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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生态”民歌作为“原生的生态环境”中的伴生物,与一定的民族、地域、生活状况、生产方式密切相关。它不仅是某个民族、某个地域的人们曾经经历过的历史生活的真实写照,同时也是繁衍生息在该地域的人们祖祖辈辈思想情感与理想追求的浓缩。由此可见,“原生态”民歌既是某一民族、某一地域人们“灵魂的声音”,又是连接那里的人民心灵的纽带、是他们集体无意识的“井口”。
正如5月7日参加“隆力奇”杯第12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中,那位演唱“原生态”民歌“海菜腔”的女歌手所言:在他们那里,不会演唱海菜腔的男人讨不到老婆;不会演唱海菜腔的女子嫁不出去——演唱技能作为一个人智慧的集中体现,千百年来不仅关系着个体的荣辱与婚姻,并且始终与一个族群的生息繁衍紧密相连——这种状况决非演唱海菜腔这个少数民族的个案。事实上,在我国许多民族地区,以演唱能力“定终身”、“别贵贱”的情况相当普遍。例如,聚居于黄河与湟水交汇地带及其流域内的广大汉、回、土、撒拉、保安、东乡、藏、裕固等民族中,长期流行的“原生态”民歌是“花儿”。当地各族人民群众正是通过一年一度的“花儿会”的演唱比赛(对歌),相亲择偶,联络情感,并且还要决出演唱“花儿”的“歌王”的。
以上我们所说的是“原生态”民歌的可比性。下面,我们再来谈谈“原生态”民歌的不可比性。
在我国这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度里,由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聚居地域、文化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原生态”民歌亦呈现出迥异的景象。有的“原生态”民歌如史诗般的浩大系统,例如:维吾尔族的“木卡姆”、侗族的“大歌”等,有的“原生态”民歌则短小即兴。例如:蒙古族的“长调”、苗族的“飞歌”等;有的“原生态”民歌高昂奔放。例如:“兴国山歌”、“信天游”等,有的“原生态”民歌则低回婉转,例如:侗族的“行歌坐月”、苗族(流行于平原地区)的“游方歌”等;有的“原生态”民歌真假声结合,若行云流水,例如:流行于甘肃、青海、宁夏地区的“花儿”,有的“原生态”民歌则要将脖颈“挣”红了唱,名曰“挣颈红”,你不让他将脖颈“挣”红了唱,它就不是当地“原生态”的民歌了。
如此看来,将我国多元文化生态环境中生长出来的多元形态的“原生态”民歌,统统拿到中央电视台的歌手大奖赛上比赛,其初衷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其结果则可能与设想的良好愿望相去甚远:
一、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产生出来的“原生态”民歌,形式多样、风格迥异。“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不存在谁比谁优、谁比谁劣的问题。它们不仅共同构建了我国传统民族声乐姹紫嫣红的繁荣景象,而且维系着中华民族“原生态”歌坛的生态平衡。支撑这种繁荣景象的基础是多元性。而多元性的突出特点就是缺少同一性。试问:没有同一性,何来可比性?
