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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良心作为一种道德现象,早已在中外哲学史和伦理学史上引为关注的问题,同时,也一直是个争论未决的问题。马克思主义科学揭示了良心的本质。良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礎;培育良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保障;发挥良心作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关键词:良心本质;道德现象;良心缺失;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9-00-02
一 、良心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良心的形成和发展,不是纯粹的“自然情感”的表现,也不是人的自然本能。而是由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生活条件决定的。良心作为一种意识形式是主观的,表现为人的内心的情感和理智,但它的内容则是客观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活实践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马克思指出:“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马克思还强调在阶级社会中,良心是具有阶级性的。他在反驳资产阶级法庭及其陪审员是良心的时候指出:“共和党人的良心不同于保皇党人的良心,有产者的良心不同于无产者的良心,有思想的人的良心不同于没有思想人的良心”。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义务方面来理解良心的本质。质言之,良心不过是社会的客观道德义务,经过道德规范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过程,而在道德主体的内心深处,以自律准则的形式积淀下来的人的道德自制能力。这不仅科学揭示了良心的本质,而且科学地揭示了良心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和道德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二、良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良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它与政治、法律规范有别,政治规范和法律规范是国家以宪法和章程表现出来的意志,是特殊的社会制度,作用于主体时是外在的。而良心是主体自律的最高表现,一旦形成作用于主体时,是内在的,它能自觉地依照道德规范自我对照、自我践履,自我反省,自我提高。良心决非仅仅体现道德主体的个人意志或直觉,而是个人意志与社会意志的最佳结合。
(二)良心并非也不必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法律规范既然是一种阶级意志的体现,就必然要以强制性手段强迫人们执行。遵守它的要求就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和行动的权利,否则就受到惩罚。在私有制社会中,不同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就是根据本阶级的利益需要制定法律强加予被统治阶级,以谋求“社会稳定”。当然,社会主义公有制也要制定法律。但这些法律规范是人民制定的,是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虽然也带有强制性,这是必要的,也是暂时的,随着阶级消亡,国家消亡,法律也自然消亡了。良心则不同,良心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
(三)良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自律的突出体现。作为人心中的内在法则,它不仅给人以内在的权威和标准来裁决自身的对错,作出善恶判断、正确选择,自觉阻止恶行,积极行善,而且能自我反省、评价、矫正,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隐蔽的调节器作用。
三、培育良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里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和谐,其核心是“人与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动力。社会是否和谐,关键是人,根本也是人。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因此,良心作为道德自律性的最高体现,作为道德主体内心的道德法庭,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培育公民的社会良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人在社会活动中,假设没有任何的外在要求和外部约束力的情况下,首先表现出的是人性中的自然属性,即本能。人的本性和动物一样,是利已的,即人性本能是好利的。为了生存,为了维持生命,任何生物都会努力获得生命待续所需要的各种物质。人作为生物的一种,也不例外。这一根本的自然特征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抹煞的。所以我们要认同,利己是人的自然选择。求生的欲望,以及附着的其他追求,就成为人的欲望的源泉,不可能被彻底消灭,而满足生命待续,就成了我们的基本权益,即生存权,以及伴生的其他权益等。人没有一样的个体,所处的环境千差万别,受外界的影响各异,自我的身体、心理素质都有重大的差异性,对身体的需要和对心理的需要都有不同的欲求。自然属性在个体身上表现的是从个人出发,完全是为了个人的需要,满足个体的欲望。在获得利益的过程中,完全是考虑自身的感受,根本不会去考虑他人的感受,只考虑到自我生存,而不考虑他人的生存,甚至与动物一样,弱肉强食。很显然,人的自然属性是不可能使人际关系和睦,更谈不上社会和谐的。人的社会属性是人在交往的过程中由感性到理性的产物。人们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只凭自然属性是不利于整体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从最原始的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氏族、家庭的稳定关系中,即暗含了一种社会属性,即父母子女之间一种伦理关系。尔后出现了国家,社会管理机构等,就是协调人的自然属性。通过君主或社会管理机构以便更好地发生彼此之间交换行为,为了保障协调的依据和可靠性,便出现了契约、政治意识、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等。
社会良心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属性,是社会属性的最高表现。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人性中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比例的调整,有意识地不断减少人的自然属性,不断增多人的社会属性,使二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最合理的比例关系。
(二)培育职业良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
职业良心是指有着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领悟了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因而具有的为社会尽具体义务的明确意识,或简单地说,就是从业人员对职业责任、义务的自觉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社会中的每一位从业人员,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形成职业良心,和谐社会才能有真正实现的基础。具体应该做到:
1、培育官员良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这条标准既是考察干部,识别、选用干部的标准,同时也是作为官员、干部自我良心形成的标准。当前,培育官员良心就是要求以共产党的宗旨为内容。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表现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并献身于这个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此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职责、任务和理想。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时,就会感到无尚的欣慰和幸福,当认为自己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时,就会感到内疚、痛苦、自我谴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始终要保持党的先进性,要高举旗帜,将亿万民众聚集在自己的旗下,以共产党的良心感召、引导民众良心趋向。形成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
2、培育教师、医生、商人良心
(1)培育教师良心。培育教师良心,就应从守仁义,行忠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入手。培育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对学生负责。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甘愿把自己的知识,聪明才智奉献给教育对象。培育教师良心,要磨练道德自制能力,在经济社会中,在利益诱惑下,要培养抗拒诱惑的能力,坚守教师良心的阵地。塑造出高尚的为人师表形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智力支撑。
(2)培育医生良心。首先,就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为人民看病,为人民群众治好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这是医生的本质良心。其次,是培育医生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医生应树立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把挽救病人和维护病人的健康作为最高义务。充分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救死扶伤,维护人民健康,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伟大事业,从而自觉地为之奋斗。再次,要培育医生的爱心、同情心。医生的爱心和同情心是正确处理医患关系的基础。医生有了同情心和爱心,才能主动地爱护、关心、帮助病人。把病人当亲人,把病痛深同感受,才能自觉摈弃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爱钱不爱人的无良心行为。使医患之间形成良好、温馨的氛围。
(3)培育商人良心。自古以来,商人总是被蒙上了“无商不奸”、“商人无德”的阴影。要消除这层阴影,必须要培育商人良心。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活动频繁,涉及的范围异常广泛。商人有无良心,直接影响顾客的经济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关系。因此,培育商人良心必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首先,要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欺诈,不撒谎,要讲信用,忠实履行承诺的义务。其次,要重义轻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讲商业良心,并不是纯粹“去利怀义”,而是如何正确对待“义”与“利”,经商者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即所谓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这也无可厚非,这是经商发展的内在需要。但同时,经商者作为社会中的人,必须要讲商业良心,就是讲“义”与“利”结合,要“义”字当先,先“义”后“利”简言之,经商者赚钱既要合法又要合理。再次,要有慈善心怀。经商者通过经营获得了利润、金钱,要把一部分馈赠社会,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要同情弱势群体,及时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通过社会公益,使自己和自已经营的企业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良好的信誉。
四、发挥良心作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良心与邪念是对立、对抗的,甚至是敌对的态度。它不仅对已成恶果的邪念予以谴责,而且抵制于萌动之中。在道德生活领域里,良心渗透到个人道德行为的各个阶段,成为重要的精神支柱。同时,它又成为集体道德意志的旗帜,使集体成员甘愿履行一致的道德义务。
(一)良心在个人行为的不同阶段自觉“执勤”,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1、在行为前,良心是决策机关,起着选择和指令的作用。人们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前,总是依据履行义务的道德要求,对行为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符合道德要求的动机加以肯定,对不符合道德要求的动机加以抵制,从而作出正确的动机决定。在这里,良心表现出很大的能动作用,即做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选择何种行动,是由良心所支配的。
2、在行为中,良心是道德向导,起着调整和控制的作用。它对符合道德要求的感情信念予以坚持和激励,对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欲念或冲动予以抑制和克服,尤其在人们行为进行过程中发现认識错误,有所谓“良心的发现”的情况,纠正自己的某种错误欲念、改变自己行为的方向和方式。
3、在行为后,良心是内在的法庭,起着审判和评价的作用。它一身二任,既是公诉人,又是审判官,做了不道德的事,良心会责备自己,做了具有道德的事,良心上所产生的满足感,会使自己感到满意而欣悦,达到身心和谐。
(二)科学良心对个人、社会的激励作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科学良心的激励作用。马克思主义良心是在道德实践中产生,同时又不断经过道德实践的检验,是科学的良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必须发挥马克思主义良心的激励作用。培育“四有”公民,以“五爱”的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道德原则。不断内化、践履,做到“慎独”。共产党人更要表现为绝对忠于共产主义事业,并献身于这个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此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职责、任务和理想,也是一种光荣的义务。从而担当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领导力量,引导亿万民众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实现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年人民出版社,1956:152-153.
