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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静静地看着时光流转,以自身的遭遇,默默地折射着这片国土的荣辱兴衰,矗立在北京西北的废墟,已烙印进了中国人的精神血脉。 对于圆明园一去不返的“绝世美景”,公众一直带着遗憾进行想象,是修复那曾经的华美梦境,还是保存这遭受蹂躏之后留下来的断壁残垣?
坎坷的保护之路
大清帝国的同治皇帝无疑是最早的“原址重建派”的代表。1873年,“亲政”刚刚一年的同治就下达了重修圆明园的上谕,此时距圆明园第一次被烧已13年。这个时期,大清帝国对外通过与外国列强媾和,换来了一段较长时间的“和平”;对内靠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的湘淮军队,彻底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再加上大兴洋务运动,帝国隐隐有复兴之兆。
即使如此,同治对圆明园工程耗费亦有所知,“现当库款支绌之时……诚恐不敷”。所以“再四思维”,决定“择要兴修”,“其余游观之所概不修复”。并专门为重修圆明园筹款发出上谕:“着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员量力报效捐修。”
其实,重修圆明园的幕后推手应该是慈禧,她重修圆明园的心情比同治更为迫切。在同治发布上谕的当月,她就几次催促皇家建筑设计御用的“样式雷”呈交烫样,并亲自进行修改。这一次的整修计划,最初设计总共有3000多间建筑,包括正大光明殿、九州清晏、上下天光等21个景区。但整修工程并无意准确恢复原状,设计全凭慈禧和同治的喜好,很多建筑都准备大幅改动。
但同治没想到,自己亲政后想要创造的第一得意杰作居然阻力重重。先是御史沈淮疏请缓修圆明园工程。同治览奏大怒,立即召见沈淮,严词申斥。接着御史游百川再上疏谏阻,同治更恼,下令将游百川革职,随后他干脆发了个上谕,勒令群臣不准复言。
即便如此,当时的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大学士文祥、帝师李鸿藻等重臣也不为所动,依然极力反对,君臣矛盾爆发。其结果是:双方互做妥协,重修圆明园改为修葺三海。至此,圆明园重修宣告结束。耗费了480多万两白银的这项工程,有100座500间殿阁亭榭动工在建,没有一座完工。实际上,同治时期所谓的“中兴”不过是这个没落帝国的回光返照,羸弱的清王朝早已沉疴难救。
此后十余年间,清朝统治者没有大兴土木。直到光绪年间,再一次垂帘听政的慈禧,为贺自己的六十整寿,挪用海军军费修复了原为圆明园附园的清漪园,改名颐和园。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上演了第二次火烧圆明园,残破的圆明园在战乱中遭到彻底的毁灭。
在此后的岁月里,圆明园又因国人的私欲或无知屡遭破坏:自民国初期开始,几乎每天都有车辆满载圆明园残料离开,此行为共持续了20多年;“文革”期间的1969年,曾有大批军民把圆明园的砖瓦、石料搬去建防空洞;1975年的农业学大寨阶段,圆明园区域内进行了大量的挖山填湖工程,将原来的山形水系改造为农田;上世纪末,由于各种经济原因,圆明园内建起了一些与遗址公园不相符的设施,这些经营项目和活动,也对圆明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而今,北京市101中学依旧占用着部分圆明园遗址区域,万春园内的别墅还是照常被租用。
2000年,北京市出台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规划也是各方观点争论出的结果——既适度整修,又不盲目行事。《规划》重申了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保护原则,批判商业游乐化倾向,决定恢复全园的山形水系及植物配置,保持大部分遗址被毁面貌,必要的建筑物恢复限定在1/10以内。这些内容足以让“整修派”无比振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规划》出台之后,环保主义者异军突起,成为“废墟派”的新生力量,并且在“废墟派”的发言体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的分量。
2008年2月,浙江横店方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高调宣布:“按1∶1的比例重造一座圆明园。”豪言一出,遂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和争议。但由于该项目规划用地6165亩,其中309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圆明新园重建计划在宣布两个月后即被紧急叫停。
重建还是保存?
对于圆明园的复建,“修”“存”之争持续多年,“废墟派”主张应保留圆明园遭焚毁后的残迹,以警示国民勿忘国耻;“重建派”则称重建可恢复民族荣光,抚平历史创伤。“两派”都理由万千、慷慨陈词。
“重建派”认为,圆明园的屈辱史属于过去,圆明园文物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其中某些圆明园设施、建筑要重建,某些历史文物要进行整合开发、合理保护和应用,更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文物保护其实是广义的,保留“原汁原味”是一种保护,修建、重建、阻挡风剥雨蚀也是一种保护,两者的“高度融合”才是完美的保护。如果只主张留下“废墟一片”,势必让许多文物的历史价值、教育价值、科考鉴赏价值不能集中、完美体现,既浪费参观人员时间,也不利于埋在地下的文物发挥价值;如果合理地整合、利用,圆明园的文物价值就能全方位展现,对教育国内外民众、缔造世界和平,意义不可估量。埋没圆明园文物的价值是一种资源浪费,也是一种“抱着金饭碗去要饭”的愚昧,更不符合公众的精神需求。而且,合理重建、开发、保护圆明园险境中的文物并不是破坏,反而是更负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些经不起岁月沧桑、水土浸泡的文物,很可能在百余年、几百余年风剥雨蚀中消失殆尽,把它们从露天、掩埋、浸泡中移到复建的建筑中,就能让文物千秋永存,价值倍增,不是更高层、更有效、更负责任的保护么?
