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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房地产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兴起,1998年国家停止福利分房实行住房货币化后,国家相继出台积极的土地、房贷等扶持政策,随着农村城镇化的逐步兴起和城市居民的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等诸多因素影响,快速的刺激了购房需求不断增长,房地产业得到飞速迅猛发展,近年来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目前许多城市的房价已创历史新高,但上涨势头近来有增无减。可是房价一旦上涨过快,则会对经济发展和社会运行产生巨大的杀伤力,20世纪90年代日本和我国海南的房地产泡沫都是很好的例证。尤其高房价已超过真正需求住房居民的购买能力时,巨大的购房压力,抑制了其他有效需求的持续增长,制约了国民经济的健康运行。影响了人民的生活质量的提高,给人们心理上、精神上造成压力和恐慌,成为社会不稳定的根源之一。故此,深入分析房价上涨过快的原因并找出对策,已成当务之急。
现状: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国城市住房价格正呈现多数城市正常上涨和一些地区房价过高的不平衡发展趋势,我国已相继出台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用金融工具,对个别房价过高的地区进行适度调整,整体态势有序可控。
1. 住房需求旺盛,物价上涨,推动房价上涨。首先,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国民需要数量巨大的住房供给。小家庭的加速出现,进一步加大了对住房的需求。其次,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对城市原有住房的拆迁改造,农民工向城市的迁移,需要新建住房,以满足城市化要求。再次,从建设成本看,近年来我国因地价、建材价格和建筑用工成本都在提高;从需求角度看,由真正需要房居住形成的真实需求与无需居住、持资炒房的虚假需求所形成的总需求导致城市商品房供不应求。基于以往工资水平偏低,近年提高工资水准,连锁反应引起建材涨价、安装费用提高,从而增加建设成本,带来房价上涨应属正常情况。最后,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产权明晰、易于保护的特点,不仅是财富保值、对冲通胀的工具,除有居住的使用价值外,还有融资、抵押等功能,因而获得富人的偏好和青睐。
2. 国家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正在逐步完善。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发展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化,规范房地产在市场化过程中的运作行为,中央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并完善了一些对房地产市场化起到积极作用的政策,这些政策将促进我国房地产的良性发展。一系列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调整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政府可以合法、有效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都起到重要作用。
3. 现实中,许多城市居民在已经拥有一套自有住房后,又拿出富余资金、利用各种借款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子。而没有实力的普通居民连一套也买不起,形成了能买得起的多买,买不起的越来越买不起。当达到预期利润目标时,他们立即以真实需求的对立面——“供给”进入市场,赚取差价。时机不成熟时,形成了城市“空关房”,将稀缺资源死死的掌握在部分投资投机商手中。尤其有部分开发商,为获得预期高额利润,采用惜售等各种手段,储备房源,制造房屋虚假紧俏。造成个别地区房价虚高,超出居民实际承受能力,继续发展下去,有可能产生地产经济泡沫,将会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正常需求。
原因: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和投机需求过旺,是造成近期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个主要原因。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购房能力的增强,城市周边平房拆改及原有市民产生购新房、改善生存条件的欲望,对房地产的真实需求不断增加。加上对所谓“城市化必然带来房价上涨”理论的深信不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的形成,造成房市供不应求的表象,助推了房价必然上涨。
1. 房地产业通过操纵房源,控制房价,寻求高额开发利润,也是造成近期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客观因素就是由于地价、物价和人工的逐年攀升,建房成本逐年加大,相应的市场价格应该是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增长,实际产生的利润比原房地产业在开发前测定的初步利润一般情况有所增加,由于开发商手握房源稀缺资源,采用延期交房,捂盘惜售等手段,助推了房源不正常稀缺的增长,隐性推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业活生生的暴利,给投资者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形成了上述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助推房价上涨。
2. 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需求,地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无控扩大,加之政府出于财政收入增长和城市美化考虑,继续大量批地,开发商大量买地建房,房源不断增加。价格快速上涨造成更大的财富效应,吸引更多的投资需求,开发商因此可以再一次提价。以此往复,地价攀升、投资需求与虚高价格互为因果,把房价推向更高水平。而有居住需求的人却因买不起房望而生畏。