[2]党员干部读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红旗出版社, 2006:12.
关键词:良心本质;道德现象;良心缺失;和谐社会
中图分类号:B-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118(2011)-09-00-02
一 、良心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良心的形成和发展,不是纯粹的“自然情感”的表现,也不是人的自然本能。而是由人们的社会关系和生活条件决定的。良心作为一种意识形式是主观的,表现为人的内心的情感和理智,但它的内容则是客观的,是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生活实践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马克思指出:“良心是由人的知识和全部生活方式来决定的”。马克思还强调在阶级社会中,良心是具有阶级性的。他在反驳资产阶级法庭及其陪审员是良心的时候指出:“共和党人的良心不同于保皇党人的良心,有产者的良心不同于无产者的良心,有思想的人的良心不同于没有思想人的良心”。马克思主义伦理学从义务方面来理解良心的本质。质言之,良心不过是社会的客观道德义务,经过道德规范从他律向自律的转化过程,而在道德主体的内心深处,以自律准则的形式积淀下来的人的道德自制能力。这不仅科学揭示了良心的本质,而且科学地揭示了良心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和道德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
二、良心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一)良心是一种非制度化的规范。它与政治、法律规范有别,政治规范和法律规范是国家以宪法和章程表现出来的意志,是特殊的社会制度,作用于主体时是外在的。而良心是主体自律的最高表现,一旦形成作用于主体时,是内在的,它能自觉地依照道德规范自我对照、自我践履,自我反省,自我提高。良心决非仅仅体现道德主体的个人意志或直觉,而是个人意志与社会意志的最佳结合。
(二)良心并非也不必用强制性手段为自己开辟道路。法律规范既然是一种阶级意志的体现,就必然要以强制性手段强迫人们执行。遵守它的要求就获得了在社会生活中和行动的权利,否则就受到惩罚。在私有制社会中,不同历史时期的统治阶级就是根据本阶级的利益需要制定法律强加予被统治阶级,以谋求“社会稳定”。当然,社会主义公有制也要制定法律。但这些法律规范是人民制定的,是人民的意志和愿望,虽然也带有强制性,这是必要的,也是暂时的,随着阶级消亡,国家消亡,法律也自然消亡了。良心则不同,良心的权威是至高无上的。
(三)良心是一种内化的规范。良心是道德情感的基本形式,是个人自律的突出体现。作为人心中的内在法则,它不仅给人以内在的权威和标准来裁决自身的对错,作出善恶判断、正确选择,自觉阻止恶行,积极行善,而且能自我反省、评价、矫正,能在构建和谐社会中起着隐蔽的调节器作用。
三、培育良心,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容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里应该包括三个方面:人与自然和谐、人与社会和谐、人与人和谐,其核心是“人与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目标的提出,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和动力。社会是否和谐,关键是人,根本也是人。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讲话指出:一个社会是否和谐,一个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全体社会成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人是和谐社会的主体,离开了人际关系的和谐,社会的和谐就无从谈起。因此,良心作为道德自律性的最高体现,作为道德主体内心的道德法庭,在人们的道德生活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一)培育公民的社会良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
