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摘要】城中村改造的核心难点并非户籍身份的改变,而在于主体对城市文化的认同。阻碍城市文化认同的因素有经济的、技能的和文化的,欲消除障碍可通过职业技能培训、市民意识培养和城市文化熏陶来进行。
【关键词】城市文化认同 城中村改造
1 城市文化认同是市民化的核心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其产生既有经济发展、城市扩展的原因,更离不开城乡二元体制等制度性因素,而城中村在其发展过程中引发的犯罪、非法建设、公共健康等问题,又使其被视为城市的“毒瘤”或至少也被看做是易演变成城市“毒瘤”的因素,所以一般的理论观点和实践趋向是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但怎样改造却是一个难题,为此也产生了诸多观点和不同做法,甚至还引发了一些不和谐音,乃至群体性事件,其中最大的难题通常被认为是户籍身份的改变和社会保障的提供,但当这一难题被破解后,问题却依然存在。
户籍身份的改变曾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但只要政府下定决心,调整政策,其发生似乎也在一夜之间。但户籍身份变了,并不意味着农民就成了真正的市民,由此而给社会管理、城市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刚刚转变了户籍身份的当事者,我们暂且称其为新市民,也深感困惑与迷茫,纠结于农民与市民两种不同的角色认同之间。是农民,但又拥有城市户籍;是市民,可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行为习惯、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分明又是农村的样式。由此而使其成为农村人眼中的城里人,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更糟糕的是他们自己的角色认知也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甚而至于重遭边缘化,城中村改造的初衷未能实现。
所谓城中村改造不只是市容环境的改善与美化,也不仅是原住民户籍身份的转换,更不是单为城市扩容与发展开道,其核心应当是人的现代化,这当中主要指的就是原住民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想观念等的现代化。虽然现代化不等于城市化,但依发展的时间脉络判断,城市文化显然优于乡村文化。因为乡村文化主要对应于、产生于传统农耕社会,而城市文化则对应、产生于现代工业社会,虽然不能绝对地认为城市文化就一定比乡村文化先进,但其总体上更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却是不容否认的。因之也可以认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原住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乃是其市民化的核心所在,只有原住民对于城市文化真正地产生了归属感,他们自身及其他群体皆将其视为“城里人”,也即当他们成为文化意义上,而非仅是户籍意义上的“城里人”时,他们的市民化才算最终实现。
2 新市民认同城市文化的障碍
我国的城市化若以主体意愿的角度进行分类,可划分为主动城市化和被动城市化,前者为自愿进入城市并力图成为一名市民的农民,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其拥有一个反映中国人智慧,更折射出制度与心理纠结的意味深长的称谓——农民工;后者则指那些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或半推半就,或被迫将其农民身份转换为市民身份的非自愿的农民。其实,随着城市空间的延伸,城中村的居民如农民工一样,早已生存于城市空间,但二者市民化的难点却各有侧重:农民工基于城市化的主动性,会自觉改变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努力融入城市社会,其市民化的难点主要在于户籍身份和随之而可能改变的社会保障水平;城中村居民则不然,由于其对城市化并非自愿或不完全自愿,因而不能自觉主动地融入城市文化,甚至排斥市民化,乃至拒绝户籍身份的改变。这其中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甚至个别领域,如义务教育的某些制度性规定向农村倾斜等因素,更有担心一旦失去土地,虽有一次性土地补偿,但如若没有长远打算,将补偿款挥霍已尽,其根本的生存保障即会消失的顾虑,所以需对城中村居民认同城市文化的障碍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
