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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家乐戏班以作为一种流行的大众文化出现于世。诸王、仕宦、缙绅、文人,还有富商,都有自己的戏班。其中以吴琨、王宗孝、汪犹龙、徐尚志等为例,这些商人广泛的参与组建各自家乐戏班,明代新安商人是典型的例子。鉴于此,文中对家乐戏班的组织、管理、经营作以探讨。
【关键词】家乐戏班;戏曲;戏班管理
一、家乐戏班的概况
明代是个家班盛行的时期,从家乐戏班的主人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诸王、大臣、贵族(文人)、缙绅、富商。家乐戏班本身就不具有独立性,它依附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有识之士而生存。这种体制使家乐戏班的生活有一定的保证,技艺训练也较为完备,但缺乏独立性是一大弊端,甚至丧失自由,更无奈的是有时戏班演员仅仅是主人的玩偶而存在。演员可以随便买卖、交流、赠送,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主人的手中,而演员事实上是主人娱乐的附属品。以明代皇室家族为例,明代诸王及仕宦的家乐状况除皇帝朱元璋有庞大从乐人员队伍外,宁献王朱权、周宪王朱有燉、代简王朱桂、燕王朱棣、秦王朱樉等都有自己的乐班、乐伎,其中仅朱桂就蓄养大量乐户,“在花籍者尚两千余人”。朱权、朱有燉,二者都是当时的王侯,皆有家乐戏班,两人对戏曲理论造诣颇深。且朱权是明代著名的戏剧理论家,著有《太和正音谱》、《务头集韵》等,戏曲作品《文君私奔》、《豫章三害》等有12个剧目。从其对戏曲的理论水平看他们的家乐戏班水平应很高。此时的仕宦也广泛参与,如李开先、何元朗等仕宦,这些家班家班这人的上层身份,蓄养的家班演出的水平及综合造诣也很高。
当蓄养家班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这种风尚就必然的跨越阶层广泛存在,虽难免有些趋炎附势的攀比心态存在,但这种风尚下对戏曲整体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同时也解决了大批乐户的生存危机,使他们安心于戏曲表演。明代中期后,这种需养家月的风尚更加浓烈,商人富贾也有众多家班,明代的吴现(字越石),汪季玄等都是地方商人,依靠经济优势组建了自己的家乐戏班。
二、家乐戏班的组织、生存与管理
家班规模的规模大小不一,戏班人数的多少主要有两个因素决定,即家班主人的经济能力、重视程度和戏剧本身的角色需要。家班主人的喜好程度,以及是否有充足的经济能力维持戏班的正常开销,乐人的工资花销是主要的原因之一。戏剧表演本身来说又有角色之分,依照“生、旦、净、末、丑”行当的划分是内部的主要原因。钱岱家班的行当有:老生、正旦、外、老旦、小旦、大净、二净、小静、贴旦。这是一个相对较为完备的行当划分,不同时期不同家班的角色就会或多或少的不一定。人员不能太少,这样就不能正常的演出剧目,人员太多,又会增加戏班日常开销的负担。人员角色只是相对固定的数量,从长远来看,戏剧随着剧情的发展需要,角色行当也在不断的充实发展,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八人为班,明汤显祖撰《牡丹亭》犹然;多至十人乃近时所增益”(李调元《剧话》)。李开先家乐有二三十人,钱岱家班则有十三人。“今之南戏,则有正生、贴生(或小生)、正旦、贴旦、老旦、小旦、外、末、净、丑、小丑,共十二人,或十一人,与古小异。”(王骥德《曲律》“论部色”)戏班多认为应主要为十二人,且有用“十二钗”等代替乐班的习惯,不同情况可有适当变化。