人在社会活动中,假设没有任何的外在要求和外部约束力的情况下,首先表现出的是人性中的自然属性,即本能。人的本性和动物一样,是利已的,即人性本能是好利的。为了生存,为了维持生命,任何生物都会努力获得生命待续所需要的各种物质。人作为生物的一种,也不例外。这一根本的自然特征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抹煞的。所以我们要认同,利己是人的自然选择。求生的欲望,以及附着的其他追求,就成为人的欲望的源泉,不可能被彻底消灭,而满足生命待续,就成了我们的基本权益,即生存权,以及伴生的其他权益等。人没有一样的个体,所处的环境千差万别,受外界的影响各异,自我的身体、心理素质都有重大的差异性,对身体的需要和对心理的需要都有不同的欲求。自然属性在个体身上表现的是从个人出发,完全是为了个人的需要,满足个体的欲望。在获得利益的过程中,完全是考虑自身的感受,根本不会去考虑他人的感受,只考虑到自我生存,而不考虑他人的生存,甚至与动物一样,弱肉强食。很显然,人的自然属性是不可能使人际关系和睦,更谈不上社会和谐的。人的社会属性是人在交往的过程中由感性到理性的产物。人们在长期的交往过程中,逐步认识到只凭自然属性是不利于整体人的生存和发展的。从最原始的以血缘为纽带形成的氏族、家庭的稳定关系中,即暗含了一种社会属性,即父母子女之间一种伦理关系。尔后出现了国家,社会管理机构等,就是协调人的自然属性。通过君主或社会管理机构以便更好地发生彼此之间交换行为,为了保障协调的依据和可靠性,便出现了契约、政治意识、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等。
社会良心在一定意义上就是社会属性,是社会属性的最高表现。因此,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要注重人性中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比例的调整,有意识地不断减少人的自然属性,不断增多人的社会属性,使二者在构建和谐社会中保持最合理的比例关系。
(二)培育职业良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要求
职业良心是指有着特殊职业的从业人员领悟了社会对自己的要求,因而具有的为社会尽具体义务的明确意识,或简单地说,就是从业人员对职业责任、义务的自觉意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只有社会中的每一位从业人员,在自己的职业岗位上形成职业良心,和谐社会才能有真正实现的基础。具体应该做到:
1、培育官员良心。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突出强调了“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这条标准既是考察干部,识别、选用干部的标准,同时也是作为官员、干部自我良心形成的标准。当前,培育官员良心就是要求以共产党的宗旨为内容。一个真正的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表现为对共产主义事业的无限忠诚,并献身于这个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将此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职责、任务和理想。在履行了自己应尽的义务时,就会感到无尚的欣慰和幸福,当认为自己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时,就会感到内疚、痛苦、自我谴责。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始终要保持党的先进性,要高举旗帜,将亿万民众聚集在自己的旗下,以共产党的良心感召、引导民众良心趋向。形成良好的党群、干群关系,这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关键。
2、培育教师、医生、商人良心
(1)培育教师良心。培育教师良心,就应从守仁义,行忠信,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等方面入手。培育教师热爱教育事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对学生负责。要“学而不厌,诲人不倦”,甘愿把自己的知识,聪明才智奉献给教育对象。培育教师良心,要磨练道德自制能力,在经济社会中,在利益诱惑下,要培养抗拒诱惑的能力,坚守教师良心的阵地。塑造出高尚的为人师表形象。为和谐社会的构建提供智力支撑。
(2)培育医生良心。首先,就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为人民看病,为人民群众治好病,建立良好的医患关系,这是医生的本质良心。其次,是培育医生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医生应树立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把挽救病人和维护病人的健康作为最高义务。充分认识到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是救死扶伤,维护人民健康,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伟大事业,从而自觉地为之奋斗。再次,要培育医生的爱心、同情心。医生的爱心和同情心是正确处理医患关系的基础。医生有了同情心和爱心,才能主动地爱护、关心、帮助病人。把病人当亲人,把病痛深同感受,才能自觉摈弃漠不关心,麻木不仁,爱钱不爱人的无良心行为。使医患之间形成良好、温馨的氛围。
