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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职业法泛指职业生活中的法律,鉴于职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以及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的必要性和意义,在大学设置专门的职业法课程将会更好地完善大学生的知识结构及职业法律素养,也将为青年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活保驾护航,同时还会提高学校的社会声誉。所以高校要充分重视职业法教育,为课程开设提供保障,并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及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以保证教学效果的实现。
关键词:职业法;作用;必要性;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85-02
一、职业法的范畴与作用
职业,简言之,就是人们所从事工作。职业法泛指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和职业相关的,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学习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并规范自己的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鉴于职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学习了解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将对青年学生未来职业生活的顺利展开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与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很多。从适用对象来说,既有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法》,又有适用于公务员的《公务员法》,还有适用于某一特定职业的《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等。此外,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职工权利义务的规定。
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对于大学生求职、就业,正确处理有关的法律关系,做到知法、守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能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对职业生活的一些具体规定,使学生对未来的职业有更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它能为学生解疑答惑,为未来的就业铺平道路;再者,当学生真正步入职业生活后,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使其更从容理性地应对一些突发问题。
二、大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的必要性
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法的教育不仅对其未来的求职、就业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且在其现实性上也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进步,对于即将步入职业生活的大学生来讲,仅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已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表现,也是当代公民必不可少的素质要求。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针对“六五”普法规划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也指出:“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1]所以,重视和加强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普法教育不仅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也符合我国的政策指向。并且有针对性的职业法的普及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将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学生就业实践中涉法纠纷不断
学生在就业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涉法纠纷也是各高校需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的原因之一。其实目前很多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与其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匹配,因为作为一线教师,我们发现太多的大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律素质低下,学生对法律的无知让我们感到痛心和责任重大。众所周知,在很多高校,學生在就业和兼职过程中遭遇欺骗和法律纠纷的事情非常普遍。比如在大学生求职和就业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几个方面有:中介陷阱、试用期陷阱、传销陷阱、合同陷阱等。很多学生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不知如何保护,更有一部分学生在自己的权利受侵后竟然毫不知晓。有些青年学生本身对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心存不满,如果再因对法律的无知而受到伤害,在此情况下如若不能以正确的方式进行引导和帮助,只会导致学生对社会积怨加深,这样的结果无论是对学生还是社会来讲都是非常可怕的。
(三)学校的法学教育缺乏相关针对性
1、高校课程设置导致职业生活法律普遍欠缺
我国目前有不少高校设有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数量也呈几何级递增,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部分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学生在全国大学生中所占比例毕竟是少数。[2]社会经济发展靠的是不同职业的共同推动,大学生做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法律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虽然高校课程设置中会针对不同的专业会开设一些专业法课程,如针对保险专业的《保险法》,针对会计专业的《会计法》《票据法》等等,但这些内容对职业生活来讲并不具备系统性,而且并非所有的专业都开设了专业法。所以学生对于系统的职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难以独担重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一门高校必修课,担当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其受众面广,而且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其实也是基础课中的内容之一,然而基础课存在着内容多课时少的缺陷,根本无法对相关的法律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很多基础课老师反映对法律部分的一些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另外教材内容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基础课中的法律内容涵盖面广泛,但它注重的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而每一部分的内容却既不系统也不全面,给人的感觉是什么都想说却什么也说不清楚,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作为整个基础课法律部分的一个单元,其信息量更是欠缺。所以囿于各方面的限制,基础课是难以独担重任的,必须把这一部分内容单列出来,才能充分保证这部分内容的教学效果。
