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有少年,逆光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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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七岁那年的春天,叶南洵转学到新的班级。她穿着及膝的蓝裙子跟在年级主任身后,穿过走廊里一排排明亮的玻璃窗。
  彼时凌信正站在教室外的栏杆旁罚站。校服外套扔在一边,脚下放着一个黑色书包,满身充斥着坏学生的气息,除了一张英俊至极的脸,再挑不出半分优点。
  眼瞧着叶南洵迎面走来,凌信眉毛一挑,低声嗤笑:“又一个书呆子。”
  叶南洵听个正着,她淡淡地扫了栏杆前的长腿少年一眼,停下了脚步。年级主任不明所以地转过身,叶南洵指着凌信道:“老师,他是哪个班级的?我能和他一班吗?”
  年级主任依旧疑惑:“你们认识?”
  叶南洵神色不变:“不认识。但他一直用一种求我修理他的眼神看着我,我不想让他失望。”
  年级主任点着凌信的脑袋说你又不老实。凌信高挑着眉梢和叶南洵对视着,一个神色张扬一个瞳仁安静。
  叶南洵真的进了凌信所在的班级,三楼左手边第二间教室,班主任是个有些啰唆的中年大叔,指着凌信前面的一个空座对叶南洵道:“你就坐在那里吧。”
  叶南洵走到凌信前面的位置,少年没有穿校服外套,衬衫的领子松散着。他单手撑在桌面上,目光由下向上挑起,睨着叶南洵素净的脸,低声道:“喂,书呆子,坐在我前面,就不怕我生吃了你?”
  叶南洵用脚尖勾着椅子腿向后一掼,椅背撞上凌信的桌沿,桌面上的水杯应声翻倒。凌信被烫得跳了起来,指着叶南洵的鼻尖道:“你这丫头怎么这么野蛮!”
  整个班级的人都看了过来,班主任及时喝止:“凌信,你再不老实,整个星期的课都不用上了,去操场跑圈吧!”
  凌信恨恨地止了声,叶南洵歪着脑袋看向他,眸光剔透。凌信听见她刻意压低的声音:“谁生吃了谁,还不一定呢!”
  叶南洵成绩很好,板书也写得漂亮。来到新班级不过半个月,就被英语老师指定为课代表,每天早自习时在黑板上写下长长的英文句子,组织同学们一起朗读然后背诵。
  叶南洵在讲台上写板书,凌信就在讲台下肆意笑闹,指尖上滴溜溜地转着一颗篮球,颇有几分小王子的味道。叶南洵偶尔会在更换粉笔的间隙瞄他一眼,阳光下,少年神采飞扬,笑容明亮得让叶南洵分了神,手中的粉笔应声断裂。
  叶南洵真正意识到凌信与别人不同,是在那天午休。
  凌信正嘲笑着叶南洵的板书写得难看,突然从教室后方飞过来一本教科书,正砸在叶南洵的后脑上。叶南洵捂着后脑踉跄了一下,然后弯腰把书本捡了起来。凌信收起笑闹的神色,将篮球收进臂弯,转身对聚在教室后方的学生道:“谁干的?砸到人了,不知道出来说声对不起吗?”
  凌信很有威望,班里的男生大都是他的“门徒”。一个高个子的男生站了起来,笑着道:“阿信,你不是一直讨厌她吗?就当你哥们儿替你出气了!”
  凌信皱着眉毛正要说话,叶南洵平举着摊开的书本,指着扉页上的名字对高个子男生道:“你叫宋阳,对吗?是你用书砸我?”宋阳梗着脖子吼了起来:“是我又怎么样?又不是故意的!”