二、不同民族地域的“原生态”民歌,都是那一个民族、那一方水土的独特创造。文物有等级,而“原生态”民歌则没有、也不可能划分出等级。一个民族、一方地域的“原生态”民歌,就是那个民族、那个地域最顶级的音乐艺术。由此看来,将“原生态”民歌演唱活动由“比赛”改为“展演”,似乎更为妥当。
三、一个民族生命的体现源自生生不息的创造,而不是单纯地沉缅于对历史的静态回顾。近几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比赛规则中,增加了新歌加分的成分,这是一个很好的创举。这一举措不仅应当大力倡导,而且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从“原生态”民歌中汲取了营养而创作出的优秀新作,要给予重奖;对于那些缺少传统音乐文化“根基”的平庸之作则少奖或不奖,以便从根本上促进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弘扬民族文化事业,需要具备文化的眼光。文化的最高价值不是同一性,而是它的独特性。在当今世界日益全球化的生态环境中,坚持文化的独特性不仅意味着坚持自己的民族精神,而且肩负着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
正如5月7日参加“隆力奇”杯第12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中,那位演唱“原生态”民歌“海菜腔”的女歌手所言:在他们那里,不会演唱海菜腔的男人讨不到老婆;不会演唱海菜腔的女子嫁不出去——演唱技能作为一个人智慧的集中体现,千百年来不仅关系着个体的荣辱与婚姻,并且始终与一个族群的生息繁衍紧密相连——这种状况决非演唱海菜腔这个少数民族的个案。事实上,在我国许多民族地区,以演唱能力“定终身”、“别贵贱”的情况相当普遍。例如,聚居于黄河与湟水交汇地带及其流域内的广大汉、回、土、撒拉、保安、东乡、藏、裕固等民族中,长期流行的“原生态”民歌是“花儿”。当地各族人民群众正是通过一年一度的“花儿会”的演唱比赛(对歌),相亲择偶,联络情感,并且还要决出演唱“花儿”的“歌王”的。
以上我们所说的是“原生态”民歌的可比性。下面,我们再来谈谈“原生态”民歌的不可比性。
在我国这个由多民族组成的国度里,由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历史、聚居地域、文化发展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原生态”民歌亦呈现出迥异的景象。有的“原生态”民歌如史诗般的浩大系统,例如:维吾尔族的“木卡姆”、侗族的“大歌”等,有的“原生态”民歌则短小即兴。例如:蒙古族的“长调”、苗族的“飞歌”等;有的“原生态”民歌高昂奔放。例如:“兴国山歌”、“信天游”等,有的“原生态”民歌则低回婉转,例如:侗族的“行歌坐月”、苗族(流行于平原地区)的“游方歌”等;有的“原生态”民歌真假声结合,若行云流水,例如:流行于甘肃、青海、宁夏地区的“花儿”,有的“原生态”民歌则要将脖颈“挣”红了唱,名曰“挣颈红”,你不让他将脖颈“挣”红了唱,它就不是当地“原生态”的民歌了。
如此看来,将我国多元文化生态环境中生长出来的多元形态的“原生态”民歌,统统拿到中央电视台的歌手大奖赛上比赛,其初衷是弘扬民族音乐文化,其结果则可能与设想的良好愿望相去甚远:
一、不同民族、不同地域产生出来的“原生态”民歌,形式多样、风格迥异。“梅须逊雪三分白,雪却输梅一段香”。不存在谁比谁优、谁比谁劣的问题。它们不仅共同构建了我国传统民族声乐姹紫嫣红的繁荣景象,而且维系着中华民族“原生态”歌坛的生态平衡。支撑这种繁荣景象的基础是多元性。而多元性的突出特点就是缺少同一性。试问:没有同一性,何来可比性?
二、不同民族地域的“原生态”民歌,都是那一个民族、那一方水土的独特创造。文物有等级,而“原生态”民歌则没有、也不可能划分出等级。一个民族、一方地域的“原生态”民歌,就是那个民族、那个地域最顶级的音乐艺术。由此看来,将“原生态”民歌演唱活动由“比赛”改为“展演”,似乎更为妥当。
三、一个民族生命的体现源自生生不息的创造,而不是单纯地沉缅于对历史的静态回顾。近几届CCTV青年歌手大奖赛的比赛规则中,增加了新歌加分的成分,这是一个很好的创举。这一举措不仅应当大力倡导,而且还需要进一步细化。也就是说,对于那些从“原生态”民歌中汲取了营养而创作出的优秀新作,要给予重奖;对于那些缺少传统音乐文化“根基”的平庸之作则少奖或不奖,以便从根本上促进我国民族声乐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弘扬民族文化事业,需要具备文化的眼光。文化的最高价值不是同一性,而是它的独特性。在当今世界日益全球化的生态环境中,坚持文化的独特性不仅意味着坚持自己的民族精神,而且肩负着文化传承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