三、关于职业法课程设置的思考
鉴于以上分析,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需求,更有现实性的需求。因此为了更好地使职业法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必要对相关法律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体系,并以《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命名之。本课程以完善学生职业法律素养为宗旨,系统全面地介绍与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活进行一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一)课程设置的意义
1、自成体系,培养目标明确
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很多基础课老师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感受,即学生对学法的积极性还是非常高的,尤其是跟自己的生活及未来的职业相关的法律,在教学反馈中学生们不止一次谈到希望适当扩展法律教学的内容和课时。然而当前很多大学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惰性较大,他即使渴望学习,但是当面对纷繁的法律内容时会觉得漠然不知所措,不知从何下手,因而丧失信心,放弃了学习。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自成体系,培养目标明确,能帮助学生对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并结合大学生打工就业和未来职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一些常用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解决了他们学什么、怎样学的困惑。
2、抛砖引玉,激发学法兴趣
由于大学课程设置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学生在校普法途径及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通过这门课的开设,不仅仅只是希望其单纯地掌握职业生活中的相关法律,也希望通过这门课的开设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激起学生学法的兴趣和自觉性,自觉学法、守法,不仅讲专业、讲道德,也要讲法律,提高个人的整体素质。
(二)课程开设效果预期
1、学生的知识结构将更加完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知识结构是指一个人经过专门学习培训后所拥有的知识体系的构成情况与结合方式。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担任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而合理的知识结构是一种“T”型知识结构,要求大学生一方面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有广博的知识面,这对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实用技能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对人才的法律素养将会提出比以往更高的要求。因此,對于即将走入职业生活的大学生,加强职业生活中法律的教育,不仅使其知识结构更为合理,优化,而且提升了其整体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2、为学生的职业生涯保驾护航
这也是《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最原始,最本质的目的。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与职业相关,在社会法制越来越健全的背景下,职业与法律的联系将更加密切。许多问题必将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得以妥善的解决。所以对于大学生来讲,掌握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不管择业还是创业都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3、提升学校社会声誉
学生是学校最好的广告。学生的素质反映了一个学校的教学理念与教育质量。学生离开学校步入社会,但其言行后果并未与学校完全脱离,人们对学生的评价会影响到对学校的评价。因此学生素质的提升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
(三)关于课程教学组织的构想
1、学校要放开思路,重视职业法的教育
如前文所述,职业法教育在当前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以及学校的声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学校应放开思路,为职业法课程的开展提供充分的实物、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条件和支持。另外要加大对该课程重要性的宣传,使学生对该课程有充分的了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再者,学校在教学安排上应把该课程设置为必修课,使学生在最大范围上接受职业法的教育。
2、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能充分体现该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教学大纲的编写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1)教学大纲的编写要突出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学思想的转变。要符合学科发展的要求;(2)教学大纲的编写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从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出发,设计课程教学的目的、内容与各教学环节的安排,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分工,避免重复和遗漏;(3)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注意以学生为本,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体现教学相长;(4)教学大纲的编写需由熟悉该学科的教师或教学小组负责,注意教学内容、知识结构体系、重点、难点、实践要求以及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3、制定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
职业法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的职业法律素养,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本课程设置后,其效果是否符合预期,将是对这门课最好的检验。所以制定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把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或社会其他方面相关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和反馈,对教学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与调整,使课程建设更加完善,从而更好实现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比学.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N\].普法,2011-5-20.
[2]罗秀兰.法学本科专业实务型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7).