家班管理受到主人的约束,主人提供给乐人和戏班经济来源,所有活动都要经过主人的许可。家班有严格的纪律规定,对接待宾客、出入场合、起居生活等有所要求不可逾越,如违犯必遭惩罚。《玉华堂日记》多次记载这样的例子,庚寅年八月初二:“呈鹤等归,轻责呈节。”家班都会依照主人的意愿制定相应的赏罚规定,这种赏罚普遍的存在。对戏房等场所也有规定,一般人不得随便出入。姚士粦《见只编》卷上载:“郑端简家规,虽宴贵客,不使粉墨妆场。虽给用有羡,不营子母之利。虽子姓繁衍,卒无一人入歌妓之室者。”另有“张乐时僮仆承应不得混人戏房,只许女人伴当钱老四、王老庆,各管箱笼、衣服、首饰、妆匣及毗帽等用具,不许男人靠近。钱岱曾宴一显达,出女优为俑,其僮姚保,窃从百川堂?罳隙窥视,有言于钱岱者,即挞而逐之。而教师沈、薛又严加约束,其家人女,平时则母家照管,余者由两教师收管。衣服四季增添及脂粉等费,则每岁底颁发,或人三两五两,设宴时赏赐在外。”(张发颖181)由此可见,家班管理严格,这些家乐人员来源情况不一,但多数地位低下,乐人被呈节、毒打、罚奉、驱逐是常见的惩罚措施。对乐仆的管理规定细致周到,乐人化妆、戏房管理、道具管理、财务分配等方方面面都有规定,如若不遵就会遭受惩罚。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六“八文”条载:
有歌儿“八文”,皆极一时之选。后来如马如费,更自道举。或云物聚于所好而常得于有力之强,此不尽然。聚而不能尽其才,即尽其才,不免淫焉以踌,虽得之,必失之。会壳故有家法,诸伶歌舞达旦,退则整衣肃立,无昏倚之容。举止怕询,绝无谑语谈气。考仃音律,展玩法书,济如也。八文见予至,辄大喜,多熔伎以待。今日偶与文筝语,筝出其主所为岁寒篇相视,谭公亮口诵无遗,且曰主人倦于笔现,种试一曲尔。客至乃具乐,否则竞月习字耳。
谭氏同样对家班的活动有严格的规定,衣着、谈吐都有较为详尽的制度,以家法来限制约束这些乐人的活动。明代家班大多如此,可能不同主人之间有不同的要求,但都要遵从自己主人所认可的家法,不可违背。犯错误必然会招致家规的惩罚。
家班的组织结构一般是由:主人、班主、教习(曲师、老师)、家班乐人组成。主人参与家班活动多是以导演或编剧的身份,一部分家班主人对艺术的把握十分到位,见解深刻,熟悉戏曲的表演规范,有很多著名的戏曲理论家就产生于此时。他们就经常参与编排、演练戏曲剧目,并对演员的声腔、动作等加以指导改进,使演出更加接近完美。所谓的班主,实际上是戏班日常事务的负责人,一些较大的府邸、家院中,有的家班主人较忙事务繁多,特别是一些官职人员等,无法象文人贤士一样经常参与戏班的管理,就委派一位班主。在大府邸中班主由主人的族内人员兼任,也有一些是由班内的人员来担任。班主监管家班日常一切事物,直接对家班主人负责。老师也称教习,职业戏班多称曲师,他们在戏班中的作用相同,即教习演员,编排节目,遵从主人的要求。《梦笔叙》记载,钱岱家班中有沈娘娘、薛太太两位女老师。汪季玄家班有曲师,据《潘之恒曲话》“广陵散二则”载,“社友汪季玄招曲师,教吴儿十余辈,竭其心力,自为按拍协调,举步发音,一钗横,一带扬,无不曲尽其致。”教习待遇比较优厚,高于同时期的其他教授文化的老师,在一般的经济能力雄厚的家庭则重金聘请。此时乐班主人已经明白人才的重要性,一个好的老师能够教出优秀的演员,提高家乐戏班的档次。满足乐班主人或虚荣功利或执着艺术的不同心态需求。 演出状况(剧目)家班演出内容繁多包括歌舞、杂技、小戏等,并不局限于戏曲。就戏曲而言多以昆曲为主,这些乐班主人具有较高的修养,昆曲悠长委婉典雅的风格气质符合家班主人的口味。从上文所示家班分布情况来看多在南方江浙一带,有浓郁的地方基础,适合昆曲的生存。昆曲和弋阳腔代表了雅俗文化的相互对立,不是所有的家班都演昆曲,但演出昆曲是一种主流的倾向。《笔梦叙》记载:
有扬州监税徐老公者亦在座,自云有家姬数名,颇娴音乐,明早乞枉驾一顾,稍申款曲。至次日复往监税署观女乐,徐公屡诩其教习之善,选择之审。侍御姑口誉之,以其为弋阳腔,心勿悦也。徐监选女乐四名来送,固辞之。徐监乃唤满江红载四女遣管家二人,女侍二人,侯镇江口,随侍御至家。
附记女妓:张五儿(年十二,扬州人,后名五舍。)
韩壬姐(年十二,北京人,后名壬壬。)
冯观儿(年十二,扬州人,后名观舍。)
月花儿(幼养徐公家,不知姓。年十一,后名月姐。)
