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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都昌县2011年公诉涉毒犯罪案件6件6人,分析发现该县涉毒犯罪具有被告人文化低、对毒品危害认识不足、毒赌相生、犯罪地高度集中、涉毒犯罪向农村蔓延等特点,并提出了加大对地下赌场打击、宾馆查处、涉毒人员帮扶、毒品危害宣传和涉毒犯罪深挖力度等预防犯罪的对策。
关键词:都昌县;涉毒犯罪;分析
都昌县是鄱阳湖区的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对外交往的增多,涉毒犯罪也进入了这个偏僻小城,涉嫌罪名正从传统的贩卖毒品向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多样化转变。为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涉毒犯罪,笔者结合办案,对都昌县检察院2011年度公诉的涉毒犯罪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对策。
一、涉毒犯罪办案情况
2011年都昌县检察院共公诉涉毒犯罪案件6件6人,6案中非法持有毒品案1件,贩卖毒品案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3件。6案涉及的毒品集中为冰毒(4案)和海洛因(2案)。6名被告人中男性5人,女性1人。起诉后,6案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管制3件、有期徒刑2件、拘役1件,6案全部并处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除1起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案件中5000元的罚金未缴外,其余5案判处的罚金均已缴纳。
二、涉毒犯罪主要特点
分析发现都昌县院2011年公诉的6起涉毒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被告人情况相似。6名被告人除1人中专毕业外,均为初中文化,无业人员。除1人生于1981年外,均为70后。他们身强力壮,不愿劳动,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寻求刺激、追赶时髦或者轻松来钱,牟取暴利,走上了涉毒犯罪的邪路。
二是犯罪向农村蔓延。6名被告人除2名县城居民外,其他4人均为都昌县乡村土生土长的农民。随着城乡流通的加快,许多农村群众到城里买房或者务工,涉毒犯罪也随之由城市向农村发展。有些涉毒犯罪就是直接发生于农村的,涉毒犯罪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正日益明显。
三是贩毒与赌博相生。赌博吸毒,相伴相生。都昌县检察院起诉的2起贩毒案,均为被告人向非法开设地下赌场的人员贩卖冰毒。一些地下赌场业主为谋取暴利,竟然购买冰毒,无偿提供给参赌人员,使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赌博,向地下赌场上交更多的抽头和提成。
四是犯罪地高度集中。从都昌县院的办案情况看,涉毒犯罪地高度集中,除赌场外就是宾馆和被告人在县城的居住地。都昌县院公诉的6案中2案是在地下赌场贩毒,2案是发生于县城宾馆的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2案是在发生于被告人家中的容留他人吸毒。
五是不清楚毒品危害。从都昌县院办案情况看,涉案6人对毒品危害认识严重不足,他们年纪轻轻,本来正是干事创业的黄金时期,却因为不愿劳动,无所事事,轻信吸毒时髦新奇刺激好玩而走上了涉毒犯罪道路。如被告人曹某某不仅为他人购买毒品、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还应毒友召唤,与多名吸毒人员在宾馆客房聚众吸毒。
三、预防涉毒犯罪对策
针对涉毒犯罪的特点,都昌县院分析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
一是加大对地下赌场的打击力度。根据赌毒不分、赌博和吸毒相伴相生的情况,应该严厉打击地下赌场,消除利用地下赌场贩毒犯罪现象。公安机关应该加大对地下赌场的打击力度。对地下赌场做到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那些曾经处理过的涉赌人员要进行跟踪考察监督,经常提醒。对那些彻底戒除赌瘾、具有正义感的人员可发展为公安眼线,由其第一时间为公安机关提供赌博犯罪信息,帮助公安机关把赌博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加大对县城宾馆的检查力度。针对涉毒犯罪相当一部分发生于县城宾馆的情况,公安机关应该加大对县城宾馆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涉毒犯罪。