3. 个别地区和部门为保护自身利益,对国家调控政策的落实力度逐级减弱,造成调控效果拖延。遏制房价上涨的措施缺乏监督检查和处置力度,新闻媒体虽对个别事项处置进行报道,但能看出来也是不疼不痒的处理,根本达不到震慑的效果。种种原因,造成调控力度弱化,间接的助涨了其坚挺房价投机行为的可持续性。
目前,国家已对职工购置多套房进行控制,但对房地产开发商持有空置房的处罚力度不够,对已经购置多套房的投机商制裁政策尚未出台。
建议:过高的房价将要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危及国计民生的显性与隐形并存的“灾难”,从现在开始应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遏制。
1. 土地市场规范化。政府做好规划,制定时间表,并详细说明未来期限内土地供应规模、土地供应范围、供应土地的规划,让房地产市场能充分理解政府的计划从而实现理性的开发。对于开发商来说,土地是他赖以生存的资源,有些开发商担心下一步没有土地可开发,于是,在拍卖会上疯狂竞价,以超高价位得到土地,之后背负沉重的压力经营开发,市场以这样的形势走下去是不健康的。
政府应具备灵活、及时的土地调控、应对能力,在实行招、拍、挂公平竞争的基础上,适当出台一些土地让利与房价上限挂钩等调控政策,以稳定市场房价,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环境出现明显转变后,就需要及时调整应对。形成一系列的应对机制,强化政府对地产市场的有序控制。
2.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加快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和控制投机性持有住房政策的出台。政府必须通过空置率考核指标与开发审批相挂钩,控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空置量,同时,加大个人多套住房出租和个人空置房相关税费的调控力度,促使个人空置房的有序出让和消化。使多占房产的人多纳税,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风险,遏制投机性需求。政府对长期空置的房地产要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对于通过市场途径不能消化的空置房地产,政府可以用合理价格收购用作廉租房。
3. 重新分配出让金,弱化地方抬高物价的冲动。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应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通过对土地出让金分享比例的调整,弱化地方政府扩大土地收益、放任地价上涨的动机。这也有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土地开发的调控力度,从而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防止因为地方利益损害全局的后果发生。
4. 建立多元化的住房分配体系。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取消福利房,向住房商品化过渡这一特殊时期,由于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过渡机制,过快的住房市场化与居民收入及国民住房理念不相匹配这一难点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对接和解决,迫切要求尽快建立起完善灵活的过渡机制。政府在宏观调控上也要针对各个层面消费需求,有意识地制定出台廉租房、保障房、限价房、商品房土地出让、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帮助市场建立完善的住房分配体系,使房地产行业能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5. 打击房地产业的投机行为。改变地方政府过于倚重房地产税收以及靠土地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该行业偷税漏税、滋生腐败,破坏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尊严等官商勾结的歪风,制定法规并依法严惩其捂盘惜售、拖延工期、违规预售等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的行为。同时,必须强化社会监督,重拳出击,消除房地产领域的各种违法和不规范行为,让房价回归合理水平。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工务段)
责任编辑:胡达古拉
现状:受各种因素影响,我国城市住房价格正呈现多数城市正常上涨和一些地区房价过高的不平衡发展趋势,我国已相继出台用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动用金融工具,对个别房价过高的地区进行适度调整,整体态势有序可控。
1. 住房需求旺盛,物价上涨,推动房价上涨。首先,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决定了国民需要数量巨大的住房供给。小家庭的加速出现,进一步加大了对住房的需求。其次,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对城市原有住房的拆迁改造,农民工向城市的迁移,需要新建住房,以满足城市化要求。再次,从建设成本看,近年来我国因地价、建材价格和建筑用工成本都在提高;从需求角度看,由真正需要房居住形成的真实需求与无需居住、持资炒房的虚假需求所形成的总需求导致城市商品房供不应求。基于以往工资水平偏低,近年提高工资水准,连锁反应引起建材涨价、安装费用提高,从而增加建设成本,带来房价上涨应属正常情况。最后,房屋作为不动产,具有产权明晰、易于保护的特点,不仅是财富保值、对冲通胀的工具,除有居住的使用价值外,还有融资、抵押等功能,因而获得富人的偏好和青睐。