时江南旱,……侍御锦归,会族庆宴,龙桥冠带上坐,命四女侑酒,曲皆弋阳调,举座大笑。
扬州监税徐老公在侍御面前夸夸其谈,认为自家的家姬娴熟乐律,通晓音声,请侍御次日来观赏家姬,倾听乐曲。第二日侍御到监税署观看女乐,徐公又在侍御面前夸口对女乐教习认真,选择考究。侍御口头上称赞,实际却因女乐演唱弋阳腔而心中不快。徐公选女乐四人赠送侍御,侍御推辞不要。徐公将管家、女侍、女乐等一并送至侍御家。在一次侍御荣归故里,缤宴群客之时,让四女劝酒,四女唱曲都是弋阳腔调,招致群客大笑。最后侍御只得对四女唱法改造,学习昆曲。
导演是戏班的艺术负责人,给予戏剧作品艺术性的直接把握,如果说主人作为资金支持者而管理戏班,兼具导演这一职位就是从艺术角度确立了他的管理地位。明代有很多著名的戏剧理论家,如朱有燉、李开先、何元朗、李渔、徐渭等,而他们也是家班主人。他们熟悉戏班的运作,了解戏剧演出可以合理的调配演员进行角色替换。申时行对其家乐净脚演员周铁墩的培养是“教之歌歌,教之泣泣,教之官官,教之乞乞,昼忖宵摩,滑稽敏给,无不形容曲中,极于自然。时复援引古今以佐口吻资。”[9](卷1)(褚人获.坚瓠十集[M].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戏班主人亲历亲为从艺术角度去诠释作品,把握艺术规范,是主人艺术理解的实践阶段,推动了戏班演出的水平。导演参与剧目的编排,使演员技能有所提高,演出更加合乎美学的艺术标准。
元末存在有一部分盈利性质的家乐戏班,明代也有这种现象,只是在主要有主人提供资金支持的时期并不占主要的地位。崇祯年间,阮大铖的家乐也曾出租给人演剧,“怀宁伶人《燕子笺》初演,尽态极妍,演全部,白金一斤”。《如皋冒氏诗略》卷五“冒襄”。明末清初,备受争议的李渔家班盈利行为,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课题。这更说明了家班演员的被动性,在阮大铖遇难之时,随主人而奔波谋生。对李渔的加班盈利行为可以说是一种经济行为,也可以看成是艺术的实践行为。
三、结束语
家乐戏班在主人的监督管理下得以生存,角色完备、分工细致、组织严密、管理有序。管理内容涉及接待宾客、演出分配、财务管理、日常生活、端庄举止等诸多方面,足见主人管理的细心周到。赏罚分明也是一个特色,如接待宾客,让主人满意定有赏金,而生活不端就会招致家法惩治,轻责“呈节”,重至逐出,在一些朝廷要员家里甚至会丢掉性命。
历史明确地说明了这些乐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尽管明中叶以后有所转变,但并不能改变整个的社会事实。这些乐伎优伶,毫无法律地位可言,任凭买卖,任凭杀戮,任凭欺辱。明初曾要求乐人绿头巾红搭膊,别于普通民众。很多家乐的演员都是由金钱买来,《玉华堂日记》就记录了潘允端买家乐演员的价格,同时如上文所提如徐老公将乐女赠送他人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御史裴承祖劫武定侯郭英“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又擅杀男女五人。帝弗问”。《明史》卷一百三十《郭英传》。
一个普通乐女的将来出路只能有这样几种:一留在主人家中作妾,这算是较好的,一般看来衣食无忧,也毕竟是少数。二乐女被主人赠送他人作妾,乐女在这其中没有自由可言,更不用说爱情,乐女只有被选择的权利。三作老师,过去的“小部”随着时间推移,女乐变老是必定的事情。一旦没有姿色,她们就不能满足于主人的心理需求,只能选择离开一线。凭借多年的技艺和经历,教授新的乐班演员。四乐女如果没能留在原来的主人家,就离开成亲,组建民间戏班,流入民间职业戏班的竞争之中。
参考文献:
[1]欧阳江琳,李舜臣.略论明代南戏戏班[J].艺术百家,2005(5).
[2]齐森华.试论明代家乐的勃兴及其对戏剧发展的作用[J].社会科学战线,2000(1).
[3]刘蕾.明代单折戏的繁盛与家乐戏班之关系[J].社会科学论坛,2010(9).
