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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期课程改革以来,上海市中小学按照体育课改及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要求,大力加强体育设施设备的建设。为掌握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器材的配置和管理的现状,我们以问卷调查及实地走访的形式,对中小学校体育器材配置现状及其使用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并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相关改进措施,为进一步推进体育器材的配置及质量管理工作提供参考。
一、工作现状
1.体育器材经费充裕,满足学校需求
各区县教育局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体育器材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体育器材投入经费都较充裕。根据调研数据,目前大部分学校所配置的体育器材的品种和数量能够满足开展体育课程和活动的需要。
2.参照有关配备标准,采购流程规范
学校体育器材的采购一般由“区县统一采购”和“学校自主采购”两种方式组成。区县统一采购的一般为大型体育设备,学校自主采购的大部分为零星设备和耗材。
由区县统一采购的所有器材和学校自主采购的大部分器材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操作。区县在采购时基本上参照了《上海市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进行数量和外观的验收。此外,学校直接从市场采购器材时,亦充分考虑了器材的品牌、质量等因素。
3.器材质量稳定,保障服务有力
通过调研了解到,大部分器材的质量符合安全要求,供货企业基本能对安全问题积极响应,及时处理。根据调研数据,学校所反映的近三年体育课程或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没有一起是因为体育器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4.具有安全管理意识,定期排查隐患
各区教育局每年都会开展安全检查,对学校包括体育器材在内的所有安全隐患统一进行专项检查。大部分学校制定了体育课事故处理的安全预案及体育器材的管理维护制度,学校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修。
二、存在的问题
依据体育器材的国家标准,通过对体育器材配置的实地调研分析,中小学体育器材仍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主要问题有:
1.对标准的理解不到位
在体育器材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层面,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装备部在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配备标准》,对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的内容和数量提出要求。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区县教育局装备部门及学校参与采购的管理人员对《上海市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比较熟悉,而对包含器材详细技术参数要求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GB/T19851—2005)等体育器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并不了解。由于对标准不了解,区县和学校没有按标准要求对采购的产品进行验收,造成采购的器材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2.标准的执行贯彻不力
对照现行的体育器材标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器材质量并不完全符合国标要求,主要体现在山羊、跳箱、单杠、双杠、肋木、云梯等器材上。
3.多元标准造成执行混乱
体育器材标准存在多元的情况,其中有教育部提出的国标,有由原轻工业部提出的国标和行标,单杠、双杠、篮球架等器材由教育部和原轻工业部分别提出标准要求,造成执行混乱。其中,小学篮球架成人化问题较严重,教育部提出的篮球架标准中,小学篮圈高度要求为2 050 mm(1~3年级)和2 350mm(4~6年级),而原轻工业部标准中高度要求为3 050 mm,有些小学仅配备了成人型篮球架,这对小学生锻炼的积极性及效果等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4.器材的管理维护亟待加强
除器材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外,大部分器材的安全隐患主要源于忽视维修与保养,缺少管理。虽然大部分区县制定了安全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安全隐患,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还是有部分区县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管理维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篮球架生锈未及时保养,肋木金属立柱受腐蚀后仍然使用等,器材的报废机制也存在缺失。
5.危险性器材不配或不用
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很少开设涉及一定危险的体育课程,进而也很少对学生开放危险性课程配套的体育器材,如大部分学校所配置的山羊处于闲置状态,还有些学校根本没有配山羊;一些学校怕出事故,下课时间禁止学生使用涉及安全的户外体育器材;等等。
6.其他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调研中还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向社会开放引发学校器材安全隐患的问题。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的对外开放,带来了一些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学校的小篮球架在成人使用时易损坏等。
