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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马克思“德法年鉴”时期的文本作理解背景,主要通过马克思、福柯及自由主义之间的互读,指明“人权宣言”中的“人权”及“人”,按其认识基础来说,正是一种“分离主义”的理解.这从逻辑和人的行为取向所要求上都与政治解放过程的完成相冲突.马克思对政治解放“限度”的理解,可互读于福柯对“知识、学术、理论同真实历史”之间背反关系的揭示.但是,马克思毕竟无法坐实在解构主义中,诉诸于共产主义的价值追求乃是马克思解构“人权”的初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