关键词:职业法;作用;必要性;课程设置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085-02
一、职业法的范畴与作用
职业,简言之,就是人们所从事工作。职业法泛指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和职业相关的,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是指从事一定职业的人在履行本职工作中必须要遵守的法律规范,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今天,学习法律,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并规范自己的行为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而鉴于职业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学习了解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将对青年学生未来职业生活的顺利展开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与职业生活相关的法律很多。从适用对象来说,既有适用于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的《劳动法》,又有适用于公务员的《公务员法》,还有适用于某一特定职业的《教师法》、《律师法》、《法官法》、《检察官法》、《警察法》等。此外,在《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工会法》等众多法律法规中也有关于职工权利义务的规定。
了解职业生活中的主要法律,对于大学生求职、就业,正确处理有关的法律关系,做到知法、守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一方面它能帮助学生了解法律对职业生活的一些具体规定,使学生对未来的职业有更清晰的认识;另一方面它能为学生解疑答惑,为未来的就业铺平道路;再者,当学生真正步入职业生活后,具备了一定的法律知识可以使其更从容理性地应对一些突发问题。
二、大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的必要性
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法的教育不仅对其未来的求职、就业具有保驾护航的作用,而且在其现实性上也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一)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制的进步,对于即将步入职业生活的大学生来讲,仅具备相关的专业素养已不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素质的要求。法律素养是大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表现,也是当代公民必不可少的素质要求。司法部部长、全国普法办主任吴爱英针对“六五”普法规划及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也指出:“要把领导干部和青少年作为重中之重。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需要高度重视培养和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抓好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对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国家长治久安都具有重要意义。”[1]所以,重视和加强大学生尤其是非法律专业大学生的普法教育不仅是我国高等教育的重要内容,也符合我国的政策指向。并且有针对性的职业法的普及对于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将带来极大的促进作用。
(二)学生就业实践中涉法纠纷不断
学生在就业实践中不断出现的涉法纠纷也是各高校需要重视对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的原因之一。其实目前很多大学生的法律素质与其大学生的身份并不匹配,因为作为一线教师,我们发现太多的大学生法律知识贫乏,法律素质低下,学生对法律的无知让我们感到痛心和责任重大。众所周知,在很多高校,學生在就业和兼职过程中遭遇欺骗和法律纠纷的事情非常普遍。比如在大学生求职和就业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问题的几个方面有:中介陷阱、试用期陷阱、传销陷阱、合同陷阱等。很多学生因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时不知如何保护,更有一部分学生在自己的权利受侵后竟然毫不知晓。有些青年学生本身对社会中的一些不良现象心存不满,如果再因对法律的无知而受到伤害,在此情况下如若不能以正确的方式进行引导和帮助,只会导致学生对社会积怨加深,这样的结果无论是对学生还是社会来讲都是非常可怕的。
(三)学校的法学教育缺乏相关针对性
1、高校课程设置导致职业生活法律普遍欠缺
我国目前有不少高校设有法学院,法学专业的学生数量也呈几何级递增,但是我们也必须看到这部分受过专业法学教育的学生在全国大学生中所占比例毕竟是少数。[2]社会经济发展靠的是不同职业的共同推动,大学生做为未来社会主义事业的主力军,法律素质的高低将直接影响我国法制建设的进程。虽然高校课程设置中会针对不同的专业会开设一些专业法课程,如针对保险专业的《保险法》,针对会计专业的《会计法》《票据法》等等,但这些内容对职业生活来讲并不具备系统性,而且并非所有的专业都开设了专业法。所以学生对于系统的职业方面的法律知识普遍缺乏。
