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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进一步改革农村产权制度不仅是促进城镇化建设及农村经济升级转型的关键措施,而且也是实现“万众创新,大众创业”目标的源动力,并且也是新形势下减轻经济下行压力的核心途径。但是,当前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了一些难题,制约了改革目标的顺利实现。本文分析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诉求,并对其实现路径进行了细致的研究。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实诉求;路径选择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问题,将借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当成激发农民大力发展经济的动力源泉。由此可见,党中央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当成目前缓解经济发展压力、促转型、稳增长的核心举措。因此,应借助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途径,将农村资金与土地从长期休眠中唤醒,推动其从死资产变为活要素,给农民创新与创业提供坚实的要素支撑,推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新局面的快速形成,最终可明显缓解新形势下社会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由此可见,全面分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诉求及探究改革路径,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一、新形势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诉求
1.给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与制度保障
城镇化建设在我国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核心途径。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权责明确、归属明晰”的新出安全制度,目的是实现城乡一体发展。但是,在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使得很多村落全部或部分融入了城市,这就给改变了原来的行政管理体质,那么与之对应的行政村与乡镇的经济模式也随之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迎合城镇化建设新需求,就需要改革原有经济组织,确保其可担负起新的组织重任,以更好迎合经济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但是,受到法律等因素的影响,在行政转变中造成农村原有产权出现了权属残缺、归属不清等问题,从而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最终阻碍了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而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可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环境与制度基础,有助于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
2.给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提供平台与载体
调整结构、升級转型产业结构,是新形势下应对各种挑战、风险及缓解经济压力的核心途径。农村升级转型产业结构的目的,是借助调整产业结构的方式,推动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可与第一产业同步发展,以便在优化涉农服务及农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可为调整工业结构提供大量原材料,这就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健康升级与转型。而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较为不合理,这就给我国稳增长及抑制经济下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就需要通过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方式给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提供平台与载体,最终为第二、第三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条件。
3.促使农村“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局面形成
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在农村开展广泛的创新与创业活动,是繁荣农村经济、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面临巨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这就使得农村化解剩余产能、保就业、稳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宏观调控中的核心内容。基于此,激发广大农村居民创业创新积极性,构建“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新局面,可给我国经济增效提质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动力。而要想将这一共识转变为现实,就需大胆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权责明确、归属清晰”的新产权制度,以推动各种产权在差异化主体间的顺畅、合理流传,以显著优化各种生产要素。
二、新形势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1.详解产权制度,为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赋权于农”,具体来讲涵盖两方面的权利:
(1)农民的继承、担保、抵押、有偿退出、收益及占用权。
(2)农村集体所有权。
上述两种权利相互独立,所有农民也可借助集体成员身份得到各项收益,同时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需要行使主体职能。在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分解产权权能。比如,可将土地产权分解成经营权、承包权及所有权。农村集体处于所有权地位,农民则具有承包权,而经营权可转让与流转,给农民颁发法律层面的各类证书。在改革宅基地制度的时候,可为农民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及集体建设使用权证书等。借助明确产权的方式,可确保农民真正享有土地的担保、抵押、收益、使用及占用等权利,这就给加速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奠定了基础。
2.基于土地发展权,构建分摊成本机制
