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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就当前森林资源管理急需关注的五项重点工作,展开具体分项实施保障措施
关键词:资源管理 工作重点 措施
随着国家“天保工程”的后续延期以及“十二五”采伐限额减产计划的实施,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适应当前林业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努力提高资源管理水平,针对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急需关注的重点和强化措施进行综合议论。
一、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急需关注的重点
1、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工作。随着国家“十二五”采伐限额减产计划的实施,各林业企业所占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也相对减少,如何合理安排和利用所占分配指标,充分满足限额要求,是当前及今后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对待项目。
2、林场(所)整合撤并工作。这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它既涉及林业局整体布局的调整,又涉及到今后一个时期林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涉及到企业森林资源管理和林区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安置、保管移交、撤并费用和森林资源管理等问题。
3、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试点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后期的推广与发展,大力开展森林抚育是培育和利用森林的现实选择及方向,规范的调查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是实现森林抚育效果的关键。
4、2米8公分商品材缴库标准及枝丫材地栽木耳原料管理工作。强化14公分以下木材的缴库管理,控制生产及到材数量所占比例,实现抚育作业所生规格木材的正态分布,2米8公分以上规格材都必须缴库进贮木场,同时对地栽木耳原料的枝丫材进行严格管理,堵塞混材销售和加工规格材的漏洞。
5、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工作。冬运段伐区作业已近尾声,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已正式开始,严格做好检查验收管理、如实反映作业质量是企业规范经营的重要手段。
二、对重点工作分项实施保障措施
1、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坚持全额管理,实行分类控制,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不合理消耗,科学合理的安排限额结构,严肃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坚决保护好现有资源。从林业实际生产情况看,应对不同森林采伐类型消耗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大执行监管力度,严肃奖惩、责任追究机制,即对商品材的采伐、运输和销售要分别进行总量控制,对抚育透光应严格控制标准,认真核定限量;在严肃凭证采伐林木管理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报及发放管理,施工时要认真按设计操作,按照示范伐区的作业标准实施采伐,做到不超采、不滥采、不超强、不越界,保证总体限额采伐指标控制到位。
2、林场(所)整合撤并工作要做到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林业局要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科学制定规划,从森林资源管理角度出发,在撤并过程中要重点考虑职工群众在原林场(所)承包经营的森林管护区、多种经营用地、林蛙养殖区、民有林等,在承包经营合同未到期前,仍允许原承包者继续承包经营、转让、置换和变更,切实维护林区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要防止森林资源效益流失。
3、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试点工作要实行“双源头”管理,由里治外,针对“伐区调查设计、伐区采伐作业”两个起始点,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分期施治,伐区调查设计要克服单纯取材的传统意识,认真执行抚育伐设计规程,合理确定被伐木,设计成果首先要通过林业局三级检查验收程序(即:森调队、资源科、驻局专员办),再通过上级质检验收,确保设计到位、精度达标、质量合格;抚育伐区采伐作业前要公示接受监督,采伐中严按记录卡对号作业,使施工效果真正达到抚育目的,真正实现设计指导采伐、作业检验设计的双项管理。
4、2米8公分商品材缴库标准要切实执行“两个全部一个杜绝”的规定(即全局所有木材都必须缴库进贮木场,由局木材科统一销售,禁止林场所私卖木材),细致做好14公分以下的各种规格材缴库的统计和分析;枝丫材地栽木耳原料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锯沫加工原料认证和运输管理办法》,对收拣、认证、加工、运输等环节都要监控到位,认真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完善锯沫原料管理的既定程序。
