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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这就使得我国的水库大坝工程也有了很大的进步性发展,因此水库管理和大坝的安全监测问题也被提上了日程。做好水库的安全管理,就可以更好的降低水库以及大坝出现事故的概率,保障水库安全,维护大坝管理。因此,我们必须明确水库管理以及大坝的安全监测的重要性,从而更好的保障水利工程的开展和进行。
水库大坝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着减灾防灾的重要作用。但是,相当部分的水库大坝有不同程度的病险隐患,严重威胁到沿岸给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介绍了我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管理现状,提出了关于大坝安全监测的看法。
一、大坝安全监测特点分析
1、时间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所谓的在时间上具有针对性,实际上就是指在水库大坝比较具有问题出现的时候,进行安全监测。就目前的数据分析和多年来的经验之谈,大坝在新建蓄水的初期,以及大坝在寿命将近老化的时期,都是大坝最容易出现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时候。所以在这些时期都是非常需要引起我们关注和注意的地方。当在大坝新建蓄水的初期阶段时,我们应该将重点放在设计参数的复核和工程质量的监测上,而同样,在大坝的老化时期,要将注意力放在大坝的材料监测上,保障材料的结实才可以更好的保障壩体的坚实,不因为老化而使得大坝整体发生问题,从而保障大坝的正常安全运行。
2、大坝的安全监测在空间上面的针对性
在大坝的组成上,大坝的组成一般分为坝体,坝基,坝肩这几部分。因此大坝在安全监测的空间上也会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这三部分的和谐与稳定是最为重要的。坝基要打好,这就为整个大坝的稳固打下了基础,在坝体的建设上,要充分的注意到坝体材料的坚实性,做到对坝体的完全支撑。另外坝肩也必须稳固,这样才能平衡整个大坝的稳定性。这样就可以使得安全监测更具有针对性,也使得相关的检测人员在监测的时候更加容易和具有针对性。
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制度不健全,技术标准不完善
长期以来,有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法规制度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除《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仅要求开展“工程观测”设计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并未涉及安全监测内容,更未明确安全监测实施单位、监测仪器供应单位以及相关执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除颁布综合性的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外,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出台专门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未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资料整编分析以及市场准入管理作出行政性规定,导致安全监测活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而且,现有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土石坝和混凝土坝为主)工程,其他类型工程,如:浆砌石坝工程、堤防工程、水闸工程、引调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还处于空白。
2、市场监管缺位,准入把关不严
加强市场监管,是规范监测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大坝安全监测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监测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由于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既无监测资质资格许可权,也无监测仪器生产许可权,对大坝安全监测市场的监管无有效抓手,总体上处于监管缺位状态。同时,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建立监测仪器检验检测机制,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加之绝大多数采购单位没有甄别监测仪器质量的能力,一些价格低廉但适应性差、精度低、质量劣,甚至“三无”产品充斥到市场中,严重扰乱了大坝安全监测市场秩序。
3、专业队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
专业队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是当前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短板。调研发现,目前仅有部分大型设计、科研单位具有专业监测队伍,部分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配备了专业观测人员,而其他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单位基本没有安全监测专业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需求。在安全监测市场准入条件要求不高、把关不严的大环境下,“三无”机构(无资质、无专业持证人员、无相关业绩)从事安全监测业务的现象比比皆是;监测设施建成后疏于专业管理维护、系统长期不能正常运行的工程层出不穷;重水情、轻工情,监测资料长期不整编、不分析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控制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针对大坝安全监测在水库运行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结合当前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现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把大坝安全监测管理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正在修订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尽快制定出台《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管理规定》,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信息采集、资料整编分析以及监测仪器准入条件、仪器更新报废机制、监测单位职责及执业人员培训等作出行政性规定。尽快制定《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规程》、《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验收导则》、《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更新改造技术规范》、《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导则》、《浆砌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导则》、《平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导则》、《水闸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引调水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隧洞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体系。
