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法学本科教学改革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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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 本文从内蒙古自治区少数民族法学本科学生就业意向单位为切入点,分析近几年这些单位,即法院、检察院系统和律师行业,招考和录取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要求偏高这一现象,结合新时代高校培养法律专业少数民族复合型实践人才的新使命,提出少数民族本科教育教学的困境和教学路径选择。
  关键词 少数民族 法学本科 教育教学 法律职业资格
  作者简介:高丽晶,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讲师,研究方向: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05.328
  内蒙古自治区现有九所高等院校设有法学本科专业,分别是内蒙古大学(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校区)、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财经大学、内蒙古科技大学、呼伦贝尔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呼和浩特民族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的通知,特批准内蒙古自治区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生,设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享受内蒙古高校少数民族学生分数降档的民族有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每年内蒙古各高校关于招收预科蒙授(蒙族学生且大学之前蒙语授课的学生)同学的根据内蒙古教育厅规定的人数数量不一。2017年在九所高等院校中,有些学校不招收少数民族预科、民族班学生,如内蒙古工业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有些大学招收蒙授学生直接和汉族同学一样直接进入到大学一年级的课程学习中。需要说明的是:内蒙古目前居住着49个民族。其中,人口在100万以上的有汉族、蒙古族;人口在10万以上的有回族和满族;人口在1万以上的有达斡尔族、鄂温克族;人口在1千人以上的有鄂伦春族等①。内蒙古设有三个少数民族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鄂伦春自治旗和鄂温克族自治旗,这三类少数民族因人数较少,且本民族内有很多人已经不再使用本民族语言,而通用汉语语言,所以单独设少数民族班也只有蒙语班,招收少数民族学生享受降档分数有蒙族和以上三个少数民族(也称为内蒙古“三少”民族)。文章中所提到少数民族法学本科教学包括蒙授学生和一部分鄂温克族蒙授学生(中国境内的鄂温克语掺有许多汉语、蒙古语、满语借词,大部分鄂温克族人也在使用蒙文交流和学习)。
  一、内蒙古少数民族法学本科学生就业意向调查
  对内蒙古高校少数民族法学本科学生就业意向进行调查。学生范围包括大一至大四的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学生。调查就业意向单位通过多选的形式,包括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公证处、律所、 政府部门和企业法务部门。调查的结果所占比例由大到小依次是检察院、法院和律所,企业法务所占比例最小。就业地域来看,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各盟市政府所在地及家乡的旗县所占比例达90%,而选择其它省份就业的所占比例最小。
  二、内蒙古近几年法学学生意向的专业对口行业招录情况
  根据蒙授同学的就业意向单位,分析近3年内蒙古公务员招考情况,包括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及律师行业。
  从2015至2017年内蒙古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招考的三个的统计数据来看,蒙汉兼通的考生每年都有招考,大约占本系统总招考人数的10%左右。从法律职业资格的要求来看,检察院全部要求通过法律资格职业证书,而法院2017年全部要求通过法律资格证书、2016年和2015年两年要求的通过比例超过80%。法律资格证书包括A类、B类和C类,部分地区仅要求A类和B类、部分地区如锡林郭勒盟、兴安盟和阿拉善盟地区要求本地方的特殊C类证书,如锡林郭勒盟C类(特殊管理)、兴安盟C类(特殊管理)、阿拉善盟C类(特殊管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专业限制来看,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大多数都不限制专业。从以上信息来看,法检系统在招考蒙授学生考录公务员,最重要的是是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非考虑该蒙授同学的专业,我国《检察官法》、《法官法》明确规定初任检察官,初任法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才能任职。
