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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国内食品市场接连不断的丑闻,使中国民众对食品市场的信心遭到了几乎是毁灭性的打击。放眼整个食品领域,丑闻几乎就一直没有断过,包括德州扒鸡、平遥牛肉、龙口粉丝、金华火腿、张北蔬菜等地方名产都曾经让我们“大开眼界”,瞠目结舌;从阜阳“毒奶粉”、雀巢奶粉碘超标风波、“苏丹红”事件,直到去年9月爆发的三鹿事件……一件接一件的“丑闻”,一个接一个的食品“名牌”接连粉墨登场,它们在公众心中的地位也轰然倒下,苏丹红、吊白块、敌敌畏、孔雀石绿、三聚氰胺……这一个个深奥的化学名词也都随之被我们所熟悉。我们还能吃什么?难道刚刚衣食无忧的中国人,又要陷入无物可吃的境地?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每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从2004年至今,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就有几十宗。
2004年4月,安徽阜阳“毒奶粉”被曝光,一度泛滥阜阳农村市场的“无营养”劣质婴儿奶粉使食用这种奶粉的婴儿出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烧的症状。在此事件中,毒奶粉共计导致229名婴儿营养不良,其中轻中度营养不良的189人,死亡婴儿13人。
2004年5月9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四川省彭州市的一些泡菜厂在制作泡菜时,超量使用食品防腐剂苯甲酸钠,为了降低成本,在腌制泡菜时用的是工业盐,更为触目惊心的是,为了防止泡菜生虫长蛆,这些厂家居然在泡菜上喷洒敌敌畏。
2004年5月11日至1 7日,广州市发生了假酒致人中毒事件。中毒者达到56人,死亡11人。经调查判定假酒是不法分子用工业酒精勾兑的,而工业酒精中甲醇的含量很高,对人体有毒害性。
2005年3月4日,北京有关方面检测出亨氏中国某批号的辣椒酱中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一号”。此后,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紧急布置彻查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追查“苏丹红一号”的源头,肯德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受冲击。
2005年5月2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该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雀巢”金装版成长3+奶粉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北京等地又相继发现碘超标奶粉。
2005年6月7日,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将“变质光明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的做法被河南电视台曝光。6月10日,《都市快报》报道称杭州出现光明“早产奶”;6月13日,《中国经营报》报道称上海市出现光明“早产奶”,光明牛奶陷入困境。
2005年6月14日,广东潮安12家食品企业的产品在北京抽查中发现存在二氧化硫超标等问题,被责令下架。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宣布,全面禁止广东潮安所有生产果脯和蜜饯类企业产品进京销售。
2005年7月,用于水产品养殖、可导致人体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化学制剂——孔雀石绿在国内市场被发现。同年11月9目,香港媒体爆出广州生产的“珠江桥牌豆豉鲮鱼”罐头含有孔雀石绿致癌物质的消息。
2006年9月13日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
2006年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查出含有苏丹红Ⅳ号。11月14日。北京食品办又检出六种咸鸭蛋含苏丹红,大连等地也陆续发现含苏丹红的红心咸鸭蛋。
红心鸭蛋的红色还没有褪去,“嗑药”的多宝鱼又席卷而来。2006年1 1月17日,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而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
2008年9月,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
食品产业链中危机四伏
近年来,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中却依然危机四伏。“蔬菜傍农药,陈米着靓妆,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矿油喷饼干”,不法厂商们似乎在不断用惊人的“创造力”为“病从口入”这句老话作出形式多样的诠释。
首先,种植、养殖环节的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农产品滥用和违禁使用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有害添加剂未得到有效遏制,残留超标问题突出。2001年6月13日发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的78人食物中毒,就是食用了含有大量有机磷农药残留的通心菜引起的。2002年,农业部检测20660个样品,氯霉素在鸡肝、牛奶中的超标率为9.16%和3.12%;青霉素在牛奶中的超标率为8.64%;瘦肉精在猪肝中的超标率为6.34%,我国从未批准生产使用的禁用药物卡巴多在猪肝和鸡肝中的超标率分别为13.23%和36.0%。
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也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食品生产单位多、小、散、乱。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作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使用违规化学原料和工业用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屡禁不止。2002年,质检总局对全国米、面、油、酱油、醋五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显示,60085家企业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小作坊,技术水平较低;这60085家企业中,64%的企业产品出厂不检验;25%的企业没有标准或不执行标准;15.6%的企业无营业执照。
虽然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但情况仍不乐观。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仍达7%左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约为5%。据调查,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另外,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4万人,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40万人。“蔬菜专家不敢吃蔬菜,畜牧专家不敢吃肉,水产专家不敢吃鱼,乳品专家不敢喝奶”,正是食品安全现状的写照。
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无法填补制度漏洞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疑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但频繁的食品安全事件,却让消费者陷入了“食”面埋伏。人们不禁发出疑问,在媒体没有曝光的领域,还有多少不安全食品?我们的职能监管部门到哪里去了?
