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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多“人肉搜索”牵引出的新闻,已经异化成“网络暴力”事件,这让人们陷入网络文明反思:“人肉搜索”是否已被滥用?如何规制网络暴力行为?
乌鲁木齐的王先生因孩子受到小狗惊吓,棒打小狗,遭到爱狗人士的“人肉搜索”,自己的姓名、家庭地址、手机、QQ、车牌号等个人信息被曝光,本人、妻子和同事遭遇陌生人骚扰辱骂,最终他向爱狗人士鞠躬道歉并支付一万元用于小狗的治疗后方才平息。广东一名18岁少女被疑偷窃,不堪忍受“人肉搜索”而投河自尽……
打开网络搜索引擎,输入“人肉搜索”,新闻事件层出不穷。近年来,“人肉搜索”将互联网搅得风生水起,并且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人肉搜索”的威力
一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信息说:前几天他在乘公交车时,为图一时舒服,把脚搭在了前排座椅上,这一场景被网友拍下来并放在了某论坛上。没想到他因此成了“名人”,姓名、电话甚至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一一被“人肉”出来并曝光在网络上。有人打匿名电话谴责,有人发短信斥其“素质低”,就连单位也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我的确应该为当时的不文明行为‘埋单’,但无底线的‘人肉搜索’让我尝尽了苦头,差一点就精神崩溃”。
所谓“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它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百度、Google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由于人肉搜索引擎聚集了各地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人肉搜索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与壮阔。
在网上流行着这样一句形容“人肉搜索”威力的话:“如果你喜欢他(她),就把他(她)的照片放到网上,你会很快获得他(她)所有的信息;如果你恨他(她),也把他(她)的照片放到网上,你可以让他(她)一夜之间身败名裂。”人们在惊叹“人肉搜索”强大威力的同时,也对它的存在表示了忧虑:“说不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
人肉搜索的是与非
近年来,“人肉搜索”成为网民参与热门话题的一种惯用方式,某个突发事件中的某位人物一旦有出格行为或言论,很容易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一直以来,这种方式饱存争议:一方面,“人肉搜索”有其天然的优势,比如,依靠网民的集体力量,在打击腐败、遏制不良风气等方面,有积极作用,诸如杨达才一个微笑引发的手表围观,人肉搜索伴随群众举报,成为舆论监督的有效手段。此外,“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还代表网民的道德监督,是一种集体道德意识的表达与释放,有利于网络社会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
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又因人为暴露过多他人隐私而饱受诟病,甚至演化为一种侵犯隐私权的网络暴力。在道德旗帜下,很多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隐私信息被公开。
例如前文提到的乌鲁木齐的王先生,因护幼子打狗,4个小时不到,他的个人电话、职业信息、家庭和公司地址等信息全部被“人肉”在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并被冠以“变态男”、“虐狗者”之名。此后,5000多条短信和不断接到的恐吓、斥责电话让王先生、亲友和同事不堪其扰。于是,陷入“围攻”的他向40多位“爱狗人士”代表鞠躬道歉,并承诺赔偿万元医疗费给受伤的狗看病。但是,在道歉现场,仍遭到手持横幅的“爱狗人士”的不断羞辱,而王先生只能频频鞠躬。很多网友评论他这是被“人肉搜索”制造的网络暴力所“绑架”。
应设置法律红线
