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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处黄土丘陵区的陕西榆林南部6县 (米脂、绥德、佳县、吴堡、清涧和子洲) 为例,对自1999年退耕还林 (草) 工程实施10年以来的综合效益进行评价。结果表明:榆林南部6县的固土保肥、固碳制氧和涵养水源效益是工程实施取得的主体生态效益,占总效益的99%;榆林南部6县工程实施对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贡献程度分别为50.5%、93.0%、4.2%、47.0%、5.0%和36.0%,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程度分别为1.1、2.1、1.1、2.0、0.3、3.2人/hm2,农户对工程实施均持基本满意态度。构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