2、加强大坝安全监测监管,严把质量和成效关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中的大多数设备均要埋设于坝体内,通常是与坝体施工同步进行,属隐蔽工程,监测仪器的安装布设、自身质量与寿命直接关系到整个监测系统的运行成效,为此,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管尤为重要。需要主管部门加强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现行规程规范,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实行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招标和专项验收制度,重点对监测系统目标任务、监测项目确定、监测点位布设、监测仪器选型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安全监测设计成果科学合理。要加强安全监测系统招标投标管理,严格监测资质资格准入条件,坚决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大坝安全监测业务,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从事安全监测工作。要把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纳入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承担单位提出的安全监测系统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测系统实施过程特别是仪器埋设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监测设施按现行规范和批复的设计方案建设。要明确项目业主按照《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范》(GB/T22385—2008)要求,加强安全监测系统验收管理,把安全监测系统作为专项工程进行专题验收,并作为新建或加固、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鉴于安全监测系统测试周期长、验证因素多,要强化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合同管理,应当设置必要的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以促进系统承担单位更加注重质量和信誉,确保安全监测设施长期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监测系统运行过程的指导监督,督促管理单位执行观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指导管理单位积极有效做好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注重监测信息采集,及时甄别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和大坝安全评价,及时、准确研判大坝安全性态。
3、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培育大坝安全监测队伍
近些年来,各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相继举办了大坝安全监测业务培训班,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未对大坝安全监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出强制性要求,也未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之很多单位对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参加培训的学员较少、素质较低,远不能满足当前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的需求。为此,需要积极推行安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坝安全监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对从事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观测、资料整编分析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尽快培育一批满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需要的监测专业队伍。
四、结束语
水库管理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任重道远,不断提高我国在水库管理及大坝安全监测上的水平,争取在国家防灾减灾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清,孙仁伟.新立城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j].吉林水利,2011,(04).
[2]王路军,李锐,叶源新等.水力吹填堤坝危险水力条件和防渗墙受力分析[J].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
[3]周海超,宁家骅,李金杰等.牟汶河水库堤坝高喷灌浆施工质量分析[J].山东水利,2012.
水库大坝在国民经济建设中起着减灾防灾的重要作用。但是,相当部分的水库大坝有不同程度的病险隐患,严重威胁到沿岸给地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本文介绍了我国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和管理现状,提出了关于大坝安全监测的看法。
一、大坝安全监测特点分析
1、时间上具有很强的针对性
所谓的在时间上具有针对性,实际上就是指在水库大坝比较具有问题出现的时候,进行安全监测。就目前的数据分析和多年来的经验之谈,大坝在新建蓄水的初期,以及大坝在寿命将近老化的时期,都是大坝最容易出现问题和安全隐患的时候。所以在这些时期都是非常需要引起我们关注和注意的地方。当在大坝新建蓄水的初期阶段时,我们应该将重点放在设计参数的复核和工程质量的监测上,而同样,在大坝的老化时期,要将注意力放在大坝的材料监测上,保障材料的结实才可以更好的保障壩体的坚实,不因为老化而使得大坝整体发生问题,从而保障大坝的正常安全运行。
2、大坝的安全监测在空间上面的针对性
在大坝的组成上,大坝的组成一般分为坝体,坝基,坝肩这几部分。因此大坝在安全监测的空间上也会变得更加具有针对性。这三部分的和谐与稳定是最为重要的。坝基要打好,这就为整个大坝的稳固打下了基础,在坝体的建设上,要充分的注意到坝体材料的坚实性,做到对坝体的完全支撑。另外坝肩也必须稳固,这样才能平衡整个大坝的稳定性。这样就可以使得安全监测更具有针对性,也使得相关的检测人员在监测的时候更加容易和具有针对性。
二、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法规制度不健全,技术标准不完善
长期以来,有关水库大坝安全监测法规制度一直处于缺位状态,除《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仅要求开展“工程观测”设计外,《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并未涉及安全监测内容,更未明确安全监测实施单位、监测仪器供应单位以及相关执业人员的责任和义务;除颁布综合性的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外,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出台专门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未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资料整编分析以及市场准入管理作出行政性规定,导致安全监测活动无法可依、无章可循,游离于政府监管之外。而且,现有大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仅适用于大中型水库(土石坝和混凝土坝为主)工程,其他类型工程,如:浆砌石坝工程、堤防工程、水闸工程、引调水工程、小型水库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还处于空白。