  叶南洵歪了歪脑袋,脸上没什么表情,说话时的声音却无比清透,她道:“《中庸集注》第十三章说,故君子之治人也,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我希望你能记住这句话。”
  凌信只觉臂弯一空,只见叶南洵夺过篮球,重重地砸在宋阳的脑门上。“嘭”的一下,比之前那声更为响亮。
  宋阳气红了脸,撞开围观的众人要找叶南洵算账。凌信将叶南洵挡在身后,按着宋阳的肩膀将他推坐在椅子上,道:“做人得講道理,你犯错在先,不肯道歉在后,怨不得人家以牙还牙。”
  宋阳挣扎着要站起来,凌信修长的指尖点着他的眉心,道:“你还想在这个班级待下去,就不要太过分。”凌信声名在外,宋阳看了他一眼,垂下肩膀坐在椅子上,再不敢乱动。
  上课铃适时地响起,围观的人群轰然而散,凌信拖着慢悠悠的步子朝自己的座位走去,腕上轻轻一暖,有人拽住了他。转过身就看见叶南洵站在那里,发尾和裙摆在浅金色的阳光里微微晃动,如同羽翼翩跹的蝶。
  她看着他的眼睛,说了声“谢谢”。
  凌信眯起眼睛,唇边浮起带着邪恶意味的笑,他说:“只是道谢也太没诚意了吧?叶南洵,你敢不敢对我笑一下,别整天板着一张脸。”叶南洵的目光依旧清透,她道:“你要是能在期中考试时考进年级前十,我就笑给你看。”
  凌信怔了一下,避开了叶南洵的眼神。恰逢课代表来收作业,凌信满不在乎地一挥手:“我一向不做作业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期中考试还没来,市级运动会倒是先来了。凌信是万米长跑的种子选手,天天被体育老师拽去参加训练,本就散漫的一个人,迟到早退彻底成了家常便饭,成绩也不断下降。
  叶南洵从众人的闲言碎语中了解到,凌信是个弃儿,被卖早点为生的残疾男人捡到了并抚养长大。贫寒的家境和离不开照料的养父都像是枷锁,锁住了凌信振翅高飞的愿望,他注定离不开这座贫瘠的小城。
  放学铃声响过,操场上逐渐空旷下来,只有凌信绕着塑胶跑道一圈圈地跑着,汗水洇湿了白衬衫,愈发显得他身形挺拔。跑到第十三圈时,凌信注意到跑道旁边多了个人影。蓝色裙摆,及腰长发,那人安静地朝他看来。
  凌信放慢速度拖着步子走过去,叶南洵递给他一瓶矿泉水。他拧开盖子喝了几口,听到叶南洵道:“我看过你的中考成绩,也是在前十名里的。你为什么不肯继续好好读书?要自我放逐到什么时候?”
  凌信冷笑了一下,眉眼里跳跃着金色的光,他道:“叶南洵,你以为你是谁,凭什么对别人的生活指手画脚。”说完,凌信拎起一旁的书包转身就走。
  他在前面走,叶南洵就在后面跟,两人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车流汹涌,鸣笛声此起彼伏,凌信突然转过身,将搭在肩膀上的校服外套摔在叶南洵的脚边,大声道:“你跟着我干什么?我学好还是学坏,和你有什么关系?”
  叶南洵捡起脚边的校服,拍掉上面的灰尘,安静道:“你明明可以成为更好的人,为什么要自甘堕落?凌信,你知道吗?懦夫不仅仅指软弱的人,还可以指代无作为的人,你就是后者!”   凌信眉梢一挑,脸上隐隐浮现出怒意。他走到叶南洵面前,低头看着她漆黑的发顶,道:“叶南洵,你多管闲事的样子,真的很让人讨厌!”
  叶南洵仰面和他对视着,平静道:“半年前,我妈妈生病过世了,一个月后我爸爸带着一个年轻漂亮的女人回了家,说这是我的新妈妈。新妈妈不喜欢我,一直挑拨我和爸爸的关系,不论我多么努力地读书,多么乖巧地听话,她都能从我身上挑出毛病。后来,在新妈妈的建议下,爸爸把我送到了这里,跟一个远方亲戚一起生活。我猜,爸爸应该是不要我了。”
  凌信怔了一下,垂着眼睛道:“你跟我说这些干什么?”
