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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幸福自古以来就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也是当今社会强烈讨论和关注的焦点。“十二五”把提升国民幸福感作为我国政府施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使之由一种抽象的个体心理感受化身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文章从分析国民幸福感的内涵入手,分析了国民幸福感产生的影响因素,进而研究和探寻提升国民幸福感的途径和措施,为使国民真正有幸福的体验开辟了新的思路。
关键词:国民幸福感;影响因素;途径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201-02
国民幸福感是指生活在一个国家的国民对自身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由衷产生的一种持续、稳定的幸福感觉。国民幸福感具有主观性和多样性,主观性是因为幸福感与个体的自我体验息息相关,而多样性则源于幸福感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维度的支撑。
国民幸福最早是不丹国王旺楚克提出来的,该理论一提出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现在国民幸福感已经由一种抽象的个体心理感受化身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施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国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作为社会心理体系一个部分的国民幸福感,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主要可以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阐述其影响因素:
(一)客观因素
1、经济因素。微观层面研究经济因素对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很多,有收入决定理论、社会参照理论、欲望理论、收入适应理论等等。综合而言,收入与幸福感呈倒U字型曲线的关系。当人们的基本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时,收入与幸福感呈较强的正相关,高收入者的幸福感高于低收入者。其原因在于较高的收入会带来更多的物质享受、更高的权利和地位,伴有更高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更强的安全感,因而幸福感较高。当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按照“幸福方程式”,即幸福=效用/欲望。当效用给定时,欲望越大,幸福感越小。也就是期望值对人们的幸福程度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知足者能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相对而言通常有较强的幸福感。当收入发生变化时,可能引起幸福感暂时的升高或降低,尤其当收入不能满足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时,幸福感会降低,但从整个时间维度来看,可逐渐适应新的收入等级,从而削弱收入变化对幸福感的影响。通常具有更好适应能力的个体尽更幸福。
宏观层面上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内居民的生活需要满足程度,国家的财富与国民的平均幸福水平有一定的正向关系。一方面,国家富有强大,对家庭而言,相对收入水平则高,国民幸福感相对比较高;在国际社会,这个国家乃至国民就会受到尊重,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幸福感会增强。因此,政府不可忽略提高GDP,仍要努力改善国民的家庭收入。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国民幸福感才更少的被经济因素所左右。另一方面,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也直接影响到不同社会全体的幸福感受。
2、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包括人际关系、工作状况、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治安状况等等。
心理学家通过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家庭成员间的互相信任、沟通和包容,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尤其是亲子、夫妻、亲密朋友等关键的人际关系的融洽,是人生幸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良好的社会关系可以增加人们的幸福感,而劣性的社会关系则会降低幸福感。现代化进程伴随而来的是人们生活工作节奏日益加快,给人们的身心带来巨大的压力,并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相比较而言,工作状况稳定,压力较小,更能体现自我价值,有固定的、持续的收入来源的人会感到更幸福。另外,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治安状况作为人们开展经济社会活动的支持系统,对国民体验幸福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文化因素。文化是以思想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学术成果、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为载体,体现了人们理解自然、认识社会、思考自我的精神框架和方法准则。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往往有着很大的迥异。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智慧水平的高低、传统风俗习惯以及生活方式等等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们的价值观念,会影响到国民社会价值观的形成以及国民生活方式的形成和改变,使得国民对国民幸福感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对快乐和幸福的追求会有所不同,从而成为影响国民幸福感的因素。
4、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包括宗教、信仰、社會公平程度、民主权利、参与机会等等。政治权益的获取和维护本身就是国民多元化需求的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因素会通过影响经济基础而影响国民幸福。近些年来我国部分城市居民幸福感呈现下降趋势,这是与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某些混乱与无序、不公平现象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重要因素。此外国民的幸福体验还取决于社会保障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提升。
(二)主观因素
主观因素主要是心理因素。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人健康状况、人格特质、自尊程度、生活事件、民族性格、成就动机、个体的自我评价、个体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状况、生活态度等等。最近10年,社会结构转型加速,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日益全面触及深层利益,社会分化程度加大,尤其是贫富差距凸显;在社会心理方面,随着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人们需求层次日益提升,且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因此,需求能被满足的标准相对提高了,而由于资源相对短缺和竞争加剧以及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各种压力感大大增加,这一切都强有力地影响了人们的幸福感。