2、市场监管缺位,准入把关不严
加强市场监管,是规范监测市场主体行为、维护大坝安全监测市场秩序、保障安全监测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由于水库大坝主管部门既无监测资质资格许可权,也无监测仪器生产许可权,对大坝安全监测市场的监管无有效抓手,总体上处于监管缺位状态。同时,由于行业主管部门尚未建立监测仪器检验检测机制,市场准入门槛较低,加之绝大多数采购单位没有甄别监测仪器质量的能力,一些价格低廉但适应性差、精度低、质量劣,甚至“三无”产品充斥到市场中,严重扰乱了大坝安全监测市场秩序。
3、专业队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
专业队伍缺乏、技术力量薄弱是当前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短板。调研发现,目前仅有部分大型设计、科研单位具有专业监测队伍,部分大中型水库管理单位配备了专业观测人员,而其他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运行管理单位基本没有安全监测专业人员,远远不能满足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需求。在安全监测市场准入条件要求不高、把关不严的大环境下,“三无”机构(无资质、无专业持证人员、无相关业绩)从事安全监测业务的现象比比皆是;监测设施建成后疏于专业管理维护、系统长期不能正常运行的工程层出不穷;重水情、轻工情,监测资料长期不整编、不分析的现象屡见不鲜。
三、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控制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建设,加快完善技术标准体系
针对大坝安全监测在水库运行安全管理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结合当前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现状,依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把大坝安全监测管理作为一项基本制度纳入正在修订的《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尽快制定出台《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管理规定》,对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运行维护、信息采集、资料整编分析以及监测仪器准入条件、仪器更新报废机制、监测单位职责及执业人员培训等作出行政性规定。尽快制定《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规程》、《大坝安全监测设施验收导则》、《大坝安全监测设施更新改造技术规范》、《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鉴定技术规范》、《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导则》、《浆砌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导则》、《平原水库大坝安全监测导则》、《水闸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引调水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隧洞工程安全监测技术规范》等,进一步完善安全监测技术标准体系。
2、加强大坝安全监测监管,严把质量和成效关
大坝安全监测系统中的大多数设备均要埋设于坝体内,通常是与坝体施工同步进行,属隐蔽工程,监测仪器的安装布设、自身质量与寿命直接关系到整个监测系统的运行成效,为此,加强建设过程的监管尤为重要。需要主管部门加强大坝安全监测系统设计审批管理,严格执行现行规程规范,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实行专项设计、专项审查、专项招标和专项验收制度,重点对监测系统目标任务、监测项目确定、监测点位布设、监测仪器选型等进行严格把关,确保安全监测设计成果科学合理。要加强安全监测系统招标投标管理,严格监测资质资格准入条件,坚决杜绝无资质单位承担大坝安全监测业务,坚决杜绝无证人员从事安全监测工作。要把安全监测设施建设纳入监理工作内容,监理机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对承担单位提出的安全监测系统实施方案进行审核,落实专业监理工程师对监测系统实施过程特别是仪器埋设过程进行旁站监理,确保安全监测设施按现行规范和批复的设计方案建设。要明确项目业主按照《大坝安全监测系统验收规范》(GB/T22385—2008)要求,加强安全监测系统验收管理,把安全监测系统作为专项工程进行专题验收,并作为新建或加固、更新、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或主体工程完工验收的前置条件。鉴于安全监测系统测试周期长、验证因素多,要强化安全监测设施建设合同管理,应当设置必要的质量保证期和质量保证金,以促进系统承担单位更加注重质量和信誉,确保安全监测设施长期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监测系统运行过程的指导监督,督促管理单位执行观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指导管理单位积极有效做好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注重监测信息采集,及时甄别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定期组织开展监测资料整编分析和大坝安全评价,及时、准确研判大坝安全性态。
3、加大培训力度,着力培育大坝安全监测队伍
近些年来,各级水库大坝主管部门相继举办了大坝安全监测业务培训班,取得了积极效果。但是,由于在实际工作中未对大坝安全监测从业人员持证上岗作出强制性要求,也未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督检查,加之很多单位对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积极性不高,参加培训的学员较少、素质较低,远不能满足当前大坝安全监测设施设计、建设、管理的需求。为此,需要积极推行安全监测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大坝安全监测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对从事大坝安全监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观测、资料整编分析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着力提升队伍素质,尽快培育一批满足水库大坝安全管理需要的监测专业队伍。
四、结束语
水库管理及大坝安全监测工作任重道远,不断提高我国在水库管理及大坝安全监测上的水平,争取在国家防灾减灾中发挥更大作用。
参考文献:
[1]赵清,孙仁伟.新立城水库大坝安全监测系统改造[j].吉林水利,2011,(04).
[2]王路军,李锐,叶源新等.水力吹填堤坝危险水力条件和防渗墙受力分析[J].河海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
[3]周海超,宁家骅,李金杰等.牟汶河水库堤坝高喷灌浆施工质量分析[J].山东水利,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