  叶南洵依旧是安安静静的样子,眼中没有任何自怜的色彩,她看着凌信道:“我没有因为爸爸的舍弃而放弃我自己,你呢?你为什么要自我放弃?生活难免有不如意的地方,任何一个有骨气的人,都不会轻易妥协。”
  凌信只觉心口一热,像是被烧红的烙铁碰了一下。
  叶南洵依旧看着他的眼睛,声音很轻却无比坚定,她道:“自第一次见到你,我就知道,我们是一个世界的人。凌信,振作起来好不好?不要倒下,我们一起去战胜生活。”
  街灯闪烁,行人匆忙,十七岁的少年和少女彼此凝视着,如同无声的映画。
  星期一,轮到叶南洵做值日,她提前十五分钟到校,推开教室门时正看见凌信打扫卫生的身影。叶南洵从书包里拿出笔记本,放在桌面上滑过去,道:“这是上个星期的英语笔记,重点很多。”
  凌信抬手按住,他看着叶南洵,道:“我没要你帮我。”
  叶南洵摸了摸鼻子,安静地道:“就当我上赶着吧。我还等着你考进年级前十,然后笑给你看呢。”
  凌信没再说话,脸上突然浮起可疑的红。他想,叶南洵说得没错,他们注定要成为同一个世界的人。
  从那天开始,凌信不再迟到早退。同班的同学都感觉到,针尖麦芒似的两个人变了样子。凌信依旧会在课堂上睡觉,但是只要叶南洵回过身去敲一敲他的桌角,他就会挣扎着坐起来继续听课,尽管脸上的表情十分不耐烦。
  有时候逼急了,凌信会在纸上画一个很丑的小猪,贴上透明胶带,贴在叶南洵的背上,然后故意戳她的肩膀,等着她发现。叶南洵很少生气,永远安安静静的样子,她指着纸片上的小猪对凌信道:“这是你的自画像吗?很别致。”
  围观群众轰然而笑,凌信自讨没趣,又趴回到桌子上。桌角轻轻一响,抬起头就看见一小盒润喉糖摆在那里,还有某人的小纸条:每天一颗,对身体好。
  叶南洵会在凌信课后训练时给他送水。夕阳洒满塑胶跑道,少年顶着湿淋淋的短发一圈圈地跑,叶南洵抱着书本坐在足球场的草坪上安静地看。身边突然涌来一阵温热,凌信挨着她的肩膀坐下,叶南洵随意抽问几个知识点,凌信一边磕磕绊绊地回答,一边捋过叶南洵及腰的长发绕在指间。
  “我突然想起一首诗。”凌信把玩着叶南洵的头发,笑着道。
  叶南洵从书本上移开视线,略带疑惑地看向他,凌信依旧在笑,故作神秘:“以后告诉你。”
  运动会上凌信大放异彩,在万米长跑的比赛中顺利夺冠。同校的女生都围在他身边为他鼓掌祝贺,唯独不见叶南洵的影子。凌信这才想起来,叶南洵是网球项目,还是男女双打,跟宋阳搭档。
  凌信挂念叶南洵的比赛进度,连奖杯都顾不得拿,抓起外套直奔网球场。比赛正进行到白热化,叶南洵和宋阳暂时领先,凌信站在看台上,食指关节放在嘴边发出一声尖锐的哨音。
  叶南洵撩起汗湿的额发,阳光下一雙眸子宝石般闪闪发亮。
  对手神色微变,打出一发极具刁钻角度的球。宋阳见情势不对,闪身躲开。他躲了叶南洵自然不能再躲,网球携着强劲的力道狠狠砸在她的手腕上。
  球拍脱手砸在地上,叶南洵踉跄了一下。裁判的哨声响起,凌信直接跳进比赛场地里,握住叶南洵的手臂要带她走,嚷嚷着:“去医务室,我们不比了!”
  叶南洵却反手推开了他,亮着一双眸子道:“我还能坚持,没关系的!”
  哨声再度响起,比赛继续,叶南洵换成左手拿拍。宋阳心有愧疚,配合得愈发紧密。两个人一路绝杀到终场,以两分险胜。哨声响起时,看台上掌声热烈,叶南洵捂着受伤的手腕踉跄倒地。
  凌信推开围观的众人将叶南洵横抱了起来,那个恬淡如暮春柳絮般的女孩依旧面容安静。她看着他,唇边弯起一抹星星似的笑,她道:“凌信,我赢了。你看,只要自己不放弃,就没人能将我们打倒。我们一起努力,好不好?去更大的城市,读最好的大学。”
  凌信眼里涌起一抹温热的湿意,他低下头,鼻尖贴着叶南洵的鬓角,低声道:“好啊,我们一起奔跑,向着光。”
  那天,在所有人的注视下,凌信抱起叶南洵,沿着阳光洒来的方向一步步走出去,一步步走进华光璀璨的世界。
  叶南洵的右手手腕轻微骨裂,得好好调养一段时间。病房里挤满了前来探望的同学和老师,唯独不见她的亲人。众人散去,病房里静悄悄的,叶南洵靠在床头看着凌信,安静地微笑着。
  少年英俊的脸上浮起一抹朝霞似的红,嗫嚅着:“我还没考进年级前十呢,你怎么就对我笑了?”