造成城中村居民城市文化认同阻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1 经济根源。
从西部地区城中村改造的一般情况看,改造后居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房屋租金、集体收益分成。为了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当地政府皆会采用各种投融资方式进行房屋的改造建设,绝大多数情形下居民会住进楼房,并且有可能拥有两套甚至两套以上房屋,因此除自住房以外,剩余房屋出租即成为居民收入的一项稳定来源。如原村集体领导班子懂经营、善开发,还极有可能借城中村改造良机发展壮大经济实体,居民作为该实体的股东,定期领取股息、红利作为其收入来源。从现实状况看,城中村改造效果较好的,多半属此类情况,有的平均收入甚至高于一般市民,成为令人艳羡的对象。这两类收入虽保证了改造后居民的生活需要,有利于城中村改造成果的巩固,但就收入途径的归类看,与一般市民可谓大相径庭。我国一般城市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薪酬,虽也有房屋租赁和股息红利等其它收入,但不占主导地位,因此人际交往的对象主要属于业缘关系,并且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和西方文化的渗入,血缘、地缘关系在人际交往中的地位已有所下降。
但城中村改造以后的新市民,由于主要收入来源是房屋租金和集体收益分成,所以其人际交往对象依然限于改造之前的范围,甚至对于原村集体有了更强的依赖性和归属感,未从根本上扩展或改变其交往对象范围,仍属于血缘、地缘关系,喜怒哀乐的倾诉对象,遇有困难寻求的援手依然是亲戚、乡邻,由此使其交往形式和生活方式与典型意义上的市民形成较大反差。包括此类社区的工作人员就会有其它社区不可能遇到的难言之隐:社区居民(即原村民)无论哪家的婚丧嫁娶,社区工作人员都得出席,当然还要附之以价值不等的礼金,为此而背负了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却又有苦难言。
2.2 技能根源。
由于年龄的原因,一般来讲年轻人更易于接受新生事物,也更富于挑战和开拓精神,年轻的新市民对城市生活有更多的想往,也更难抵挡城市文化的吸引力,因此在城中村改造之前就早已主动而自觉地谋求城市就业,追求城市生活,力图融入城市文化。相反中老年新市民一来由于农村生产、生活的惯性强,对城市快节奏的、规则要求高的工作、生活较难适应;二来即便有投入城市生活的愿望,也因受教育水平低,劳动技能单一而很难获得较为稳定的,有收入来源保障的城市工作。少部分有集体经济实体的城中村,经过改造之后虽然集体经济实力有所壮大,但新产生的就业岗位有限,若要满足新市民的就业需要,缺口依然很大。而且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产业升级,对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不经过一定的培训也恐难胜任,因此限制了新市民就业渠道向非农产业的扩展。 2.3 文化根源。
尽管经济根源和技能根源是导致新市民不能融入城市社会的重要原因,但细究起来文化是一个更深层次的核心根源。遵从前述,我们仍然以年龄为划分标准,不难发现虽身份、境遇相同,年轻的新市民为何融入城市社会的难度小,其深层原因乃是对城市文化更为熟悉、亲近,或者说偏好。相反年长者因为生理,更重要的是心态的衰老,对新生事物的热情衰减,对城市文化有意无意地疏离,甚至排斥,加之对城市文化因不了解而产生的陌生,甚至是畏惧,加剧了其认同城市文化的难度。而年轻人因为之前在校学习、进城打工的经历,比之年长者拥有更多与城市文化接触的机会,在潜移默化或有意识地教育之下,对城市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因为熟悉而又多了几份亲近,所以更易认同城市文化。
较之经济和技能根源,文化根源是阻碍城市文化认同的核心因素。产业结构可以调整,收入途径可以改变,劳动技能也可以培养提高,但如若对城市文化不能产生心理上的归属感,就依然未能完全实现市民化,就依旧会因城市与乡村文化的隔绝、差异而带来新市民心理上的漂浮感,不能激活其相应的主体意识,继而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对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严重的还会制约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甚至会波及社会治安。并且经济和技能因素相对显性,易于察觉,一旦受到重视且决心较大,情况的转变也较为迅捷。但文化因素却一般不易被首先发觉,从我国的现实状况看还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政府和社会的注意力还在制度改革与环境改变上。非但如此,即便关注到文化因素并试图有所作为,其变化又绝非一朝一夕,周期长、变化慢、难度大,这是由文化自身的特性决定的。