有关专家也指出,我国主要有五大方面的原因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标准缺失。特别是时至今日我国尚未正式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这使得从农田到餐桌的一长串生产链中的诸多环节还缺乏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二是在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中仍然存在部门职责重叠、管理职权紊乱及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三是政府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预警、监督、管理和惩戒机制,未能形成一张涵盖和统领食品安全整个生产流程的监督管理网络;四是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还未建成,加之制假、造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较低;五是由于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作为食品传播链的终端,消费者仍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维权成本相对偏高,无法起到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在这之中,违法成本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是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的最关键因素。从近10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来看。法律之剑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一般出现死人的重大后果,才予追究,其他情况一罚了事,几乎使得企业经营者可以漠视相关法律法规。2005年1月27日,北京市丰台区工商分局查到假冒“泸州老窖”176箱,最后只没收了全部侵权商品,并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罚款——造假者只需再卖100箱6瓶装的假酒就可以赚回。
每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项严格的检查和“严打”都会见诸报端。但风波平息之后,似乎又一切照旧。食品行业已陷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泥沼之中:添加物五花八门。时时更新。牛奶的掺假手段据说达到上百种,而有关部门总是在出了问题后才“赫然”发现,然后出台相关的检测标准;在饲料中,“瘦肉精”等都是部分养殖户违规使用后才被列入检测的,而像三聚氰胺等大部分化工原料,都未被列入检测范围。因此,这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模式,仍无法真正填补食品安全制度的漏洞。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饭是不能忌的,但如何吃得放心、安全,需要我们全社会来共同探讨和面对。
(编辑 游振云)
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
每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从2004年至今,被媒体广泛报道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就有几十宗。
2004年4月,安徽阜阳“毒奶粉”被曝光,一度泛滥阜阳农村市场的“无营养”劣质婴儿奶粉使食用这种奶粉的婴儿出现头大、嘴小、浮肿、低烧的症状。在此事件中,毒奶粉共计导致229名婴儿营养不良,其中轻中度营养不良的189人,死亡婴儿13人。
2004年5月9日中央电视台《每周质量报告》报道:四川省彭州市的一些泡菜厂在制作泡菜时,超量使用食品防腐剂苯甲酸钠,为了降低成本,在腌制泡菜时用的是工业盐,更为触目惊心的是,为了防止泡菜生虫长蛆,这些厂家居然在泡菜上喷洒敌敌畏。
2004年5月11日至1 7日,广州市发生了假酒致人中毒事件。中毒者达到56人,死亡11人。经调查判定假酒是不法分子用工业酒精勾兑的,而工业酒精中甲醇的含量很高,对人体有毒害性。
2005年3月4日,北京有关方面检测出亨氏中国某批号的辣椒酱中含有致癌物质“苏丹红一号”。此后,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紧急布置彻查工作,并在全国范围内追查“苏丹红一号”的源头,肯德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受冲击。
2005年5月25日,浙江省工商局公布了该省市场儿童食品质量抽检报告,“雀巢”金装版成长3+奶粉被列入碘超标食品目录,北京等地又相继发现碘超标奶粉。
2005年6月7日,郑州光明山盟乳业有限公司将“变质光明牛奶返厂加工再销售”的做法被河南电视台曝光。6月10日,《都市快报》报道称杭州出现光明“早产奶”;6月13日,《中国经营报》报道称上海市出现光明“早产奶”,光明牛奶陷入困境。
2005年6月14日,广东潮安12家食品企业的产品在北京抽查中发现存在二氧化硫超标等问题,被责令下架。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宣布,全面禁止广东潮安所有生产果脯和蜜饯类企业产品进京销售。
2005年7月,用于水产品养殖、可导致人体致癌、致畸、致突变的化学制剂——孔雀石绿在国内市场被发现。同年11月9目,香港媒体爆出广州生产的“珠江桥牌豆豉鲮鱼”罐头含有孔雀石绿致癌物质的消息。
2006年9月13日开始,上海市发生多起因食用猪内脏、猪肉导致的瘦肉精食物中毒事故。据不完全统计,1998年以来,相继发生18起瘦肉精中毒事件,中毒人数达1700多人,死亡1人。
