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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小学语文审美教育属于美育的一个分支,在小学开展语文审美教育不仅是践行素质教育的要求,更是借助语文教材和教学活动中的各种资源去发现美,从而培养学生自觉的审美意识、高[][]尚的审美情趣、杰出的审美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语文课程标准》(2011)总目标中指出:“在语文学习过程中,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
关键词:审美教育 审美理论 教学策略
一、研究背景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应试教育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人们对教育的认识也不在局限于“知识本位”。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开展美育?《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1]从教学方面来说,语文美育的本质内涵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和审美能力,使他们从“以考试为中心”、“以分数为目标”的应试教育中完全解放出来。因此,小学语文美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全面加强小学语文教学审美课堂的建构,既是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审美能力”培养的(内涵)界定
如何在语文课堂上具体而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全口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1]由此可见,审美能力培养是语文美育的一个部分。但这部分需要教师充分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再运用各种方法激发他们的审美情趣,不断提升其审美能力。
笔者认为“审美能力”培养既不是一种抽象的教育理念,也不是一种简单的教学过程,而是一种明确的教学目标: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把学生作为审美主体,对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进行美育的渗透,让学生在感受美的过程中培养审美能力。“审美能力”培养是指教师在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利用语文教材和语文教学活动中的各种资源来创造和谐愉悦的审美情境,以此激发学生的审美情趣,满足学生审美需要,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和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审美能力培养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它彰显出了教育的人文性、创造性和时代性。
三、关于“审美能力” 培养的理论研究
要对“小学语文审美能力培养”进行研究,我们就必须得了解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审美能力”培养的相关理论和它目前的研究水平。
(一)关于“审美能力”培养的心理学、哲学理论基础
(1)国外研究动态
审美教育即美感教育。17、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美学流派霍布斯、培根及夏夫兹博里等代表人物,第一次重视研究主体心理,他们把包括情感,想象在内的感情经验当作审美基础。
美学之父” —— 著名哲学家鲍姆嘉,首次把美学作为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并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学科形态。鲍姆嘉关于美学的主要观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把美学规定为研究人感性认识的学科。二是鲍姆嘉认为:“美学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 [2]
黑格尔的美学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和辩证法基础上的,他的《美学》以“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为中心;以宏观的历史主义眼光对艺术史和各种艺术形式作了深入細致的考察;提出艺术发展的“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的历史;论述了理性美与感性美的统一。[3]
1793年,德国古典美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约翰·克里斯托弗·弗里德里希·冯·席勒以书信体写成的《审美教育书简》,第一次在美学史上提出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美育理论,被后人称之为“第一部美育的宣言书”,并以此作为审美教育形成独立理论体系的标志。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需要的五个层次,马斯洛认为审美应该属于自我实现的高级需要。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美国美学研究以新的姿态跨越欧美地域,并把注意力也转向亚洲和非洲等,以《杂志》第65卷第一期(2007)专刊刊载美学,艺术的国际化专号“艺术与美学的全球理论为标志”。如德国美学的《德国美学传统》,日本美学的《日本美学的道德维度》等等。
(2)国内研究动态
审美教育在我国古代就已经萌芽,孔子育人时坚持“启发诱导”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审美教育。
深受西方美学与中国传统思想影响的王国维十分重视情感教育,他在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德育、智育、美育来塑造“完全之人物”。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情感,情感对发展美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代中国美育的集大成就者蔡元培提出,审美教育的本质就是情感教育,美感教育。他曾说到:“美感之所以能够陶养人的感情,就在于美感是包含了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功能的综合心理活动”。可见,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离不开对学生情感体验的培养。
