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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高职院校教学应该突出自身的特色,对学生的能力培养要求和本科院校是不同的。而经济法这门课程是财经和管理专业必学课程,经济法是一门法律课程,对于财经和管理学生来说并不容易。经济法内容繁杂,和经济生活密切相关。学习目的是让财经和管理学生走向工作岗位之后有基本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不至于违法犯罪。因此经济法教学要突出法律意识的传输,我们的培养目标是让学生有法律思维,而不是让他们成为法律专家。因此教学内容注重趣味性和实用性。本文重点谈高职经济法教学特点和如果进行分块模式改革。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分块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97-02
高职院校发展是中国教育发展的趋势,我国人才需求结构决定了需要大量技术人才。我院所在地东莞是制造业强市,更是需要大量基础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不断培养出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经济法是财经和管理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本文就谈谈经济法教学如何改革。
一、经济法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财经和管理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不是选修,不是可有可无的课程,而是必须学习。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同学考初级和中级会计师的必考课程,同时经济法也是注册会计师必考课程。因此无论从考证、还是学习知识方面来看,经济法都十分重要。
经济法是一门法律课程,财经和管理专业所学经济法和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设置不一样。财经和管理专业经济法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其中包括民法知识、劳动法知识)、市场主体法(包括商法中公司法知识等)、市场运行法(包括合同法知识等)、市场管理法、经济调控监督法。
可见,经济法内容庞杂。而且对于财经和管理专业学生来说,有一定难度。要让学生准确理解法律并运用于实践绝非易事。因此,经济法教学必须注重方法。结合企业职业特点,教给学生实用的法律知识。
二、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传统经济法教学偏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性,更无暇顾及学以致用,因而不能完全满足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因此,根据课程特点和现阶段学生的特点须对传统教学思维模式加以改革,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要明确针对高职高专学生,学以致用才是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的落脚点和指导策略。
(一)传统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在传统经济法的教学思维里,理论教学主宰课堂,存在着只要理论过硬,获得职业能力就很容易的错误思维导向。在培养目标的取向上,趋向于把学生培养成经济法研究型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实用型人才。认为只要把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将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在这样的观念和学科知识体系下,实践教学摆脱不了对理论的依附,实践课成为理论课的演绎和附庸,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冲突和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培养的目标是让学生成为具备法律意识、法律思维的经济类人才,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是法律工匠。
2、教学方法不灵活
经济法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经济法内容多、课时少、任务重,教师害怕因分析案例占用时间而完不成教学任务,所以就采取满堂灌、一言堂、填鸭式的形式,把大量课时用于理论教学,而实践教学缩短或取消,结果使得学生发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难以提高。
2000年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就明确要求,“三年制专业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但据我们调查,多数高职院校实践课开出率都低于这个比例,好一点的也只有30%。甚至有的院校,实践教学安排走马观花,应付上级领导检查而设。这样,学生在死记硬背经济法法条之后,会做点填空,选择题或者纸上谈兵地做点理论案例分析题,并無多大收获,更谈不上会“自动转化”为其实际的职业能力。因此要丰富教学方式,并且保障实践教学的课时。[1]
3、教学内容不具有针对性
在经济法教学中没有考虑到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忽视了不同专业的学生所需要的经济法方面的知识是不同的。仅按照一个体系同样的内容讲述,使学生在有限的学时内未能真正掌握所需要的知识,大多数面向经管类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将相关民商法律制度加入进去。结果使总论不能统率分论部分内容过多,但面面俱到往往使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根本无法全面完成教学内容。一般为学时内容繁多与课时不足成为经济法教学中的突出问题。经济法受到法学教育一直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目标的影响。长于理论,重于系统。教学内容过于专业,研究性过强,不适宜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2]
三、如何进行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分块模式改革
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培养目标。我们培养的学生应该是具备经济法常识,具有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能够解决工作中涉及的简单经济法问题的应用性人才。由于财经和管理专业的学生基础不一,以后从事的工作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对经济法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当有所区别。共同点是他们都不是法律专业学生,法律的教学应当采用他们易于接受,丰富多样,简单易懂的方式进行教学。因此,我们的改革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分块模式教材编撰