2006年11月12日,由河北某禽蛋加工厂生产的一些“红心咸鸭蛋”在北京被查出含有苏丹红Ⅳ号。11月14日。北京食品办又检出六种咸鸭蛋含苏丹红,大连等地也陆续发现含苏丹红的红心咸鸭蛋。
红心鸭蛋的红色还没有褪去,“嗑药”的多宝鱼又席卷而来。2006年1 1月17日,上海市公布了对30件冰鲜或鲜活多宝鱼的抽检结果,30件样品中全部被检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部分样品还被检出环丙沙星、氯霉素、红霉素等多种禁用鱼药残留,部分样品土霉素超过国家标准限量要求。而人体长期大量摄入硝基呋喃类化合物,存在致癌的可能性……
2008年9月,又发生了震惊中外的三鹿毒奶粉事件。
食品产业链中危机四伏
近年来,虽然我国不断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把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作为规范市场秩序的重点,但“从农田到餐桌”的食品产业链条中却依然危机四伏。“蔬菜傍农药,陈米着靓妆,面粉兑尿素,海鲜泡甲醛,硫磺熏银耳,激素喂甲鱼,火锅添罂粟,矿油喷饼干”,不法厂商们似乎在不断用惊人的“创造力”为“病从口入”这句老话作出形式多样的诠释。
首先,种植、养殖环节的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农产品滥用和违禁使用农药、兽药、生长调节剂、有害添加剂未得到有效遏制,残留超标问题突出。2001年6月13日发生在广东省中山市的78人食物中毒,就是食用了含有大量有机磷农药残留的通心菜引起的。2002年,农业部检测20660个样品,氯霉素在鸡肝、牛奶中的超标率为9.16%和3.12%;青霉素在牛奶中的超标率为8.64%;瘦肉精在猪肝中的超标率为6.34%,我国从未批准生产使用的禁用药物卡巴多在猪肝和鸡肝中的超标率分别为13.23%和36.0%。
食品生产加工领域问题也比较严重,突出表现为食品生产单位多、小、散、乱。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管理制度和生产标准形同虚设,不按标准生产、掺杂作假、以次充好、滥用添加剂、使用违规化学原料和工业用料加工食品的行为屡禁不止。2002年,质检总局对全国米、面、油、酱油、醋五类产品生产加工企业调查显示,60085家企业中,80%以上为10人以下的小作坊,技术水平较低;这60085家企业中,64%的企业产品出厂不检验;25%的企业没有标准或不执行标准;15.6%的企业无营业执照。
虽然近几年国家有关部门加强了食品安全检查力度,但情况仍不乐观。食品卫生平均不合格率仍达7%左右,蔬菜农药残留超标率约为5%。据调查,消费者对任何一类食品安全性的信任度均低于50%。另外,我国每年食物中毒报告例数约为2—4万人,专家估计这个数字尚不到实际发生数的1/10,也就是说我国每年食物中毒例数至少在20万——40万人。“蔬菜专家不敢吃蔬菜,畜牧专家不敢吃肉,水产专家不敢吃鱼,乳品专家不敢喝奶”,正是食品安全现状的写照。
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无法填补制度漏洞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无疑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但频繁的食品安全事件,却让消费者陷入了“食”面埋伏。人们不禁发出疑问,在媒体没有曝光的领域,还有多少不安全食品?我们的职能监管部门到哪里去了?
有关专家也指出,我国主要有五大方面的原因造成食品安全隐患:一是法律法规体系中存在的漏洞和标准缺失。特别是时至今日我国尚未正式出台一部食品安全法,这使得从农田到餐桌的一长串生产链中的诸多环节还缺乏相应的法律加以规范;二是在当前食品安全管理体制中仍然存在部门职责重叠、管理职权紊乱及管理体制不顺等问题;三是政府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预警、监督、管理和惩戒机制,未能形成一张涵盖和统领食品安全整个生产流程的监督管理网络;四是我国的食品安全信用体系还未建成,加之制假、造假、售假的违法成本较低;五是由于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作为食品传播链的终端,消费者仍是市场中的弱势群体,维权成本相对偏高,无法起到推动食品行业健康发展的作用。
在这之中,违法成本与收益的严重不对称是食品安全事件屡见不鲜的最关键因素。从近10年来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处理来看。法律之剑总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一般出现死人的重大后果,才予追究,其他情况一罚了事,几乎使得企业经营者可以漠视相关法律法规。2005年1月27日,北京市丰台区工商分局查到假冒“泸州老窖”176箱,最后只没收了全部侵权商品,并对当事人处以2万元罚款——造假者只需再卖100箱6瓶装的假酒就可以赚回。
每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各项严格的检查和“严打”都会见诸报端。但风波平息之后,似乎又一切照旧。食品行业已陷入“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泥沼之中:添加物五花八门。时时更新。牛奶的掺假手段据说达到上百种,而有关部门总是在出了问题后才“赫然”发现,然后出台相关的检测标准;在饲料中,“瘦肉精”等都是部分养殖户违规使用后才被列入检测的,而像三聚氰胺等大部分化工原料,都未被列入检测范围。因此,这种亡羊补牢式的监管模式,仍无法真正填补食品安全制度的漏洞。
俗话说:“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得慌”,这饭是不能忌的,但如何吃得放心、安全,需要我们全社会来共同探讨和面对。
(编辑 游振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