作为与突发事件相伴相生的一种常见网民行为,“人肉搜索”已经成为舆情演化的催化剂,在突发事件转变为重大舆情事件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每一个“人肉搜索”的信息发布,均可能引发舆论动荡,而每一次公众舆论的动荡,均会伴随社会情绪的宣泄与释放。信息属实,网民行为理性有序,对舆论来讲当然是良性的。信息不实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则是对公众舆论的娱乐与消费。
随着人肉搜索带来的悲剧不断传出,人们的反思多了起来,“要监督不要暴力”、“人肉有风险,曝光需谨慎”的声音开始浮现,并日益成为主流声音。舆论逐渐形成共识:“人肉搜索”有边界,网络监督应理性。
主流意见认为,对“人肉搜索”导致的网络暴力必须予以干涉,制定法律红线。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邓建国认为,通过“人肉搜索”而引发的网络暴力是一种私刑主义行为。网民个人并没有执法权,因此这种自己扮演警察的行为是不当的,情节严重者可以由被侵权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多位专家建议,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既不能突破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道德底线,更不等于豁免社会责任,因此应对个人信息圈定“保护网”,对“人肉搜索”制定法律红线。还有网民认为,保护个人正当隐私权,抵制网络暴力,是网民应尽的义务,因为不合理的网络暴力可能落在每一个人头上。
有网民指出,一些“人肉搜索”行为演变为“网络私刑”和网络侵权,折射出网络匿名表达亟需规范和现实合法手段解决的不给力。有位网友说,网络的隐蔽性,让热衷人肉搜索的网民隐于电脑屏幕之后,成为“蒙面的骑士”,法律几乎管不着他们。网络骑士们认为,当法律不能制裁“坏人”时,自己的私力救济,就是为制度补漏,替天行道。当然,他们也顺带享受众生的欢呼和膜拜——且去看看跟帖中有多少支持者,这就构成了“网络私刑”的生存土壤。
处于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人肉搜索”,不但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甚至演化成网络暴力。而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原则,没有立场,甚至不辨善恶,或者抱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心态,放任自己的恶行。如果任由这种打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网络暴力行为”蔓延,不但可能诱发群体性恐慌,还可能导致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混乱。
因此,如何正确运用“人肉搜索”,并对不良行为予以规范,亟需纳入政府治理和法律规制的轨道。
(编辑:梅可)
乌鲁木齐的王先生因孩子受到小狗惊吓,棒打小狗,遭到爱狗人士的“人肉搜索”,自己的姓名、家庭地址、手机、QQ、车牌号等个人信息被曝光,本人、妻子和同事遭遇陌生人骚扰辱骂,最终他向爱狗人士鞠躬道歉并支付一万元用于小狗的治疗后方才平息。广东一名18岁少女被疑偷窃,不堪忍受“人肉搜索”而投河自尽……
打开网络搜索引擎,输入“人肉搜索”,新闻事件层出不穷。近年来,“人肉搜索”将互联网搅得风生水起,并且已经影响到人们的日常生活。
“人肉搜索”的威力
一名网友在微信朋友圈里发信息说:前几天他在乘公交车时,为图一时舒服,把脚搭在了前排座椅上,这一场景被网友拍下来并放在了某论坛上。没想到他因此成了“名人”,姓名、电话甚至身份证号、工作单位等一一被“人肉”出来并曝光在网络上。有人打匿名电话谴责,有人发短信斥其“素质低”,就连单位也有人在背后指指点点……“我的确应该为当时的不文明行为‘埋单’,但无底线的‘人肉搜索’让我尝尽了苦头,差一点就精神崩溃”。
所谓“人肉搜索”,就是利用现代信息科技,变传统的网络信息搜索为人找人、人问人的关系型网络社区活动。它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百度、Google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先是一人提问,然后八方回应,通过网络社区集合广大网民的力量,追查某些事情或人物的真相与隐私,并把这些细节曝光。由于人肉搜索引擎聚集了各地不同阶层、不同知识背景的人,人肉搜索时刻显示着网民互动战争的浩瀚与壮阔。
