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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那年,他和她考上了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差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毛线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只有七块钱,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了自己两个月的薪水给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会买给你的。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优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二)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她执拗地说,“不,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够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三)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凌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其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又不停地哭。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没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七八千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在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债。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也把爱情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眼。他想。从此各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为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
(四)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惊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更加英俊挺拔,好象二十几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添的是沧桑,给他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开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啊,”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五)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给她买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黯淡了,如她和他的爱情,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想为她做点什么,于是问她有什么要求,但他明白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当年那两万块钱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里的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誓言。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
那年,他和她考上了大学,他是从偏远农村出来的孩子,她也是。
他们刚来到繁华的大都市,满眼都是惊奇,甚至看到摩天大楼都会晕高,听到城市同学流利地说英语,他们会自卑,看到同学说“热狗”,他们还真的以为是一只狗。当他们被人嘲笑是乡下人时,他们总是会相互安慰,许久,两颗心就近了。
和所有小恋人一样,他们一起打饭,一起去逛公园,都花钱差不多。大多时候,她和他要泡在图书馆里,写写小纸条。人虽然贫穷,爱情世界里的光芒是一样的,他和她,就那样轰轰烈烈地爱了。
因为都穷,所以,和别的恋人比起来,少了花前月下。他极少给她买东西,有一次她看上了一副红毛线手套,十块钱,他摸了摸兜只有七块钱,于是只好尴尬地笑笑。后来,她买毛线织了两副,都是红手套,一人一副,她说,才用了五块钱的线,值吧?他把她搂在怀里,发誓要对她好一辈子。
大三时,他们出去打了一些工,情况好一些了,因为可以教几个小孩子数学和物理,他有了一些钱。这次他用了自己两个月的薪水给她买了一条项链。因为有一次逛商店时,她盯了那条项链好久,试了又试,当时他就说,我有了钱会买给你的。那是条银的链子,非常精美的做工,戴在她的颈上,熠熠生辉。她不是一个特别好看的女孩子,可戴上这条项链之后显得非常优美。
不久正好是她的生日,作为生日礼物他送了她那条项链,而她说:我也有一件礼物送给你。
她送给他的,是她的处女之身。
(二)
那天,在一个简陋的小旅馆里,她和他,那样的缠绵那样的动情。他说,我一辈子都会对你好的,不论谁将来有多大能耐,好不好?一辈子,我们不分离。
她把自己的身体蜷进他的怀里,泪流满面。她相信这个男人会对她好的。
两个月后,她恶心呕吐,身体出现了强烈反应,她怀孕了。
这是件可怕的事,她找他来商量,怎么办?
做掉吧,他说,我们还是学生,校方知道会开除我们的,我们明年就要毕业了,不要冒这个风险。
她执拗地说,“不,我要这个孩子,因为这是我和你的孩子,因为我爱他,我一定要他。”
一个月后,她办了因病休学手续,然后带着肚子里的孩子回了家乡。他几乎每天写信问她的情况。他大学毕业的时候,孩子出生了,是一个男孩儿。
她没有再回来上学,而他留在了大城市上海。本来他可以回山区的,因为她在那里等待他。她一个人带着孩子,给一个小公司打工,挣的钱刚够果腹,她在等待他毕业,然后一起过幸福生活。
(三)
实际的情况是,他只回家看过她一次,发现她变得那样难看,凌乱的头发,又黄又瘦的脸,穿的衣服极其邋遢,上面还有奶渍。小孩子又不停地哭。和衣冠楚楚风度翩翩的他相比,她就是一个没走出大山的女人。他一阵阵地害怕。他真的还要她吗?真的还带她走吗?
