变更其效力”。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称帝。这时,皇室最担心的就是优待条款的前途了。袁世凯政府的回答是,政体变了,但优待条款不会变。16日,袁世凯将“退位协议永远不变”,写进了《中华民国约法》第六十五条。(胡平生《民国初期的复辟派》)此时,皇室也意识到,由于袁世凯已经称帝,清皇室离开紫禁城的最后期限到了。然而,在皇室离开紫禁城之前,袁世凯的称帝计划在一片反对声中很快破灭了。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匆忙下令恢复共和,此后不到3个月,他便撒手人寰了。袁世凯的死,使皇室失去了保护伞。黎元洪总统任期内,召开了新的国会。1916年9月,宪法草案浮出水面,只字未提退位协议。袁世凯在《中华民国约法》中保证退位协议永远不变的第六十五条被删除了。皇室的支持者,包括副总统冯国璋和前军机大臣徐世昌,赶忙游说国会把这一条内容补写进宪法的最后版本草案里。但1917年5月正式颁行的新宪法仍然没有重申这一条款。(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一年后,张勋突然复辟帝制。1917年7月1日,溥仪在已经划归民国的“外朝”的中和殿接见了张勋。(胡平生《民国初期的复辟派》)张勋复辟只持续了短短12天,但是皇帝卷了进去,于是很多人要求取消优待条款。
1917年7月7日,被张勋流放到天津的六十名国会议员提出9项改革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取消退位协议。议员们认为,优待条件是民国政府对清朝皇室格外开恩,历史上没有其他被赶下台的统治者享受这种待遇。既然皇室反叛政府,这些优待自然应被取消;如果还继续保留,就等同于奖励叛乱者。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曹锟和吴佩孚的直系被打败。当时吴佩孚的得力部下冯玉祥倒戈支持张作霖和奉系,把吴佩孚赶出北京。7年前,张勋复辟被粉碎之后,冯玉祥就曾率领一群北方将领,要求撤销优待条件,除去溥仪的帝位,降为平民。如今,冯玉祥控制了北京,自然就雷厉风行地干了起来。
11月5日,他的一名部下率领20名士兵强行闯入紫禁城,向溥仪下达了最后通牒,要求他在3小时内离开紫禁城。冯玉祥还把一套经过修订的优待条款强加给溥仪。修订条款要求“宣统皇帝”永远放弃皇帝头衔,把津贴从400万元减少到50万元。别无选择的溥仪只能离开紫禁城,他先去了父亲载沣的住所,随后去了日本驻华公使馆,又于1925年2月去了天津的日本租界。皇室其他成员也离开京城。载沣去了天津,世袭了庆亲王爵位的载振也到了天津。1928年7月,由孙殿英担任军长的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军在遵化操练,他们用大炮轰开了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后的陵墓,并洗劫一空。
1924年溥仪被逐出紫禁城以及1928年清东陵遭洗劫,标志着对清朝皇室的优待条件就此完结。作为“天潢贵胄”的满洲贵族,最终向人们转过身去。
鼎革之际的北京,发生着目不暇接的变化。民国元年(1912)10月10日,武昌起义一周年,北京召开共和纪念大会。这一天,“大清门”(天安门正南方,已于1959年拆除,原址在毛主席纪念堂一带)牌匾改成了“中华门”牌匾。门前扎彩牌楼一座,前面恭悬隆裕太后的共和明诏,后面写“五族同庆”,中间安放黄亭子一座,内亦悬系明诏。前门楼子外,正中用松枝扎彩牌楼一座,上写“于万斯年”。门楼东洞外的彩牌楼上写“尊重人道”,西洞外的彩牌楼上写“发扬国光”。崇文、宣武两门外以及各部门前,均扎松枝彩牌楼,加以五色国旗,电灯光明,非常灼目。作为皇家禁地的天坛,此时任人游览。