2、《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难以独担重任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作为一门高校必修课,担当着对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重任,其受众面广,而且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其实也是基础课中的内容之一,然而基础课存在着内容多课时少的缺陷,根本无法对相关的法律内容进行详细的介绍,很多基础课老师反映对法律部分的一些内容只能是蜻蜓点水,一带而过。另外教材内容本身也存在一定的问题,基础课中的法律内容涵盖面广泛,但它注重的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完整性,而每一部分的内容却既不系统也不全面,给人的感觉是什么都想说却什么也说不清楚,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作为整个基础课法律部分的一个单元,其信息量更是欠缺。所以囿于各方面的限制,基础课是难以独担重任的,必须把这一部分内容单列出来,才能充分保证这部分内容的教学效果。
三、关于职业法课程设置的思考
鉴于以上分析,对大学生进行职业法教育不仅具有理论上的需求,更有现实性的需求。因此为了更好地使职业法教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必要对相关法律进行系统梳理,形成体系,并以《职业生活中的法律》命名之。本课程以完善学生职业法律素养为宗旨,系统全面地介绍与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学生未来的职业生活进行一定的法律指导和帮助。
(一)课程设置的意义
1、自成体系,培养目标明确
在多年的教学过程中,很多基础课老师有一个非常明显的感受,即学生对学法的积极性还是非常高的,尤其是跟自己的生活及未来的职业相关的法律,在教学反馈中学生们不止一次谈到希望适当扩展法律教学的内容和课时。然而当前很多大学生缺乏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惰性较大,他即使渴望学习,但是当面对纷繁的法律内容时会觉得漠然不知所措,不知从何下手,因而丧失信心,放弃了学习。而《职业生活中的法律》自成体系,培养目标明确,能帮助学生对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有一个系统全面的了解,并结合大学生打工就业和未来职业生活中遇到的实际案例,重点讲解一些常用的重要的法律法规。激发他们学习的积极性,解决了他们学什么、怎样学的困惑。
2、抛砖引玉,激发学法兴趣
由于大学课程设置以及《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等各方面因素的制约,大学生在校普法途径及效果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所以通过这门课的开设,不仅仅只是希望其单纯地掌握职业生活中的相关法律,也希望通过这门课的开设能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激起学生学法的兴趣和自觉性,自觉学法、守法,不仅讲专业、讲道德,也要讲法律,提高个人的整体素质。
(二)课程开设效果预期
1、学生的知识结构将更加完善,综合素质进一步提高
知识结构是指一个人经过专门学习培训后所拥有的知识体系的构成情况与结合方式。合理的知识结构是担任现代社会职业岗位的必要条件,是人才成长的基础。而合理的知识结构是一种“T”型知识结构,要求大学生一方面具有精深的专业知识,另一方面又有广博的知识面,这对培养科学的思维方式,提高实用技能具有重要意义。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其对人才的法律素养将会提出比以往更高的要求。因此,對于即将走入职业生活的大学生,加强职业生活中法律的教育,不仅使其知识结构更为合理,优化,而且提升了其整体的综合素质,从而更好地适应社会需求。
2、为学生的职业生涯保驾护航
这也是《职业生活中的法律》最原始,最本质的目的。人的一生大部分时间与职业相关,在社会法制越来越健全的背景下,职业与法律的联系将更加密切。许多问题必将只有通过法律才能得以妥善的解决。所以对于大学生来讲,掌握职业生活中的法律,不管择业还是创业都将发挥极为重要的作用。
3、提升学校社会声誉
学生是学校最好的广告。学生的素质反映了一个学校的教学理念与教育质量。学生离开学校步入社会,但其言行后果并未与学校完全脱离,人们对学生的评价会影响到对学校的评价。因此学生素质的提升也有助于提升学校的社会声誉。
(三)关于课程教学组织的构想
1、学校要放开思路,重视职业法的教育
如前文所述,职业法教育在当前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对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以及学校的声誉都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学校应放开思路,为职业法课程的开展提供充分的实物、资金、人才等方面的条件和支持。另外要加大对该课程重要性的宣传,使学生对该课程有充分的了解,调动其学习的积极性。再者,学校在教学安排上应把该课程设置为必修课,使学生在最大范围上接受职业法的教育。
2、制定完善的教学大纲
课程教学大纲是该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能充分体现该课程在人才培养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因此教学大纲的编写要体现以下几个原则:(1)教学大纲的编写要突出教育、教学观念的更新和教学思想的转变。要符合学科发展的要求;(2)教学大纲的编写要符合培养计划整体优化的要求。从课程在人才培养中的地位和作用出发,设计课程教学的目的、内容与各教学环节的安排,注意与相关课程的联系和分工,避免重复和遗漏;(3)教学大纲的编写要注意以学生为本,精心设计教学过程中的实践环节,发挥学生的主体性和主动性,体现教学相长;(4)教学大纲的编写需由熟悉该学科的教师或教学小组负责,注意教学内容、知识结构体系、重点、难点、实践要求以及与相关课程的关系。
3、制定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
职业法教育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大学生的职业法律素养,使其更好地适应社会对人才的需求。因此本课程设置后,其效果是否符合预期,将是对这门课最好的检验。所以制定信息反馈与评价机制,把学生、教师、用人单位或社会其他方面相关的信息及时进行收集和反馈,对教学效果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并以此为基础对相关内容进行修正与调整,使课程建设更加完善,从而更好实现培养目标。
参考文献:
[1]王比学.领导干部和青少年是重中之重\[N\].普法,2011-5-20.
[2]罗秀兰.法学本科专业实务型人才培养的路径探索\[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