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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教育体制走向“管办评”分离,学校治理从政府大包大揽为主走向学校自主管理為主。学校一方面拥有了更多自主办学的权利,另一方面,又面临着自主可支配的教育资源非常有限的困难。团结各方,有效扩大学校教育资源,为学校发展谋求新的机遇,带领学校登上新台阶,上海浦东新区致力于家校社合作的治理组织建设,努力促进学校治理结构的不断完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主体关系建设
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共赢关系。学校、家庭和社区能够走到一起,是基于为了学生更好地发展这一共同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更多的服务需求,但由于学校教师资源、课程资源以及其他软硬件资源有限,必须借助其他途径来引进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家长和社区等资源就成为必然。
家庭和社区的资源无偿提供给学校,既帮助了学生更好地成长,又促进了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同时满足了家庭和社区的教育需求,既形成了一个连续良性互动的过程,又形成了基于学生发展这一共同利益诉求的合作共赢关系。
为了调动家长和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我们一是积极开展对家长和社区的培训,提升他们参与学校教育治理事务的能力;二是成立“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学校社区协作委员会”,建立教师和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专门组织,为他们搭建组织平台。
建立以平等协商为特征的互动关系。在家校社合作的各方中,学校、家庭和社区(包括社会中的其他组织)原本是各自独立,不相统属的,相互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为此,我们采用平等协商的方式,围绕大家共同关心、涉及学生和学校发展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达成共识。
建立平等协商的互动关系,要避免两种现象:一是凡事学校说了算,学校继续占据“强势”地位,所谓协商不过是向家长通报一下学校情况,对家长和社区的诉求置之不理;二是学校受制于家长,一味迁就家长。所以,必须要建立良好的议事制度和有主题的协商制度,围绕主题进行有准备、有组织的协商沟通,以便更好地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建立以学校生产为核心的供求关系。学校与家长、社区关系的产生,原因是学校承担了对学生的培养任务,使学生背后的利益代表人——家长以及学校所处地域的潜在受益人,成为教育的直接或间接消费的群体,从而形成某种意义上的供求关系。
供求关系长期稳定的建立,需要学校能提供优质的产品,满足家长、学生和社区对产品质量的需求。但家长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的期望是有极大差异的,是受到时代的发展、家长自身的学历、经济收入与个人倾向以及学生的自身条件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当学校的办学质量无法满足家长的期望时,有择校能力的家长就会另择它校,没有择校能力的家长会不断通过向社会或学校反馈其诉求,来促成学校朝着他们的期望发展。所以,要保持这种稳定关系的持续,核心是学校要通过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来满足或接近满足家长和社区对学校的期望,维持一种动态平衡的供求关系。
学校首先要主动建立面向家长和社区的信息收集和沟通反馈渠道,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定期向家长报告学校情况,或是通过家访、建立校长信箱、召开社区座谈会等形式,向家长、社区收集相关信息,传递学校意向,为相互了解沟通提供平台。其次要在收集和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动员多种力量,开展校本课程资源研发、购买课程资源,获得来自家长和社区的支持。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组织体系建设
家校社的合作共治,要求学校必须走出单一主体自治的格局,通过创建多主体参与的各种共治组织,来为学校的多主体合作提供组织保障机制。
由家委会自治走向“教师-家长”协作共治。传统的学校管理是学校单一主体管理,一般只有学校领导组成的行政管理条线构成组织管理体系。随着家长在教育中作用的日渐凸显,很多学校建立了家委会。但家委会是由家长这一单一主体构成的一个家长自治组织,学校在管理方面缺少与家委会足够的沟通对话机制,家委会要么形同虚设,无法对学校产生足够的影响力,要么因太过强大,对学校管理形成挤压态势,因此,亟须建立一个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更为紧密和谐的共治组织。为此,浦东提出了在年级层面建立由家长和教师共同参与的“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共治组织的设想。
“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的建立,一是为家长和学校建立一个更为便捷的联系沟通桥梁。在这一组织中,既有教师,也有家长,可以更好地面对面交流探讨。二是同一年级的家长与教师就他们年级层面的共同问题进行协商探讨,如入学适应问题、升学问题、考试问题、早恋问题等。三是扩大家长资源的共享面,提升家长资源的使用效益,使更多的学生受益。
由学校校务委员会管理走向学校治理委员会共治。学校校务委员会一般是由学校领导构成的管理部门,是一个内部管理组织,其缺点是缺少学校之外主体的参与。学校治理现代化需要学校建立一个由学校相关人员、家长、社区人员共同组成的多主体参与的学校治理委员会,为家长和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创造制度平台和组织保障。