二、提升国民幸福感的途径和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执政理念,加强和完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民生幸福工程是一个内涵丰富、政策性强、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它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7·23”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改善民生问题既准确又科学的把握,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民生工作明确而又具体的指导。 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必须按照“当前可承受、未来可持续”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鲜明导向,加强和完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继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研究制定城市无工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同时以完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大力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国民幸福感,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幸福国家。
只有不断提高国民社会保障待遇和生活水平,解决了民生问题,才能暖民心,才能为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真正提升国民幸福感。能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能不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检验,它考验着党的政治智慧和政治魄力。
(二)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国民幸福感
在当代国际竞争中,国家的强弱,不仅决定于军事力量、经济力量或某一单方面的力量,更主要的取决于综合国力。综合国力是在系统与外部的交流和系统本身的运动过程中形成的,是一种系统的和动态的综合力量。国家的综合实力强大,那么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国民民族自豪感就会增强,国民幸福感就会提高。
作为国家综合国力一部分的国民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总和,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这个国家或地区新增加的物质财富,而人均国民收入则是直接反映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综合指标。提高国民收入可以使该国的购买力增强,同时相应地提升了该国的综合国力,为提升国民幸福感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提高政府效率
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往往有所不同,在特定的时期及实际利益面前,有相当比例的人情愿舍弃幸福和快乐。政府应该做的是创造公平、平等的机会,让人们根据自己对幸福的理解,自由追求。效率与公平是矛盾的统一体。其矛盾表现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平的实现,追求公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效率的提高;其统一表现在效率是最终实现事实上公平的基础和主要途径,公平是效率的保证。一般而言,公众对于因效率导致的不均大都能够理解和容忍。当前中国公众的不满情绪主要集中在由于程序不公和不透明导致的结果不公平上,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的比赛注定会导致公众的不满和愤怒。由于程序不公通常伴随着特权和腐败,因此,公众的不满还与这些腐蚀社会公正的现象有关。依照主流政治哲学的观点,政府存在的理由就是要维持社会正义,政府的良治至少应该体现在矫正程序不公,同时通过一些调节工具如税收来抑制效率导致的收入不均,从而改善公众的主观感知上。这也是减少社会紧张情绪,改进公民生活满意度的根本之策。在社会主义初级级阶段,政府有可能为追求经济的发展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是现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十字路口,政府的工作重心应转移到突破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在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加强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同时提高政府的执政效率,为国民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使人民的幸福感真正得到提升。
(四)改善生存环境,营造一个和谐、平等、人与人真诚相待的社会氛围
国家能够为国民提供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与该国国民的幸福体验息息相关。而国民所具有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恰恰是政策可以關注并能够发挥作用的。政府要认真看待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关系,把三者的关系真正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地位来超前谋划,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空间。通过建立健全绿色法律法规及评估体系和有效的经济激励制度,为绿色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绿色开发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稳步、健康、持续发展。在食品安全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督,这种监督必须是持续的、有效的监督机制。治安状况更是要常抓不懈,要以道德约束人,以法律规范人。在各项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要把为民众谋幸福、为民众提供尽可能优越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作为社会发展所遵循的价值标准。
同时,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平等有助于释放和调动人们的积极能动性,扩展沟通与交流,使其免于焦虑、怀疑和警戒,提高行动的自由度和开放度;有助于丰富人际联结的网络,扩大互动范围,减少监督与惩罚的成本,提高合作机会,营造和谐、愉快的人际氛围,创造改善生活质量的条件。并且有利于政府对人们的价值观进行合理的引导,培养良好的社会心态,为人们提升幸福感营造一个和谐、平等、人与人真诚相待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0).
[2]江泽民.江泽民文选(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8).
[3]解读“十二五”党员干部学习辅导[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10).
[4]邢占军.用幸福指数量度和谐社会[N].人民日报,2006-10-09.
[5]邢占军.幸福指数的政策意义[J].红旗文稿,2006,(12).
[6]邢占军.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2,(3).