  叶南洵歪了歪脑袋,笑容愈发明艳,她说:“因为我看见你,就觉得心情很好呀。”顿了一下,她继续道,“你一定好奇,为什么没有家人来看我吧?对于远房的叔叔婶婶来说,我就是个包袱。他们照顾自己的孩子已经很累了,哪还有多余的心思分给我。更何况,爸爸给的生活费也不是很多……”
  凌信突然抬手扣住叶南洵的后脑,让她靠在自己的肩膀上,简明扼要地说了一句:“哭吧。”哭吧,把那深埋于心底的委屈统统哭出来,就像歌词里唱得那样,凡是不能打倒我的,必使我坚强。
  叶南洵用左手紧紧拽住凌信的衣袖,两个人的影子投映在雪白的墙面上,凝成密不可分的整体。是的,我们本来就是同一个世界的人,一起奔跑吧,向着光。
  叶南洵伤了手,行动不便,凌信就自动升级成了贴身小管家,帮她抄笔记、打水、打饭、整理书包。目睹了那场比赛的同学都对叶南洵心生敬佩,宋阳规规矩矩地站在叶南洵面前,跟她说了声:“对不起。”   凌信依旧喜欢绕着操场一圈圈地奔跑,他对叶南洵说,终有一天,他要告别阴暗,奔向光明。叶南洵笑着牵起他的手,说,我会陪着你。
  眨眼间,为期三年的高中生活走到了最后的关键阶段。黑板上的倒计时牌日益减少,凌信一直没有考进年级前十,却也没有掉出过前二十名,相较于他之前的成绩,已经算得上是进步和惊喜。班主任对凌信的变化深感欣慰,私下里给他做过详细的成绩分析,直言他只要保持住目前的水平,念个重点本科还是不成问题的。
  凌信攥着一模的成绩单向叶南洵炫耀自己进步明显,叶南洵默默拿出自己的成绩单,上面是金光闪闪的年级第三。凌信再一次自讨没趣,低垂了脑袋,叶南洵飞快地剥开一颗水果糖塞到他嘴里,弯着眼睛笑得像个精灵。
  三模结束,高考近在咫尺。叶南洵伏在桌面上整理着知识点,凌信一边背单词一边时不时地用笔尾戳她的肩膀,成心捣乱。
  班主任突然推门走进来,面色苍白地让凌信出去,单独说话。叶南洵心里一沉,窗外刚好滚过一个闷雷,暴雨就要来了。自那之后,凌信再也没有回来上课。
  叶南洵按照同学录上的信息找到了凌信的家庭住址,黑色的大门上挂着一把沉重的锁。她就站在门外的树荫下等着,从暮色四合等到星斗漫天,才看见凌信拖着疲惫的步伐慢慢回来。
  “凌信!”叶南洵上前一步,喃喃地問,“你怎么了?为什么不来上课?”
  凌信脸上血色尽褪,他躲过叶南洵伸过来的手,低声道:“我爸爸病了,瘫在床上,需要人照顾,我不能去上课了。更何况看病需要很多的钱,连医药费都要出不起了,到哪儿去凑我的学费呢?”
  叶南洵一下子红了眼眶,她固执地握住凌信的手,哽咽道:“你不要不来上课,我会想办法帮你的,我一定能想到办法!”
  凌信抬头看了她一眼,那目光漆黑而深邃,蕴藏着太多难以描述的复杂情感。沉默片刻,凌信突然笑了起来,冷冷地道:“帮我?你只是一个被父亲抛弃的孩子,自身都难保了,拿什么帮我?叶南洵,你不是救世主,别太高看自己!”
  “抛弃”二字刺疼了叶南洵的心,她愣在原地,满目委屈。凌信从她身边走过,反锁了大门。雷电声响,暴雨骤至,叶南洵扑过去奋力地拍打着门板:“凌信,你出来!我不许你放弃!”
