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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通过实地走访和资料收集等方式,对南宁市下辖的10家林场存在的被侵占国有林地以及与周边单位或村屯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南宁市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关键词 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保护
中图分类号:S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01/j.issn.1005-5215.2021.02.001
国有林场是国家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1],林地资源则是国有林场赖以生存和发展之本,随着林地价值上涨,林场周边村屯借故侵占国有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林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国有林地的保护管理,夯实国有林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为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本文通过实地走访和资料收集等方式,对南宁市下辖的10家林场存在的被侵占国有林地及与周边单位或村屯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南宁市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1 南宁市国有林场林地资源现状
南宁市下辖县市级国有林场共10家,总面积38 569.1 hm2,除马山县光明山林场外,其余9家林场的林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被侵占或与周边单位(或村屯)存在权属纠纷情况。其中,被侵占林地有6 061.35 hm2,占总面积的15.6%,权属纠纷林地有1 555.71 hm2,占总面积的4.03%,两项合计共7 617.06 hm2,占19.63%(详见表1),林地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2 林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林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林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其具有普遍、长期、复杂、多样的特点。经查,全市下辖的10家县、市级国有林场,除了马山县光明山林场外,其余9家林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林地被侵占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反映出其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大部分林地被侵占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都超过20 a,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特别是跨行政区域的,明晰权属难度更大,长期纠缠不清悬而未决,显示其长期性的特点;林区内分布很多大大小小的村庄,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林地犬牙交错,国有林地被蚕食的风险极高,极易产生矛盾纠纷,且侵占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种植农作物的、种树的、建房的、建坟的等等,面对不同的情况需采取不同的应对办法,显示其复杂多样的特点。
2.2 林地资源保护力量薄弱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林场经营效益普遍较差,职工的工资待遇无法正常发放,林场采取停薪留职的政策,即保留职工工作编制,停发工资,允许职工外出务工谋生,因此大部分职工为了养家糊口选择外出务工,导致林场管护力量大为削弱。加之林场林地位置偏远、分布较散、交通闭塞、通讯信号差,管护难度大、强度高,给了林地侵占者可乘之机。
2.3 利益驱使群众非法强占
林场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为了与周边村屯维持和谐关系,主动在与农村集体土地接壤处空出10~15 m宽的林地作为缓冲地带,或用以建设防火线。但是林场的善意举动并未获得村民的理解与认同,反而使这些空地成为村民蚕食侵占的目标,并逐步失去实质的经营权。随着林地资源的不断升值,林场周边村屯部分群众借地利之便,在与林场林地接壤处小面积开垦种植,随后侵占的范围逐渐扩大,最后干脆以“祖宗地”为名,大面积强行侵占国有林地。面对群众侵占林地,林场自身人少势弱,又无执法权,遂将案件向地方政府反映,政府大都采取开会协调的措施,收效甚微。
2.4 重复发证引起纠纷
由于以前地图测绘工具较为简陋,山界林权证关于四至界限表述较为笼统,再加上工作疏忽,出现了将同一地块的山林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给林权纠纷埋下重大隐患,也给林地日常的经营管理及林权纠纷案件的解决增加了难度。以横县镇龙林场为例,该林场地跨南宁市横县和贵港市覃塘区,其中该场的那歪分场与贵港覃塘区黄练林场及覃塘区黄练镇莫村都拥有同一地块的山界林权证,造成965.73 hm2林地的权属一直纠缠不清。
3 建议与对策
3.1 加强法律政策宣导,增强全民保护意识
深入周边村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群众详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以及被侵占林地回收相关政策,阐明林场的立场,提升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明白林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林地资源、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的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不断争取村民的理解和认同[2]。
3.2 强化组织协调,创新被侵占林地回收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林场所在地政府应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当地林业、国土、公安、政法、调处等有关职能部门[3],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查处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除了严厉惩处保存高压态势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查处结果,曝光其恶劣行径,力争达到警示教育和震慑的作用。同时也要尊重历史,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让利不让权属”原则,在权属明晰且回收难度较大的情况下,以租赁方式将被侵占林地租赁给村屯群众经营管理,适当收取租金并控制租赁期限。
3.3 加強监管力度,明确保护职责
