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个人国际法主体资格成立的前提下,事实身份关系在该公约中为"家庭"而受保护,而国内司法解释为"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以至于我国国际私法上的涉外事实身份关系法律冲突的解决,不可能有对应的同居关系的冲突规范适用。解读《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条款的启示是:事实身份关系应建构为"事实婚姻"这一法律身份关系,从而使事实身份关系,在国内婚姻家庭法、国际法及国际私法上法律身份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