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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收藏体系的深入发展,钱币收藏得到了蓬勃的发展。然而,当前我国钱币收藏的法律意识还是显得滞后,严重影响了我国钱币收藏的发展和繁荣。笔者是一名专业法学教师,也是一位钱币收藏爱好者。本文从实际出发,结合自身的经验和体会,阐述我国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自己对于增强我国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浅显看法。
关键词:钱币;收藏;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018-02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喜欢收藏的人越来越多,钱币收藏爱好者更是不断增加。但是,也出现了非法收藏和极端收藏等不规范现象,严重的制约了我国钱币收藏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由于笔者目前还是一名纯粹的收藏爱好者,所以本文就从收藏爱好者的角度出发来分析。
一、我国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
(一)与钱币收藏相关的法律意识欠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整体法治观念。它主要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由于钱币收藏爱好者一般都是普通民众,所以在这里主要分析对钱币收藏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与钱币收藏有关的主要有:古钱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流通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金银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外国钱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其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已经颁布实施多年。但是,大部分钱币收藏爱好者仍然没有系统的学习和领会,甚至都没有知晓。
钱币收藏其实是有法律风险的,并不是所有的钱币都允许收藏的,更不允许出境,特别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珍贵钱币。如果收藏了被法律禁止收藏的钱币,被处罚和没收是小,要是触犯刑法,被刑事审判就严重了。虽然这类事情不常发生,但也是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相关法律意识欠缺的表现,有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样币是特别铸造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存档的样品币,是银行系统的工作币,主要用做人民币反假的对照币,是不能参与流通的,更不能对外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人民币样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如果钱币收藏爱好者喜欢上了收藏样币,就会滋生银行相关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
(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盛世兴收藏”。近些年来,各种人民币收藏或者关于人民币的奇闻奇事经常出现在网上和报纸上。比如:错版人民币。而且,这些消息日益增多,普通大众对此关注度也逐渐提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人为制作“错版人民币”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与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错版人民币”进行诈骗的,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制裁。实践中,一些钱币收藏爱好者去购藏改刻假币,造成改刻币猖獗。钱币收藏爱好者知假买假,真是收藏观念的扭曲。
如今,钱币收藏市场上第四、五版人民币还没有退出流通,不少钱币收藏爱好者却跟风参与收藏,高价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于不顾。如此下去,恐怕风险将越来越大,后果难以想象。更有甚者,有些收藏爱好者居然收藏假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所以,假币不仅没有任何收藏价值,反而是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极力避免。
(三)网络交易的风险法律意识急待加强
传统的钱币收藏市场主要包括地摊交易市场、门店交易市场和邮购交易市场。新兴的钱币收藏市场则包括拍卖交易市场和网络交易市场。由于当前网络交易日益成为主要的钱币购藏渠道,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典型,本文就只涉及网络交易的相关问题。网络交易市场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资金结算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以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交易的整个过程。在目前的钱币收藏领域,比较常用的网站有中国投资资讯网交易在线、钱币天堂、中国集币在线、泉友之家和淘宝网等。
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钱币收藏爱好者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在网络上进行钱币收藏的交易。这可以大大减少购藏的中间环节,节省购藏成本。但是,网络交易是一把双刃剑,风险无处不在。由于网络交易买卖双方看不到真实的货物,有的币商在市场里也没有固定的摊位,因此,交易双方的诚信最关键。网络交易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付款收不到藏品,收到的藏品不符合双方约定,出现骗子维权难等,这些问题每天都在上演。而我们的钱币收藏爱好者,又都无一例外的经受着这样的风险考验。
二、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一)尽快完善相关立法