在网上流行着这样一句形容“人肉搜索”威力的话:“如果你喜欢他(她),就把他(她)的照片放到网上,你会很快获得他(她)所有的信息;如果你恨他(她),也把他(她)的照片放到网上,你可以让他(她)一夜之间身败名裂。”人们在惊叹“人肉搜索”强大威力的同时,也对它的存在表示了忧虑:“说不定我们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人肉搜索的受害者。”
人肉搜索的是与非
近年来,“人肉搜索”成为网民参与热门话题的一种惯用方式,某个突发事件中的某位人物一旦有出格行为或言论,很容易成为人肉搜索的对象。一直以来,这种方式饱存争议:一方面,“人肉搜索”有其天然的优势,比如,依靠网民的集体力量,在打击腐败、遏制不良风气等方面,有积极作用,诸如杨达才一个微笑引发的手表围观,人肉搜索伴随群众举报,成为舆论监督的有效手段。此外,“人肉搜索”在一定程度上,还代表网民的道德监督,是一种集体道德意识的表达与释放,有利于网络社会德治与现实社会法治的结合。
另一方面,“人肉搜索”又因人为暴露过多他人隐私而饱受诟病,甚至演化为一种侵犯隐私权的网络暴力。在道德旗帜下,很多违背当事人意愿的隐私信息被公开。
例如前文提到的乌鲁木齐的王先生,因护幼子打狗,4个小时不到,他的个人电话、职业信息、家庭和公司地址等信息全部被“人肉”在微博、朋友圈等社交平台上,并被冠以“变态男”、“虐狗者”之名。此后,5000多条短信和不断接到的恐吓、斥责电话让王先生、亲友和同事不堪其扰。于是,陷入“围攻”的他向40多位“爱狗人士”代表鞠躬道歉,并承诺赔偿万元医疗费给受伤的狗看病。但是,在道歉现场,仍遭到手持横幅的“爱狗人士”的不断羞辱,而王先生只能频频鞠躬。很多网友评论他这是被“人肉搜索”制造的网络暴力所“绑架”。
应设置法律红线
作为与突发事件相伴相生的一种常见网民行为,“人肉搜索”已经成为舆情演化的催化剂,在突发事件转变为重大舆情事件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每一个“人肉搜索”的信息发布,均可能引发舆论动荡,而每一次公众舆论的动荡,均会伴随社会情绪的宣泄与释放。信息属实,网民行为理性有序,对舆论来讲当然是良性的。信息不实或被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则是对公众舆论的娱乐与消费。
随着人肉搜索带来的悲剧不断传出,人们的反思多了起来,“要监督不要暴力”、“人肉有风险,曝光需谨慎”的声音开始浮现,并日益成为主流声音。舆论逐渐形成共识:“人肉搜索”有边界,网络监督应理性。
主流意见认为,对“人肉搜索”导致的网络暴力必须予以干涉,制定法律红线。复旦大学新闻学院副教授邓建国认为,通过“人肉搜索”而引发的网络暴力是一种私刑主义行为。网民个人并没有执法权,因此这种自己扮演警察的行为是不当的,情节严重者可以由被侵权者追究其法律责任。多位专家建议,言论自由是有边界的,既不能突破法律规定,也不能超越道德底线,更不等于豁免社会责任,因此应对个人信息圈定“保护网”,对“人肉搜索”制定法律红线。还有网民认为,保护个人正当隐私权,抵制网络暴力,是网民应尽的义务,因为不合理的网络暴力可能落在每一个人头上。
有网民指出,一些“人肉搜索”行为演变为“网络私刑”和网络侵权,折射出网络匿名表达亟需规范和现实合法手段解决的不给力。有位网友说,网络的隐蔽性,让热衷人肉搜索的网民隐于电脑屏幕之后,成为“蒙面的骑士”,法律几乎管不着他们。网络骑士们认为,当法律不能制裁“坏人”时,自己的私力救济,就是为制度补漏,替天行道。当然,他们也顺带享受众生的欢呼和膜拜——且去看看跟帖中有多少支持者,这就构成了“网络私刑”的生存土壤。
处于游离于法律之外的“人肉搜索”,不但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还可能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利用,甚至演化成网络暴力。而网络暴力的可怕之处在于,它没有原则,没有立场,甚至不辨善恶,或者抱着“宁可错杀,不可放过”的心态,放任自己的恶行。如果任由这种打破道德和法律底线的“网络暴力行为”蔓延,不但可能诱发群体性恐慌,还可能导致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混乱。
因此,如何正确运用“人肉搜索”,并对不良行为予以规范,亟需纳入政府治理和法律规制的轨道。
(编辑:梅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