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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学员思想更加活跃,纪律意识淡薄,如何处理好管理者和被管理者的关系成为学员队干部的难题。学员队干部对学员的领导行为,其主要内容是处理好和学员的两个关系:工作关系和人际关系。队干部要想把自己的队伍带好,只关心工作不关心人不行,那样会导致学员没有归属感,队伍丧失内聚力;反之,如果走到另一个极端,只关心人而不严格抓工作,则会使得学员个人主义膨胀,从而相互产生排斥力。这两种情况都将导致组织涣散,领导乏力。学员队能否良性发展,能否使队伍既团结紧张又严肃活泼,关键就取决于队干部在这两个关系的拿捏上。
一、新时期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内涵
领导行为是领导科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领导者在领导的方式方法上表现出的创造性和有效性,它是当今更新领导观念、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领导干部专业化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应变理论认为有效的领导行为取决于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管理情境的配合关系,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好的”领导行为,任何一个群体的领导者都应该根据被领导者的特点和情境的变化,在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强度比例上适时调整。因此,学员队干部对学员的领导行为应根据学员队情境的不同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学员队的情境主要有内外两个因素,一是其学员的成熟度,这是内在的情境;二是面临任务的性质,这是外在的情境。
二、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应变规律
学员队干部的领导行为应根据学员成熟度和面临的工作任务性质,在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强度比例关系上做出恰当调整,从而使管理的投人产出比最优化。
(一)学员成熟度与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关系。领导者的行为要与被领导者的成熟度相适应,随着被领导者的成熟度逐渐提高,领导行为与方式也要相应的变化。学员队被领导者的成熟度就是指学员的成熟度,学员成熟度的指标包括成就感、责任感和工作能力、经验及知识水平等。这里讲的成熟度,主要是指心理上的成熟,而非年龄或生理上的成熟。在学员队中很容易发现一些年龄较大的学员他们的成就感、责任感、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并不比年龄较小的学员强。因此,学员队干部对学员成熟度的知觉应放在学员心理方面。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学员们的平均成熟度,也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即由不成熟→初步成熟→比较成熟→成熟。在不同的阶段,学员队干部的管理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而要随着学员们成熟度的变化而变化。
当学员处于不成熟阶段时,队干部应该采取高的工作关系、低的人际关系的领导方式,即以命令式的方式对待学员最为有效。这时的领导行为表现为以单向沟通的方式向学员规定任务,即指示学员要干什么,怎么干。踏人军校不久的学员就处于这种不成熟阶段,这时队干部应该采用这种领导方式开展工作。当学员进入初步成熟阶段时,领导者应采取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都略高的方式,即说服式最为有效。队干部应逐渐加强和学员的双向沟通,相互交流信息。通过沟通让学员知道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扫除学员工作认识上的障碍,给予保持优良作风的持久精神动力。