从立法的角度说,要增强我国钱币收藏的法律意识,有关立法部门就必须要加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步伐,尽快弥补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特别是规范网络交易的相关立法。要继续完善现有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力求全方位征求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法规更加严密和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效地规范和制约我国的钱币收藏领域,使钱币收藏爱好者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了解和掌握成为可能。
(二)优化舆论环境,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
现代的大众传媒对钱币收藏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它是增强我国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种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的报道各种钱币收藏的法制案例,加强对钱币收藏爱好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极力避免做有关违法收藏和极端收藏的错误报道,创造一个有利于增强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舆论环境,特别是相关收藏类的传媒,更应当肩负其这样的重任。同时,应该大力开展各类普法教育,加强法制宣传,使得钱币收藏爱好者们感受到法律法规与我们的钱币收藏活动息息相关,从而能够主动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自觉的学法、用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各地的钱币学会和相关组织应当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定期举办与钱币收藏有关的法律意识宣传活动。比如笔者所在的地方,广西钱币学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上午举办相关沙龙讲座,在对钱币收藏知识交流学习的过程中,逐步普及、提高钱币收藏爱好者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观念。而广西钱币博物馆也会定期举办相关反假币宣传的展览,让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能够从中识别假币,积极反对违法收藏活动。
(三)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增强维权意识
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应该自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做到学好法律,用好法律,在购藏钱币的过程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对于当前钱币收藏的热潮,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时刻铭记历史教训,提高自我法律风险观念,提倡健康收藏和合法收藏,力争在钱币收藏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对于网络交易,收藏者要选择诚信度高、无不良交易记录的网络币商进行交易,从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同时,在网络上交易更多的是收藏者之间的交易,为了保障收藏者的自身合法权益,请收藏者在交易的时候最好要选择有认证的网站交易,严格遵守网络交易的规则,确保交易安全。
结束语:钱币收藏在全国人民文化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将更加丰富多彩,一股新的群众性的钱币收藏热潮必将到来。而我们应当认清形势,开阔思路,千方百计增强钱币收藏的法律意识,走理性的合法收藏之路。
作者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参考文献:
[1]马健.收藏投资的理论与实务[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张丹.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J].科技创新导报.2008,08.
关键词:钱币;收藏;法律意识
中图分类号:D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117(2011)10-0018-02
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以及对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喜欢收藏的人越来越多,钱币收藏爱好者更是不断增加。但是,也出现了非法收藏和极端收藏等不规范现象,严重的制约了我国钱币收藏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由于笔者目前还是一名纯粹的收藏爱好者,所以本文就从收藏爱好者的角度出发来分析。
一、我国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现状及特点
(一)与钱币收藏相关的法律意识欠缺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有利于提高公民的整体法治观念。它主要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由于钱币收藏爱好者一般都是普通民众,所以在这里主要分析对钱币收藏相关法律知识的理解和掌握。
当前,我国的法律法规中与钱币收藏有关的主要有:古钱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细则》,流通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金银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金银管理条例》,外国钱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其他还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等法律法规。对于这些法律法规,都是已经颁布实施多年。但是,大部分钱币收藏爱好者仍然没有系统的学习和领会,甚至都没有知晓。
钱币收藏其实是有法律风险的,并不是所有的钱币都允许收藏的,更不允许出境,特别是一些具有历史价值的珍贵钱币。如果收藏了被法律禁止收藏的钱币,被处罚和没收是小,要是触犯刑法,被刑事审判就严重了。虽然这类事情不常发生,但也是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相关法律意识欠缺的表现,有必要引起足够的重视。样币是特别铸造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各商业银行存档的样品币,是银行系统的工作币,主要用做人民币反假的对照币,是不能参与流通的,更不能对外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人民币样币禁止流通。人民币样币的管理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制定。”如果钱币收藏爱好者喜欢上了收藏样币,就会滋生银行相关管理人员的违规行为。
