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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对企业的涉税经济活动预先进行设计,使企业的总体税负最低,以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本文首先介绍了税收筹划的基本理论,论述了税收筹划的概念、特点和原则,介绍了税收筹划的意义和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其次,研究了新《企业所得税法》相关规定及其影响;最后分析了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得税筹划案例,总结了该公司筹划的效果和不足,并提出了建议,对该公司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得税 筹划方案 方案评析
中图分类号:TQ336.4+3 文献标识码:TQ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2―0440―01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基本理论
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被称为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在税收筹划的发展过程中,对其涵义的理解,国外和国内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见解,以下是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编著的《国际税收辞汇》中下的定义是,“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物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1]。”
在国内文献中,税收筹划通常被定义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税负,纳税人对涉税事项的设计和策划。
税收筹划的特点: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企业特殊的财务管理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合法性、前瞻性、目的性和专业性。
税收筹划的原则: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遵循不违法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风险防范原则和结合企业实际原则。
1. 税收筹划的意义:1.现企业的财务目标。2. 提高企业竞争力。3. 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4. 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规定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得税筹划
企业概况: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成立于1990年,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主要设备有拉丝机、校直机、断料机、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氩弧焊机、抛光机等120余台,表面处理粉体涂装线2条,换行自动电镀线1条。。公司产品主要有两大系列,一是商店各类陈列用品及其他配件。二是家居类用品,分为厨房卫浴储物架、花架等。公司有500多名员工,其中技术骨干20多名。鑫达公司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经过20多年的发展,鑫达公司总计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3000多万元。所税筹划方案:鑫達公司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的相关规定,采用了多个筹划方案。1.残疾人职工就业。2. 购买环保设备。3. 固定资产修理中的税收筹划。4. 利用费用扣除筹划。5.开发新技术。6. 合理安排所得税预缴方式。
鑫达公司所得税筹划评析
筹划结果
鑫达公司从安置残疾人就业、购买环保设备、研究开发新技术和合理安排所得税的预缴方式等多个方面来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良好的节税效果。这些筹划方案使公司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保护了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同时鑫达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鑫达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时,可先将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因此可获得更大的节税收益,同时还可以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其次,在固定资产大修理筹划时,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应将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尽可能地转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这时当期发生的修理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获得延期纳税的机会,将会产生明显的节税效果。
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鑫达公司所得税筹划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两项建议。
1. 设立销售公司。若鑫达公司将其下设的销售部门注册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先将产品以4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5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鑫达公司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45万元和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鑫达公司的税前利润为300万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60万元。两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则2009年鑫达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 60%扣除,即 45*60%=27(万元)。
但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4500*0.5%=22.5(万元)。两者相比取较小值,得出在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2.5万元。
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最高不超过4500*15%=675(万元),大于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500万元,即在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总额为500万元。
因此,2009年鑫达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0+45-22.5=322.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22.5*25%=80.625(万元)。
对于销售公司来说,2009年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即可扣除50*60% =30(万元)。
但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5000*0.5%=25(万元)。两者相比取较小值,得出在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
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最高不超过5000*15%=750(万元),大于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300万元,即在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总额为300万元。
因此,2009年销售公司应纳税所得额=60+50-25=8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5*25%=21.25(万元)。
整个利益集团总共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101.875万元(80.625+21.25)。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可少缴企业所得税18.125万元(120-101.875)。
2. 固定资产大修理改为日常修理。固定资产修理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修理,至11月30日修理完毕,支付修理费40万元,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2日开始修理,至1月31日修理完毕,支付修理费38万元。修理后该固定资产可以延长使用年限5年。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为原值的5%,已经提取折旧5年(不包括2009年)。因为上述两次修理均不构成大修理支出,所以修理费用可以在当期直接扣除。鑫达公司2009年度节约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2010年度节约企业所得税=38*25%=9.5(万元)。
采取两次日常修理在2009、2010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一次大修理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少。从2011年开始,采取两次日常修理将比一次大修理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从长远来看,上述两种方案最终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相同的,但是采取两次日常修理的方式提前将修理费全部在税前扣除,充分利用了货币时间价值,使得企业整体收益增大。
