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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日,我国酝酿多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在上海"1+6"行业率先试点。2013年8月1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至10省市,从2014年1月1日起,将邮政服务与铁路运输业纳入试点,至此交通运输业已经全部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范围。随后,电信业也纳入其中。目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正抓紧研究完善生活服务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行业的试点方案,并计划在今年五一全部完成改革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