(2)公建配套学校中由开发商移交的体育器材,存在着后续维护工作困难的情况,有些体育设施设备移交给学校后,学校找不到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
三、对策与措施建议
为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体育器材安全质量,建议从器材标准、管理、使用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1.明确器材技术要求,做好标准的推广与宣传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规避体育器材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基于体育器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安全性、适用性为基本原则,明确中小学体育器材的技术要求,以规范和指导区县和学校的采购工作。
在此基础上,加强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的体育器材负责人应掌握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标准要求落实到学校体育器材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中。
2.建立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器材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做好采购工作
建立体育器材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拟进入上海市中小学校的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体育器材产品组织准入审定,形成体育器材供应的入围企业名单,由市教委发文至各区县教育部门及财政部门,最终落实到区县教育装备部门采购工作中。
3.加强学校体育器材质量督导,构建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
形成体育器材质量督导机制,组织技术监督部门及器材专家,定期对学校体育器材进行抽查检测;对于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应予以相应的处罚。区县装备主管部门在采购时,应组织专家参与学校体育器材的验收工作;在验收中,除了数量和目测验收,还应对器材质量进行抽查检测。
区县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应构建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学校如发现器材质量问题,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更新信息,这些信息将定期反馈给区县装备主管部门,以准确、及时地了解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便于后续管理。
4.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制定体育器材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学校应进一步树立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员及体育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器材管理的责任制,制定和执行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预案及体育器材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等。
学校体育设施器材向社会开放,应面向适用的社会人群,以避免伤害事故及造成器材损坏。
5.充分发挥体育器材效益,鼓励研发安全、适用的新型体育器材
学校应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发挥器材的最大效益。教师在加强保护措施的同时,应向学生开放所有的体育器材,包括使用时可能产生危险的器材,以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方位发展。对于危险性体育器材的使用,建议学校加强器材使用的保护措施,并教给学生科学使用方法,从而确保学生能安全地进行体育锻炼。
同时,针对体育器材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担心造成伤害事故而闲置器材的情况,鼓励体育器材生产企业在提高现有器材质量的同时,开发出更多适于学生安全使用的器材。
6.加强公建配套学校体育器材质量监督工作
公建配套学校开发商在移交体育器材之前,应由教育部门参与验收。器材移交时,开发商应将所有体育器材的使用说明、保质期、使用年限、售后服务等资料一并移交给学校,便于对这些器材进行维护管理。
一、工作现状
1.体育器材经费充裕,满足学校需求
各区县教育局皆根据实际情况建立了体育器材经费保障机制,学校体育器材投入经费都较充裕。根据调研数据,目前大部分学校所配置的体育器材的品种和数量能够满足开展体育课程和活动的需要。
2.参照有关配备标准,采购流程规范
学校体育器材的采购一般由“区县统一采购”和“学校自主采购”两种方式组成。区县统一采购的一般为大型体育设备,学校自主采购的大部分为零星设备和耗材。
由区县统一采购的所有器材和学校自主采购的大部分器材是通过政府采购的方式操作。区县在采购时基本上参照了《上海市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并要求供应商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进行数量和外观的验收。此外,学校直接从市场采购器材时,亦充分考虑了器材的品牌、质量等因素。
3.器材质量稳定,保障服务有力
通过调研了解到,大部分器材的质量符合安全要求,供货企业基本能对安全问题积极响应,及时处理。根据调研数据,学校所反映的近三年体育课程或活动中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没有一起是因为体育器材的质量问题造成的。
4.具有安全管理意识,定期排查隐患
各区教育局每年都会开展安全检查,对学校包括体育器材在内的所有安全隐患统一进行专项检查。大部分学校制定了体育课事故处理的安全预案及体育器材的管理维护制度,学校定期对体育器材进行检修。
二、存在的问题
依据体育器材的国家标准,通过对体育器材配置的实地调研分析,中小学体育器材仍存在安全质量隐患,主要问题有:
1.对标准的理解不到位
在体育器材的质量要求和技术参数层面,国家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大量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装备部在遵照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的基础上,制定了《配备标准》,对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器材配备的内容和数量提出要求。
通过实地调研我们了解到,大部分区县教育局装备部门及学校参与采购的管理人员对《上海市教育装备配备标准(征求意见稿)》比较熟悉,而对包含器材详细技术参数要求的《中小学体育器材和场地》(GB/T19851—2005)等体育器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并不了解。由于对标准不了解,区县和学校没有按标准要求对采购的产品进行验收,造成采购的器材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
2.标准的执行贯彻不力
对照现行的体育器材标准,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器材质量并不完全符合国标要求,主要体现在山羊、跳箱、单杠、双杠、肋木、云梯等器材上。
3.多元标准造成执行混乱
体育器材标准存在多元的情况,其中有教育部提出的国标,有由原轻工业部提出的国标和行标,单杠、双杠、篮球架等器材由教育部和原轻工业部分别提出标准要求,造成执行混乱。其中,小学篮球架成人化问题较严重,教育部提出的篮球架标准中,小学篮圈高度要求为2 050 mm(1~3年级)和2 350mm(4~6年级),而原轻工业部标准中高度要求为3 050 mm,有些小学仅配备了成人型篮球架,这对小学生锻炼的积极性及效果等方面会产生不利影响。
4.器材的管理维护亟待加强
除器材设备本身质量问题外,大部分器材的安全隐患主要源于忽视维修与保养,缺少管理。虽然大部分区县制定了安全管理机制,定期检查安全隐患,但通过实地调研发现,还是有部分区县相关部门和学校的管理维护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篮球架生锈未及时保养,肋木金属立柱受腐蚀后仍然使用等,器材的报废机制也存在缺失。
5.危险性器材不配或不用
为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学校很少开设涉及一定危险的体育课程,进而也很少对学生开放危险性课程配套的体育器材,如大部分学校所配置的山羊处于闲置状态,还有些学校根本没有配山羊;一些学校怕出事故,下课时间禁止学生使用涉及安全的户外体育器材;等等。
6.其他问题
除上述问题外,调研中还发现存在如下问题:
(1)向社会开放引发学校器材安全隐患的问题。学校体育设施设备的对外开放,带来了一些器材的安全隐患,如学校的小篮球架在成人使用时易损坏等。
(2)公建配套学校中由开发商移交的体育器材,存在着后续维护工作困难的情况,有些体育设施设备移交给学校后,学校找不到提供售后服务的企业。
三、对策与措施建议
为消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体育器材安全质量,建议从器材标准、管理、使用等方面采取措施,保障学生健康、安全成长。
1.明确器材技术要求,做好标准的推广与宣传工作
为了从源头上规避体育器材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基于体育器材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以安全性、适用性为基本原则,明确中小学体育器材的技术要求,以规范和指导区县和学校的采购工作。
在此基础上,加强标准和技术要求的推广和宣传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及学校的体育器材负责人应掌握标准及技术要求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并将标准要求落实到学校体育器材设备的采购和验收工作中。
2.建立上海市中小学体育器材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做好采购工作
建立体育器材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对拟进入上海市中小学校的易造成学生伤害的体育器材产品组织准入审定,形成体育器材供应的入围企业名单,由市教委发文至各区县教育部门及财政部门,最终落实到区县教育装备部门采购工作中。
3.加强学校体育器材质量督导,构建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
形成体育器材质量督导机制,组织技术监督部门及器材专家,定期对学校体育器材进行抽查检测;对于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企业,应予以相应的处罚。区县装备主管部门在采购时,应组织专家参与学校体育器材的验收工作;在验收中,除了数量和目测验收,还应对器材质量进行抽查检测。
区县主管部门和学校之间应构建产品质量信息反馈机制,学校如发现器材质量问题,应及时报修,并记录维修、更新信息,这些信息将定期反馈给区县装备主管部门,以准确、及时地了解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情况,便于后续管理。
4.提高安全管理责任意识,制定体育器材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
学校应进一步树立学校体育器材管理员及体育教师的安全责任意识,强化器材管理的责任制,制定和执行意外伤害事故的处理预案及体育器材管理和检查维护制度等。
学校体育设施器材向社会开放,应面向适用的社会人群,以避免伤害事故及造成器材损坏。
5.充分发挥体育器材效益,鼓励研发安全、适用的新型体育器材
学校应提高器材的使用率,发挥器材的最大效益。教师在加强保护措施的同时,应向学生开放所有的体育器材,包括使用时可能产生危险的器材,以促进学生身体素质的全方位发展。对于危险性体育器材的使用,建议学校加强器材使用的保护措施,并教给学生科学使用方法,从而确保学生能安全地进行体育锻炼。
同时,针对体育器材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学校担心造成伤害事故而闲置器材的情况,鼓励体育器材生产企业在提高现有器材质量的同时,开发出更多适于学生安全使用的器材。
6.加强公建配套学校体育器材质量监督工作
公建配套学校开发商在移交体育器材之前,应由教育部门参与验收。器材移交时,开发商应将所有体育器材的使用说明、保质期、使用年限、售后服务等资料一并移交给学校,便于对这些器材进行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