[4]齐如山.戏班[M].北京:北平国剧学会,1935.
【关键词】家乐戏班;戏曲;戏班管理
一、家乐戏班的概况
明代是个家班盛行的时期,从家乐戏班的主人来看主要有以下几类:诸王、大臣、贵族(文人)、缙绅、富商。家乐戏班本身就不具有独立性,它依附于有一定经济实力的有识之士而生存。这种体制使家乐戏班的生活有一定的保证,技艺训练也较为完备,但缺乏独立性是一大弊端,甚至丧失自由,更无奈的是有时戏班演员仅仅是主人的玩偶而存在。演员可以随便买卖、交流、赠送,自己的命运掌握在主人的手中,而演员事实上是主人娱乐的附属品。以明代皇室家族为例,明代诸王及仕宦的家乐状况除皇帝朱元璋有庞大从乐人员队伍外,宁献王朱权、周宪王朱有燉、代简王朱桂、燕王朱棣、秦王朱樉等都有自己的乐班、乐伎,其中仅朱桂就蓄养大量乐户,“在花籍者尚两千余人”。朱权、朱有燉,二者都是当时的王侯,皆有家乐戏班,两人对戏曲理论造诣颇深。且朱权是明代著名的戏剧理论家,著有《太和正音谱》、《务头集韵》等,戏曲作品《文君私奔》、《豫章三害》等有12个剧目。从其对戏曲的理论水平看他们的家乐戏班水平应很高。此时的仕宦也广泛参与,如李开先、何元朗等仕宦,这些家班家班这人的上层身份,蓄养的家班演出的水平及综合造诣也很高。
当蓄养家班成为一种社会风尚,这种风尚就必然的跨越阶层广泛存在,虽难免有些趋炎附势的攀比心态存在,但这种风尚下对戏曲整体的发展是十分有利的。同时也解决了大批乐户的生存危机,使他们安心于戏曲表演。明代中期后,这种需养家月的风尚更加浓烈,商人富贾也有众多家班,明代的吴现(字越石),汪季玄等都是地方商人,依靠经济优势组建了自己的家乐戏班。
二、家乐戏班的组织、生存与管理
家班规模的规模大小不一,戏班人数的多少主要有两个因素决定,即家班主人的经济能力、重视程度和戏剧本身的角色需要。家班主人的喜好程度,以及是否有充足的经济能力维持戏班的正常开销,乐人的工资花销是主要的原因之一。戏剧表演本身来说又有角色之分,依照“生、旦、净、末、丑”行当的划分是内部的主要原因。钱岱家班的行当有:老生、正旦、外、老旦、小旦、大净、二净、小静、贴旦。这是一个相对较为完备的行当划分,不同时期不同家班的角色就会或多或少的不一定。人员不能太少,这样就不能正常的演出剧目,人员太多,又会增加戏班日常开销的负担。人员角色只是相对固定的数量,从长远来看,戏剧随着剧情的发展需要,角色行当也在不断的充实发展,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八人为班,明汤显祖撰《牡丹亭》犹然;多至十人乃近时所增益”(李调元《剧话》)。李开先家乐有二三十人,钱岱家班则有十三人。“今之南戏,则有正生、贴生(或小生)、正旦、贴旦、老旦、小旦、外、末、净、丑、小丑,共十二人,或十一人,与古小异。”(王骥德《曲律》“论部色”)戏班多认为应主要为十二人,且有用“十二钗”等代替乐班的习惯,不同情况可有适当变化。
家班管理受到主人的约束,主人提供给乐人和戏班经济来源,所有活动都要经过主人的许可。家班有严格的纪律规定,对接待宾客、出入场合、起居生活等有所要求不可逾越,如违犯必遭惩罚。《玉华堂日记》多次记载这样的例子,庚寅年八月初二:“呈鹤等归,轻责呈节。”家班都会依照主人的意愿制定相应的赏罚规定,这种赏罚普遍的存在。对戏房等场所也有规定,一般人不得随便出入。姚士粦《见只编》卷上载:“郑端简家规,虽宴贵客,不使粉墨妆场。虽给用有羡,不营子母之利。虽子姓繁衍,卒无一人入歌妓之室者。”另有“张乐时僮仆承应不得混人戏房,只许女人伴当钱老四、王老庆,各管箱笼、衣服、首饰、妆匣及毗帽等用具,不许男人靠近。钱岱曾宴一显达,出女优为俑,其僮姚保,窃从百川堂?罳隙窥视,有言于钱岱者,即挞而逐之。而教师沈、薛又严加约束,其家人女,平时则母家照管,余者由两教师收管。衣服四季增添及脂粉等费,则每岁底颁发,或人三两五两,设宴时赏赐在外。”(张发颖181)由此可见,家班管理严格,这些家乐人员来源情况不一,但多数地位低下,乐人被呈节、毒打、罚奉、驱逐是常见的惩罚措施。对乐仆的管理规定细致周到,乐人化妆、戏房管理、道具管理、财务分配等方方面面都有规定,如若不遵就会遭受惩罚。张大复《梅花草堂笔谈》卷六“八文”条载:
有歌儿“八文”,皆极一时之选。后来如马如费,更自道举。或云物聚于所好而常得于有力之强,此不尽然。聚而不能尽其才,即尽其才,不免淫焉以踌,虽得之,必失之。会壳故有家法,诸伶歌舞达旦,退则整衣肃立,无昏倚之容。举止怕询,绝无谑语谈气。考仃音律,展玩法书,济如也。八文见予至,辄大喜,多熔伎以待。今日偶与文筝语,筝出其主所为岁寒篇相视,谭公亮口诵无遗,且曰主人倦于笔现,种试一曲尔。客至乃具乐,否则竞月习字耳。
谭氏同样对家班的活动有严格的规定,衣着、谈吐都有较为详尽的制度,以家法来限制约束这些乐人的活动。明代家班大多如此,可能不同主人之间有不同的要求,但都要遵从自己主人所认可的家法,不可违背。犯错误必然会招致家规的惩罚。
家班的组织结构一般是由:主人、班主、教习(曲师、老师)、家班乐人组成。主人参与家班活动多是以导演或编剧的身份,一部分家班主人对艺术的把握十分到位,见解深刻,熟悉戏曲的表演规范,有很多著名的戏曲理论家就产生于此时。他们就经常参与编排、演练戏曲剧目,并对演员的声腔、动作等加以指导改进,使演出更加接近完美。所谓的班主,实际上是戏班日常事务的负责人,一些较大的府邸、家院中,有的家班主人较忙事务繁多,特别是一些官职人员等,无法象文人贤士一样经常参与戏班的管理,就委派一位班主。在大府邸中班主由主人的族内人员兼任,也有一些是由班内的人员来担任。班主监管家班日常一切事物,直接对家班主人负责。老师也称教习,职业戏班多称曲师,他们在戏班中的作用相同,即教习演员,编排节目,遵从主人的要求。《梦笔叙》记载,钱岱家班中有沈娘娘、薛太太两位女老师。汪季玄家班有曲师,据《潘之恒曲话》“广陵散二则”载,“社友汪季玄招曲师,教吴儿十余辈,竭其心力,自为按拍协调,举步发音,一钗横,一带扬,无不曲尽其致。”教习待遇比较优厚,高于同时期的其他教授文化的老师,在一般的经济能力雄厚的家庭则重金聘请。此时乐班主人已经明白人才的重要性,一个好的老师能够教出优秀的演员,提高家乐戏班的档次。满足乐班主人或虚荣功利或执着艺术的不同心态需求。 演出状况(剧目)家班演出内容繁多包括歌舞、杂技、小戏等,并不局限于戏曲。就戏曲而言多以昆曲为主,这些乐班主人具有较高的修养,昆曲悠长委婉典雅的风格气质符合家班主人的口味。从上文所示家班分布情况来看多在南方江浙一带,有浓郁的地方基础,适合昆曲的生存。昆曲和弋阳腔代表了雅俗文化的相互对立,不是所有的家班都演昆曲,但演出昆曲是一种主流的倾向。《笔梦叙》记载:
有扬州监税徐老公者亦在座,自云有家姬数名,颇娴音乐,明早乞枉驾一顾,稍申款曲。至次日复往监税署观女乐,徐公屡诩其教习之善,选择之审。侍御姑口誉之,以其为弋阳腔,心勿悦也。徐监选女乐四名来送,固辞之。徐监乃唤满江红载四女遣管家二人,女侍二人,侯镇江口,随侍御至家。
附记女妓:张五儿(年十二,扬州人,后名五舍。)
韩壬姐(年十二,北京人,后名壬壬。)
冯观儿(年十二,扬州人,后名观舍。)
月花儿(幼养徐公家,不知姓。年十一,后名月姐。)
时江南旱,……侍御锦归,会族庆宴,龙桥冠带上坐,命四女侑酒,曲皆弋阳调,举座大笑。