“废墟派”则认为,花巨资“复建”“赝品”,对于某些人来说,展现今日要比重现昨日更为主要,更为心切。而一个断壁残垣的圆明园“立”在那里,将永远是国人心中的痛;一个金碧辉煌的“赝品”呈现在眼前,我们更多会感慨古人与今人巧夺天工的本事,并以国运昌盛为自豪———那么,是要用繁荣抹去我们心中永远的耻辱和疼痛,还是要用那一片残破与悲凉来警示现在的繁荣,永远保持一种“盛时要做衰时想,上场要想下半场”的危机意识?如果没有一点居安思危的意识,无论个人还是国家,难免“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当年,清朝皇帝在修建圆明园时,心里定然有着一种大清帝国繁荣昌盛、穷用不尽的骄负,何曾会有方盛虑衰之意?修建圆明园那150年,恰恰是西方工业发展、帝国主义大步前进的时期;横向比较,大清帝王沉浸陶醉在“盛世”之中时,中国正一步步落后于世界。透视历史深处,纵观中西发展,圆明园在修建之初,似乎已经注定了最终会沦为一片废墟。不可否认,圆明园是难得的“艺术瑰宝”,其艺术成就足以让国人扬眉吐气。但圆明园也是无数人血汗的累积,是国人耻辱的象征,绝对谈不上民族的荣光,而是一块历史的伤疤。所以,保持圆明园一片废墟的历史风貌之历史意义,就在于真实地展示骄奢淫逸的可悲下场,断壁残垣的圆明园才可以担当历史的见证人。所以,复建圆明园还不如“无为”,维持原貌,多做一些保护、考古、文物收集的工作,这样既尊重了历史,又是对后人负责,也才是最大的作为。
作为举世无双的皇家御苑和当之无愧的“世界园林之王”,圆明园承载了国人太多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寄托,无论它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圆明园都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梦幻杰作,永远不会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
坎坷的保护之路
大清帝国的同治皇帝无疑是最早的“原址重建派”的代表。1873年,“亲政”刚刚一年的同治就下达了重修圆明园的上谕,此时距圆明园第一次被烧已13年。这个时期,大清帝国对外通过与外国列强媾和,换来了一段较长时间的“和平”;对内靠曾国藩、左宗棠、李鸿章等的湘淮军队,彻底镇压了太平天国运动,再加上大兴洋务运动,帝国隐隐有复兴之兆。
即使如此,同治对圆明园工程耗费亦有所知,“现当库款支绌之时……诚恐不敷”。所以“再四思维”,决定“择要兴修”,“其余游观之所概不修复”。并专门为重修圆明园筹款发出上谕:“着王公以下京外大小官员量力报效捐修。”
其实,重修圆明园的幕后推手应该是慈禧,她重修圆明园的心情比同治更为迫切。在同治发布上谕的当月,她就几次催促皇家建筑设计御用的“样式雷”呈交烫样,并亲自进行修改。这一次的整修计划,最初设计总共有3000多间建筑,包括正大光明殿、九州清晏、上下天光等21个景区。但整修工程并无意准确恢复原状,设计全凭慈禧和同治的喜好,很多建筑都准备大幅改动。
但同治没想到,自己亲政后想要创造的第一得意杰作居然阻力重重。先是御史沈淮疏请缓修圆明园工程。同治览奏大怒,立即召见沈淮,严词申斥。接着御史游百川再上疏谏阻,同治更恼,下令将游百川革职,随后他干脆发了个上谕,勒令群臣不准复言。
即便如此,当时的恭亲王奕訢、醇亲王奕譞、大学士文祥、帝师李鸿藻等重臣也不为所动,依然极力反对,君臣矛盾爆发。其结果是:双方互做妥协,重修圆明园改为修葺三海。至此,圆明园重修宣告结束。耗费了480多万两白银的这项工程,有100座500间殿阁亭榭动工在建,没有一座完工。实际上,同治时期所谓的“中兴”不过是这个没落帝国的回光返照,羸弱的清王朝早已沉疴难救。
此后十余年间,清朝统治者没有大兴土木。直到光绪年间,再一次垂帘听政的慈禧,为贺自己的六十整寿,挪用海军军费修复了原为圆明园附园的清漪园,改名颐和园。1900年,八国联军入侵北京,上演了第二次火烧圆明园,残破的圆明园在战乱中遭到彻底的毁灭。
在此后的岁月里,圆明园又因国人的私欲或无知屡遭破坏:自民国初期开始,几乎每天都有车辆满载圆明园残料离开,此行为共持续了20多年;“文革”期间的1969年,曾有大批军民把圆明园的砖瓦、石料搬去建防空洞;1975年的农业学大寨阶段,圆明园区域内进行了大量的挖山填湖工程,将原来的山形水系改造为农田;上世纪末,由于各种经济原因,圆明园内建起了一些与遗址公园不相符的设施,这些经营项目和活动,也对圆明园造成了不同程度的破坏。而今,北京市101中学依旧占用着部分圆明园遗址区域,万春园内的别墅还是照常被租用。
2000年,北京市出台了《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从某种程度上说,这个规划也是各方观点争论出的结果——既适度整修,又不盲目行事。《规划》重申了圆明园遗址公园的保护原则,批判商业游乐化倾向,决定恢复全园的山形水系及植物配置,保持大部分遗址被毁面貌,必要的建筑物恢复限定在1/10以内。这些内容足以让“整修派”无比振奋。让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规划》出台之后,环保主义者异军突起,成为“废墟派”的新生力量,并且在“废墟派”的发言体系中占据了越来越重的分量。
2008年2月,浙江横店方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高调宣布:“按1∶1的比例重造一座圆明园。”豪言一出,遂引起全国范围的关注和争议。但由于该项目规划用地6165亩,其中3096亩土地不符合横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包括基本农田1057.4亩。圆明新园重建计划在宣布两个月后即被紧急叫停。
重建还是保存?