(3)培育商人良心。自古以来,商人总是被蒙上了“无商不奸”、“商人无德”的阴影。要消除这层阴影,必须要培育商人良心。当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活动频繁,涉及的范围异常广泛。商人有无良心,直接影响顾客的经济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和谐关系。因此,培育商人良心必须要从以下方面进行。首先,要诚实守信。不弄虚作假,不欺诈,不撒谎,要讲信用,忠实履行承诺的义务。其次,要重义轻利。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讲商业良心,并不是纯粹“去利怀义”,而是如何正确对待“义”与“利”,经商者以赚取最大利润为经营目标,即所谓的利益最大化原则,这也无可厚非,这是经商发展的内在需要。但同时,经商者作为社会中的人,必须要讲商业良心,就是讲“义”与“利”结合,要“义”字当先,先“义”后“利”简言之,经商者赚钱既要合法又要合理。再次,要有慈善心怀。经商者通过经营获得了利润、金钱,要把一部分馈赠社会,正所谓“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要同情弱势群体,及时帮助需要帮助的人。通过社会公益,使自己和自已经营的企业在社会中树立良好的形象,获得良好的信誉。
四、发挥良心作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良心与邪念是对立、对抗的,甚至是敌对的态度。它不仅对已成恶果的邪念予以谴责,而且抵制于萌动之中。在道德生活领域里,良心渗透到个人道德行为的各个阶段,成为重要的精神支柱。同时,它又成为集体道德意志的旗帜,使集体成员甘愿履行一致的道德义务。
(一)良心在个人行为的不同阶段自觉“执勤”,是实现和谐社会的前提条件
1、在行为前,良心是决策机关,起着选择和指令的作用。人们在做出某种行为之前,总是依据履行义务的道德要求,对行为的动机进行自我检查,对符合道德要求的动机加以肯定,对不符合道德要求的动机加以抵制,从而作出正确的动机决定。在这里,良心表现出很大的能动作用,即做什么,赞成什么,反对什么,在外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人们选择何种行动,是由良心所支配的。
2、在行为中,良心是道德向导,起着调整和控制的作用。它对符合道德要求的感情信念予以坚持和激励,对不符合道德要求的情感欲念或冲动予以抑制和克服,尤其在人们行为进行过程中发现认識错误,有所谓“良心的发现”的情况,纠正自己的某种错误欲念、改变自己行为的方向和方式。
3、在行为后,良心是内在的法庭,起着审判和评价的作用。它一身二任,既是公诉人,又是审判官,做了不道德的事,良心会责备自己,做了具有道德的事,良心上所产生的满足感,会使自己感到满意而欣悦,达到身心和谐。
(二)科学良心对个人、社会的激励作用,是实现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科学良心的激励作用。马克思主义良心是在道德实践中产生,同时又不断经过道德实践的检验,是科学的良心。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必须发挥马克思主义良心的激励作用。培育“四有”公民,以“五爱”的道德规范为主要内容,以“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为道德原则。不断内化、践履,做到“慎独”。共产党人更要表现为绝对忠于共产主义事业,并献身于这个伟大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将此作为义不容辞的使命、职责、任务和理想,也是一种光荣的义务。从而担当起构建和谐社会的核心力量,领导力量,引导亿万民众朝着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实现社会和谐。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6卷[M].年人民出版社,1956:152-153.
[2]党员干部读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M].红旗出版社, 20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