学校治理委员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畅通家长、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虽然学校为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建立了从班级、年级到校级的家长委员会,但家委会在参与内容上更多的是研发教学资源和监督学校管理,无法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为此,建立由学校、家长、社区代表共同参与决策学校相关事务的一个共议协作组织,就显得极为必要。二是商议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治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参与,向学校表达诉求,促使学校能够更好地关照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和需求。因此,他们需要在起决定作用的相关会议讨论中发出声音,传递思想,表明态度。三是促进相互了解与体谅。在同一平台商议问题,提出想法,思考困难,解决难题,既可以帮助家长和社区更好地理解学校的处境与困难,也可以使学校更好地理解家长和社区的关注焦点,从而理解对方的立场。这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矛盾、冲突乃至对立,还促使大家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组织运作
家校社合作的组织管理。一是建立班级家委会,代表家长参与班级相关事务的管理,为班级发展建言献策。二是做好“年级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建设。与家委会不同,“年级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是一个共治组织,由年级全体任课教师和年级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应至少有2名家长代表参与,委员会的主任由年级组长担任,副主任由家长代表担任,以便协调统筹涉及全年级的工作。三是组建学校治理委员会。学校治理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委员会的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家长和社区代表担任。为方便学校与社区的沟通,委员会中应有专人负责学校与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围绕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涉及学生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会后认真落实。全体家长和社区人员负有监督落实、评价实施成效、反馈实施情况的责任。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制度建设。作为一个联合共事的合作组织,必须制定明确具体的管理章程、议事规则,让所有成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为了防止流于形式,使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全体人员通报,变个别人的责任为集体责任,共同执行和监督。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功能发挥。多主体合作共治的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信息的内外沟通,在对信息充分知晓的基础上,实现相互理解,平衡各方利益,进而能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并共享学校发展带来的红利。为此,各级共治组织应该自觉承担起信息沟通、协调平衡、资源共建、问题解决、监督评价、宣传互动、荣誉共享的功能。
要善于发挥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和学校治理委员会的信息沟通与宣传平台作用,凝聚家长社区人心,提升家长和社区的认同。通过良好的互动,化解误解,解决矛盾,拉高人气,稳定生源,协同发展。
本文为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科研市级课题《家校社合作促进学校治理结构完善的实践研究》(立项编号C19034)的阶段成果。课题主持人:李彦荣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主体关系建设
建立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共赢关系。学校、家庭和社区能够走到一起,是基于为了学生更好地发展这一共同目标。随着时代的发展,学生多样化、个性化发展对学校教育提出了更多的服务需求,但由于学校教师资源、课程资源以及其他软硬件资源有限,必须借助其他途径来引进资源。在这种情况下,引入家长和社区等资源就成为必然。
家庭和社区的资源无偿提供给学校,既帮助了学生更好地成长,又促进了学校办学质量的提升,同时满足了家庭和社区的教育需求,既形成了一个连续良性互动的过程,又形成了基于学生发展这一共同利益诉求的合作共赢关系。
为了调动家长和社区参与的积极性和能动性,我们一是积极开展对家长和社区的培训,提升他们参与学校教育治理事务的能力;二是成立“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学校社区协作委员会”,建立教师和家长参与学校治理的专门组织,为他们搭建组织平台。
建立以平等协商为特征的互动关系。在家校社合作的各方中,学校、家庭和社区(包括社会中的其他组织)原本是各自独立,不相统属的,相互之间没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为此,我们采用平等协商的方式,围绕大家共同关心、涉及学生和学校发展切身利益的问题进行协商沟通,达成共识。
建立平等协商的互动关系,要避免两种现象:一是凡事学校说了算,学校继续占据“强势”地位,所谓协商不过是向家长通报一下学校情况,对家长和社区的诉求置之不理;二是学校受制于家长,一味迁就家长。所以,必须要建立良好的议事制度和有主题的协商制度,围绕主题进行有准备、有组织的协商沟通,以便更好地统一思想、达成共识。
建立以学校生产为核心的供求关系。学校与家长、社区关系的产生,原因是学校承担了对学生的培养任务,使学生背后的利益代表人——家长以及学校所处地域的潜在受益人,成为教育的直接或间接消费的群体,从而形成某种意义上的供求关系。