对于圆明园的复建,“修”“存”之争持续多年,“废墟派”主张应保留圆明园遭焚毁后的残迹,以警示国民勿忘国耻;“重建派”则称重建可恢复民族荣光,抚平历史创伤。“两派”都理由万千、慷慨陈词。
“重建派”认为,圆明园的屈辱史属于过去,圆明园文物应该得到更好的保护;其中某些圆明园设施、建筑要重建,某些历史文物要进行整合开发、合理保护和应用,更好地为现代社会服务。文物保护其实是广义的,保留“原汁原味”是一种保护,修建、重建、阻挡风剥雨蚀也是一种保护,两者的“高度融合”才是完美的保护。如果只主张留下“废墟一片”,势必让许多文物的历史价值、教育价值、科考鉴赏价值不能集中、完美体现,既浪费参观人员时间,也不利于埋在地下的文物发挥价值;如果合理地整合、利用,圆明园的文物价值就能全方位展现,对教育国内外民众、缔造世界和平,意义不可估量。埋没圆明园文物的价值是一种资源浪费,也是一种“抱着金饭碗去要饭”的愚昧,更不符合公众的精神需求。而且,合理重建、开发、保护圆明园险境中的文物并不是破坏,反而是更负责任的保护。比如,一些经不起岁月沧桑、水土浸泡的文物,很可能在百余年、几百余年风剥雨蚀中消失殆尽,把它们从露天、掩埋、浸泡中移到复建的建筑中,就能让文物千秋永存,价值倍增,不是更高层、更有效、更负责任的保护么?
“废墟派”则认为,花巨资“复建”“赝品”,对于某些人来说,展现今日要比重现昨日更为主要,更为心切。而一个断壁残垣的圆明园“立”在那里,将永远是国人心中的痛;一个金碧辉煌的“赝品”呈现在眼前,我们更多会感慨古人与今人巧夺天工的本事,并以国运昌盛为自豪———那么,是要用繁荣抹去我们心中永远的耻辱和疼痛,还是要用那一片残破与悲凉来警示现在的繁荣,永远保持一种“盛时要做衰时想,上场要想下半场”的危机意识?如果没有一点居安思危的意识,无论个人还是国家,难免“始而骄佚,继而流荡,终而沟壑”。当年,清朝皇帝在修建圆明园时,心里定然有着一种大清帝国繁荣昌盛、穷用不尽的骄负,何曾会有方盛虑衰之意?修建圆明园那150年,恰恰是西方工业发展、帝国主义大步前进的时期;横向比较,大清帝王沉浸陶醉在“盛世”之中时,中国正一步步落后于世界。透视历史深处,纵观中西发展,圆明园在修建之初,似乎已经注定了最终会沦为一片废墟。不可否认,圆明园是难得的“艺术瑰宝”,其艺术成就足以让国人扬眉吐气。但圆明园也是无数人血汗的累积,是国人耻辱的象征,绝对谈不上民族的荣光,而是一块历史的伤疤。所以,保持圆明园一片废墟的历史风貌之历史意义,就在于真实地展示骄奢淫逸的可悲下场,断壁残垣的圆明园才可以担当历史的见证人。所以,复建圆明园还不如“无为”,维持原貌,多做一些保护、考古、文物收集的工作,这样既尊重了历史,又是对后人负责,也才是最大的作为。
作为举世无双的皇家御苑和当之无愧的“世界园林之王”,圆明园承载了国人太多的民族情感和精神寄托,无论它以什么样的形式存在,圆明园都是一个震撼人心的梦幻杰作,永远不会从我们的视野里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