除此而外,将文化界定为核心因素,还在于就文化自身的作用而言,其对收入途径的转变、劳动技能的提高都发挥着重要的观念引导作用。有了观念的相应改变主体才会自觉地、主动地提高劳动技能,就业渠道随之扩展,收入来源就不会局限于房租和集体经济收益,这将有力地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主体的自由度,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的核心执政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
3 多措并举推进城市文化认同
3.1 职业技能培训。
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之一是社会人的产生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密切相关,阻滞新市民实现社会化的直接因素是其劳动技能的单一低下,因此推进其城市文化认同的首条途径应是开展有利于拓展城市就业面的职业技能培训。
为使职业技能培训行之有效,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政府和社会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对市民化的现实直接意义,只有提升、扩展了劳动技能,才能使新市民摆脱对房租收入和集体经济的过度依赖,从而增强其与城市社会的经济联系,这也有助于其作为主体的自由度的增强和扩展,更有助于其对城市文化的认同。认识到位之后,更要有投入的保障,特别是新市民由于观念的不到位,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自掏腰包参与培训的可能性极小,因此价格低廉甚至免费培训才足以吸引其参加,而投入资金的来源一是政府财政拨款,二是社会资助。培训可由专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也可由街道、社区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但无论由谁组织都必须从新市民的实际文化水平、就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讲究培训的方式方法,追求培训的实效性,做到深入浅出,方法灵活,简便管用。
3.2 市民意识培养。
只有纯粹技术层面的职业技能的培训,对于新市民而言,只是授之以渔。虽然授之以渔胜于授之以鱼,但思维方式与就业理念的转变又胜于“渔”,可谓授之以道,其与职业技能之间堪称道与术的关系。术很重要,但毕竟只有工具意义;道更根本,因为是指挥工具使用的头脑。转变包括就业观念在内的思想观念,于新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更富根本意义,而诸多需转变的观念中居于核心的是主体意识的转变,即由村民主体意识转变为市民主体意识。
市民意识的要旨在于主体对其自身市民角色的内在认同与外在表征。就内在认同而言,即主体认定自我的市民身份,并认为他人也将其认定为“城里人”。市民意识相对于农民意识而言,突出表现为更为强烈的个体独立意识,自由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强,经济竞争观念盛,有较强的公共意识,社会依赖性强,对公共事业的关切度高。就外在表征而言,则是主体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人际交往都贴附了鲜明的城市标签。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夜生活不一定有助于人体健康,但却无疑是城市生活的真实写照;不是自由散漫随性而为,虽然城市人群中也不乏自由职业者,但更多人所从事的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工作,守纪律是城市生存的基本法则;不是七大姑八大姨亲戚乡邻往来,虽然城市社区建设也意欲在冷淡的邻里关系中注入地缘关系的温度,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主流的城市人际交往仍属业缘关系范畴。