结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对企业相关涉税经济活动预先进行设计的过程。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的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由于它税负弹性大,可筹划的空间大。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吴熙.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吉林大学,2008
[2] 徐元玲,兰庆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J].会计之友,2010(5):91~92
[3] 刘芬芳.浅谈新税法下的企业所得税筹划[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9):44~46
[关键词]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所得税 筹划方案 方案评析
中图分类号:TQ336.4+3 文献标识码:TQ 文章编号:1009―914X(2013)22―0440―01
企业所得税筹划的基本理论
税收筹划的概念:税收筹划被称为纳税筹划或税务筹划。在税收筹划的发展过程中,对其涵义的理解,国外和国内的学者有着不同的见解,以下是一些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
荷兰国际财政文献局编著的《国际税收辞汇》中下的定义是,“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经营活动或个人事物活动的安排,实现缴纳最低的税收[1]。”
在国内文献中,税收筹划通常被定义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前提下,为了尽可能地降低税负,纳税人对涉税事项的设计和策划。
税收筹划的特点:税收筹划作为一项企业特殊的财务管理活动,它具有以下特点:合法性、前瞻性、目的性和专业性。
税收筹划的原则:企业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应遵循不违法原则、成本效益原则、风险防范原则和结合企业实际原则。
1. 税收筹划的意义:1.现企业的财务目标。2. 提高企业竞争力。3. 获取资金的时间价值。4. 有利于降低企业的经营风险。
应纳税所得额的规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的规定
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上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经营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所得税筹划
企业概况:鑫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达公司)成立于1990年,生产设备先进,技术力量雄厚。主要设备有拉丝机、校直机、断料机、剪板机、折弯机、弯管机、氩弧焊机、抛光机等120余台,表面处理粉体涂装线2条,换行自动电镀线1条。。公司产品主要有两大系列,一是商店各类陈列用品及其他配件。二是家居类用品,分为厨房卫浴储物架、花架等。公司有500多名员工,其中技术骨干20多名。鑫达公司涉及的税种有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等。经过20多年的发展,鑫达公司总计向国家缴纳各种税费3000多万元。所税筹划方案:鑫達公司在进行所得税筹划时,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税法的相关规定,采用了多个筹划方案。1.残疾人职工就业。2. 购买环保设备。3. 固定资产修理中的税收筹划。4. 利用费用扣除筹划。5.开发新技术。6. 合理安排所得税预缴方式。
鑫达公司所得税筹划评析
筹划结果
鑫达公司从安置残疾人就业、购买环保设备、研究开发新技术和合理安排所得税的预缴方式等多个方面来进行税收筹划,并取得了良好的节税效果。这些筹划方案使公司在行使纳税义务的同时,保护了自己应享有的合法权益。
同时鑫达公司在进行税收筹划时,还存在一些不足。首先,鑫达公司对外销售产品时,可先将产品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对外销售,这样就增加了一道营业收入,在整个利益集团的利润总额并未改变的前提下,费用限额扣除的标准可同时获得提高。因此可获得更大的节税收益,同时还可以扩大产品销售市场。其次,在固定资产大修理筹划时,没有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应将固定资产的大修理尽可能地转为固定资产的日常修理,这时当期发生的修理费用可直接在税前扣除,获得延期纳税的机会,将会产生明显的节税效果。
相关建议
针对上述鑫达公司所得税筹划时的不足之处,提出了两项建议。
1. 设立销售公司。若鑫达公司将其下设的销售部门注册成一个独立核算的销售公司。先将产品以4500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销售公司,销售公司再以5000万元的价格对外销售,鑫达公司与销售公司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分别为45万元和50万元,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分别为500万元、300万元。鑫达公司的税前利润为300万元,销售公司的税前利润为60万元。两企业分别缴纳企业所得税。
则2009年鑫达公司的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 60%扣除,即 45*60%=27(万元)。
但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4500*0.5%=22.5(万元)。两者相比取较小值,得出在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2.5万元。
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最高不超过4500*15%=675(万元),大于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500万元,即在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总额为500万元。
因此,2009年鑫达公司应纳税所得额=300+45-22.5=322.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322.5*25%=80.625(万元)。
对于销售公司来说,2009年业务招待费按发生额的60%扣除,即可扣除50*60% =30(万元)。
但允许在税前扣除的业务招待费最高不超过5000*0.5%=25(万元)。两者相比取较小值,得出在税前可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25万元。
可在税前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最高不超过5000*15%=750(万元),大于当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总额300万元,即在税前可扣除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总额为300万元。
因此,2009年销售公司应纳税所得额=60+50-25=8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85*25%=21.25(万元)。
整个利益集团总共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101.875万元(80.625+21.25)。通过设立销售公司可少缴企业所得税18.125万元(120-101.875)。
2. 固定资产大修理改为日常修理。固定资产修理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2009年11月1日开始修理,至11月30日修理完毕,支付修理费40万元,第二阶段从2010年1月2日开始修理,至1月31日修理完毕,支付修理费38万元。修理后该固定资产可以延长使用年限5年。该设备的折旧年限为10年,固定资产残值为原值的5%,已经提取折旧5年(不包括2009年)。因为上述两次修理均不构成大修理支出,所以修理费用可以在当期直接扣除。鑫达公司2009年度节约企业所得税=40*25%=10(万元),2010年度节约企业所得税=38*25%=9.5(万元)。
采取两次日常修理在2009、2010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比一次大修理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少。从2011年开始,采取两次日常修理将比一次大修理多缴纳企业所得税。从长远来看,上述两种方案最终所需要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总额是相同的,但是采取两次日常修理的方式提前将修理费全部在税前扣除,充分利用了货币时间价值,使得企业整体收益增大。
结论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在不违反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股东财富最大化而对企业相关涉税经济活动预先进行设计的过程。税收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内容,是企业提高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之一,越来越受到企业的关注。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的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而且由于它税负弹性大,可筹划的空间大。因此企业所得税是企业开展税收筹划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吴熙.新企业所得税法下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吉林大学,2008
[2] 徐元玲,兰庆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筹划研究[J].会计之友,2010(5):91~92
[3] 刘芬芳.浅谈新税法下的企业所得税筹划[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0(9):4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