扬州监税徐老公在侍御面前夸夸其谈,认为自家的家姬娴熟乐律,通晓音声,请侍御次日来观赏家姬,倾听乐曲。第二日侍御到监税署观看女乐,徐公又在侍御面前夸口对女乐教习认真,选择考究。侍御口头上称赞,实际却因女乐演唱弋阳腔而心中不快。徐公选女乐四人赠送侍御,侍御推辞不要。徐公将管家、女侍、女乐等一并送至侍御家。在一次侍御荣归故里,缤宴群客之时,让四女劝酒,四女唱曲都是弋阳腔调,招致群客大笑。最后侍御只得对四女唱法改造,学习昆曲。
导演是戏班的艺术负责人,给予戏剧作品艺术性的直接把握,如果说主人作为资金支持者而管理戏班,兼具导演这一职位就是从艺术角度确立了他的管理地位。明代有很多著名的戏剧理论家,如朱有燉、李开先、何元朗、李渔、徐渭等,而他们也是家班主人。他们熟悉戏班的运作,了解戏剧演出可以合理的调配演员进行角色替换。申时行对其家乐净脚演员周铁墩的培养是“教之歌歌,教之泣泣,教之官官,教之乞乞,昼忖宵摩,滑稽敏给,无不形容曲中,极于自然。时复援引古今以佐口吻资。”[9](卷1)(褚人获.坚瓠十集[M].续修四库全书影印本.)戏班主人亲历亲为从艺术角度去诠释作品,把握艺术规范,是主人艺术理解的实践阶段,推动了戏班演出的水平。导演参与剧目的编排,使演员技能有所提高,演出更加合乎美学的艺术标准。
元末存在有一部分盈利性质的家乐戏班,明代也有这种现象,只是在主要有主人提供资金支持的时期并不占主要的地位。崇祯年间,阮大铖的家乐也曾出租给人演剧,“怀宁伶人《燕子笺》初演,尽态极妍,演全部,白金一斤”。《如皋冒氏诗略》卷五“冒襄”。明末清初,备受争议的李渔家班盈利行为,是一个很值得思考的课题。这更说明了家班演员的被动性,在阮大铖遇难之时,随主人而奔波谋生。对李渔的加班盈利行为可以说是一种经济行为,也可以看成是艺术的实践行为。
三、结束语
家乐戏班在主人的监督管理下得以生存,角色完备、分工细致、组织严密、管理有序。管理内容涉及接待宾客、演出分配、财务管理、日常生活、端庄举止等诸多方面,足见主人管理的细心周到。赏罚分明也是一个特色,如接待宾客,让主人满意定有赏金,而生活不端就会招致家法惩治,轻责“呈节”,重至逐出,在一些朝廷要员家里甚至会丢掉性命。
历史明确地说明了这些乐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尽管明中叶以后有所转变,但并不能改变整个的社会事实。这些乐伎优伶,毫无法律地位可言,任凭买卖,任凭杀戮,任凭欺辱。明初曾要求乐人绿头巾红搭膊,别于普通民众。很多家乐的演员都是由金钱买来,《玉华堂日记》就记录了潘允端买家乐演员的价格,同时如上文所提如徐老公将乐女赠送他人也屡见不鲜。更有甚者,御史裴承祖劫武定侯郭英“私养家奴百五十余人,又擅杀男女五人。帝弗问”。《明史》卷一百三十《郭英传》。
一个普通乐女的将来出路只能有这样几种:一留在主人家中作妾,这算是较好的,一般看来衣食无忧,也毕竟是少数。二乐女被主人赠送他人作妾,乐女在这其中没有自由可言,更不用说爱情,乐女只有被选择的权利。三作老师,过去的“小部”随着时间推移,女乐变老是必定的事情。一旦没有姿色,她们就不能满足于主人的心理需求,只能选择离开一线。凭借多年的技艺和经历,教授新的乐班演员。四乐女如果没能留在原来的主人家,就离开成亲,组建民间戏班,流入民间职业戏班的竞争之中。
参考文献:
[1]欧阳江琳,李舜臣.略论明代南戏戏班[J].艺术百家,2005(5).
[2]齐森华.试论明代家乐的勃兴及其对戏剧发展的作用[J].社会科学战线,2000(1).
[3]刘蕾.明代单折戏的繁盛与家乐戏班之关系[J].社会科学论坛,2010(9).
[4]齐如山.戏班[M].北京:北平国剧学会,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