民国二年(1913)元旦,中华门及东西长安街首次向市民开放,任人穿行。正阳桥、天桥均扎松枝彩牌楼,上悬“五族同庆”“咸与维新”等字样的匾额。先农坛开放10日,任人游览。
北京街景市容的变化时时提醒着人们,大清朝已经寿终正寝,就连宅院门前象征旗俗的上马石,也被明令清除。
民国不久,京师警察厅发布公告:“查京师各处住户门前有种石蹬,俗名为上马石,宽、长数尺,横置旁道,侵占官街,阻碍车马,久应搬徙,以利交通。徒以积习相沿,甚谓有关体制……一切专制旧染不应存留……限三个月,务将此项上马石一律自行远去。”(刘小萌《清代北京旗人社会》)
门外放置两块上马石,原为旗人骑马蹬踏之用,以后八旗达官贵人由骑马改为乘轿,但上马石依然置放门前。至此,这种象征满族亲贵身份的上马石,几乎被清理一空。
紫禁城里的小朝廷
退位后蜷缩在紫禁城里的宣统小朝廷,依旧保持着起码的尊严和体面。民国对待前朝皇室的礼仪、规格与对待外国君主一样。溥仪被称为“大清皇帝”,颁布退位诏书的隆裕太后也得到了同样的待遇。1913年2月15日,隆裕太后45岁生日,袁世凯特派他的秘书长梁士诒去宫内祝贺,国务总理赵秉钧率领全体国务员,前往行礼。当时隆裕太后坐在龙椅上,梁士诒鞠躬三次,并向“大清隆裕太后”进呈祝贺公函。一周后,隆裕太后撒手西去,袁世凯亲自佩戴黑纱,并通令全国下半旗致哀,文武官员服丧27天。(溥杰《清宫会见见闻》)
清帝退位协议包括三个部分,分别是皇室优待条件、皇族优待条件、满蒙回藏各族待遇条件。其中,皇室优待条件,是专门针对溥仪一家的。民国政府承诺每年支付皇室400万两白银(后来是元)的津贴。这样一来,溥仪的家族就可以从中分领银钱。比如,陪溥仪读书的三个伴读,每月都可领伴读“月例”八十两。领银最多的是溥仪的父亲、曾经的摄政王载沣,只要优待条件有效,他每年就可“照例拿到他的四万二千四百八十两银”的“岁费”。按照优待条件,清帝逊位后,尊号仍存不废,且可暂居紫禁城。侍卫及各项执事人等,也可照常留用。据此,溥仪直到1924年出宫之前,在紫禁城里“仍然过着原封未动的帝王生活,呼吸着十九世纪遗下的灰尘”,一如既往地在“宣统”纪年中,以皇帝的名义颁发“上谕”,对宫臣遗老封赠赐谥,而他身边那些臣仆们,则依旧拖着长辫,喳喳连声。
民国初年的皇宫,上至溥仪、太妃,下到后宫嫔妃,从饮食到娱乐,生活的枝枝节节仍保持着一贯的皇家气派。每到用膳时间,殿上太监一声“传膳”,几十名穿戴整齐的太监组成的队伍,抬着大小七张膳桌,捧着几十个绘有金龙的朱漆盒,浩浩荡荡地直奔养心殿而去。(溥仪《我的前半生》)
逊位后的皇室,奢华一仍其旧,完全仰仗民国政府履行对清皇室的财政承诺。尽管民国政府财政困难,但还是支付了大量津贴。袁世凯1913年4月签订善后大借款条约,原因之一也是要支付皇室的巨额花费。
民国政府对皇室的另一项义务是要完成光绪皇帝的陵墓。这是一笔更大的费用。陵墓的修建由于辛亥革命爆发而中断,又在1913年春天恢复动工。尽管有人抱怨费用超支,陵墓最终还是完成了。光绪皇帝在1913年12月13日正式下葬。
事实上,民国初期对于皇室在某些方面的优待超出了以前的承诺。原先决定皇帝只是暂时留在宫内,“日后”搬到颐和园。1912年担任民国政府司法总长的伍廷芳曾公开称溥仪出宫不会晚于当年冬天,但是后来袁世凯又同意皇帝延期搬出紫禁城。到了1913年,皇帝仍然留在宫中。
不过逊位后的皇室,地盘缩减了很大一部分。以前皇家宫殿群不仅包括紫禁城,还包括西面的三海(北海、中海、南海),以及南部的社稷坛和太庙。退位协议允许皇室留在紫禁城,其余宫殿则移交给民国。