★作者简介:夏茵(1982-),女,江苏无锡人,助教,研究方向:高等教育。
关键词:国民幸福感;影响因素;途径
中图分类号:C9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12-0201-02
国民幸福感是指生活在一个国家的国民对自身的生活环境和生存状态由衷产生的一种持续、稳定的幸福感觉。国民幸福感具有主观性和多样性,主观性是因为幸福感与个体的自我体验息息相关,而多样性则源于幸福感需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多维度的支撑。
国民幸福最早是不丹国王旺楚克提出来的,该理论一提出就受到了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现在国民幸福感已经由一种抽象的个体心理感受化身为社会发展的重要衡量指标,成为“十二五”时期我国政府施政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一、国民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作为社会心理体系一个部分的国民幸福感,受到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主要可以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来阐述其影响因素:
(一)客观因素
1、经济因素。微观层面研究经济因素对国民幸福感的理论很多,有收入决定理论、社会参照理论、欲望理论、收入适应理论等等。综合而言,收入与幸福感呈倒U字型曲线的关系。当人们的基本需要没有得到满足时,收入与幸福感呈较强的正相关,高收入者的幸福感高于低收入者。其原因在于较高的收入会带来更多的物质享受、更高的权利和地位,伴有更高的自尊心和自信心,更强的安全感,因而幸福感较高。当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后,按照“幸福方程式”,即幸福=效用/欲望。当效用给定时,欲望越大,幸福感越小。也就是期望值对人们的幸福程度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因为知足者能合理地控制自己的欲望,相对而言通常有较强的幸福感。当收入发生变化时,可能引起幸福感暂时的升高或降低,尤其当收入不能满足个人的基本生活需要时,幸福感会降低,但从整个时间维度来看,可逐渐适应新的收入等级,从而削弱收入变化对幸福感的影响。通常具有更好适应能力的个体尽更幸福。
宏观层面上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直接影响着国内居民的生活需要满足程度,国家的财富与国民的平均幸福水平有一定的正向关系。一方面,国家富有强大,对家庭而言,相对收入水平则高,国民幸福感相对比较高;在国际社会,这个国家乃至国民就会受到尊重,国民的民族自豪感、幸福感会增强。因此,政府不可忽略提高GDP,仍要努力改善国民的家庭收入。只有在衣食无忧的情况下,国民幸福感才更少的被经济因素所左右。另一方面,国民收入分配制度也直接影响到不同社会全体的幸福感受。
2、社会因素。社会因素包括人际关系、工作状况、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治安状况等等。
心理学家通过广泛的调查和研究发现,家庭成员间的互相信任、沟通和包容,积极乐观的心态和良好的人际关系,尤其是亲子、夫妻、亲密朋友等关键的人际关系的融洽,是人生幸福最重要的影响因素。良好的社会关系可以增加人们的幸福感,而劣性的社会关系则会降低幸福感。现代化进程伴随而来的是人们生活工作节奏日益加快,给人们的身心带来巨大的压力,并威胁着人们的身心健康。相比较而言,工作状况稳定,压力较小,更能体现自我价值,有固定的、持续的收入来源的人会感到更幸福。另外,生态环境、食品安全、治安状况作为人们开展经济社会活动的支持系统,对国民体验幸福感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3、文化因素。文化是以思想观念、宗教信仰、风俗习惯、道德伦理、学术成果、文学艺术、科学技术等为载体,体现了人们理解自然、认识社会、思考自我的精神框架和方法准则。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往往有着很大的迥异。受教育程度的高低、智慧水平的高低、传统风俗习惯以及生活方式等等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人们的价值观念,会影响到国民社会价值观的形成以及国民生活方式的形成和改变,使得国民对国民幸福感有不同的理解和诠释,对快乐和幸福的追求会有所不同,从而成为影响国民幸福感的因素。
4、政治因素。政治因素包括宗教、信仰、社會公平程度、民主权利、参与机会等等。政治权益的获取和维护本身就是国民多元化需求的组成部分,同时政治因素会通过影响经济基础而影响国民幸福。近些年来我国部分城市居民幸福感呈现下降趋势,这是与当前我国正处在转型社会密切相关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存在的某些混乱与无序、不公平现象成为影响幸福感的重要因素。此外国民的幸福体验还取决于社会保障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的提升。
(二)主观因素
主观因素主要是心理因素。心理因素主要包括个人健康状况、人格特质、自尊程度、生活事件、民族性格、成就动机、个体的自我评价、个体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状况、生活态度等等。最近10年,社会结构转型加速,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日益全面触及深层利益,社会分化程度加大,尤其是贫富差距凸显;在社会心理方面,随着生活条件逐渐改善,人们需求层次日益提升,且呈现出多样化态势,因此,需求能被满足的标准相对提高了,而由于资源相对短缺和竞争加剧以及现代生活节奏加快,人们的各种压力感大大增加,这一切都强有力地影响了人们的幸福感。
二、提升国民幸福感的途径和措施
(一)坚持“以人为本”为核心的执政理念,加强和完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切实解决民生问题
民生问题是人类社会生存发展的基本问题。民生幸福工程是一个内涵丰富、政策性强、关联度高的系统工程。它是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提高生活水平,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政策举措;是政府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胡锦涛总书记在“7·23”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保证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这一重要论断,既是对改善民生问题既准确又科学的把握,也是对各级领导干部民生工作明确而又具体的指导。 大力推进民生幸福工程,必须按照“当前可承受、未来可持续”的要求,有计划、分步骤推进。