结合本校专业特点,紧扣考证要求。与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考试进行挂钩。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对相关专业的学生的经济法知识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应该与职业资格鉴定大纲中对经济法的主要要求结合起来。另外,专业资格考试也是大学生检查自己的能力和获得社会承认的一种重要途径,在助理会计师、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报关员、报检员等资格考试中都有经济法的测试项目。如2009年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经济法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形式、体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律责任、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税法、会计法等知识。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内容设置应与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考试对经济法的要求进行联接,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也为他们今后参加的这些考试提供较好的帮助,主要的是因这些内容还是获得国家有关专家的认可并为这些行业所需要。当然,这种联接应以各有关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标和要求为主,不应该完全按照技能资格考试的要求来确定课程的内容,毕竟作为课程来学习与这些考试要求是不一样的。[3]
结合上面所述的要求,笔者拟把经济法教材内容编排如下:
会计专业经济法教材,教材名《经济法基础》。一共分为个模块。模块一:法律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第二节法律责任,第三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模块二:票据法。模块三: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第二节公司法,第三节企业破产法。模块四:企业交易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第二节工业产权法,第三节证券法。模块五:企业相关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模块六:经济法纠纷的解决。
(二)高职院校经济法分块模式教学组织和开展
高职高专的教育观念必须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以知识传授为主线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教法上要体现高职高专的特点,摆脱纯粹理论教学的桎梏,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要向学生传授一些法律理论外,重点是要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
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要根据不同法律教学内容,不同学习对象,选择不同案例,做到有的放矢。要精选案例,使之具有基础性、典型性,并有助于系统学习和培养能力的双重职能;多媒体教学,注重课件的图文并茂,文字、视频和网页相结合,不仅要具备美感而且要能够吸引学生的眼球,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模拟法庭,在课上组织模拟法庭,由学生分别担任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及法官,按照诉讼程序,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以此来训练学生的诉讼能力,起草法律文书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院庭审旁听,组织学生到法院观看经济案件庭审的过程,了解法院对案件如何审理,原告、被告如何参与诉讼,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代理,增加感性认识;法律知识竞赛,不定期的举办各种专题的法律知识竞赛,以激发同学们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开阔学生法律知识的视野。
分模块教学要求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六大模块可以由多个老师进行教学,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从而也免得学生产生审美疲劳。教材应当附有相应练习,让学生动手动脑分析。经济法内容庞杂,分模块能够使内容系统化,使学生对经济法内容有更清晰的认识。
参考文献:
\[1\]石庆红.学以致用: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质量策略\[J\].高等教育.
\[2\]白云伟.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探讨\[J\].职教论坛,2011,(5).
\[3\]黄亚宇.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设计的反思与重建\[J\].高等教育.
关键词:高职;经济法;分块模式;改革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97-02
高职院校发展是中国教育发展的趋势,我国人才需求结构决定了需要大量技术人才。我院所在地东莞是制造业强市,更是需要大量基础人才。这就要求高职院校要不断培养出适合当地经济发展需求的人才。经济法是财经和管理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本文就谈谈经济法教学如何改革。
一、经济法课程简介
经济法是国家从整体经济发展的角度,对具有社会公共性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管理和调控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是财经和管理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不是选修,不是可有可无的课程,而是必须学习。经济法基础是会计专业同学考初级和中级会计师的必考课程,同时经济法也是注册会计师必考课程。因此无论从考证、还是学习知识方面来看,经济法都十分重要。
经济法是一门法律课程,财经和管理专业所学经济法和法学专业经济法课程内容设置不一样。财经和管理专业经济法内容包括:经济法基础知识(其中包括民法知识、劳动法知识)、市场主体法(包括商法中公司法知识等)、市场运行法(包括合同法知识等)、市场管理法、经济调控监督法。
可见,经济法内容庞杂。而且对于财经和管理专业学生来说,有一定难度。要让学生准确理解法律并运用于实践绝非易事。因此,经济法教学必须注重方法。结合企业职业特点,教给学生实用的法律知识。
二、目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存在的问题