  根据招考情况,并查阅了以上三年根据招考情况实际录取考生名额情况。2017年检察院7名蒙授学生录取,法院系统录取23名蒙汉兼通考生②。2016年检察院19人,法院录取35人,2015年检察院23人,法院录取39人。另外, 2016年和2015年连续两年内蒙古的自治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蒙汉兼通考生,2016年招考26名,录取24名考生,2015年招考20人,录取20人。检察院均没有招考蒙汉兼通人员。对比招考和录取人数,每年存在录取没有达到招考人数的情况,而定向培养公务员不是每年都有招考,招考人数名额少,竞争力大,因不要求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招考人数和录取人数基本持平。
  律师行业就业情况看,据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统计,全区现有律师事务所390家,其中,合伙所284家,国资所43家,个人所63家。全区共有律师4766名,其中,专职律师4280名,兼职律師187名,公职律师64名,公司律师47名,法律援助律师188名。而这个统计并没有涉及自治区现有蒙汉兼通律师情况,而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也提出蒙汉兼通律师的缺乏情况和培养的重要性。呼伦贝尔是内蒙古蒙古族人口较多的市,呼伦贝尔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律师协会统计,律师事务所49家,律师446人,蒙汉兼通律师17人。对内蒙古自治区仅有的三个自治旗律师事务所进行调查统计,鄂伦春自治旗有三家律所事务所,一家合伙所,两家个人所,共有律师12人,无一律师通晓鄂伦春族语言,也无一律师通晓蒙古族语言。鄂温克族自治旗有两家律师事务所,蒙汉兼通律师仅2人,鄂温克族的律师无一人,但鄂温克族大多通晓蒙古语言。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有五家律师事务所,共有28名律师,无一律师通晓斡尔族语言,也无一律师通晓蒙古族语言。律师事务所的蒙汉兼通的法律人才是极其缺乏的,但是很多学生在大学期间很难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从而无法取得律师证。我国《律师法》明确规定,申请律师职业必须通过司法考试,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而在办理涉及少数民族案件时,大多会聘请懂其它行业懂蒙古语言的少数民族作为翻译。这样就存在法律与语言方面存在脱节的地方,因为在实践中,有些法律术语不能翻译准确,经常存在懂语言不懂专业法律情况。   三、 法律蒙语复合性少数民族人才之新使命
  从以上统计信息来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一重要性要比本身蒙授同学所选择的法学专业更加重要。但是如果没有选择法学专业而考取法律职业资格的考试的难度将更大。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过对蒙授学生在法律行业,在法治需要的地方从事法律事务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2015年,在国家外交部、发改委、商务部联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在“一带一路”建设中,赋予内蒙古“发挥内蒙古联通俄蒙的区位优势”的定位。在这一定位中,内蒙古区位优势突显,在建设中蒙经济走廊过程中,需要懂蒙语,会法律并运用法律,作为中蒙经济贸易保障过程中提供法律服务的涉外法律人才。因此,法律蒙语复合人才的培养不仅对内蒙古,西部地区的发展,中国与蒙古国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2016年中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孙维仁赴蒙古战略研究所,就中国经济发展及双边经贸合作的热点问题与该所专家进行交流,明确指出,进一步改善蒙古国对中同的投资环境,人才的需求缺口很大③。而法律蒙语人才的需求就是其中之一。
  2017年3月1日实施的《公共文化保障法》明确将全民普法做为公共文化服务重要的一部分内容,规定公共文化的服务与学校教育相结合的措施。法治文化是公共文化的一部分,而内蒙古农村牧区相比城市法治文化的不充分发展、内蒙古区域对比中国其它省份及整体法治文化发展不充分问题,内蒙古法治文化领域的发展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法治文化在新时代社会主义发展战略安排中的战略引领作用的重要性,都使得法律人才培养的重要性突显。内蒙古自治区是以蒙古族为主体的多个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培养蒙古族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培养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进入法检系统,进入律师队伍的专业法律人才到内蒙古牧区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少数民族法律人才在文化传承方面具有特殊的作用,他们是将现代与传统、理性与感性、城市与乡土、精英与底层联系在一起的纽带,是沟通国家法文明和与民间法文化的桥梁,对宣传法治文化,对于改善民生问题,对于内蒙古的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具有战略意义。