既要积极作为,又要量力而行,既要统筹兼顾,又要突出重点,真正做到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必须坚持以人为本,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实现共同富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鲜明导向,加强和完善全民社会保障制度,重点关注弱势群体的社会保障,继续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在逐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制度和城乡社会救助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重点扩大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就业人员、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自由职业者参加社会保险并研究制定城市无工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办法,适度扩大社会救助范围。同时以完善终身教育、就业服务、社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住房保障、养老服务体系为重点,统筹推进各项民生事业协调发展,大力增加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者收入,大力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大力提升国民幸福感,努力建设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和谐稳定的幸福国家。
只有不断提高国民社会保障待遇和生活水平,解决了民生问题,才能暖民心,才能为深化改革和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才能真正提升国民幸福感。能不能把人民群众的利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能不能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是对我们党执政能力的重要检验,它考验着党的政治智慧和政治魄力。
(二)提高国家的综合国力,增强民族自豪感和国民幸福感
在当代国际竞争中,国家的强弱,不仅决定于军事力量、经济力量或某一单方面的力量,更主要的取决于综合国力。综合国力是在系统与外部的交流和系统本身的运动过程中形成的,是一种系统的和动态的综合力量。国家的综合实力强大,那么生活在这个国家的国民民族自豪感就会增强,国民幸福感就会提高。
作为国家综合国力一部分的国民收入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一定时期内新创造的价值总和,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这个国家或地区新增加的物质财富,而人均国民收入则是直接反映这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综合指标。提高国民收入可以使该国的购买力增强,同时相应地提升了该国的综合国力,为提升国民幸福感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三)提高社会公平程度,提高政府效率
不同文化背景下,人们的价值观念往往有所不同,在特定的时期及实际利益面前,有相当比例的人情愿舍弃幸福和快乐。政府应该做的是创造公平、平等的机会,让人们根据自己对幸福的理解,自由追求。效率与公平是矛盾的统一体。其矛盾表现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公平的实现,追求公平又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效率的提高;其统一表现在效率是最终实现事实上公平的基础和主要途径,公平是效率的保证。一般而言,公众对于因效率导致的不均大都能够理解和容忍。当前中国公众的不满情绪主要集中在由于程序不公和不透明导致的结果不公平上,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的比赛注定会导致公众的不满和愤怒。由于程序不公通常伴随着特权和腐败,因此,公众的不满还与这些腐蚀社会公正的现象有关。依照主流政治哲学的观点,政府存在的理由就是要维持社会正义,政府的良治至少应该体现在矫正程序不公,同时通过一些调节工具如税收来抑制效率导致的收入不均,从而改善公众的主观感知上。这也是减少社会紧张情绪,改进公民生活满意度的根本之策。在社会主义初级级阶段,政府有可能为追求经济的发展而“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但是现在我国已经发展到十字路口,政府的工作重心应转移到突破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在社会公平的前提下,加强和完善分配制度改革,同时提高政府的执政效率,为国民提供一个公平、公正、高效的社会环境,这样才能使人民的幸福感真正得到提升。
(四)改善生存环境,营造一个和谐、平等、人与人真诚相待的社会氛围
国家能够为国民提供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与该国国民的幸福体验息息相关。而国民所具有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恰恰是政策可以關注并能够发挥作用的。政府要认真看待经济、社会、生态环境的关系,把三者的关系真正摆到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地位来超前谋划,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空间。通过建立健全绿色法律法规及评估体系和有效的经济激励制度,为绿色开发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使绿色开发沿着良性循环的轨道稳步、健康、持续发展。在食品安全方面,政府要加强监督,这种监督必须是持续的、有效的监督机制。治安状况更是要常抓不懈,要以道德约束人,以法律规范人。在各项政策制定的过程中,政府要把为民众谋幸福、为民众提供尽可能优越的生存与发展条件作为社会发展所遵循的价值标准。
同时,人与人之间的真诚、平等有助于释放和调动人们的积极能动性,扩展沟通与交流,使其免于焦虑、怀疑和警戒,提高行动的自由度和开放度;有助于丰富人际联结的网络,扩大互动范围,减少监督与惩罚的成本,提高合作机会,营造和谐、愉快的人际氛围,创造改善生活质量的条件。并且有利于政府对人们的价值观进行合理的引导,培养良好的社会心态,为人们提升幸福感营造一个和谐、平等、人与人真诚相待的社会氛围。
参考文献:
[1]邓小平.邓小平文选(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10).
[2]江泽民.江泽民文选(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8).
[3]解读“十二五”党员干部学习辅导[M].北京:人民日报出版社,2010,(10).
[4]邢占军.用幸福指数量度和谐社会[N].人民日报,2006-10-09.
[5]邢占军.幸福指数的政策意义[J].红旗文稿,2006,(12).
[6]邢占军.主观幸福感测量研究综述[J].心理科学,2002,(3).
★作者简介:夏茵(1982-),女,江苏无锡人,助教,研究方向:高等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