(二)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提高
“盛世兴收藏”。近些年来,各种人民币收藏或者关于人民币的奇闻奇事经常出现在网上和报纸上。比如:错版人民币。而且,这些消息日益增多,普通大众对此关注度也逐渐提高。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人为制作“错版人民币”属于“故意损毁人民币”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43条规定:故意损毁人民币的,由公安机关给与警告,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利用“错版人民币”进行诈骗的,有关执法部门将依法制裁。实践中,一些钱币收藏爱好者去购藏改刻假币,造成改刻币猖獗。钱币收藏爱好者知假买假,真是收藏观念的扭曲。
如今,钱币收藏市场上第四、五版人民币还没有退出流通,不少钱币收藏爱好者却跟风参与收藏,高价购买正在流通的人民币,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于不顾。如此下去,恐怕风险将越来越大,后果难以想象。更有甚者,有些收藏爱好者居然收藏假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公安机关发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应当予以没收,加盖“假币”字样的戳记,并登记造册。”所以,假币不仅没有任何收藏价值,反而是触犯了相关法律规定的,应当极力避免。
(三)网络交易的风险法律意识急待加强
传统的钱币收藏市场主要包括地摊交易市场、门店交易市场和邮购交易市场。新兴的钱币收藏市场则包括拍卖交易市场和网络交易市场。由于当前网络交易日益成为主要的钱币购藏渠道,出现的问题也比较典型,本文就只涉及网络交易的相关问题。网络交易市场是指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通信技术和资金结算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以实现电子化、数字化和网络化交易的整个过程。在目前的钱币收藏领域,比较常用的网站有中国投资资讯网交易在线、钱币天堂、中国集币在线、泉友之家和淘宝网等。
通过网络交易平台,钱币收藏爱好者可以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随时随地在网络上进行钱币收藏的交易。这可以大大减少购藏的中间环节,节省购藏成本。但是,网络交易是一把双刃剑,风险无处不在。由于网络交易买卖双方看不到真实的货物,有的币商在市场里也没有固定的摊位,因此,交易双方的诚信最关键。网络交易的风险主要表现为:付款收不到藏品,收到的藏品不符合双方约定,出现骗子维权难等,这些问题每天都在上演。而我们的钱币收藏爱好者,又都无一例外的经受着这样的风险考验。
二、解决的途径和方法
(一)尽快完善相关立法
从立法的角度说,要增强我国钱币收藏的法律意识,有关立法部门就必须要加快健全完善相关法律制度的步伐,尽快弥补我国现有法律体系存在的不足,特别是规范网络交易的相关立法。要继续完善现有相关领域的立法工作,力求全方位征求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的意见和建议,使法律法规更加严密和细化,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更有效地规范和制约我国的钱币收藏领域,使钱币收藏爱好者能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全面了解和掌握成为可能。
(二)优化舆论环境,加强普法教育和法制宣传
现代的大众传媒对钱币收藏市场有着重要的影响,它是增强我国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主要渠道之一。各种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的报道各种钱币收藏的法制案例,加强对钱币收藏爱好者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极力避免做有关违法收藏和极端收藏的错误报道,创造一个有利于增强钱币收藏法律意识的舆论环境,特别是相关收藏类的传媒,更应当肩负其这样的重任。同时,应该大力开展各类普法教育,加强法制宣传,使得钱币收藏爱好者们感受到法律法规与我们的钱币收藏活动息息相关,从而能够主动地学习相关法律知识,自觉的学法、用法、守法,用法律知识武装自己的头脑,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此,各地的钱币学会和相关组织应当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定期举办与钱币收藏有关的法律意识宣传活动。比如笔者所在的地方,广西钱币学会在每个月的最后一个星期天上午举办相关沙龙讲座,在对钱币收藏知识交流学习的过程中,逐步普及、提高钱币收藏爱好者的法律意识和防范风险观念。而广西钱币博物馆也会定期举办相关反假币宣传的展览,让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能够从中识别假币,积极反对违法收藏活动。
(三)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增强维权意识
广大钱币收藏爱好者应该自觉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和理解,做到学好法律,用好法律,在购藏钱币的过程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对于当前钱币收藏的热潮,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判断,时刻铭记历史教训,提高自我法律风险观念,提倡健康收藏和合法收藏,力争在钱币收藏中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双丰收。对于网络交易,收藏者要选择诚信度高、无不良交易记录的网络币商进行交易,从而尽量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麻烦。同时,在网络上交易更多的是收藏者之间的交易,为了保障收藏者的自身合法权益,请收藏者在交易的时候最好要选择有认证的网站交易,严格遵守网络交易的规则,确保交易安全。
结束语:钱币收藏在全国人民文化生活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将更加丰富多彩,一股新的群众性的钱币收藏热潮必将到来。而我们应当认清形势,开阔思路,千方百计增强钱币收藏的法律意识,走理性的合法收藏之路。
作者单位: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
参考文献:
[1]马健.收藏投资的理论与实务[M].浙江:浙江大学出版社,2004.
[2]张丹.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更好地实现依法治国[J].科技创新导报.200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