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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家政服务中,家政服务人员与雇佣一方事实上存在的内外有别、身份差异以及特定语境上的名实不一,要求在家政服务中秉持和践行“居家有礼”原则,以有助于家政服务人员建立良好形象、获得人格尊重,从而维护自身权益、减少矛盾纠纷,实现尊严且有体面的劳动。在具体的家政服务中,应倡导家政服务人员在语言、行为、表情等方面进行自我规范,同时雇主也应相待以礼,建立雇佣双方和谐的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