当学员进人比较成熟的阶段时,队干部工作关系的行为要减少,人际关系要加强,以参与式最为有效。队干部这种工作关系的减少只是趋势性和灵活性的,并不表示要弱化从严治军的决心。这种由普遍工作关系的减少而带来的效率降低的风险,可以通过保持与骨干的工作关系,通过他们体现队干部决心的方式来得到补偿。此阶段学员队干部不应减少和成熟度较低的个别学员的工作关系。在学员队面临挑战时,比如阅兵训练,突击性的任务等,这时学员队干部还应加强工作关系,以确保成功。当学员发展到成熟阶段时,队干部应采取低效。学员开展模拟连代职活动后,可以认为学员队进入了成熟阶段。这时队干部应该从代职表现比较好,群众威信较高的学员中间遴选重组区队骨干队伍,并对他们充分授权。这一阶段队干部应主要发挥监督作用,让学员自主管理。而正是在这一时期,有的队干部总是担心“出问题”,反而不敢充分授权。对于这种担心有两种情况需要澄清。一是“出问题”是必然的,人的工作总会“出问题”。“出问题”对于一个成熟度较高的学员队只会是个别现象,是个别学员的问题。学员队干部不可因个别学员的偶然问题而草木皆兵,否认这一阶段学员自主管理的可行性。这种情况下,学员队干部应该多一些忍耐、包容和信任。另外一种情况是学员队的成熟度不够,导致队干部“放不开”。这是由于队干部在前阶段没有适时改变领导方式,使得学员成熟度没有得到良好的发育,学员队成熟度不高,确实放不了手。这样,久而久之学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和管理能力都没能成长,从而使得学员队失去了自主管理的条件。
(二)任务性质与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关系.学员成熟度决定了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迁变趋势。这种趋势并不否认在对待具体任务时应作出灵活调整。对于学员队程序化和非程序化的任务,队干部应采取不同的领导行为。在任务模糊不清和非程序化的情况下,学员会无所适从,这时队干部应该采用高工作关系,帮助他们对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和安排。比如在学员的野外课学习和演习中,学员将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工作,不像在教室上课,他们可能意识不到潜在的威胁和一些禁忌。因此,在整个过程中,队干部都应采取高的工作关系。在工作任务已经明确、程序化了,或都是例行性工作时,学员更需要高人际关系的领导,这样才能使他们克服枯燥感和役使感。
三、学员队干部与学员的人际关系构建
学员队干部与学员的工作关系是“先天”的,队干部对学员的领导关系是条令条例赋予队干部的权利,学员必须服从队干部的管理。而队干部和学员的人际关系却是“后天”的,需要双方在工作关系的间隙共同构建,而建立这种人际关系的主动权掌握在队干部手里。和谐的学员与队干部的人际关系,是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气氛的必然条件,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容易导致“紧张严肃”有余而“团结活泼”不足。队干部在平时应注意与学员人际关系资源的储备,只有这样才能在领导行为的人际关系维度灵活伸缩,达到最佳的应变效果。为了融洽学员队干部和学员的关系,缩短心理距离,下面几个方面应该引起重视。
(一)正确了解学员的行为动机。下属的想法不可能与领导者的想法完全一致,这是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事。从理论上讲,每个工作群体都有一个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全体人员都应该有共同的认识。但是,事实上,要求抱有不同想法的下属具有共同的认识是非常不容易的。同时,每个人的世界观与人生观都不会完全相同,使得即使认识一致,认识的深度也不一致。队干部只有深入了解学员的各种不同动机,才能正确地采取措施,使学员的个人目标与整个学员队的建设目标避免冲突。
(二)正确对待学员的尊重需要。每一个人都有很强的自尊需要,领导应当尊重下属。学员队干部的责任是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就是要让他们把自己身上最好的因素发挥出来。但一旦自尊心受挫,往往可能诱发出身上最坏的因素,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在对待学员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随意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实际上,出于维护自尊的需要,学员们也总是会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好本职工作。相反,一旦领导者不考虑学员的自尊,很容易使他们失去信心,丧失前进的勇气,进而可发展到自暴自弃。学员的积极性很大一部分是要靠调动而不是驱使。为了缩短心理距离,提高心理相融性,队干部不可轻易伤害学员的自尊心,以免使他们灰心丧气,进而产生抵触情绪。