在紫禁城内部,皇室也放弃了南面的一半,即“外朝”。1913年10月10日,袁世凯的总统就职典礼,就是在清朝皇帝登基的太和殿举行。“外朝”的其他建筑也让给了民国,包括靠近午门的文华殿和武英殿,这两大殿曾是文武百官等待皇帝召见的地方。1914年,文华殿和武英殿,连同附近的太和殿、中和殿、保和殿,变成了公共博物馆,陈列着沈阳(以前的盛京)和热河宫殿里的珍品。皇室只留下了乾清门北面的“内廷”,还有外朝三大殿边上的一些建筑。紫禁城北面围墙处的神武门取代了南面的午门,成为皇宫正式入口。作为共和国的点缀品,古董式的小朝廷与民国政府毗邻而居,也引起一些不满和抗议。
应参议院呈请,1914年12月,国民政府派内务总长朱启钤、司法总长陆宗祥与清朝皇室内务府接洽,商定善后办法7条,就清室纪年、服制、赐谥、司法等诸方面作了新规定。比如,清皇室对于政府文书以及各种文书契约,通用民国纪年,不再适用旧例及旧年号;再如,大清皇帝谕告及一切赏赐,以物为限,所有赐谥及其他荣典,概行废止。
但这些新规定,对清室几乎没有产生任何约束力。善后办法颁布之后,紫禁城里,宣统××年的封条在各库房和告示牌上依然随处可见。内务府编的各类材料以及溥仪开出的一张张赏单上,也都赫然写着宣统××年的日期,直到1924年溥仪出宫时,才将“宣统十六年十月初九日”的牌示摘去。(吴景渊《故宫五年记》)
朝堂里一言九鼎的颁布圣旨,“皇恩浩荡”的封赏赐谥,遗老、臣仆们诚惶诚恐的叩头谢恩……依然日复一日地上演着。在每一份“谕旨”上,依旧盖着宣统御印。逢年过节,不但宫中贺仪如常,宫外的遗老们也纷纷穿起清代的朝服入宫朝贺,甚至民国的某些官员,也“不忘故主”,穿梭其间。《盛京时报》1921年9月21日还刊登了宗人府公开招聘的广告,工作是缮写清皇室玉牒档册。
失落的贵族
针对宗室亲贵的“皇族优待条件”,一共四条:一、清王公世爵概仍其旧。二、清皇族对于中华民国国家之公权及私权与国民同等。三、清皇族私产一体保护。四、清皇族免当兵之义务。从中不难看出,民国政府对于宗室亲贵,除了保护其私产以外,经济上并无额外资助。
因此,革命爆发后,没了俸禄的满族亲贵纷纷逃往天津、青岛、旅顺等地,各奔前程,自谋生计,一片惶惶然。
凡有身家者,绝大多数携资出逃。《大公报》1911年11月1日报道说,“火车轮船,几无容足地”,“人烟稠密之京华,将有十室九空之叹矣”。一时难以脱身的亲贵,则遣家眷先行出京。11月3日的《大公报》还报道说,当时京奉快车头等车厢内,“亲贵夫人占其大半”。
他们中的多数人坐食家产,过着没落贵族的寓公生活;也有少数脑筋灵光者,动用财产开设当铺、商行、饭店,购置房产或者投资工矿企业;也有一些人,既无谋生手段又挥霍无度,最后家产荡尽,流离失所。
察存耆之父于1913年在天津开办了三个当铺,每年利润收入达3万元,后来当铺发展到四十多家,房产遍及大连、沈阳、上海、天津、北京等地,多达七八百间。金友之(溥任)在天津办“龙泉澡堂”,其子复于1928年在天津劝业场和交通旅馆投资30万元,并创办北京动物园。张绍曾则先后任北平银行董事和盐业银行第一任董事,而且经营着三个规模很大的当铺,到其子张寿崇手里,还在北京保有八百多间房子。(《北京满族调查报告》)饧珍、保安、伊秉和、伊良、忠林等则加入了采矿的行列。(李燕光、关捷主编《满族通史》)
一些满族亲贵之所以能在金融界、企业界站稳脚跟,固然与他们在前清积累的雄厚资本有关,此外,他们与北洋政界名流的关系网也不可忽略。
以那桐家族为例。那桐的长孙女曾嫁给袁世凯的十三公子袁守安。位于北京王府井大街金鱼胡同1号的“那家花园”,则是民初政坛要人风云际会的场所。北洋政府国务总理陆征祥以及清皇室都曾在这里设宴欢迎过孙中山和黄兴等人。(常书红《辛亥革命前后的满族研究》)
民初能跻身银行家、企业家之列的前清高官显贵毕竟只是极少数,他们中的大多数人靠典当房地产、珍宝古玩、金银首饰、名贵家具混日子,或从银行领取存款利息为生。
