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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耕地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角度,通过对云南红河州红河沿岸6个村寨农户与元阳县城镇居民进行田野调查和问卷访谈,可以看出,农业生态补偿作为一种对利益相关者利益调节的激励机制,在民族地区的耕地保护方面具有实际应用价值。需要明确农业生态补偿的主体和客体,完善相应的有机农产品市场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