(三)正确对待学员的过失。学员队干部在执行赏罚分明的原则时,对下属的过失既要留下情面,又要不失时机地予以处理,这样才能有利于促进和学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在对待学员出的问题的时候,首先要树立只有“学员问题”,没有“问题学员”的公正态度,避免把什么问题都摆在桌面上的做法。对于个别问题就应个别处理,对于普遍问题应该普遍谈心,而不是普遍批评。应尽量避免在众人面前责骂学员,不得已必须如此时,也应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指出错误,避免“无限上纲”,把学员的过失、错误扩大到不必要的程度加以谴责的做法,不可伤害其人格。队干部可以把学员的过失当成一次谈话的契机,切不要一开始就对做错事的学员采取蔑视的态度,应当要求他明确地说明理由,避免采取任意找茬儿的态度。人人都有要从失败中学到更多东西的愿望,为此,谈话应该顺应学员的这一心理倾向。队干部和学员围绕“问题”的谈话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学员此后疏远队干部;另一种情况与之相反,学员和干部的关系更加亲近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与学员的性格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在队干部自身。如果队干部不是通过同下属开诚布公的交换意见与看法,只是单纯地训斥学员,就会扩大学员和自己的心理距离。反之,队干部若能把和学员的交谈看成是交换思想的契机,能使学员心服,即使队领导严厉训斥了学员,学员与队干部的关系仍会更加融洽。
一、新时期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内涵
领导行为是领导科学理论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了领导者在领导的方式方法上表现出的创造性和有效性,它是当今更新领导观念、践行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也是推进领导干部专业化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强党的领导和执政能力建设的迫切需要。应变理论认为有效的领导行为取决于领导者、被领导者和管理情境的配合关系,没有什么一成不变的、普遍适用的“最好的”领导行为,任何一个群体的领导者都应该根据被领导者的特点和情境的变化,在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强度比例上适时调整。因此,学员队干部对学员的领导行为应根据学员队情境的不同而进行相应的调整。学员队的情境主要有内外两个因素,一是其学员的成熟度,这是内在的情境;二是面临任务的性质,这是外在的情境。
二、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应变规律
学员队干部的领导行为应根据学员成熟度和面临的工作任务性质,在人际关系和工作关系的强度比例关系上做出恰当调整,从而使管理的投人产出比最优化。
(一)学员成熟度与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关系。领导者的行为要与被领导者的成熟度相适应,随着被领导者的成熟度逐渐提高,领导行为与方式也要相应的变化。学员队被领导者的成熟度就是指学员的成熟度,学员成熟度的指标包括成就感、责任感和工作能力、经验及知识水平等。这里讲的成熟度,主要是指心理上的成熟,而非年龄或生理上的成熟。在学员队中很容易发现一些年龄较大的学员他们的成就感、责任感、工作能力和知识水平并不比年龄较小的学员强。因此,学员队干部对学员成熟度的知觉应放在学员心理方面。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从不成熟到逐步成熟的发展过程,学员们的平均成熟度,也是一个渐进的发展过程,即由不成熟→初步成熟→比较成熟→成熟。在不同的阶段,学员队干部的管理方法不能一成不变,而要随着学员们成熟度的变化而变化。
当学员处于不成熟阶段时,队干部应该采取高的工作关系、低的人际关系的领导方式,即以命令式的方式对待学员最为有效。这时的领导行为表现为以单向沟通的方式向学员规定任务,即指示学员要干什么,怎么干。踏人军校不久的学员就处于这种不成熟阶段,这时队干部应该采用这种领导方式开展工作。当学员进入初步成熟阶段时,领导者应采取工作关系与人际关系都略高的方式,即说服式最为有效。队干部应逐渐加强和学员的双向沟通,相互交流信息。通过沟通让学员知道自己所从事工作的意义和必要性,扫除学员工作认识上的障碍,给予保持优良作风的持久精神动力。