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宾馆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增强他们协助打击在宾馆内发生的涉毒犯罪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对在宾馆内从事涉毒犯罪,宾馆人员举报查实的,公安机关应该为其保密并给予奖励,对宾馆人员未发现、未举报,而是由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宾馆及当班人员都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连续发生涉毒犯罪的宾馆要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要加大对涉毒人员的监控力度。针对都昌县院办案中发现的涉毒人员往往集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甚至贩毒于一身且屡教屡犯的特点,要加大对涉毒犯罪人员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涉毒犯罪。对那些曾经处理的涉毒犯罪人员,公安机关要会同犯罪人员家庭、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加大对其帮扶教育的力度,进行经常性的回防考察,真诚为其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其自食其力。对有重新犯罪苗头和迹象的要加强教育和监控,及时将涉毒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深挖力度。针对都昌县院办案中发现的对毒品来源和吸毒人员追查处理不到位的现象,要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深挖力度。一方面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要深挖毒品来源,铲除贩卖毒品的渠道和土壤,否则,虽然查获了部分毒品,打击了一些涉毒人员,但贩毒渠道依然存在,就象割韭菜一样,今天抓住了张三,明天还会出现李四犯罪。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参与吸毒人员的打击力度,吸毒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很大,应该给予强制戒毒甚至劳动教养处理,帮助其彻底戒除毒瘾,只有消灭了吸毒现象,才能从源头上根治涉毒犯罪问题。
五是要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针对都昌县院办案中发现的大部分涉毒人员对毒品犯罪危害认识不足,怀着好奇、寻求刺激和赶时髦的心理走上涉毒犯罪的现象,应该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许多年轻人对冰毒危害认识不足,甚至存在吸食冰毒不会成瘾、很酷很时髦、可以减肥、提神的错误认识,要充分利用世界禁毒日和法制宣传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站、设点宣传、发放宣传单、举办打击涉毒犯罪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本地吸毒人员现身说法,帮助青少年更直观地认识毒品犯罪的危害。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 都昌 332600)
关键词:都昌县;涉毒犯罪;分析
都昌县是鄱阳湖区的一个经济欠发达的农业大县,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交通条件的改善,对外交往的增多,涉毒犯罪也进入了这个偏僻小城,涉嫌罪名正从传统的贩卖毒品向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等多样化转变。为更好地预防和减少涉毒犯罪,笔者结合办案,对都昌县检察院2011年度公诉的涉毒犯罪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对策。
一、涉毒犯罪办案情况
2011年都昌县检察院共公诉涉毒犯罪案件6件6人,6案中非法持有毒品案1件,贩卖毒品案2件,容留他人吸毒案3件。6案涉及的毒品集中为冰毒(4案)和海洛因(2案)。6名被告人中男性5人,女性1人。起诉后,6案法院均作了有罪判决,其中判处管制3件、有期徒刑2件、拘役1件,6案全部并处了1000元至5000元不等的罚金,除1起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的案件中5000元的罚金未缴外,其余5案判处的罚金均已缴纳。
二、涉毒犯罪主要特点
分析发现都昌县院2011年公诉的6起涉毒案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被告人情况相似。6名被告人除1人中专毕业外,均为初中文化,无业人员。除1人生于1981年外,均为70后。他们身强力壮,不愿劳动,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为寻求刺激、追赶时髦或者轻松来钱,牟取暴利,走上了涉毒犯罪的邪路。
二是犯罪向农村蔓延。6名被告人除2名县城居民外,其他4人均为都昌县乡村土生土长的农民。随着城乡流通的加快,许多农村群众到城里买房或者务工,涉毒犯罪也随之由城市向农村发展。有些涉毒犯罪就是直接发生于农村的,涉毒犯罪由城市向农村蔓延的趋势正日益明显。