供求关系长期稳定的建立,需要学校能提供优质的产品,满足家长、学生和社区对产品质量的需求。但家长对学校办学质量的标准的期望是有极大差异的,是受到时代的发展、家长自身的学历、经济收入与个人倾向以及学生的自身条件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当学校的办学质量无法满足家长的期望时,有择校能力的家长就会另择它校,没有择校能力的家长会不断通过向社会或学校反馈其诉求,来促成学校朝着他们的期望发展。所以,要保持这种稳定关系的持续,核心是学校要通过不断改进自身工作来满足或接近满足家长和社区对学校的期望,维持一种动态平衡的供求关系。
学校首先要主动建立面向家长和社区的信息收集和沟通反馈渠道,通过家长会、家长开放日等方式,定期向家长报告学校情况,或是通过家访、建立校长信箱、召开社区座谈会等形式,向家长、社区收集相关信息,传递学校意向,为相互了解沟通提供平台。其次要在收集和反馈信息的基础上,动员多种力量,开展校本课程资源研发、购买课程资源,获得来自家长和社区的支持。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组织体系建设
家校社的合作共治,要求学校必须走出单一主体自治的格局,通过创建多主体参与的各种共治组织,来为学校的多主体合作提供组织保障机制。
由家委会自治走向“教师-家长”协作共治。传统的学校管理是学校单一主体管理,一般只有学校领导组成的行政管理条线构成组织管理体系。随着家长在教育中作用的日渐凸显,很多学校建立了家委会。但家委会是由家长这一单一主体构成的一个家长自治组织,学校在管理方面缺少与家委会足够的沟通对话机制,家委会要么形同虚设,无法对学校产生足够的影响力,要么因太过强大,对学校管理形成挤压态势,因此,亟须建立一个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更为紧密和谐的共治组织。为此,浦东提出了在年级层面建立由家长和教师共同参与的“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共治组织的设想。
“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的建立,一是为家长和学校建立一个更为便捷的联系沟通桥梁。在这一组织中,既有教师,也有家长,可以更好地面对面交流探讨。二是同一年级的家长与教师就他们年级层面的共同问题进行协商探讨,如入学适应问题、升学问题、考试问题、早恋问题等。三是扩大家长资源的共享面,提升家长资源的使用效益,使更多的学生受益。
由学校校务委员会管理走向学校治理委员会共治。学校校务委员会一般是由学校领导构成的管理部门,是一个内部管理组织,其缺点是缺少学校之外主体的参与。学校治理现代化需要学校建立一个由学校相关人员、家长、社区人员共同组成的多主体参与的学校治理委员会,为家长和社区代表参与学校治理创造制度平台和组织保障。
学校治理委员会的功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畅通家长、社区参与学校管理的渠道。虽然学校为鼓励家长参与学校教育,建立了从班级、年级到校级的家长委员会,但家委会在参与内容上更多的是研发教学资源和监督学校管理,无法参与学校重大事务的决策。为此,建立由学校、家长、社区代表共同参与决策学校相关事务的一个共议协作组织,就显得极为必要。二是商议关系学生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家长和社区参与学校治理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参与,向学校表达诉求,促使学校能够更好地关照到不同主体的利益和需求。因此,他们需要在起决定作用的相关会议讨论中发出声音,传递思想,表明态度。三是促进相互了解与体谅。在同一平台商议问题,提出想法,思考困难,解决难题,既可以帮助家长和社区更好地理解学校的处境与困难,也可以使学校更好地理解家长和社区的关注焦点,从而理解对方的立场。这不仅可以有效减少矛盾、冲突乃至对立,还促使大家同舟共济,齐心协力,共谋发展。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组织运作
家校社合作的组织管理。一是建立班级家委会,代表家长参与班级相关事务的管理,为班级发展建言献策。二是做好“年级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建设。与家委会不同,“年级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是一个共治组织,由年级全体任课教师和年级家长代表组成,每个班级应至少有2名家长代表参与,委员会的主任由年级组长担任,副主任由家长代表担任,以便协调统筹涉及全年级的工作。三是组建学校治理委员会。学校治理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和社区代表组成。委员会的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家长和社区代表担任。为方便学校与社区的沟通,委员会中应有专人负责学校与社区工作的协调。委员会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围绕学校发展的关键问题、涉及学生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公开研究讨论,达成一致意见,并在会后认真落实。全体家长和社区人员负有监督落实、评价实施成效、反馈实施情况的责任。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制度建设。作为一个联合共事的合作组织,必须制定明确具体的管理章程、议事规则,让所有成员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怎么做。为了防止流于形式,使工作持续有效开展,还需要制定具体的工作规划和计划,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并向全体人员通报,变个别人的责任为集体责任,共同执行和监督。
家校社合作共治的功能发挥。多主体合作共治的组织建设,目的就是为了实现信息的内外沟通,在对信息充分知晓的基础上,实现相互理解,平衡各方利益,进而能为学校发展出谋划策,并共享学校发展带来的红利。为此,各级共治组织应该自觉承担起信息沟通、协调平衡、资源共建、问题解决、监督评价、宣传互动、荣誉共享的功能。
要善于发挥教师-家长协作委员会和学校治理委员会的信息沟通与宣传平台作用,凝聚家长社区人心,提升家长和社区的认同。通过良好的互动,化解误解,解决矛盾,拉高人气,稳定生源,协同发展。
本文为上海市教育科学规划2019年度上海市教育科研市级课题《家校社合作促进学校治理结构完善的实践研究》(立项编号C19034)的阶段成果。课题主持人:李彦荣