  2018年,断续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推进《推进“一带一路”教育行动》。继续推进高校法学学科创新引智计划。政府和高校出台关于做好中外人文交流机制建设工作的若干规定,促进内蒙古与边疆蒙古国的人才交流合作机制。
  四、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教育教学困境
  从蒙汉兼通考生就业意向和最近三年法检系统招录情况看,培养社会需要的,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高的蒙授专业法律复合人才,需要指出蒙授学生大学期间教学所面临的问题。
  (一)高校不能结合现有优势资源建立与社会对接法律实务业务
  虽然很多大学都设置了模拟法庭或者法检部门和律所实习环节,但实践教学的意义并不大。模拟法庭对于法官、律师、当事人或者刑事案件公诉人各个角色的扮演并没有使同学们真实体会法律的严肃性和专业性,形式化严重。律所实习环节大多安排在大三和大四阶段,很多同学在这一阶段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考研究生和考法律职业资格,甚至考公务员,找工作过程中。真正在实习中得到锻炼,得到学习收获的学生也仅占很小比例。缺少让同学参与到社会实践案件中锻炼的机会。我国现在也已经有很多高校建立了法律诊所和法律援助工作站。但有些高校流于形式,有些高校教师专心于搞科研,评职称,没有律师事务所案件代理经验。学生因没有资格直接参与到诉讼当中,只是单纯的引入案例教学,没有将学生实实在在的放在案件争议当中锻炼学习。没有针对少数民族进行实践教学,接触的法律实践课程范围较窄,案件来源少、经费紧张等问题。
  (二)内蒙古边疆地区涉外法律人才培养的困境
  内蒙古与蒙古国毗邻,在法律蒙语复合型法律人才服务涉外事务方面,随着中蒙经济走廊建设的推进,与蒙古国经济合作的加强,对于涉外人才的需求增加。然而,由于不熟悉有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及相关国际贸易规则,一些经贸合作项目经常为法律问题所困扰,产生了不必要的代价和损失,我国海外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也日益凸显。而蒙古国多年来也是内蒙古最重要的贸易伙伴。作为口岸城市的满洲里,共有7家律师事务所,竞无一名律师是蒙汉兼通人员。 教育部 、中央政法委联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把培养涉外法律人才作为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的突破口。” 对于高校高层领导是否重视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及对涉外人才培养方面的政策支持,对学生留学机会的创造条件。对于留学是否给予一个优惠的学习条件是目前制约人才发展的要素。
  (三)蒙语法律专业师资人才的缺乏与流失
  少数民族大多都处在内陆和边疆不发达地区,内蒙古也不例外。在教师人才的引进方面滞后于其它发达地区。在九所大学里内蒙古大学教师蒙汉兼通复合型教师有十人,其中教授四人,副教授五人,讲师一人,但也不能满足蒙授同学教学需要。其它几所高校也都存在法学蒙授教师明显缺乏问题。很多院校也存在此方面师资人才流失情况,边疆地区发展程度,高校对现有教师政策吸引,教师本身的个人发展前途都是人才流失的原因。在專业任课教师缺乏的情况下,招收的蒙授同学与汉授同学不加区别的讲授知识,缺乏对蒙授同学的专业指导及司法考试方面的蒙语辅导,严重影响了蒙授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学习的积极性。
  (四)蒙语专业教材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考材料缺乏
  蒙授同学在上大学以前接受的都是蒙语教学,使用蒙语教材,而上大学后所用的教材和汉族同学一样。有些高校虽有部分蒙语参考教材,但数量有限。内蒙古九所高校都存在法律专业教材和蒙语参考材料缺乏情况。每年大三同学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汉授同学可以在网络书店,实体书店买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各类参考书、讲义和历年法律资格考试真题,甚至可以选择参加瑞达、海天、众合、三校和厚大等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培训班,可以手机下载APP随时随地听课件。但对于蒙授同学来说如果用汉语考试,则付出的辛苦要更大。法律职业考试的通过率本身很低,如果让蒙授同学去选择这样的方式考试,无疑难度会更大。而内蒙古对于蒙授同学设置了蒙语答题的试卷,而且试卷所考法律知识较汉授同学的题目难度更小,所以选择蒙语答题对于蒙授同学来说是比较好的选择,但在缺乏法学教材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考材料的情况下,同学们需要将法律知识汉语翻译成蒙语,而法律专业本身的专业名词也很多,翻译也较为困难。   五、少数民族本科学生教育教学改革之路径选择
