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为了扎实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切实加强对农村干部的规范化管理,探索农村干部管理的新机制,山西省永济市以现任村“主干”(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为重点,以激发调动在任村“主干”工作热情为手段,以规范选用新任村“主干”为目标,形成选、育、用相结合,绩、奖、惩相统一的良性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农村“主干”的领导管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