  滂沱的雨声几乎掩盖了一切,少年沙哑的嗓音透过门板传出来,仿佛迟暮的老人,他道:“忘记我,好好生活,去更大的城市,读最好的大学。你和我不一样,你还可以飞,而我,已经连翅膀都没有了。”
  凌信家中突遭变故,在学校里传得人尽皆知。年级主任组织了一次募捐活动,希望能帮助凌信渡过难关。
  一周一次的升旗活动过后,主席台上支起了一个红色的捐款箱,年级主任声情并茂地形容着凌信所遭受的种种苦难。叶南洵站在人群里,面无血色,突然,她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转过身就看见凌信站在队列的最末端,一双眸子黑得可怕,暗沉沉的,没有一点儿光。
  凌信没有看向叶南洵,他穿过队列的间隙径自走上主席台,接过年级主任手里的麦克风,哑声道:“谢谢大家的关心,我很好,不需要募捐,也不需要可怜。”凌信一边说着一边屈起手指敲了敲红色的捐款箱,道,“这里头的东西,谁捐的谁拿走,我不需要!”
  说完,凌信跳下主席台,朝来时的方向走去。叶南洵冲出队列拦在他的面前,眼睛里浮起隐约的泪光,道:“凌信,你别这样,我们只是想帮你。这些不好的事情统统都会过去……你不要放弃好不好……我们说好的,一起奔跑,向着光。”
  凌信绕回到主席台上,再一次拿起麦克风,众目睽睽之下,对叶南洵道:“我再说一次,你不是救世主,我不需要你的帮助和拯救!从今天开始,咱们各走各的路,就当从没认识过,行不行?”
  藏在眼睛里的泪终于掉下来,叶南洵喃喃地唤着少年的名字,像是要唤回那些一去不复返的无忧时光。凌信没有回头,他踩着叶南洵哽咽的哭腔渐渐走远,单薄的背影被初升的朝阳拉得很长,带着无限寂寥的味道。
  分别的那一刻,凌信突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和叶南洵并肩坐在足球场的草坪上。她在看书,他捋过她的长发轻轻把玩。他说他想到了一首诗,是苏武的那首《留别妻》——结发为夫妻,恩爱两不疑。
  他还没来得及告诉叶南洵那首诗的名字,以后恐怕再也不会有机会了。如今想起来,只剩遗憾。
  高考前夕,凌信悄悄办理了退学手续,他连扔在学校里的书包和课本都没有整理,就这么悄无声息地消失在了所有人的视线中。
  每天放学后,叶南洵都会到凌信家门前去站一站、等一等,风雨不误。然而,她一次都没有等到过凌信。她甚至打听到了凌爸爸住在哪家医院,可空寂的病房里只有仪器运行的声音和昏迷不醒的孱弱老人,并没有凌信的身影。
  叶南洵找不到凌信了,任何人都找不到他。那个“向着光”的约定,成了彻头彻尾的笑话。
  凌信空下来的课桌上渐渐聚积起灰尘,有风吹进来,书页沙沙作响。班主任合上讲义,低声感慨:“真是可惜了。”叶南洵低下头,眼眶里满是晶莹的泪光。
  高考之后,叶南洵如愿考上了最想去的城市和学校。毕业聚餐时,大家放下所有束缚,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贴心的话。叶南洵拿出许久未碰的吉他,借着阑珊的酒意,说:“我给大家唱首歌吧,这首歌送给在场的所有人,也送给十七岁的我和凌信。”
  提到“凌信”两个字,热闹的包厢瞬间安静下来,叶南洵在静谧之中轻轻地唱:
  那一年最难的习题 也不过短短的几行笔记
  现在我却总爱回忆 回忆当时不服输的你
  天空 会不会雨停 会不会放晴
  会不会幸福在终点等着我和你
  那一天,很多人在叶南洵的歌声里潸然泪下,她却一直没有哭,脑海里全是凌信逆光而行时落寞的背影。他说,我们一起奔跑吧,向着光;他说,他没有翅膀了;他说,他再也没办法飞翔……
  启程去学校报到的前一天,叶南洵再一次来到凌信家门前,她避过雨的那处树荫又浓密了一些,筛落下金色的光斑。邻居阿姨告诉她,凌爸爸已经去世了,欠了很多医疗费。凌信卖了房子外出打工,赚钱还债。阿姨说,小姑娘,你不要再来了,这栋房子已经不属于凌信了。   凌信究竟去了哪里,依旧无人知晓。
  叶南洵在飞机起飞时的轰鸣声里闭上眼睛,仿佛有无数的飞花汹涌而来,穿过金色的阳光落在她的身上,落在十七岁的叶南洵和凌信身上。那样美好的十七岁,终究一去不复返。
  叶南洵不知道的是,她离开这座城市的那一天,凌信一直躲在机场的柱子后面。他目送着她带着“向光而生”的约定奔赴更美好的生活,然后,转身走进属于自己的黑暗。
  奔跑吧,向着光。凌信将这句话写在日记本的扉页,收纳进内心深处。
  向光而生并不是一句空话,请等着我,我一定会走出黑暗,与你重逢。
  大学的第一年,叶南洵把全部心思都放在了专业课上,她学得扎实且努力,深得导师喜爱。聚会时,一群学生疯得脱了形,班长端着半杯扎啤凑过来,问叶南洵她最喜欢的偶像是谁。叶南洵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眸子里浮起隐约醉意,她说:“那个人叫凌信。”
  一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疑惑道:“有叫这个名字的当红明星吗?”