朱光潜采用西方近代哲学通用的“心理三分法”,把人类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三种,朱光潜认为审美教育发展的关键是审美能力培养,而审美能力有利于审美意识的发展。朱光潜提出了“直觉论”,审美教育的发展与人的心理活动密切相关,不可分离。
宗白华(1897一1986),继王国维、蔡元培之后中国第二代美学家代表之一,与朱光潜并称中国现代美学两座高峰。他一生积极倡导艺术的人生观,致力于审美人格的培育,把审美人格的生成视为其美学的最终目的。
杜卫在《美育论》(2000年)一文中提出了现代性美育命题:“美育的本意是感性教育,理性教育的同时对人的感性方面,如感知、想像、情感、直觉乃至无意识等进行教育”。该命题主张从心理学方面美育发展人的感性教育。[4]
(二)关于“审美能力”培养的教育学理论研究
关键词:审美教育 审美理论 教学策略
一、研究背景
随着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化,应试教育的弊端越来越明显,人们对教育的认识也不在局限于“知识本位”。如何在小学语文教学中开展美育?《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明确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1]从教学方面来说,语文美育的本质内涵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和审美能力,使他们从“以考试为中心”、“以分数为目标”的应试教育中完全解放出来。因此,小学语文美育工作任重而道远,全面加强小学语文教学审美课堂的建构,既是素质教育的需要,也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审美能力”培养的(内涵)界定
如何在语文课堂上具体而有效的提高学生的审美能力,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全口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指出:“语文课程还应重视提高学生的品德修养和审美情趣,使他们逐步形成良好的个性和健全的人格,促进德、智、体、美的和谐发展。”[1]由此可见,审美能力培养是语文美育的一个部分。但这部分需要教师充分了解学生的心理特点和认知水平,再运用各种方法激发他们的审美情趣,不断提升其审美能力。
笔者认为“审美能力”培养既不是一种抽象的教育理念,也不是一种简单的教学过程,而是一种明确的教学目标:在语文教学过程中,教师把学生作为审美主体,对教学过程的方方面面进行美育的渗透,让学生在感受美的过程中培养审美能力。“审美能力”培养是指教师在遵循学生的心理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的基础上,通过利用语文教材和语文教学活动中的各种资源来创造和谐愉悦的审美情境,以此激发学生的审美情趣,满足学生审美需要,丰富学生的审美情感和培养学生的审美能力。审美能力培养是素质教育发展的必然,它彰显出了教育的人文性、创造性和时代性。
三、关于“审美能力” 培养的理论研究
要对“小学语文审美能力培养”进行研究,我们就必须得了解小学语文阅读教学“审美能力”培养的相关理论和它目前的研究水平。
(一)关于“审美能力”培养的心理学、哲学理论基础
(1)国外研究动态
审美教育即美感教育。17、18世纪英国经验主义美学流派霍布斯、培根及夏夫兹博里等代表人物,第一次重视研究主体心理,他们把包括情感,想象在内的感情经验当作审美基础。
美学之父” —— 著名哲学家鲍姆嘉,首次把美学作为研究感性认识的学科,并使之成为一种独立的学科形态。鲍姆嘉关于美学的主要观点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他把美学规定为研究人感性认识的学科。二是鲍姆嘉认为:“美学对象就是感性认识的完善”。 [2]
黑格尔的美学是建立在客观唯心主义和辩证法基础上的,他的《美学》以“美就是理念的感性显现”为中心;以宏观的历史主义眼光对艺术史和各种艺术形式作了深入細致的考察;提出艺术发展的“象征型”“古典型”“浪漫型”的历史;论述了理性美与感性美的统一。[3]
1793年,德国古典美学最重要的代表人物之一约翰·克里斯托弗·弗里德里希·冯·席勒以书信体写成的《审美教育书简》,第一次在美学史上提出了比较系统和全面的美育理论,被后人称之为“第一部美育的宣言书”,并以此作为审美教育形成独立理论体系的标志。
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了需要的五个层次,马斯洛认为审美应该属于自我实现的高级需要。
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化的不断推进,美国美学研究以新的姿态跨越欧美地域,并把注意力也转向亚洲和非洲等,以《杂志》第65卷第一期(2007)专刊刊载美学,艺术的国际化专号“艺术与美学的全球理论为标志”。如德国美学的《德国美学传统》,日本美学的《日本美学的道德维度》等等。
(2)国内研究动态
审美教育在我国古代就已经萌芽,孔子育人时坚持“启发诱导”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审美教育。
深受西方美学与中国传统思想影响的王国维十分重视情感教育,他在心理学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通过德育、智育、美育来塑造“完全之人物”。他认为,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情感,情感对发展美育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近代中国美育的集大成就者蔡元培提出,审美教育的本质就是情感教育,美感教育。他曾说到:“美感之所以能够陶养人的感情,就在于美感是包含了感知、想象、情感、理解等多种心理功能的综合心理活动”。可见,发展学生的审美能力离不开对学生情感体验的培养。
朱光潜采用西方近代哲学通用的“心理三分法”,把人类心理活动分为知、情、意三种,朱光潜认为审美教育发展的关键是审美能力培养,而审美能力有利于审美意识的发展。朱光潜提出了“直觉论”,审美教育的发展与人的心理活动密切相关,不可分离。
宗白华(1897一1986),继王国维、蔡元培之后中国第二代美学家代表之一,与朱光潜并称中国现代美学两座高峰。他一生积极倡导艺术的人生观,致力于审美人格的培育,把审美人格的生成视为其美学的最终目的。
杜卫在《美育论》(2000年)一文中提出了现代性美育命题:“美育的本意是感性教育,理性教育的同时对人的感性方面,如感知、想像、情感、直觉乃至无意识等进行教育”。该命题主张从心理学方面美育发展人的感性教育。[4]
(二)关于“审美能力”培养的教育学理论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