2. 国家房地产的调控政策正在逐步完善。为适应我国房地产发展的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化,规范房地产在市场化过程中的运作行为,中央政府以及各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并完善了一些对房地产市场化起到积极作用的政策,这些政策将促进我国房地产的良性发展。一系列房地产行业相关政策、法规的出台,对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调整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以及政府可以合法、有效地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都起到重要作用。
3. 现实中,许多城市居民在已经拥有一套自有住房后,又拿出富余资金、利用各种借款购买第二套、第三套房子。而没有实力的普通居民连一套也买不起,形成了能买得起的多买,买不起的越来越买不起。当达到预期利润目标时,他们立即以真实需求的对立面——“供给”进入市场,赚取差价。时机不成熟时,形成了城市“空关房”,将稀缺资源死死的掌握在部分投资投机商手中。尤其有部分开发商,为获得预期高额利润,采用惜售等各种手段,储备房源,制造房屋虚假紧俏。造成个别地区房价虚高,超出居民实际承受能力,继续发展下去,有可能产生地产经济泡沫,将会影响我国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的正常需求。
原因:房地产市场的客观和投机需求过旺,是造成近期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个主要原因。
随着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购房能力的增强,城市周边平房拆改及原有市民产生购新房、改善生存条件的欲望,对房地产的真实需求不断增加。加上对所谓“城市化必然带来房价上涨”理论的深信不疑,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需求的形成,造成房市供不应求的表象,助推了房价必然上涨。
1. 房地产业通过操纵房源,控制房价,寻求高额开发利润,也是造成近期房价上涨过快的一个重要原因。客观因素就是由于地价、物价和人工的逐年攀升,建房成本逐年加大,相应的市场价格应该是在一定范围内合理增长,实际产生的利润比原房地产业在开发前测定的初步利润一般情况有所增加,由于开发商手握房源稀缺资源,采用延期交房,捂盘惜售等手段,助推了房源不正常稀缺的增长,隐性推高房价。造成房地产业活生生的暴利,给投资者产生了强烈的吸引力,形成了上述周而复始的恶性循环,助推房价上涨。
2. 地方政府的“土地财政”需求,地价上涨过快,房地产市场进一步无控扩大,加之政府出于财政收入增长和城市美化考虑,继续大量批地,开发商大量买地建房,房源不断增加。价格快速上涨造成更大的财富效应,吸引更多的投资需求,开发商因此可以再一次提价。以此往复,地价攀升、投资需求与虚高价格互为因果,把房价推向更高水平。而有居住需求的人却因买不起房望而生畏。
3. 个别地区和部门为保护自身利益,对国家调控政策的落实力度逐级减弱,造成调控效果拖延。遏制房价上涨的措施缺乏监督检查和处置力度,新闻媒体虽对个别事项处置进行报道,但能看出来也是不疼不痒的处理,根本达不到震慑的效果。种种原因,造成调控力度弱化,间接的助涨了其坚挺房价投机行为的可持续性。
目前,国家已对职工购置多套房进行控制,但对房地产开发商持有空置房的处罚力度不够,对已经购置多套房的投机商制裁政策尚未出台。
建议:过高的房价将要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将危及国计民生的显性与隐形并存的“灾难”,从现在开始应采取有力的措施予以遏制。
1. 土地市场规范化。政府做好规划,制定时间表,并详细说明未来期限内土地供应规模、土地供应范围、供应土地的规划,让房地产市场能充分理解政府的计划从而实现理性的开发。对于开发商来说,土地是他赖以生存的资源,有些开发商担心下一步没有土地可开发,于是,在拍卖会上疯狂竞价,以超高价位得到土地,之后背负沉重的压力经营开发,市场以这样的形势走下去是不健康的。
政府应具备灵活、及时的土地调控、应对能力,在实行招、拍、挂公平竞争的基础上,适当出台一些土地让利与房价上限挂钩等调控政策,以稳定市场房价,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持续发展。当环境出现明显转变后,就需要及时调整应对。形成一系列的应对机制,强化政府对地产市场的有序控制。
2.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加快消化积压空置商品房和控制投机性持有住房政策的出台。政府必须通过空置率考核指标与开发审批相挂钩,控制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空置量,同时,加大个人多套住房出租和个人空置房相关税费的调控力度,促使个人空置房的有序出让和消化。使多占房产的人多纳税,增加房地产市场的投机风险,遏制投机性需求。政府对长期空置的房地产要进行强有力的干预,对于通过市场途径不能消化的空置房地产,政府可以用合理价格收购用作廉租房。
3. 重新分配出让金,弱化地方抬高物价的冲动。在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应重新分配土地出让金。通过对土地出让金分享比例的调整,弱化地方政府扩大土地收益、放任地价上涨的动机。这也有助于加强中央对地方土地开发的调控力度,从而保证中央宏观调控政策的执行,防止因为地方利益损害全局的后果发生。
4. 建立多元化的住房分配体系。目前,中国的房地产市场正处于取消福利房,向住房商品化过渡这一特殊时期,由于尚未建立起完善的过渡机制,过快的住房市场化与居民收入及国民住房理念不相匹配这一难点问题没有得到很好对接和解决,迫切要求尽快建立起完善灵活的过渡机制。政府在宏观调控上也要针对各个层面消费需求,有意识地制定出台廉租房、保障房、限价房、商品房土地出让、金融支持、税费减免等政策,帮助市场建立完善的住房分配体系,使房地产行业能够可持续的健康发展。
5. 打击房地产业的投机行为。改变地方政府过于倚重房地产税收以及靠土地经营城市的发展理念。严厉打击该行业偷税漏税、滋生腐败,破坏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尊严等官商勾结的歪风,制定法规并依法严惩其捂盘惜售、拖延工期、违规预售等扰乱市场的公平竞争的行为。同时,必须强化社会监督,重拳出击,消除房地产领域的各种违法和不规范行为,让房价回归合理水平。
(作者单位:呼和浩特铁路局集宁工务段)
责任编辑:胡达古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