3.3.1 国有林场的职责
林地资源是国有林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好林地资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国有林场要做到守土有责,主动作为,根据林场总面积并结合管护难易程度,组建规模相当的护林队伍,将林地分解成若干片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片区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巡护管理要求,把林地保护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评,对保护工作不力造成林地被侵占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3.2 政府部门的职责
林地保护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将林地保护工作纳入林地所在政府部门的年度考评指标及行政首长离任审计内容,敦促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国有林地保护工作,确保国有林地资源不被破坏。
3.4 开展摸底调查,化解林权纠纷
针对存在权属争议的林区地块开展摸底调查,仔细翻阅历史档案并深入现场勘察,查清原因,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对错发证或重复发证的情况,要按法定程序及时给予更正。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档案,分门别类记录保存好林场成立的批文、土地来源、林业三定协议、四至界限、地形地貌、山界林权证等各项档案材料,做到清晰完整,一目了然,实现数字化管理,并邀请林业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国土局、地方政府、周边村屯代表集聚一堂,共同对档案材料进行查阅验证,让林地权属属于国有林场这一事实,人尽皆知,有效防范借故干扰闹事,预防新的林权纠纷案件的发生。另外,对已明确的林场边界,采用埋设界桩的办法标明界限,降低林地被侵占和纠纷的风险。
3.5 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提升林地管护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把国有林场的房屋、道路、供电、通讯、广播电视、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 ,特别是要加强林区道路建设,在现有路网的基础上进行扩大维修,提高覆盖范围,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同时在位置偏远、林政案件高发频发区,兴建管护用房,合理配备护林人员取水、用电、取暖、制冷等生活设施,着力改善林区民生,有效提升林地管护能力。另外,可以利用森林防火监控预警系统监控和无人机巡察等高科技手段与传统的地面巡护方式进行有效結合,不断提高护林效率。
3.6 助力脱贫攻坚,提升群众生活水平
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利契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林区村庄道路交通、电网改造、卫星通讯、饮用水安全等基层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聘林场周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对林区群众进行技术培训,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做大做强森林旅游项目,辐射带动周边生态养殖、农家乐、特色民宿等产业发展,充分吸收林区群众就业。总而言之,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林区群众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来源,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生活水平,降低其对林地的依赖程度,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对林地资源的破坏。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EB/OL].(2015-03-17)[2020-09-03].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838162.htm
[2] 兰群山.南宁市丁当林场森林资源特点与可持续发展对策[J].河南林业科技,2020,40(3):29-31
[3] 林盛锦,韦宏宇.南宁市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20,49(4):126-129
关键词 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保护
中图分类号:S 文献标识码:A doi:10.13601/j.issn.1005-5215.2021.02.001
国有林场是国家生态修复和建设的重要力量,是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最重要的基础设施[1],林地资源则是国有林场赖以生存和发展之本,随着林地价值上涨,林场周边村屯借故侵占国有林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给林场的建设和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因此有必要开展综合整治工作,加强对国有林地的保护管理,夯实国有林场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为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提供有力保障。本文通过实地走访和资料收集等方式,对南宁市下辖的10家林场存在的被侵占国有林地及与周边单位或村屯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进行调查,为南宁市国有林场林地资源保护工作提供数据基础,同时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对策。
1 南宁市国有林场林地资源现状
南宁市下辖县市级国有林场共10家,总面积38 569.1 hm2,除马山县光明山林场外,其余9家林场的林地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被侵占或与周边单位(或村屯)存在权属纠纷情况。其中,被侵占林地有6 061.35 hm2,占总面积的15.6%,权属纠纷林地有1 555.71 hm2,占总面积的4.03%,两项合计共7 617.06 hm2,占19.63%(详见表1),林地资源保护工作形势严峻。
2 林地保护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林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