5、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工作要继续加大局场两级伐区检查验收的工作力度,林业局验收科、基层监督站需密切合作,严格划分责任,实行阶段联检、自检和抽检方式,通过分片例会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这期间林业局还委派专人下点包片进行督办,实行与基层利益相互挂钩,同奖同罚,时刻反映和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督促基层依法守规履行职责,杜绝虚假验收,真正使伐区验收走向正规。
总之要想圆满完成当前具体工作任务,只有以规范和强化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为基础,以现实完成效果为标准,严肃责任追究制度,使管理贯穿始终,采取事前查验、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措施,促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步入良性发展轨道。
关键词:资源管理 工作重点 措施
随着国家“天保工程”的后续延期以及“十二五”采伐限额减产计划的实施,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为适应当前林业改革发展形势要求,切实保护好现有森林资源,努力提高资源管理水平,针对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急需关注的重点和强化措施进行综合议论。
一、当前森林资源管理工作急需关注的重点
1、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工作。随着国家“十二五”采伐限额减产计划的实施,各林业企业所占林木采伐限额指标也相对减少,如何合理安排和利用所占分配指标,充分满足限额要求,是当前及今后资源管理工作的重点对待项目。
2、林场(所)整合撤并工作。这是一项涉及面广的复杂系统工程,它既涉及林业局整体布局的调整,又涉及到今后一个时期林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更涉及到企业森林资源管理和林区职工的切身利益,需要解决好机构设置、人员安置、保管移交、撤并费用和森林资源管理等问题。
3、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试点工作。这项工作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后期的推广与发展,大力开展森林抚育是培育和利用森林的现实选择及方向,规范的调查设计和合理的施工是实现森林抚育效果的关键。
4、2米8公分商品材缴库标准及枝丫材地栽木耳原料管理工作。强化14公分以下木材的缴库管理,控制生产及到材数量所占比例,实现抚育作业所生规格木材的正态分布,2米8公分以上规格材都必须缴库进贮木场,同时对地栽木耳原料的枝丫材进行严格管理,堵塞混材销售和加工规格材的漏洞。
5、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工作。冬运段伐区作业已近尾声,伐区作业质量检查验收工作已正式开始,严格做好检查验收管理、如实反映作业质量是企业规范经营的重要手段。
二、对重点工作分项实施保障措施
1、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坚持全额管理,实行分类控制,严格控制森林资源的不合理消耗,科学合理的安排限额结构,严肃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坚决保护好现有资源。从林业实际生产情况看,应对不同森林采伐类型消耗制定的管理办法加大执行监管力度,严肃奖惩、责任追究机制,即对商品材的采伐、运输和销售要分别进行总量控制,对抚育透光应严格控制标准,认真核定限量;在严肃凭证采伐林木管理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强化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审报及发放管理,施工时要认真按设计操作,按照示范伐区的作业标准实施采伐,做到不超采、不滥采、不超强、不越界,保证总体限额采伐指标控制到位。
2、林场(所)整合撤并工作要做到有利于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培育。林业局要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组织机构,科学制定规划,从森林资源管理角度出发,在撤并过程中要重点考虑职工群众在原林场(所)承包经营的森林管护区、多种经营用地、林蛙养殖区、民有林等,在承包经营合同未到期前,仍允许原承包者继续承包经营、转让、置换和变更,切实维护林区职工的切身利益,同时也要防止森林资源效益流失。
3、国家财政补贴森林抚育试点工作要实行“双源头”管理,由里治外,针对“伐区调查设计、伐区采伐作业”两个起始点,采取双管齐下的办法分期施治,伐区调查设计要克服单纯取材的传统意识,认真执行抚育伐设计规程,合理确定被伐木,设计成果首先要通过林业局三级检查验收程序(即:森调队、资源科、驻局专员办),再通过上级质检验收,确保设计到位、精度达标、质量合格;抚育伐区采伐作业前要公示接受监督,采伐中严按记录卡对号作业,使施工效果真正达到抚育目的,真正实现设计指导采伐、作业检验设计的双项管理。
4、2米8公分商品材缴库标准要切实执行“两个全部一个杜绝”的规定(即全局所有木材都必须缴库进贮木场,由局木材科统一销售,禁止林场所私卖木材),细致做好14公分以下的各种规格材缴库的统计和分析;枝丫材地栽木耳原料管理工作要认真执行《锯沫加工原料认证和运输管理办法》,对收拣、认证、加工、运输等环节都要监控到位,认真开展木材经营加工单位的清理整顿工作,完善锯沫原料管理的既定程序。
5、伐区作业质量验收工作要继续加大局场两级伐区检查验收的工作力度,林业局验收科、基层监督站需密切合作,严格划分责任,实行阶段联检、自检和抽检方式,通过分片例会通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这期间林业局还委派专人下点包片进行督办,实行与基层利益相互挂钩,同奖同罚,时刻反映和规范其经营管理行为,督促基层依法守规履行职责,杜绝虚假验收,真正使伐区验收走向正规。
总之要想圆满完成当前具体工作任务,只有以规范和强化各项工作管理制度为基础,以现实完成效果为标准,严肃责任追究制度,使管理贯穿始终,采取事前查验、事中监督、事后检查等措施,促进当前各项重点工作齐头并进,使森林资源管理工作全面步入良性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