坐吃山空的生活终难久持,一些王公贵族又挥霍无度,对理财经营懵懂无知,很多人没几年就家产荡尽。睿亲王府后代钟氏兄弟后来不仅卖掉了花园,押掉了拥有四百多间房屋的王府,还别出心裁,企图借“移陵”取出祖坟的陪葬品换钱,不料却因为和坟地所在地的县衙分赃不均,哥哥钟铨被判刑7年。(蒋芫苇、隋鸿跃《爱新觉罗氏的后裔们》)
到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有关满族贵族穷困潦倒乃至世子王孙上街拉洋车之类的新闻屡屡出现在报刊之上。庄亲王的后代就饿死在南横街一个会馆空房子里,死了都没有人收尸。“铁帽子王”之一的克勤郡王晏森在1930年代初加入了洋车夫行列。靖海侯施琅的后裔,一位曾经的侯爵夫人因丈夫病故,为谋生而双日拉车,单日卖萝卜。(杨学琛、周运廉《清代八旗王公贵族兴衰史》)
满学专家刘小萌在《旗人史话》一书中,讲了一个真实的故事。有个叫桂顺的皇室成员,辛亥革命之后从北京去天津谋生,途中不幸病倒。他给溥仪发了一封告急禀文说:“奴才镶黄旗满洲头甲爱新觉罗氏……因贫穷下天津谋衣谋食,行至杨村镇,住在回回马家小店,病在店中。现下当卖全无,又无衣无食,奴才无法,叩请我主大皇帝恩赐钱财,奴才好养病度日。”
当时皇族有三万余口,民国政府经济上的优待政策并不能覆盖所有成员。桂顺这样的情况,比比皆是,小朝廷救不胜救。
佃农的反抗
清朝末年的亲王、郡王、贝勒、贝子、公等皇族宗室以及镇国将军、辅国将军等满洲贵族,很多都拥有地跨数省、多达几十万亩的庄地,每年收取的租银是一笔很大的收入。清帝逊位的优待条件中,明确“保护其原有私产”。这就是说,各个王公的府邸、庄园、金银财宝都受到民国政府的保护。
尽管如此,清王朝垮台之际,还是发生了不少佃户抗租夺地的事。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收藏的《宗人府堂稿》中,记录了下面几件事。
睿亲王在辽中县有庄地两千余亩,由佃户金魁廷、金魁聚等人租种。宣统三年(1911),睿王府要每亩征收租洋6元,金魁廷等再三要求减少,可睿王府坚持不减。清王朝倒台后,王爷失势,金魁廷等佃户拒绝交纳每年一千多元的庄租。又将一部分庄地据为己有并自行出售,还把庄地上的树林全部砍伐出卖,“得洋七八千元”。睿王府对此毫无办法,只有一再呈文宗人府,转咨奉天督办,请求官方帮助解决。
有的佃户、壮丁还向议会提交《请议书》,要求取消王府差徭,自种自食。肃亲王府的壮丁李芳等人,于民国二年(1913)三月联名向奉天省议会递交《请议书》,要求取消差银,自由度日。《请议书》说:“现在国体共和,五族一家,……王府照旧依然需索,苦累何堪!……为此陈请贵议会核议……豁免差银。”肃王府壮丁李芳等人的《请议书》,省议会是如何讨论的,结果如何,知之不详。但克勤郡王的壮丁王振亚等人的呈文,遭到了奉省都督拒绝。这位民国政府的都督,原是清朝官居一品的大员,他怀念清帝恩情,于民国元年10月9日批示,驳回王振亚等人的请求。
但是进入民国,今非昔比,虽是堂堂都督的命令,也不能阻止壮丁们争取免租和庄地所有权的浪潮。壮丁们继续向省议会提议案,并作讲演,反对交纳王粮,要求取消王公对庄地的所有权,使土地归为壮丁所有。
在佃户壮丁们的压力下,奉天省议会通过了于景瀛等人提出的议案,“将各王公府所属壮丁人、地、差银准一体取消”。各地抗租占地之事频发,终于惊动了袁世凯。他的态度十分坚决——绝不容许佃户和壮丁抗阻不交,占据庄地。民国二年(1913)12月29日,袁世凯下《大总统命令》说,庄地属于王公所有,壮丁必须交纳王粮,不能因为清朝亡了,国体变更,就拒不交租。并宣布,各省议会取消王庄的议案一笔勾销,各王公所属的壮丁“照旧缴纳庄租”,不许“藉词延抗”,并叫各省民政长饬令属下执行优待皇族条件,保护王公财产,壮丁必须“照旧缴纳丁粮”。