3.3 城市文化熏陶。
主体意识的转变,市民意识的建立内因是第一位的,但也离不了外部环境的影响,新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需要城市文化的熏陶,而这既要“说”,也要“做”。
所谓“说”,即是党委政府宣传文化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各类相关培训机构的专业人员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向新市民传递城市文化理念。这当中既包括城市思想观念,也包含城市行为方式。前者有现代就业培训观,现代道德观,现代法治观,现代公权意识和私权保护意识,现代理财观,现代民族宗教观,现代恋爱婚姻家庭观,现代养老保健观念;后者则有现代礼仪,城市人际交往模式,城市消费方式,城市休闲方式,城市语言表达方式,城市卫生习惯,城市风俗等。观念灌输是重要的,是产生城市文化认同的前提,但更重要的是行为感知,要“做”,用“做”巩固“说”的成果。为此既可以借助相关活动去培养,也可以利用适宜环境来感染。当然这一切都不是一日之功,需要耐心、恒心与热心,也需要不急功近利的平常心
【关键词】城市文化认同 城中村改造
1 城市文化认同是市民化的核心
城中村是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一种特殊现象,其产生既有经济发展、城市扩展的原因,更离不开城乡二元体制等制度性因素,而城中村在其发展过程中引发的犯罪、非法建设、公共健康等问题,又使其被视为城市的“毒瘤”或至少也被看做是易演变成城市“毒瘤”的因素,所以一般的理论观点和实践趋向是城中村改造势在必行。但怎样改造却是一个难题,为此也产生了诸多观点和不同做法,甚至还引发了一些不和谐音,乃至群体性事件,其中最大的难题通常被认为是户籍身份的改变和社会保障的提供,但当这一难题被破解后,问题却依然存在。
户籍身份的改变曾是一道难以逾越的天堑,但只要政府下定决心,调整政策,其发生似乎也在一夜之间。但户籍身份变了,并不意味着农民就成了真正的市民,由此而给社会管理、城市发展带来一系列问题。刚刚转变了户籍身份的当事者,我们暂且称其为新市民,也深感困惑与迷茫,纠结于农民与市民两种不同的角色认同之间。是农民,但又拥有城市户籍;是市民,可生活方式、交往方式、行为习惯、价值观念、思想意识分明又是农村的样式。由此而使其成为农村人眼中的城里人,城里人眼里的乡下人,更糟糕的是他们自己的角色认知也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甚而至于重遭边缘化,城中村改造的初衷未能实现。
所谓城中村改造不只是市容环境的改善与美化,也不仅是原住民户籍身份的转换,更不是单为城市扩容与发展开道,其核心应当是人的现代化,这当中主要指的就是原住民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思想观念等的现代化。虽然现代化不等于城市化,但依发展的时间脉络判断,城市文化显然优于乡村文化。因为乡村文化主要对应于、产生于传统农耕社会,而城市文化则对应、产生于现代工业社会,虽然不能绝对地认为城市文化就一定比乡村文化先进,但其总体上更适应于现代社会发展的需要却是不容否认的。因之也可以认为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原住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乃是其市民化的核心所在,只有原住民对于城市文化真正地产生了归属感,他们自身及其他群体皆将其视为“城里人”,也即当他们成为文化意义上,而非仅是户籍意义上的“城里人”时,他们的市民化才算最终实现。
2 新市民认同城市文化的障碍
我国的城市化若以主体意愿的角度进行分类,可划分为主动城市化和被动城市化,前者为自愿进入城市并力图成为一名市民的农民,即我国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特殊群体,其拥有一个反映中国人智慧,更折射出制度与心理纠结的意味深长的称谓——农民工;后者则指那些在推进城镇化过程中或半推半就,或被迫将其农民身份转换为市民身份的非自愿的农民。其实,随着城市空间的延伸,城中村的居民如农民工一样,早已生存于城市空间,但二者市民化的难点却各有侧重:农民工基于城市化的主动性,会自觉改变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努力融入城市社会,其市民化的难点主要在于户籍身份和随之而可能改变的社会保障水平;城中村居民则不然,由于其对城市化并非自愿或不完全自愿,因而不能自觉主动地融入城市文化,甚至排斥市民化,乃至拒绝户籍身份的改变。这其中有我国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日益完善,保障水平不断提高,甚至个别领域,如义务教育的某些制度性规定向农村倾斜等因素,更有担心一旦失去土地,虽有一次性土地补偿,但如若没有长远打算,将补偿款挥霍已尽,其根本的生存保障即会消失的顾虑,所以需对城中村居民认同城市文化的障碍进行深入、具体的分析。