  (一)蒙授学生的实践教学创新
  法律是一门实践学科,没有经过实践的锤炼,不可能成长为一名真正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法律人才。内蒙古几所高校中,内蒙古财经大学已经建立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部分老师参与到实践案件当中进行教学指导,很好的将理论与实践结合。实践教学的引入须结合学校本身资源优势。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校区建立口岸城市高校特色的法律教学实践课程,引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建立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并将借鉴内蒙古及其它省市高校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做法。结合现有教师的兼职律师经历,将高校蒙授同学作为志愿者加入,在蒙语法律宣传,对牧民法律咨询的接待,对蒙族当事人案件的参与,蒙语法律文书的写作,及案件开庭审理前运用蒙语模拟开庭,将案件争议焦点作为法律辩论赛的正反观点进行辩论。对案件自始至终的参与其中,不仅使蒙授同学将理论真正的结合实践,而且锻炼了实践能力,培养了学习法学的兴趣,对其就业也是一个很好的指导。
  (二)鼓励涉外蒙授法律人才培养
  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培养涉外蒙授法律人才。内蒙古大学满洲里学院结合口岸地域、政策优势和口岸高校优势,培养适合口岸发展的涉外法律人才,借助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平台将口岸一些涉蒙古国法律事务纠纷引入到实践教学的过程中。让这些同学用自已的语言及所学法律知识参与案件争议纠纷当中,加强民族地区复合法律人才的培养,涉外法律人才的培养。二连浩特口岸已有内蒙古师范大学二连浩特国际学院,虽然这一学院对涉外人才有自己的培养模式,但所涉专业甚少,没有设法律专业,在专业与语言结合起来的这种专业培养人才模式方面明显处劣势,而内蒙古师范大学虽然设法律专业,但在不具有地域优势,在培养法律实践性人才方面缺少与蒙古国国民相关的法律案件的实践教学的参与条件。
  目前,如内蒙古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与蒙古国高校建立合作办学意向,并可互派留学生在中蒙两国高校。对于优秀的和有意继续深造的蒙授同学,可采取鼓励政策。内蒙古民族大学对教师到蒙古国合作院校攻读博士研究生也给予了很大的支持。这种鼓励和支持是对高校及政府加大留学经费投入,提高国家公派留学生奖学金资助标准,增加内蒙古高校学生或教师留学至蒙古国奖学金名额,或者内蒙古高校与对外合作的蒙古国院校互为派送留学生减免学费的对等优惠政策。内蒙古其它高校也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办学形式,加强涉外蒙语专业人才的培养。对于法检系统,律师行业应优先录用留学法律专业人才,为内蒙古区域的发展,为中蒙经济走廊的建设,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
  (三)少数民族师资队伍的建设必须有政策的支持
  教育部统计,我国每年教育经费的支出情况而言,每年都呈上升比例。④而内蒙古地区教育支出每年呈下降趋势。⑤增加教育支出,普通高校将部分资金支出用于建设少数民族师资培养培训方面,并每年的投入要有所上升,因为目前内蒙古几所高校法学院系的少数民族专业教师较为匮乏,不能满足培养复合性少数民族法学专业人才的需求。一是培养现有蒙语法学专业教师,对民族自治地方的高校少数民族法学教师到名牌高校进一步深造的机会,国家或地方应出台一些政策,提高其学历水平,提高其科研和教学能力。二是吸引蒙语法律专业人才,人才的引进历来是高校头等重要的事。对于人才引进后的鼓励支持政策,直接关系到人才是否长期为本校及民族地区服务目的的达成。
  (四)蒙语专业教材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参考教材编写政策支持
  蒙语专业教材和参考教材的编写,应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专项基金,鼓励和扶持蒙語和汉语同步的法学教材的出版。二是合理利用内蒙古高校发展少数民族教育基金,该基金中的部分资金用于扶持少数民族教材的出版,特别是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和培训方面。三是内蒙古自治区各类基金项目的申报,要鼓励蒙古族方面的课题研究,并以著作的形式结项的一些规定。这些教材著作或辅导教材的出版,有利于内蒙古少数民族法学专业的学习,对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内容和复习方法等的了解和熟悉。
  注释:
  蒙古自治区政府网.http://www.nmg.gov.cn/quq/.2018年2月2日最后访问.
  内蒙古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www.impta.com/more.asp?mmm=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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