《大总统命令》的颁布,并没能阻止壮丁、佃户抗租占地,他们甚至摧毁王公庄园。睿王府在滦县荣各庄有庄地三千多亩,被壮丁“横阻霸占”。睿王府依凭“大总统屡申优待命令”,派遣府员前往滦县,呈请追办,但霸占庄地的壮丁再三抗拒,县官毫无办法。睿王只好呈文宗人府,诉说苦衷。这样的事情,在《大总统命令》颁行之后屡见不鲜。
既然连大总统都管不了了,王公贵族就只有变卖庄地这一条路了。在各种压力和阻1挠下,王公贵族纷纷以比一般民田低得多的价格将庄地卖出。最后庄地相继落入地主、官僚、军阀之手。
最后的终结
进入民国不久,共和政体就步入了袁世凯的独裁。1914年1月,袁世凯解散国会;5月,用《中华民国约法》取代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并赋予自己最大的权力。在袁世凯独裁的1914到1915年间,清皇室的优待条款仍然延续。袁世凯让一个委员会起草了一份新的协议,说优待条款“永不变更其效力”。
1915年12月12日,袁世凯称帝。这时,皇室最担心的就是优待条款的前途了。袁世凯政府的回答是,政体变了,但优待条款不会变。16日,袁世凯将“退位协议永远不变”,写进了《中华民国约法》第六十五条。(胡平生《民国初期的复辟派》)此时,皇室也意识到,由于袁世凯已经称帝,清皇室离开紫禁城的最后期限到了。然而,在皇室离开紫禁城之前,袁世凯的称帝计划在一片反对声中很快破灭了。1916年3月22日,袁世凯匆忙下令恢复共和,此后不到3个月,他便撒手人寰了。袁世凯的死,使皇室失去了保护伞。黎元洪总统任期内,召开了新的国会。1916年9月,宪法草案浮出水面,只字未提退位协议。袁世凯在《中华民国约法》中保证退位协议永远不变的第六十五条被删除了。皇室的支持者,包括副总统冯国璋和前军机大臣徐世昌,赶忙游说国会把这一条内容补写进宪法的最后版本草案里。但1917年5月正式颁行的新宪法仍然没有重申这一条款。(庄士敦《紫禁城的黄昏》)
一年后,张勋突然复辟帝制。1917年7月1日,溥仪在已经划归民国的“外朝”的中和殿接见了张勋。(胡平生《民国初期的复辟派》)张勋复辟只持续了短短12天,但是皇帝卷了进去,于是很多人要求取消优待条款。
1917年7月7日,被张勋流放到天津的六十名国会议员提出9项改革措施,其中一条就是取消退位协议。议员们认为,优待条件是民国政府对清朝皇室格外开恩,历史上没有其他被赶下台的统治者享受这种待遇。既然皇室反叛政府,这些优待自然应被取消;如果还继续保留,就等同于奖励叛乱者。
1924年,第二次直奉战争爆发,曹锟和吴佩孚的直系被打败。当时吴佩孚的得力部下冯玉祥倒戈支持张作霖和奉系,把吴佩孚赶出北京。7年前,张勋复辟被粉碎之后,冯玉祥就曾率领一群北方将领,要求撤销优待条件,除去溥仪的帝位,降为平民。如今,冯玉祥控制了北京,自然就雷厉风行地干了起来。
11月5日,他的一名部下率领20名士兵强行闯入紫禁城,向溥仪下达了最后通牒,要求他在3小时内离开紫禁城。冯玉祥还把一套经过修订的优待条款强加给溥仪。修订条款要求“宣统皇帝”永远放弃皇帝头衔,把津贴从400万元减少到50万元。别无选择的溥仪只能离开紫禁城,他先去了父亲载沣的住所,随后去了日本驻华公使馆,又于1925年2月去了天津的日本租界。皇室其他成员也离开京城。载沣去了天津,世袭了庆亲王爵位的载振也到了天津。1928年7月,由孙殿英担任军长的国民革命军第十二军在遵化操练,他们用大炮轰开了乾隆皇帝和慈禧太后的陵墓,并洗劫一空。
1924年溥仪被逐出紫禁城以及1928年清东陵遭洗劫,标志着对清朝皇室的优待条件就此完结。作为“天潢贵胄”的满洲贵族,最终向人们转过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