林地保护工作面临严峻挑战,主要体现在其具有普遍、长期、复杂、多样的特点。经查,全市下辖的10家县、市级国有林场,除了马山县光明山林场外,其余9家林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林地被侵占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反映出其具有普遍性的特点;大部分林地被侵占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况都超过20 a,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特别是跨行政区域的,明晰权属难度更大,长期纠缠不清悬而未决,显示其长期性的特点;林区内分布很多大大小小的村庄,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林地犬牙交错,国有林地被蚕食的风险极高,极易产生矛盾纠纷,且侵占的方式各有不同,有种植农作物的、种树的、建房的、建坟的等等,面对不同的情况需采取不同的应对办法,显示其复杂多样的特点。
2.2 林地资源保护力量薄弱
20世纪八九十年代国有林场经营效益普遍较差,职工的工资待遇无法正常发放,林场采取停薪留职的政策,即保留职工工作编制,停发工资,允许职工外出务工谋生,因此大部分职工为了养家糊口选择外出务工,导致林场管护力量大为削弱。加之林场林地位置偏远、分布较散、交通闭塞、通讯信号差,管护难度大、强度高,给了林地侵占者可乘之机。
2.3 利益驱使群众非法强占
林场本着睦邻友好的精神,为了与周边村屯维持和谐关系,主动在与农村集体土地接壤处空出10~15 m宽的林地作为缓冲地带,或用以建设防火线。但是林场的善意举动并未获得村民的理解与认同,反而使这些空地成为村民蚕食侵占的目标,并逐步失去实质的经营权。随着林地资源的不断升值,林场周边村屯部分群众借地利之便,在与林场林地接壤处小面积开垦种植,随后侵占的范围逐渐扩大,最后干脆以“祖宗地”为名,大面积强行侵占国有林地。面对群众侵占林地,林场自身人少势弱,又无执法权,遂将案件向地方政府反映,政府大都采取开会协调的措施,收效甚微。
2.4 重复发证引起纠纷
由于以前地图测绘工具较为简陋,山界林权证关于四至界限表述较为笼统,再加上工作疏忽,出现了将同一地块的山林权证分别发给不同的单位或个人的情况,给林权纠纷埋下重大隐患,也给林地日常的经营管理及林权纠纷案件的解决增加了难度。以横县镇龙林场为例,该林场地跨南宁市横县和贵港市覃塘区,其中该场的那歪分场与贵港覃塘区黄练林场及覃塘区黄练镇莫村都拥有同一地块的山界林权证,造成965.73 hm2林地的权属一直纠缠不清。
3 建议与对策
3.1 加强法律政策宣导,增强全民保护意识
深入周边村屯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向群众详细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等相关的林业法律法规,以及被侵占林地回收相关政策,阐明林场的立场,提升林区群众的法律意识,让群众明白林场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林地资源、建设良好的生态环境,维护的是国家的根本利益,不断争取村民的理解和认同[2]。
3.2 强化组织协调,创新被侵占林地回收方式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林场所在地政府应履行主体责任,开展专项综合整治工作,积极协调当地林业、国土、公安、政法、调处等有关职能部门[3],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查处非法侵占国有林地的行为,除了严厉惩处保存高压态势外,还要在新闻媒体上及时通报查处结果,曝光其恶劣行径,力争达到警示教育和震慑的作用。同时也要尊重历史,考虑群众的合理诉求,坚持“让利不让权属”原则,在权属明晰且回收难度较大的情况下,以租赁方式将被侵占林地租赁给村屯群众经营管理,适当收取租金并控制租赁期限。
3.3 加強监管力度,明确保护职责
3.3.1 国有林场的职责
林地资源是国有林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护好林地资源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国有林场要做到守土有责,主动作为,根据林场总面积并结合管护难易程度,组建规模相当的护林队伍,将林地分解成若干片区,把管理责任落实到个人,明确片区的责任领导、具体责任人及巡护管理要求,把林地保护工作纳入个人绩效考评,对保护工作不力造成林地被侵占的,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3.2 政府部门的职责
林地保护管理实行属地管理,全面贯彻落实林长制,将林地保护工作纳入林地所在政府部门的年度考评指标及行政首长离任审计内容,敦促政府部门高度重视国有林地保护工作,确保国有林地资源不被破坏。
3.4 开展摸底调查,化解林权纠纷
针对存在权属争议的林区地块开展摸底调查,仔细翻阅历史档案并深入现场勘察,查清原因,互谅互让,友好协商,对错发证或重复发证的情况,要按法定程序及时给予更正。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时,可通过法律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健全林地林权管理档案,分门别类记录保存好林场成立的批文、土地来源、林业三定协议、四至界限、地形地貌、山界林权证等各项档案材料,做到清晰完整,一目了然,实现数字化管理,并邀请林业局、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国土局、地方政府、周边村屯代表集聚一堂,共同对档案材料进行查阅验证,让林地权属属于国有林场这一事实,人尽皆知,有效防范借故干扰闹事,预防新的林权纠纷案件的发生。另外,对已明确的林场边界,采用埋设界桩的办法标明界限,降低林地被侵占和纠纷的风险。
3.5 改善林场基础设施,提升林地管护能力
加大财政投入,把国有林场的房屋、道路、供电、通讯、广播电视、饮水安全、管护站点用房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同级政府基本建设规划 ,特别是要加强林区道路建设,在现有路网的基础上进行扩大维修,提高覆盖范围,改善交通条件,提高应急保障能力。同时在位置偏远、林政案件高发频发区,兴建管护用房,合理配备护林人员取水、用电、取暖、制冷等生活设施,着力改善林区民生,有效提升林地管护能力。另外,可以利用森林防火监控预警系统监控和无人机巡察等高科技手段与传统的地面巡护方式进行有效結合,不断提高护林效率。
3.6 助力脱贫攻坚,提升群众生活水平
充分利用国家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利契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完善林区村庄道路交通、电网改造、卫星通讯、饮用水安全等基层设施建设,改善林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选聘林场周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为生态护林员,选派林业科技特派员对林区群众进行技术培训,利用丰富的森林资源,做大做强森林旅游项目,辐射带动周边生态养殖、农家乐、特色民宿等产业发展,充分吸收林区群众就业。总而言之,就是要想尽一切办法,帮助林区群众提升就业能力,拓宽就业渠道,增加收入来源,不断提高林区群众的生活水平,降低其对林地的依赖程度,从根本上解决人为因素对林地资源的破坏。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国有林场改革方案》和《国有林区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EB/OL].(2015-03-17)[2020-09-03].http://www.gov/cn/gongbao/content/2015/content_2838162.htm
[2] 兰群山.南宁市丁当林场森林资源特点与可持续发展对策[J].河南林业科技,2020,40(3):29-31
[3] 林盛锦,韦宏宇.南宁市国有林场改革成效、存在问题及对策[J].林业勘查设计,2020,49(4):126-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