  叶南洵笑了,唇边的笑容像星星一样明亮,她说,你们搞错了,凌信不是明星,也不是偶像,他只是我喜欢的人。嗯,我喜欢他,很喜欢很喜欢,但是我找不到他了……
  她在心里默默地想,那个“向着光”的约定我一直记得并牢牢遵守着。凌信,你呢?
  大学的第二年,叶南洵通过层层考核,成为某公益组织的一员,利用寒暑假的时间,前往偏远山区从事教育工作。她随身携带着一沓厚厚的寻人启事,上面印着十七岁时少年英俊的面容。
  她走过云南的密林,也去过青海的高山,问遍了每一个在途中遇到的人:“你有没有见过一个叫凌信的男孩?黑头发,面容英俊,身形清瘦。如果你见到了他,请转告他,有一个叫叶南洵的女孩,一直在找他,等待着与他并肩飞翔,一起向光而生。”
  那一年,远在南方小城的凌信终于还清了背负的债务。日记本上“向光而生”的字样已泛起微黄,他将它们放置在阳光下,闭着眼睛感受风的气息。
  我就要看见光了,阿洵,请你一定要等我。
  大学的第三年,叶南洵申请到了公费留学的名额,地点是法国巴黎。她想,我在国内找不到凌信,就去更远的地方找,终有一天,我要把他找回来。
  狄德罗大学坐落在塞纳河畔,有着浓郁的书香和安静的氛围。叶南洵最喜欢在塞巴河边的码头上看落日,火一样的颜色落下来,覆盖了一段又一段逝去的时光,时光里住着十七岁的少年和那个与光有关的约定。
  同专业的法兰西籍学长很喜欢叶南洵身上的安静气质,夏天快要过完的时候,学长突然兴冲冲地跑过来,说他认识了一位来自中国的摄影师,那个人跟叶南洵一样,有着漂亮却忧伤的眼睛和安静的气质。
  学长强烈建议叶南洵去见一见他的新朋友,他觉得他们一定会很投缘。叶南洵推拒不过,只能前往。
  那是个夕阳灿烂的黄昏,叶南洵坐在临街的小咖啡馆里,法式清咖香味醇浓。挂在木门上的铜制风铃叮咚作响,叶南洵笑着看过去,正对上一张英俊至极的东方面孔。
  那人没有穿外套,衬衫的领子松散着,眼睛是清透的纯黑色,如同珠宝。
  叶南洵仿佛失去了语言功能,长久地愣在那里。学长自顾自地介绍着,说他的这位东方朋友非常厲害,凭借自学被巴黎最好的摄影学院录取。顶级的摄影大师曾评论说,他的每一幅作品里都带有向光而生的味道。
  十七岁时的景象同眼前的画面重叠在一起,叶南洵突然觉得眼眶湿润。那人伸出手,指尖拂过她的眉心,轻声道:“那个‘向着光’的约定我一直记得。我终于走出阴霾,回到了阳光之下,你还愿意跟我一起奔跑吗?”
  蕴藏已久的泪水终于掉下来,叶南洵听见凌信的声音响在耳边,他说:“别哭了,笑一笑,我考个年级第一给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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