她还是那样依赖他。问他在上海怎么样。他说,混得不好,你再等等。他是撒了谎的,那时他已是公司的部门主管了,月薪可以拿七八千元。而她只有几百块钱,分别时她还拿了一千块塞在他手里,说,“你在上海开支大,拿着。”他的眼泪要下来,知道自己辜负了这个女人。上了火车,他打开那纸包,是散乱的一千块钱,大概是她凑了好多零钱才凑出来的吧。
而他却骗了她,他决定,用钱来还这笔债。
不久,他给她寄去两万块钱,写了一封信,他只说,我太忙了,可能现在结不了婚。那时,他还不好意思直接说分手。
而她不久就把两万块钱寄了回来,她说,“真对不起,我没有等你,我结婚了,说好是一辈子的,可我结婚了。”
他哭了,她是多懂事的一个女人啊,为了他,她才结的婚啊,这也是为了让她自己死心啊。她把自由还给了他,也把爱情还给了他。他没有勇气回家乡看她一眼。他想。从此各奔前程吧,也许她现在的老公会比他更适合她呢。
那时,他身边有美丽时尚的女子追求他,因为她的离去,他决定,重新开始自己的爱情了,何况,这女孩子家在上海,有权有势,对他是极有帮助的。
不久,他和女孩子远渡重洋出国留学,在美国开了自己的公司。他有了太多的钱。他有了别墅和私家车,他和她当年梦想的一切都有了,可她却没有了——为了爱情的那粒种子。
(四)
他知道自己是个坏男人,太坏了,所以他选择五年后回国,在她的家乡投资了一个公司,他准备帮助她。
而她那时是家乡一个中学的老师了,快四十岁了,有了半白的头发,人有些微胖,浮肿的眼睛因为过度劳累显得极其无神。见面的一刹那,他们都惊呆了!他没想到她变得这么厉害,从前还有年轻的踪影,现在,却老成了这个样子!而他更加英俊挺拔,好象二十几岁的样子,那样迷人那样有风度,开着宝马车,穿着几千元一套的衣服。他们愣了很久,这就是岁月啊,几十年过去了,她年已老色已衰,而他风华正茂意气风发,岁月给她增添的是沧桑,给他却是无穷的魅力。
他见到了他们的儿子,一个十七岁的大小伙子,如他的翻版,学习非常好,已保送到北京上大学。他想说谢谢她,却觉得语言那样单薄,他想说对不起,却觉得自己连这个资格都没有。
在她简陋的办公室待了好久,他才敢问一句,你爱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她笑了笑,嘴角的皱纹动了一下,平静地说:“我,一直都没有结婚。”
刹那间,他从椅子上立起来,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内心里的洪水决开了堤,如天地间有什么东西炸裂开来,她一直等他,一直这样痴情地等待。
“你傻啊,”他骂,“你傻死了啊你。”
她眼睛中是泪光,身体有些发抖:“你说过的。要相爱一辈子的,我认为它是真的,你说过的。”
(五)
他蒙住脸,然后缓缓地跪下,这一跪,是他心甘情愿,在爱情上,他不如这个女人,他不懂什么叫一诺千金。而此时他不能离婚,他的娇妻爱女,他的事业家庭,他所有的一切,再也不能容忍这样一个女人,可他知道,她是他心里的一颗珍珠,价值连城。
他发现她颈间的项链,更呆了,已经黑了,银子褪了色,黑黑的一圈在颈间。这是当年给她买的,曾经最动人最明亮的项链都黯淡了,如她和他的爱情,花自飘零水自流。
他想为她做点什么,于是问她有什么要求,但他明白钱不能弥补一切,何况她看重的一定不是钱,当年那两万块钱就退给了他。
她笑了,如果你想帮助我,就捐个希望中学吧!看我们这里的环境多落后。
那是他唯一能做的事情,还与她无关。她眼神里是风过千山的宁静,一切已经尘埃落定,她说,那是我一个人的爱情与忠贞,与你无关的。她纯净的眼神一如当年,和说那句相爱一辈子时一样动人。
原来,相爱一辈子不是一句简单的话,那是要用一生来践行的誓言。可惜他没有做到,他知道,这一辈子,他不只对不起她,他也对不起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