当学员进人比较成熟的阶段时,队干部工作关系的行为要减少,人际关系要加强,以参与式最为有效。队干部这种工作关系的减少只是趋势性和灵活性的,并不表示要弱化从严治军的决心。这种由普遍工作关系的减少而带来的效率降低的风险,可以通过保持与骨干的工作关系,通过他们体现队干部决心的方式来得到补偿。此阶段学员队干部不应减少和成熟度较低的个别学员的工作关系。在学员队面临挑战时,比如阅兵训练,突击性的任务等,这时学员队干部还应加强工作关系,以确保成功。当学员发展到成熟阶段时,队干部应采取低效。学员开展模拟连代职活动后,可以认为学员队进入了成熟阶段。这时队干部应该从代职表现比较好,群众威信较高的学员中间遴选重组区队骨干队伍,并对他们充分授权。这一阶段队干部应主要发挥监督作用,让学员自主管理。而正是在这一时期,有的队干部总是担心“出问题”,反而不敢充分授权。对于这种担心有两种情况需要澄清。一是“出问题”是必然的,人的工作总会“出问题”。“出问题”对于一个成熟度较高的学员队只会是个别现象,是个别学员的问题。学员队干部不可因个别学员的偶然问题而草木皆兵,否认这一阶段学员自主管理的可行性。这种情况下,学员队干部应该多一些忍耐、包容和信任。另外一种情况是学员队的成熟度不够,导致队干部“放不开”。这是由于队干部在前阶段没有适时改变领导方式,使得学员成熟度没有得到良好的发育,学员队成熟度不高,确实放不了手。这样,久而久之学员的自我约束能力和管理能力都没能成长,从而使得学员队失去了自主管理的条件。
(二)任务性质与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关系.学员成熟度决定了学员队干部领导行为的迁变趋势。这种趋势并不否认在对待具体任务时应作出灵活调整。对于学员队程序化和非程序化的任务,队干部应采取不同的领导行为。在任务模糊不清和非程序化的情况下,学员会无所适从,这时队干部应该采用高工作关系,帮助他们对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和安排。比如在学员的野外课学习和演习中,学员将处在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工作,不像在教室上课,他们可能意识不到潜在的威胁和一些禁忌。因此,在整个过程中,队干部都应采取高的工作关系。在工作任务已经明确、程序化了,或都是例行性工作时,学员更需要高人际关系的领导,这样才能使他们克服枯燥感和役使感。
三、学员队干部与学员的人际关系构建
学员队干部与学员的工作关系是“先天”的,队干部对学员的领导关系是条令条例赋予队干部的权利,学员必须服从队干部的管理。而队干部和学员的人际关系却是“后天”的,需要双方在工作关系的间隙共同构建,而建立这种人际关系的主动权掌握在队干部手里。和谐的学员与队干部的人际关系,是营造“团结紧张严肃活泼”气氛的必然条件,没有和谐的人际关系容易导致“紧张严肃”有余而“团结活泼”不足。队干部在平时应注意与学员人际关系资源的储备,只有这样才能在领导行为的人际关系维度灵活伸缩,达到最佳的应变效果。为了融洽学员队干部和学员的关系,缩短心理距离,下面几个方面应该引起重视。
(一)正确了解学员的行为动机。下属的想法不可能与领导者的想法完全一致,这是工作中经常遇到的事。从理论上讲,每个工作群体都有一个目标,为了实现这个目标,全体人员都应该有共同的认识。但是,事实上,要求抱有不同想法的下属具有共同的认识是非常不容易的。同时,每个人的世界观与人生观都不会完全相同,使得即使认识一致,认识的深度也不一致。队干部只有深入了解学员的各种不同动机,才能正确地采取措施,使学员的个人目标与整个学员队的建设目标避免冲突。
(二)正确对待学员的尊重需要。每一个人都有很强的自尊需要,领导应当尊重下属。学员队干部的责任是调动学员的积极性,就是要让他们把自己身上最好的因素发挥出来。但一旦自尊心受挫,往往可能诱发出身上最坏的因素,产生“破罐子破摔”的想法。在对待学员时,要特别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随意伤害他们的自尊心。实际上,出于维护自尊的需要,学员们也总是会尽自己的努力去做好本职工作。相反,一旦领导者不考虑学员的自尊,很容易使他们失去信心,丧失前进的勇气,进而可发展到自暴自弃。学员的积极性很大一部分是要靠调动而不是驱使。为了缩短心理距离,提高心理相融性,队干部不可轻易伤害学员的自尊心,以免使他们灰心丧气,进而产生抵触情绪。
(三)正确对待学员的过失。学员队干部在执行赏罚分明的原则时,对下属的过失既要留下情面,又要不失时机地予以处理,这样才能有利于促进和学员之间的人际关系。在对待学员出的问题的时候,首先要树立只有“学员问题”,没有“问题学员”的公正态度,避免把什么问题都摆在桌面上的做法。对于个别问题就应个别处理,对于普遍问题应该普遍谈心,而不是普遍批评。应尽量避免在众人面前责骂学员,不得已必须如此时,也应本着“治病救人”的态度指出错误,避免“无限上纲”,把学员的过失、错误扩大到不必要的程度加以谴责的做法,不可伤害其人格。队干部可以把学员的过失当成一次谈话的契机,切不要一开始就对做错事的学员采取蔑视的态度,应当要求他明确地说明理由,避免采取任意找茬儿的态度。人人都有要从失败中学到更多东西的愿望,为此,谈话应该顺应学员的这一心理倾向。队干部和学员围绕“问题”的谈话可能会出现两种结果:一是学员此后疏远队干部;另一种情况与之相反,学员和干部的关系更加亲近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与学员的性格有关,但更主要的原因是在队干部自身。如果队干部不是通过同下属开诚布公的交换意见与看法,只是单纯地训斥学员,就会扩大学员和自己的心理距离。反之,队干部若能把和学员的交谈看成是交换思想的契机,能使学员心服,即使队领导严厉训斥了学员,学员与队干部的关系仍会更加融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