三是贩毒与赌博相生。赌博吸毒,相伴相生。都昌县检察院起诉的2起贩毒案,均为被告人向非法开设地下赌场的人员贩卖冰毒。一些地下赌场业主为谋取暴利,竟然购买冰毒,无偿提供给参赌人员,使之夜以继日、不知疲倦地赌博,向地下赌场上交更多的抽头和提成。
四是犯罪地高度集中。从都昌县院的办案情况看,涉毒犯罪地高度集中,除赌场外就是宾馆和被告人在县城的居住地。都昌县院公诉的6案中2案是在地下赌场贩毒,2案是发生于县城宾馆的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2案是在发生于被告人家中的容留他人吸毒。
五是不清楚毒品危害。从都昌县院办案情况看,涉案6人对毒品危害认识严重不足,他们年纪轻轻,本来正是干事创业的黄金时期,却因为不愿劳动,无所事事,轻信吸毒时髦新奇刺激好玩而走上了涉毒犯罪道路。如被告人曹某某不仅为他人购买毒品、容留他人在家中吸毒,还应毒友召唤,与多名吸毒人员在宾馆客房聚众吸毒。
三、预防涉毒犯罪对策
针对涉毒犯罪的特点,都昌县院分析认为应该采取以下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
一是加大对地下赌场的打击力度。根据赌毒不分、赌博和吸毒相伴相生的情况,应该严厉打击地下赌场,消除利用地下赌场贩毒犯罪现象。公安机关应该加大对地下赌场的打击力度。对地下赌场做到露头就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对那些曾经处理过的涉赌人员要进行跟踪考察监督,经常提醒。对那些彻底戒除赌瘾、具有正义感的人员可发展为公安眼线,由其第一时间为公安机关提供赌博犯罪信息,帮助公安机关把赌博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要加大对县城宾馆的检查力度。针对涉毒犯罪相当一部分发生于县城宾馆的情况,公安机关应该加大对县城宾馆的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涉毒犯罪。与此同时,要加强对宾馆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增强他们协助打击在宾馆内发生的涉毒犯罪的责任感和主动性。对在宾馆内从事涉毒犯罪,宾馆人员举报查实的,公安机关应该为其保密并给予奖励,对宾馆人员未发现、未举报,而是由公安机关查实的,对宾馆及当班人员都要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连续发生涉毒犯罪的宾馆要责令停业整顿乃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是要加大对涉毒人员的监控力度。针对都昌县院办案中发现的涉毒人员往往集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甚至贩毒于一身且屡教屡犯的特点,要加大对涉毒犯罪人员的监控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涉毒犯罪。对那些曾经处理的涉毒犯罪人员,公安机关要会同犯罪人员家庭、居委会和辖区派出所加大对其帮扶教育的力度,进行经常性的回防考察,真诚为其解决实际困难,积极帮助其自食其力。对有重新犯罪苗头和迹象的要加强教育和监控,及时将涉毒犯罪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是要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深挖力度。针对都昌县院办案中发现的对毒品来源和吸毒人员追查处理不到位的现象,要加大对涉毒犯罪的深挖力度。一方面对非法持有毒品和容留他人吸毒犯罪案件,要深挖毒品来源,铲除贩卖毒品的渠道和土壤,否则,虽然查获了部分毒品,打击了一些涉毒人员,但贩毒渠道依然存在,就象割韭菜一样,今天抓住了张三,明天还会出现李四犯罪。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参与吸毒人员的打击力度,吸毒行为虽然不构成犯罪,但社会危害性很大,应该给予强制戒毒甚至劳动教养处理,帮助其彻底戒除毒瘾,只有消灭了吸毒现象,才能从源头上根治涉毒犯罪问题。
五是要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针对都昌县院办案中发现的大部分涉毒人员对毒品犯罪危害认识不足,怀着好奇、寻求刺激和赶时髦的心理走上涉毒犯罪的现象,应该加大对毒品危害的宣传力度。许多年轻人对冰毒危害认识不足,甚至存在吸食冰毒不会成瘾、很酷很时髦、可以减肥、提神的错误认识,要充分利用世界禁毒日和法制宣传日,通过电视、报纸、网站、设点宣传、发放宣传单、举办打击涉毒犯罪成果展览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毒品的危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请本地吸毒人员现身说法,帮助青少年更直观地认识毒品犯罪的危害。
(作者通讯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人民检察院 江西 都昌 33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