造成城中村居民城市文化认同阻滞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2.1 经济根源。
从西部地区城中村改造的一般情况看,改造后居民的收入来源主要是房屋租金、集体收益分成。为了顺利推进城中村改造,同时也是为了实现城中村改造的目的,当地政府皆会采用各种投融资方式进行房屋的改造建设,绝大多数情形下居民会住进楼房,并且有可能拥有两套甚至两套以上房屋,因此除自住房以外,剩余房屋出租即成为居民收入的一项稳定来源。如原村集体领导班子懂经营、善开发,还极有可能借城中村改造良机发展壮大经济实体,居民作为该实体的股东,定期领取股息、红利作为其收入来源。从现实状况看,城中村改造效果较好的,多半属此类情况,有的平均收入甚至高于一般市民,成为令人艳羡的对象。这两类收入虽保证了改造后居民的生活需要,有利于城中村改造成果的巩固,但就收入途径的归类看,与一般市民可谓大相径庭。我国一般城市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工资薪酬,虽也有房屋租赁和股息红利等其它收入,但不占主导地位,因此人际交往的对象主要属于业缘关系,并且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和西方文化的渗入,血缘、地缘关系在人际交往中的地位已有所下降。
但城中村改造以后的新市民,由于主要收入来源是房屋租金和集体收益分成,所以其人际交往对象依然限于改造之前的范围,甚至对于原村集体有了更强的依赖性和归属感,未从根本上扩展或改变其交往对象范围,仍属于血缘、地缘关系,喜怒哀乐的倾诉对象,遇有困难寻求的援手依然是亲戚、乡邻,由此使其交往形式和生活方式与典型意义上的市民形成较大反差。包括此类社区的工作人员就会有其它社区不可能遇到的难言之隐:社区居民(即原村民)无论哪家的婚丧嫁娶,社区工作人员都得出席,当然还要附之以价值不等的礼金,为此而背负了一笔不小的经济负担,却又有苦难言。
2.2 技能根源。
由于年龄的原因,一般来讲年轻人更易于接受新生事物,也更富于挑战和开拓精神,年轻的新市民对城市生活有更多的想往,也更难抵挡城市文化的吸引力,因此在城中村改造之前就早已主动而自觉地谋求城市就业,追求城市生活,力图融入城市文化。相反中老年新市民一来由于农村生产、生活的惯性强,对城市快节奏的、规则要求高的工作、生活较难适应;二来即便有投入城市生活的愿望,也因受教育水平低,劳动技能单一而很难获得较为稳定的,有收入来源保障的城市工作。少部分有集体经济实体的城中村,经过改造之后虽然集体经济实力有所壮大,但新产生的就业岗位有限,若要满足新市民的就业需要,缺口依然很大。而且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产业升级,对劳动者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不经过一定的培训也恐难胜任,因此限制了新市民就业渠道向非农产业的扩展。 2.3 文化根源。
尽管经济根源和技能根源是导致新市民不能融入城市社会的重要原因,但细究起来文化是一个更深层次的核心根源。遵从前述,我们仍然以年龄为划分标准,不难发现虽身份、境遇相同,年轻的新市民为何融入城市社会的难度小,其深层原因乃是对城市文化更为熟悉、亲近,或者说偏好。相反年长者因为生理,更重要的是心态的衰老,对新生事物的热情衰减,对城市文化有意无意地疏离,甚至排斥,加之对城市文化因不了解而产生的陌生,甚至是畏惧,加剧了其认同城市文化的难度。而年轻人因为之前在校学习、进城打工的经历,比之年长者拥有更多与城市文化接触的机会,在潜移默化或有意识地教育之下,对城市文化有了更多的了解,因为熟悉而又多了几份亲近,所以更易认同城市文化。
较之经济和技能根源,文化根源是阻碍城市文化认同的核心因素。产业结构可以调整,收入途径可以改变,劳动技能也可以培养提高,但如若对城市文化不能产生心理上的归属感,就依然未能完全实现市民化,就依旧会因城市与乡村文化的隔绝、差异而带来新市民心理上的漂浮感,不能激活其相应的主体意识,继而对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对居民幸福指数的提升造成一定的负面影响,严重的还会制约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甚至会波及社会治安。并且经济和技能因素相对显性,易于察觉,一旦受到重视且决心较大,情况的转变也较为迅捷。但文化因素却一般不易被首先发觉,从我国的现实状况看还尚未受到应有的重视,政府和社会的注意力还在制度改革与环境改变上。非但如此,即便关注到文化因素并试图有所作为,其变化又绝非一朝一夕,周期长、变化慢、难度大,这是由文化自身的特性决定的。