土地发展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创设依据是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其预期收益势必会不断提高。然而,预期收益还可能会在土地开发之后而消散。而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就表示农民的土地面临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并且与之相联系的发展权会一同消失。从某种层面上来讲,土地发展权的消失,就是城镇化建设的机会成本,而这种成本不该政府单独承担,也不该农民承担,需要上级政府构建合理科学的成本分摊机制后各方共同分担。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合理修订土地管理相关法规,不严格管理集体土地的用途,在确保粮食安全及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将土地资源置于市场中,借助市场的力量推动农村产权制度的科学改革,构建合理的分摊成本机制。在新常态下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时候,应结合“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要求,对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试点情况进行总结,然后制定许可农村集体用地入市的规范条款,指导农村非农用“经营性”集体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借助差异化的利用方式开发集体土地,构建新的利益关系及开发理念。在满足规划方案的前提下,可实现集体经营性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许可农民集体对非农用地进行自主开发,帮助农民利用、开发与经营集体用地发家致富,从而分享到土地资源的发展权,并承担一定的开发成本。
3.构建合作组织,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核心目的,是推动城乡要素的科学流动,促使城乡技术、资源及成本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与相互融合,最终顺利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权责明确、归属清晰”的新产权制度,充分彰显土地的资产、资本及资源功能,促使农村资产的资产化及农民财产的物权化。如何顺利实现该改革目标,各个地区在具体实践中应结合自身特点,恰当选择改革方法与措施。本文在研究中通过梳理各地具体做法发现,构建合作组织是最核心的关节。详细的做法为:一方面,改革传统的农村委员会,将原有的经济职能恰当地从中分离出来。完成村民委员会改革之后,其可当成村级的农民自治组织,仅仅保留行政职能;另一方面,构建集体经济职能行使的合作组织,从而从制度层面上对农民在集体资产中的各种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与保障。当然,在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时候,可以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合本地特点的形式。具体来讲,农村在构建合作组织的过程中,应始终秉承:互利、互惠、自愿、自主等原则。集体成员与经济组织之间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管理和被管理,或隶属关系,两者之间的义务与权利是对等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构建出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才能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总之,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的一项庞大、艰巨与长期的工作,具有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特点,并且关系到我国大量人口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想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与高质量开展,就需要全面了解当前产权制度的现实诉求,并透彻分析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及地方特点,恰当选择最适合的改革路径,以便推动改革实效的大幅提升,最终使得新的农村产权制度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活动的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涂圣伟.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纵横, 2017(07):40-46.
[2]张占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路径与方向[J].区域经济评论, 2016(03):105-112.
[3]郭金云.乡村治理转型的微观基础与制度创新——以成都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个案的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 2015(05):65-69+155.
[4]宋洪远,高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轨迹及其困境摆脱[J].改革, 2015(02):108-114.
[5]郭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过程解析与发展路径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 2014.
【关键词】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现实诉求;路径选择
党和国家十分重视农村经济及农业发展问题,将借助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当成激发农民大力发展经济的动力源泉。由此可见,党中央将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当成目前缓解经济发展压力、促转型、稳增长的核心举措。因此,应借助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途径,将农村资金与土地从长期休眠中唤醒,推动其从死资产变为活要素,给农民创新与创业提供坚实的要素支撑,推动“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新局面的快速形成,最终可明显缓解新形势下社会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由此可见,全面分析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诉求及探究改革路径,具有重大积极意义。
一、新形势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现实诉求
1.给城镇化建设提供有力的环境支撑与制度保障
城镇化建设在我国稳增长、调结构、扩内需的核心途径。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最终目的是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权责明确、归属明晰”的新出安全制度,目的是实现城乡一体发展。但是,在城镇化建设快速推进的过程中,使得很多村落全部或部分融入了城市,这就给改变了原来的行政管理体质,那么与之对应的行政村与乡镇的经济模式也随之变化。在这种情况下,要想迎合城镇化建设新需求,就需要改革原有经济组织,确保其可担负起新的组织重任,以更好迎合经济新常态下农村经济的发展需求。但是,受到法律等因素的影响,在行政转变中造成农村原有产权出现了权属残缺、归属不清等问题,从而不能满足市场需求,最终阻碍了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而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可为城镇化建设提供环境与制度基础,有助于农村经济的迅猛发展。