传统经济法教学偏重理论教学,忽视实践性,更无暇顾及学以致用,因而不能完全满足高职院校的培养目标。因此,根据课程特点和现阶段学生的特点须对传统教学思维模式加以改革,改革的指导思想是要明确针对高职高专学生,学以致用才是提高经济法教学质量的落脚点和指导策略。
(一)传统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培养目标不明确
在传统经济法的教学思维里,理论教学主宰课堂,存在着只要理论过硬,获得职业能力就很容易的错误思维导向。在培养目标的取向上,趋向于把学生培养成经济法研究型人才,而不是经济法实用型人才。认为只要把经济法基本理论框架灌输给学生,学生就可以将经济法概念、经济法原则适用于具体的实际工作中。在这样的观念和学科知识体系下,实践教学摆脱不了对理论的依附,实践课成为理论课的演绎和附庸,理论学习和实践学习冲突和分离的现象比较严重。我们培养的目标是让学生成为具备法律意识、法律思维的经济类人才,不是法律专家也不是法律工匠。
2、教学方法不灵活
经济法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由于经济法内容多、课时少、任务重,教师害怕因分析案例占用时间而完不成教学任务,所以就采取满堂灌、一言堂、填鸭式的形式,把大量课时用于理论教学,而实践教学缩短或取消,结果使得学生发现、思考和分析问题的能力难以提高。
2000年教育部《关于制定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中就明确要求,“三年制专业实践教学一般不低于教学活动总学时的40%,”但据我们调查,多数高职院校实践课开出率都低于这个比例,好一点的也只有30%。甚至有的院校,实践教学安排走马观花,应付上级领导检查而设。这样,学生在死记硬背经济法法条之后,会做点填空,选择题或者纸上谈兵地做点理论案例分析题,并無多大收获,更谈不上会“自动转化”为其实际的职业能力。因此要丰富教学方式,并且保障实践教学的课时。[1]
3、教学内容不具有针对性
在经济法教学中没有考虑到经管类专业学生知识结构的差异性忽视了不同专业的学生所需要的经济法方面的知识是不同的。仅按照一个体系同样的内容讲述,使学生在有限的学时内未能真正掌握所需要的知识,大多数面向经管类专业编写的经济法教材将相关民商法律制度加入进去。结果使总论不能统率分论部分内容过多,但面面俱到往往使教师在有限的课时内根本无法全面完成教学内容。一般为学时内容繁多与课时不足成为经济法教学中的突出问题。经济法受到法学教育一直以培养职业法律人为目标的影响。长于理论,重于系统。教学内容过于专业,研究性过强,不适宜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2]
三、如何进行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分块模式改革
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首先要明确培养目标。我们培养的学生应该是具备经济法常识,具有法律思维和法律意识,能够解决工作中涉及的简单经济法问题的应用性人才。由于财经和管理专业的学生基础不一,以后从事的工作也不完全一样,因此,对经济法教学内容的选择上应当有所区别。共同点是他们都不是法律专业学生,法律的教学应当采用他们易于接受,丰富多样,简单易懂的方式进行教学。因此,我们的改革主要围绕两个方面: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一)高职院校经济法分块模式教材编撰
结合本校专业特点,紧扣考证要求。与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考试进行挂钩。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的实施对相关专业的学生的经济法知识提出了新的要求,经济法的教学内容应该与职业资格鉴定大纲中对经济法的主要要求结合起来。另外,专业资格考试也是大学生检查自己的能力和获得社会承认的一种重要途径,在助理会计师、助理营销师、助理物流师、报关员、报检员等资格考试中都有经济法的测试项目。如2009年助理会计师考试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要求掌握的经济法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法的概念、调整对象、特征、形式、体系、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法律行为与代理、诉讼时效、经济法律责任、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票据法、税法、会计法等知识。因此,经济法课程的内容设置应与相关的职业技能鉴定和资格考试对经济法的要求进行联接,以增强学生的学习动力,也为他们今后参加的这些考试提供较好的帮助,主要的是因这些内容还是获得国家有关专家的认可并为这些行业所需要。当然,这种联接应以各有关专业开设经济法课程的目标和要求为主,不应该完全按照技能资格考试的要求来确定课程的内容,毕竟作为课程来学习与这些考试要求是不一样的。[3]
结合上面所述的要求,笔者拟把经济法教材内容编排如下:
会计专业经济法教材,教材名《经济法基础》。一共分为个模块。模块一:法律总论。第一节法律基础,第二节法律责任,第三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模块二:票据法。模块三:企业法。第一节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法,第二节公司法,第三节企业破产法。模块四:企业交易法律制度。第一节合同法,第二节工业产权法,第三节证券法。模块五:企业相关法。第一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模块六:经济法纠纷的解决。
(二)高职院校经济法分块模式教学组织和开展
高职高专的教育观念必须从以教师为主体转变为以学生为主体,以知识传授为主线转变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在教法上要体现高职高专的特点,摆脱纯粹理论教学的桎梏,以实践能力的培养为教学方法改革的重点。在教学过程中除了要向学生传授一些法律理论外,重点是要训练学生的动手能力。
可以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案例分析法,要根据不同法律教学内容,不同学习对象,选择不同案例,做到有的放矢。要精选案例,使之具有基础性、典型性,并有助于系统学习和培养能力的双重职能;多媒体教学,注重课件的图文并茂,文字、视频和网页相结合,不仅要具备美感而且要能够吸引学生的眼球,提高他们的学习积极性;模拟法庭,在课上组织模拟法庭,由学生分别担任原告、被告、诉讼代理人及法官,按照诉讼程序,对某一案件进行审理,以此来训练学生的诉讼能力,起草法律文书的能力,以及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法院庭审旁听,组织学生到法院观看经济案件庭审的过程,了解法院对案件如何审理,原告、被告如何参与诉讼,律师如何为当事人代理,增加感性认识;法律知识竞赛,不定期的举办各种专题的法律知识竞赛,以激发同学们学习经济法的积极性和开阔学生法律知识的视野。
分模块教学要求提高教师队伍水平。六大模块可以由多个老师进行教学,发挥他们各自的特长。从而也免得学生产生审美疲劳。教材应当附有相应练习,让学生动手动脑分析。经济法内容庞杂,分模块能够使内容系统化,使学生对经济法内容有更清晰的认识。
参考文献:
\[1\]石庆红.学以致用:高职经济法教学改革的质量策略\[J\].高等教育.
\[2\]白云伟.对经管类专业经济法教学改革的探讨\[J\].职教论坛,2011,(5).
\[3\]黄亚宇.高职财经类专业经济法课程教学模块设计的反思与重建\[J\].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