除此而外,将文化界定为核心因素,还在于就文化自身的作用而言,其对收入途径的转变、劳动技能的提高都发挥着重要的观念引导作用。有了观念的相应改变主体才会自觉地、主动地提高劳动技能,就业渠道随之扩展,收入来源就不会局限于房租和集体经济收益,这将有力地增强主体意识,提高主体的自由度,更好地实践以人为本的核心执政理念,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终极目标。
3 多措并举推进城市文化认同
3.1 职业技能培训。
现代社会的基本特点之一是社会人的产生及其与社会之间的密切相关,阻滞新市民实现社会化的直接因素是其劳动技能的单一低下,因此推进其城市文化认同的首条途径应是开展有利于拓展城市就业面的职业技能培训。
为使职业技能培训行之有效,必须做到认识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政府和社会要充分认识到职业技能培训对市民化的现实直接意义,只有提升、扩展了劳动技能,才能使新市民摆脱对房租收入和集体经济的过度依赖,从而增强其与城市社会的经济联系,这也有助于其作为主体的自由度的增强和扩展,更有助于其对城市文化的认同。认识到位之后,更要有投入的保障,特别是新市民由于观念的不到位,对职业技能培训的必要性缺乏应有的认识,自掏腰包参与培训的可能性极小,因此价格低廉甚至免费培训才足以吸引其参加,而投入资金的来源一是政府财政拨款,二是社会资助。培训可由专门的培训机构组织进行,也可由街道、社区组织专门人员开展,但无论由谁组织都必须从新市民的实际文化水平、就业的实际需求出发,讲究培训的方式方法,追求培训的实效性,做到深入浅出,方法灵活,简便管用。
3.2 市民意识培养。
只有纯粹技术层面的职业技能的培训,对于新市民而言,只是授之以渔。虽然授之以渔胜于授之以鱼,但思维方式与就业理念的转变又胜于“渔”,可谓授之以道,其与职业技能之间堪称道与术的关系。术很重要,但毕竟只有工具意义;道更根本,因为是指挥工具使用的头脑。转变包括就业观念在内的思想观念,于新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更富根本意义,而诸多需转变的观念中居于核心的是主体意识的转变,即由村民主体意识转变为市民主体意识。
市民意识的要旨在于主体对其自身市民角色的内在认同与外在表征。就内在认同而言,即主体认定自我的市民身份,并认为他人也将其认定为“城里人”。市民意识相对于农民意识而言,突出表现为更为强烈的个体独立意识,自由意识,政治参与意识强,经济竞争观念盛,有较强的公共意识,社会依赖性强,对公共事业的关切度高。就外在表征而言,则是主体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人际交往都贴附了鲜明的城市标签。不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虽然夜生活不一定有助于人体健康,但却无疑是城市生活的真实写照;不是自由散漫随性而为,虽然城市人群中也不乏自由职业者,但更多人所从事的是有严格纪律约束的工作,守纪律是城市生存的基本法则;不是七大姑八大姨亲戚乡邻往来,虽然城市社区建设也意欲在冷淡的邻里关系中注入地缘关系的温度,但不可否认的是这还只是一个美好的愿景,主流的城市人际交往仍属业缘关系范畴。
3.3 城市文化熏陶。
主体意识的转变,市民意识的建立内因是第一位的,但也离不了外部环境的影响,新市民对城市文化的认同需要城市文化的熏陶,而这既要“说”,也要“做”。
所谓“说”,即是党委政府宣传文化部门的领导和干部,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各类相关培训机构的专业人员等,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向新市民传递城市文化理念。这当中既包括城市思想观念,也包含城市行为方式。前者有现代就业培训观,现代道德观,现代法治观,现代公权意识和私权保护意识,现代理财观,现代民族宗教观,现代恋爱婚姻家庭观,现代养老保健观念;后者则有现代礼仪,城市人际交往模式,城市消费方式,城市休闲方式,城市语言表达方式,城市卫生习惯,城市风俗等。观念灌输是重要的,是产生城市文化认同的前提,但更重要的是行为感知,要“做”,用“做”巩固“说”的成果。为此既可以借助相关活动去培养,也可以利用适宜环境来感染。当然这一切都不是一日之功,需要耐心、恒心与热心,也需要不急功近利的平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