2.给农村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提供平台与载体
调整结构、升級转型产业结构,是新形势下应对各种挑战、风险及缓解经济压力的核心途径。农村升级转型产业结构的目的,是借助调整产业结构的方式,推动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可与第一产业同步发展,以便在优化涉农服务及农产品质量的同时,还可为调整工业结构提供大量原材料,这就可推动我国经济结构的健康升级与转型。而当前我国产业结构较为不合理,这就给我国稳增长及抑制经济下行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这就需要通过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方式给产业结构的升级转型提供平台与载体,最终为第二、第三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提供条件。
3.促使农村“万众创新,大众创业”局面形成
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大国,在农村开展广泛的创新与创业活动,是繁荣农村经济、推动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当前,我国社会与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了新常态,面临巨大的经济下行压力,这就使得农村化解剩余产能、保就业、稳增长成为我国经济宏观调控中的核心内容。基于此,激发广大农村居民创业创新积极性,构建“万众创新、大众创业”新局面,可给我国经济增效提质及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尽可能多的动力。而要想将这一共识转变为现实,就需大胆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权责明确、归属清晰”的新产权制度,以推动各种产权在差异化主体间的顺畅、合理流传,以显著优化各种生产要素。
二、新形势下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选择
1.详解产权制度,为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赋权于农”,具体来讲涵盖两方面的权利:
(1)农民的继承、担保、抵押、有偿退出、收益及占用权。
(2)农村集体所有权。
上述两种权利相互独立,所有农民也可借助集体成员身份得到各项收益,同时农村集体资产所有者需要行使主体职能。在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过程中,需要分解产权权能。比如,可将土地产权分解成经营权、承包权及所有权。农村集体处于所有权地位,农民则具有承包权,而经营权可转让与流转,给农民颁发法律层面的各类证书。在改革宅基地制度的时候,可为农民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及集体建设使用权证书等。借助明确产权的方式,可确保农民真正享有土地的担保、抵押、收益、使用及占用等权利,这就给加速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奠定了基础。
2.基于土地发展权,构建分摊成本机制
土地发展权属于物权的一种,创设依据是土地资源日益稀缺,其预期收益势必会不断提高。然而,预期收益还可能会在土地开发之后而消散。而改革农村产权制度,就表示农民的土地面临开发利用的可能性,并且与之相联系的发展权会一同消失。从某种层面上来讲,土地发展权的消失,就是城镇化建设的机会成本,而这种成本不该政府单独承担,也不该农民承担,需要上级政府构建合理科学的成本分摊机制后各方共同分担。这就需要相关部门合理修订土地管理相关法规,不严格管理集体土地的用途,在确保粮食安全及耕地红线的基础上,将土地资源置于市场中,借助市场的力量推动农村产权制度的科学改革,构建合理的分摊成本机制。在新常态下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时候,应结合“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的基本要求,对近年来全国各地的试点情况进行总结,然后制定许可农村集体用地入市的规范条款,指导农村非农用“经营性”集体用地直接进入市场,借助差异化的利用方式开发集体土地,构建新的利益关系及开发理念。在满足规划方案的前提下,可实现集体经营性土地和国有土地的同权同价,许可农民集体对非农用地进行自主开发,帮助农民利用、开发与经营集体用地发家致富,从而分享到土地资源的发展权,并承担一定的开发成本。
3.构建合作组织,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改革农村产权制度的核心目的,是推动城乡要素的科学流动,促使城乡技术、资源及成本等要素的优化配置与相互融合,最终顺利构建“流转顺畅、保护严格、权责明确、归属清晰”的新产权制度,充分彰显土地的资产、资本及资源功能,促使农村资产的资产化及农民财产的物权化。如何顺利实现该改革目标,各个地区在具体实践中应结合自身特点,恰当选择改革方法与措施。本文在研究中通过梳理各地具体做法发现,构建合作组织是最核心的关节。详细的做法为:一方面,改革传统的农村委员会,将原有的经济职能恰当地从中分离出来。完成村民委员会改革之后,其可当成村级的农民自治组织,仅仅保留行政职能;另一方面,构建集体经济职能行使的合作组织,从而从制度层面上对农民在集体资产中的各种合法权益进行维护与保障。当然,在构建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的时候,可以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合本地特点的形式。具体来讲,农村在构建合作组织的过程中,应始终秉承:互利、互惠、自愿、自主等原则。集体成员与经济组织之间是平等的关系,而不是管理和被管理,或隶属关系,两者之间的义务与权利是对等的。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构建出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真正代表农民的利益,才能为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提供保障。
总之,改革农村产权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中的一项庞大、艰巨与长期的工作,具有涉及面广、情况复杂等特点,并且关系到我国大量人口的切身利益。因此,要想确保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的顺利与高质量开展,就需要全面了解当前产权制度的现实诉求,并透彻分析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在此基础上结合国家政策及地方特点,恰当选择最适合的改革路径,以便推动改革实效的大幅提升,最终使得新的农村产权制度可推动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活动的高效开展。
参考文献:
[1]涂圣伟.新型城镇化建设背景下我国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研究[J].经济纵横, 2017(07):40-46.
[2]张占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路径与方向[J].区域经济评论, 2016(03):105-112.
[3]郭金云.乡村治理转型的微观基础与制度创新——以成都市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个案的研究[J].中国行政管理, 2015(05):65-69+155.
[4]宋洪远,高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轨迹及其困境摆脱[J].改革, 2015(02):108-114.
[5]郭强.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的创新过程解析与发展路径研究[D].中国农业大学,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